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2003.9 移民安置计划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 江苏省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Chinese RP181 v. 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目 录 1 项目基本情况 ........................................................................................................1 1.1 项目简要描述..................................................................................................1 1.1.1 五里湖整治工程 ...................................................................................1 1.1.2 惠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管网 ...............................................................2 1.1.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2 1.2 项目受益地区和影响地区..............................................................................3 1.2.1 项目受益区 ...........................................................................................3 1.2.2 项目影响区 ...........................................................................................6 1.3 项目地区的社会经济背景..............................................................................6 1.3.1 无锡市社会经济背景 ...........................................................................6 1.3.2 滨湖区社会经济背景 ...........................................................................7 1.3.3 惠山区社会经济背景 ...........................................................................8 1.3.4 锡山区社会经济背景 ...........................................................................8 1.4 项目设计过程..................................................................................................9 1.4.1 五里湖整治项目 ...................................................................................9 1.4.2 惠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管网 ...............................................................9 1.4.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9 1.5 项目的总投资和资金来源............................................................................10 1.6 减少工程影响的措施....................................................................................10 1.6.1 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 .........................................................................10 1.6.2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10 1.6.3 项目征地拆迁移民行动计划和实施阶段 ......................................... 11 2 项目影响 ..............................................................................................................12 2.1 受影响土地....................................................................................................12 2.1.1 永久占地 .............................................................................................12 2.1.2 临时用地 .............................................................................................13 2.2 受影响居民住房............................................................................................17 2.3 受影响企业单位............................................................................................17 2.4 受影响事业单位............................................................................................18 2.5 受影响人口....................................................................................................18 2.5.1 项目直接影响人口 .............................................................................18 2.5.2 项目短期影响人口 .............................................................................19 2.6 受影响地面附属物........................................................................................19 3 移民安置目标 ......................................................................................................21 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4 受影响人和单位的社会经济状况抽样调查 ......................................................22 4.1 受永久征地影响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结果....................................................22 4.2 受影响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结果............................................................23 4.2.1 家庭人口 .............................................................................................23 4.2.2 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24 4.2.3 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24 4.2.4 劳动力就业情况 .................................................................................24 4.2.5 房屋建筑面积 .....................................................................................24 4.2.6 家庭年收入与支出 .............................................................................24 4.3 受影响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结果............................................................25 4.4 受影响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结果............................................................26 5 法律与政策框架 ..................................................................................................27 5.1 移民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和政策................................................................27 5.2 移民安置涉及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条款........................................................28 5.2.1 征用权限及补偿性质 .........................................................................28 5.2.2 法律和行政程序 .................................................................................31 5.2.3 补偿规定 .............................................................................................33 5.2.4 机构的法律责任 .................................................................................39 5.3 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40 5.3.1 征地移民安置政策 .............................................................................41 5.3.2 拆迁居民房屋安置政策 .....................................................................42 5.3.3 拆迁企事业单位安置政策 .................................................................43 5.3.4 影响地面附着物补偿政策 .................................................................44 6 补偿标准 ..............................................................................................................45 6.1 征用土地........................................................................................................45 6.1.1 五里湖整治项目 .................................................................................45 6.1.2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45 6.1.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45 6.2 临时占地........................................................................................................46 6.2.1 五里湖整治项目 .................................................................................46 6.2.2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46 6.2.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46 6.3 农村居民住宅................................................................................................47 6.4 企事业单位....................................................................................................47 6.5 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48 7 安置方案 ..............................................................................................................49 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7.1 征地移民安置................................................................................................49 7.1.1 五里湖移民安置 .................................................................................49 7.1.2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50 7.1.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50 7.2 搬迁居民安置................................................................................................51 7.3 企事业单位安置............................................................................................51 8 公众参与 ..............................................................................................................53 8.1 公众参与战略................................................................................................53 8.2 公众意见调查................................................................................................54 8.3 公众参与过程及政策公开............................................................................56 9 申诉程序 ..............................................................................................................57 10 机构 ...................................................................................................................59 10.1 移民行动相关机构 ....................................................................................59 10.2 组织机构图 ................................................................................................60 10.3 机构资历及人员配备 ..................................................................................60 10.4 各机构的职责分工 ....................................................................................62 10.4.1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62 10.4.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62 10.4.3 各子项目项目实施单位 .....................................................................62 10.4.4 各子项目拆迁安置实施管理机构 .....................................................62 10.4.5 设计研究院 .........................................................................................63 10.4.6 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 .....................................................................63 10.5 加强机构能力的措施 ................................................................................63 11 实施时间表 .......................................................................................................65 11.1 移民安置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衔接 ............................................................65 11.2 永久征地与临时用地移民安置关键任务 ................................................65 11.3 居民房屋拆迁安置关键任务 ....................................................................65 11.4 企事业单位搬迁关键任务 ........................................................................66 11.5 移民安置实施关键任务时间表 ................................................................66 11.5.1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时间表制定原则: .........................66 11.5.2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总进度计划 .............................................67 12 费用及预算 .......................................................................................................69 12.1 费用 ............................................................................................................69 12.2 分年投资计划 ............................................................................................69 12.3 资金来源 ....................................................................................................69 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2.4 资金流向及拨付计划 ...............................................................................74 12.4.1 资金流程 .............................................................................................74 12.4.2 拨付计划 .............................................................................................74 13 监测评估 ...........................................................................................................76 13.1 内部监测 ....................................................................................................76 13.1.1 实施程序 .............................................................................................76 13.1.2 监测内容 .............................................................................................77 13.1.3 内部监测报告 .....................................................................................77 13.2 外部独立监测 ............................................................................................77 13.2.1 独立监测机构 .....................................................................................77 13.2.2 责任 .....................................................................................................77 13.2.3 监测步骤及内容 .................................................................................78 13.3 监测指标 ....................................................................................................79 13.4 后评价 ........................................................................................................79 14 权利表 ...............................................................................................................80 附录 移民独立监测与评估工作大纲 .....................................................................82 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目 录 表 1.1 无锡市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 6 表 1.2 滨湖区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 7 表 1.3 惠山区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 8 表 1.4 锡山区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 9 表 1.5 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 ..................................................................................... 10 表 2.1 永久占地影响一览表 ..................................................................................... 13 表 2.2 五里湖整治工程临时占地情况 ........................................................................ 13 表 2.3 惠山污水管网临时占地情况 ........................................................................... 14 表 2.4 东亭污水处理厂管网临时占地情况 ................................................................ 16 表 2.5 安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临时占地情况 ................................................................ 17 表 2.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受影响企业 .................................................................... 18 表 2.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受影响事业单位 ............................................................. 18 表 2.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直接影响人口 ................................................................ 19 表 2.1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短期影响人口 .............................................................. 19 表 2.1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影响地面附着物和公用设施 ......................................... 19 表 4.1 被调查家庭年收入与支出结构 ....................................................................... 25 表 4.2 受影响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 25 表 4.3 受影响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 26 表 6.1 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 46 表 6.2 临时占地补偿标准 ......................................................................................... 47 表 6.3 各类结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 47 表 6.4 居民住房附属物补偿标准 ............................................................................. 47 表 6.5 居民住宅搬迁安置费用标准 ........................................................................... 47 表 6.6 各类结构企事业房屋货币补偿标准 ............................................................... 48 表 6.7 企事业搬迁安置费用标准 ............................................................................ 48 表 6.8 无锡水质改善项目影响各类附着物补偿标准 ................................................. 48 表 7.1 五里湖整治项目征地移民安置方案 ................................................................ 49 表 7.2 安镇污水处理厂征地移民生产安置表 ............................................................ 51 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7.3 拆迁企业单位安置表 ..................................................................................... 52 表 8.1 公众意见和心理调查表 ................................................................................... 55 表 8.2 受影响人的公众参与过程 .............................................................................. 56 表 8.3 政策公开过程 ................................................................................................ 56 表 10.1 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机构的人员配备 ........................................................ 61 表 10.2 项目涉及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人.................................................................. 61 表 11.1 移民实施进度计划 ....................................................................................... 67 表 11.2 项目建设与征地拆迁衔接进度计划时间表 ................................................... 68 表 12.2 分年投资计划 .............................................................................................. 69 表 12.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计划预算总表 ....................................................... 70 表 14.1 权利表 ......................................................................................................... 80 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简要描述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 是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之一。项目完成后, 将使无锡市形成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回用等为一体的污水综 合治理系统,从而提高无锡市地面水环境质量,保护地下水源,促进无锡市经济 可持续性发展。其纳入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的工程主要包括:五里湖整 治工程、惠山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1.1.1 五里湖整治工程 梅梁湖和贡湖是太湖的一部分,分别是太湖连接无锡市陆地的两个湾部的水 域,是无锡市主要的供水水源地和风景旅游区。五里湖则为梅梁湖深入陆地的一 片水域,其西面是犊山、充山、宝界山等,东南部为平原,北部为无锡市区。五 里湖与梅梁湖有大堤相隔,通过五里湖节制闸与梅梁湖沟通;东北经曹王巷、骂 蠡港等与京杭大运河相连接;南由长广溪通太湖贡湖;沿湖还有一些小河与周边 城镇和农村相连接,形成了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水系。五里湖东西长 6.0km,南北宽 0.3~1.5km,面积约 5.15km2。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太湖水质不断下降,梅梁湖是太湖流域水污染最严重 的区域,其水质在近十年内下了一个等级。1998 年后,梅梁湖水质为 v 类或劣 v 类,处在重富营养化水平。五里湖是梅梁湖区污染最严重的水域,其水质劣于 v 类水质标准。2001 年 8 月国务院批准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明 “明显改善梅梁湖、五里湖重点水与水质”是“十五”计划的重点之一, 确提出: 梅梁湖(含五里湖)地处太湖流域上游,又是太湖污染最严重的区域,它的治理 将对太湖水环境改善产生重大影响。 无锡市政府为了实现《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提出的“太湖水质 有所改善,梅梁湖、五里湖水质明显改善”的目标,编制了《无锡市太湖污染防 治“十五”实施计划》。据此无锡市在“十五”期间将实施治污工程、生态恢复 工程和强化管理三大工程,包括 90 个项目,五里湖综合整治是其中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 根据《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五里湖周边地区将建成一个 30 万人口的新城 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区,是一个以居住、旅游、休闲、度假等功能为主的湖泊型风景旅游区。五里湖 综合整治是以改善五里湖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质量,恢复五里湖水清岸绿、风 景秀丽的自然风光为目标的水环境治理工程,纳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工程包 括:污染控制设施、湖岸整治及生态修复等单项工程。 (a)污染控制设施 五里湖周边入湖河道无闸控制,水质一般在 V 类和劣 V 类,不同程度地将运 河及城区污水带进五里湖。污染控制设施计划在其中与内部河网相通的小渲港、 长丰河、线泾浜等河道上修建 11 座污水节制闸。 (b)湖岸整治 五里湖周边岸线长约 22.9km,目前大部分岸段杂乱无章,拟对其进行整治, 建设生态湖岸,计划整治长度 19.4km。 (c)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主要是进行水体生态修复和底质生态修复,建立生物净化机制。生 态修复的手段包括微生物净化、缓释抑藻、生物浮床净化及多功能水质净化床等 技术。 1.1.2 惠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管网 惠山污水处理厂位于惠山经济开发区内,远期控制规模为 10 万 m3/d,中期 规模为 5 万 m3/d,近期规模为 2.5 万 m3/d,厂址拟定于锡北运河北岸的胡家渡村, 西侧为堰桥河,尾水受纳水体为拟定厂址南侧的锡北运河,沪宁高速从东侧通过, 服务范围为惠山经济开发区,其中长安镇的污水沿胡长路和堰新路的 Ф1000 污 水管进入惠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所占用土地现为国有土地,是 2002 年建惠山经济开发区时统一征用的,占地 180 亩。管网规模按远期设计并 实施,其主管道 18 条, 长 90km,支管 25km。管网系统中建 3 个污水提升泵站, 各占地 1.4 亩,分别是堰新路污水提升泵站,位于惠山大道与堰新路交叉口的东 北角;胡长路污水提升泵站,位于西漳路与胡长路交叉口西南角;锡澄路污水提 升泵站,位于锡澄路与阳山西路交叉口的西南角。 1.1.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锡山区内河网水系发达,流经市区或市区附近的主要河道有:北兴塘河、新 兴汤河、老兴塘河、九里河、东亭港、伯渎港等、河道最终流向望虞河,望虞河 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为太湖引水及洪水分泻的主要河道。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包括:东亭污水处 理厂扩建和管网、安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 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和管网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 3 万吨,厂址位于东 亭镇经济开发区东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南侧,占地 45 亩,其中一期已经征地 预留 20 亩,新征土地 25 亩。东亭二期管网长 39.8km,建竹辉路污水提升泵站 1 座,占地 1.4 亩,位于北兴塘河南岸。 东亭经济开发区范围地势低平,河道密布,属圩荡水网化堆积平原区,污水 管网尚为完全配套。东亭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的混合污水, 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污水厂,开发区内的企业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三级标准排放 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再汇入污水厂。 安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 安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为近期为 2 万 m3/d;远期 4 万 m3/d,选址在安镇、羊尖 之间的年余村(属安镇管辖)附近,使安镇、羊尖、厚桥三镇到污水厂的距离最 短,可以节省污水输送干管的投资。厂址紧靠南桥港,便于污水厂尾水的排放。 拟建污水处理厂以近期规模为主,兼顾远期规模,占地 30 亩。污水管网长 145.4km,管网系统中建 3 座污水提升泵站,各占地 1.4 亩,分别是安镇污水提 升泵站,位于安镇镇蒋更上村;羊尖污水提升泵站,为羊尖镇廊下村;厚桥污水 提升泵站,位于安镇镇西刘巷村。 1.2 项目受益地区和影响地区 1.2.1 项目受益区 太湖流域地跨江、浙、沪、皖三省一市,流域面积 36500km2,其中江苏占 52.5%。流域内有 37 个大中城市和县级市。 项目受益地区包括太湖流域的周边地区,特别是项目的实施将会有效改善无 锡市的环境,有力促进无锡市的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实现无锡市的可持续发展。 无锡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南,南临太湖,是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之一,也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京杭大运河、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和 312 国道横贯市区,水、陆、空交通极为发达,为全国 15 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 无锡市为江苏省省辖市。市区辖: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锡山区、 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惠山区及滨湖区。 无锡市工业发达,商业繁华,素有“小上海”之称。近十几年来,经济发展 更为迅猛,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 20%左右,超过全国平均增长 12%的增长幅 度。 无锡交通发达。京杭运河,成为城市水运大动脉。对外公路交通畅通,与周 边城市连接便捷,是通往浙、皖、鲁及苏北地区的交通要道。铁路经无锡通往全 国各地的车次有 92 个班次。无锡机场已开辟至北京、惠阳、佛山、济宁、邢台、 潍坊等七条航线。随着国道主干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港、江阴长江大 桥以及新长铁路的兴建,无锡的对外交通将更为畅通。 无锡风景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国家太湖风景区及近年 来开发建设的 CCTV-无锡太湖影视城,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在全国风景旅 游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无锡市现状人口为 438.58 万人(2002 年),市区总面积 1658 平方公里(其 中陆地面积 1282.49 平方公里)。中心城建设用地 139.98 平方公里。无锡已成为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中新产生的特大城市,是苏、锡、常大城市圈的地域中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区人口的增加,无锡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增 长非常迅速,基础设施已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发展,严重制约了无锡市社会经济的 可持续发展: (1)太湖流域是我国人口、资产、产值、新技术最为密集、城市化水平最 高的区域之一。太湖水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和局部区域的生态退化已严重影响太 湖地区的供水安全,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恶化了投资环境,已成为太 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条件。 (2)梅梁湖、五里湖是无锡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自然条件,是太 湖旅游胜地鼋头渚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20)》,五里湖周边地区将建成一个 30 万人口的新城区,是一个以水见 长,以秀丽的水景和近代园林及影视文化为特色,以游览、水上活动、文化娱乐 为主、兼有别墅度假、休闲风情、旅游服务等多功能的湖泊型风景旅游区。五里 湖的水环境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无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五里湖水质明显差于太湖,也差于梅梁湖。五里湖和梅梁湖的水质状 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况对太湖水质至关重要,是国家“十五”计划太湖治理的重点之一。要改善太湖 水质,必须首先对五里湖进行整治,同时也为全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经验。 (4)惠山经济开发区是新一轮总体规划中的新城区。目前,惠山区的经济 发展和社会服务事业等正在逐步形成,一座功能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的 新兴城市正在加快建设之中。惠山经济开发区内现无污水处理厂,市区的污水管 网也未达到本区域,现有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污水都就近排入河道。未经过 处理的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河道水塘,对水体造成了较大的污染。随着经济开发区 的迅速发展,地表水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惠山地区地表水环境的污染将影响到 太湖流域水质,使太湖水体富营养化已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对太湖流域范围内的 城镇所排放的污水进行有效治理,以控制太湖流域的水污染。污水不但对地表水 造成污染,且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水质也产生污染。 (5)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锡山区城市规模日益扩 大,人口不断增长,污水量不断增加,由于污水系统没有同步建设,使得区域内 的自然水体污染程度日益严重,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突出,直接影响人民的身体健 康和居住环境,同时影响到太湖流域的饮用水水质,一旦水体功能萎缩、消退甚 至丧失,重新恢复将是非常困难的,也是非常漫长的。虽然安镇、荡口等七镇并 不是缺水城镇,但如不加紧治理水环境,很可能步入水质性缺水城镇。另外污水 处理系统的建设与否,还直接关系到锡山区各镇的基础设施及投资环境,影响镇 区整个发展前景。 综上所述,五里湖整治工程、城北(惠山)厂一期(2.5 万吨)和管网;锡 山区的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从 2 万吨到 5 万吨)和管网、安镇镇新污水处理厂 (2 万吨)和管网的建设对无锡市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 能使太湖水体富营养化趋势减缓,改善太湖流域水质,提高城市环境 质量,改善无锡市的旅游和投资环境,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污水治理后地面水环境将得到改善,逐步提高人民生活的环境质量, 造福人民; 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可有效减轻地表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 彻底改善城镇环境,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改善城镇的对外形象,有 利于招商引资,促进整个惠山区、锡山区乃至整个无锡地区的经济腾 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飞,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改善和逐步解决对下游城市的污染状况,提高下游城市人民生活用水 和农田用水的质量,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 1.2.2 项目影响区 本 项 目 影响涉 及 到 无 锡 市 的 滨 湖 区 、 惠 山 区 及 锡 山 区 。 主 要 影 响为:征地影响、居民拆迁影响、企事业搬迁、基础设施影响等。 本 项 目 永久占 用 土 地 共 653.024 亩 。 其 中 滨 湖 区 388.224 亩 、 惠 山 区 1 84.2 亩 、 锡 山 区 80. 6 亩 。 占 用 集 体 土 地 443.224 亩 , 国 有 土 地 2 05.6 亩 。 本项目共拆迁居民住房 167 户,拆迁面积为 50600m2,均在无锡市滨湖区。 本项目影响企业单位 7 家,事业单位 1 家(不需搬迁),其中需搬迁的企业 单位有 3 家。拆迁企业房屋面积为 55750m2,拆迁事业单位房屋面积为 100m2。 1.3 项目地区的社会经济背景 本项目地区位于无锡市滨 湖 区 、 惠 山 区 及 锡 山 区 , 三 个 区 既 是 项 目影响区,也是项目受益地区。 1.3.1 无锡市社会经济背景 截止 2002 年底,无锡市全市总人口 438.58 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1.17 ‰。2002 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 1601.7 亿元,全市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发达,人口稠密”是无锡(特 9988 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5860 元。 别是市区)的显著特点。 2002 年无锡全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详见表 1.1。 表 1.1 无锡市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比上年 比上年 指 标 单 位 2002 年 指 标 单位 2002 年 +% +% 年末总人口 万人 438.58 0.6 协议注册外资金额 亿美元 29.01 133.6 #市区人口 万人 215.92 1.3 注册外资实际到帐 亿美元 17.4 64.2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 年末从业人员 万人 222.53 3.0 % 99.2 (-0.1) 数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1601.7 13.1 % 99.3 (+0.3) 数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664.7 12.7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万人 26.24 7 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比上年 比上年 指 标 单 位 2002 年 指 标 单位 2002 年 +% +% 财政收入 亿元 200.85 23.7 各类学校数 所 980 -12.3 #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106.48 30.9 各类在校学生数 万人 75.99 1.6 财政支出 亿元 111.4 医疗床位数 张 17901 -1.5 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 % 12.5 (+2.1) 卫生技术人员数 人 19373 -8.9 值比重 3553.6 工农业总产值 亿元 18.8 全部职工人数 万人 55.73 -4.9 3 3455.8 工业总产值 亿元 21.8 在岗职工人数 万人 48.52 -4.2 4 农业总产值 亿元 97.79 4.1 职工工资总额 亿元 81.14 6.8 粮食总产量 万吨 96.29 -9.4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亿元 77.43 7.2 全部职工年平均工 货物运输量(全社会) 万吨 7493 -0.1 元 14358 14.6 资 旅客发送量(全社会) 万人 16885 1.8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 15796 14.6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 邮电业务总量 亿元 40.05 19.3 元 9988 14.9 配收入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 亿元 537.8 32.8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 5860 6.0 成额 金融机构年末储蓄 1626.8 #基本建设投资 亿元 129.54 70.1 亿元 28.2 存款余额 3 #更新改造投资 亿元 48.19 25.0 活期储蓄 亿元 209.62 38.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444.30 13.7 定期储蓄 亿元 603.02 22.4 进出口总值 亿美元 97.41 46.3 #出口总值 亿美元 51.45 43.3 1.3.2 滨湖区社会经济背景 滨湖区辖 10 个镇(乡)、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 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6 个街道,总面积 566.86 平方公里。滨湖区是无锡市建设湖滨新城的重点区域和建设山水城、生态城的标 志性板块,无锡实施特大城市发展战略的重点工程大多在滨湖区境内。2002 年 滨湖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详见表 1.2。 表 1.2 滨湖区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滨湖区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145 第一产业 亿元 3.2 第二产业 亿元 82.3 #工业 亿元 78.8 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指 标 单位 滨湖区 第三产业 亿元 59.5 财政收入 亿元 22.26 #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10.14 全部工业总产值 亿元 268.25 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2.15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亿元 38.79 #工业投入 亿元 2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5.7 职工平均工资 元 13602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 14784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6271 1.3.3 惠山区社会经济背景 惠山区原系“华夏第一县”锡山市的锡西片,2000 年 12 月 21 日经国务院 批准撤市设区而成立。惠山区隶属无锡市区,成立于 2001 年 3 月,区域总面积 328.35KM2,目前城镇建成面积 21.85 KM2,下辖 12 个乡镇、132 个行政村。2002 年惠山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详见表 1.3。 表 1.3 惠山区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惠山区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152.09 第一产业 亿元 5.25 第二产业 亿元 101.23 #工业 亿元 96.87 第三产业 亿元 45.61 财政收入 亿元 14.86 #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7.2 全部工业总产值 亿元 304.67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亿元 45.95 #工业投入 亿元 32.9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21.8 职工平均工资 元 1302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 13785 1.3.4 锡山区社会经济背景 锡山区位于无锡市东部,原称无锡县。1995 年 6 月撤县建市,2001 年撤市 建区。全区总面积 455 km 2,现有耕地面积 36.72 万亩,粮田面积 26 万亩,辖 14 个镇、242 个行政村和 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02 年锡山区社会经济基本情 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况详见表 1.4。 表 1.4 锡山区 2002 年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锡山区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137.5 第一产业 亿元 6.2 第二产业 亿元 82.8 #工业 亿元 78.8 第三产业 亿元 48.5 财政收入 亿元 14.58 #地方财政收入 亿元 7.35 全部工业总产值 亿元 294.46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亿元 41.58 #工业投入 亿元 30.8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3.6 职工平均工资 元 12960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 13114 1.4 项目设计过程 1.4.1 五里湖整治项目 2001 年 9 月无锡市水利局委托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无锡市水利勘 测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了《五里湖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2002 年 10 月由水利 部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五里湖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2 年 12 月五里湖综合整治项目的部分单项工程开始实施。 1.4.2 惠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和管网 2002 年 10 月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建设总公司编制了《无锡市惠山污水厂工程 项目建议书》;2003 年 2 月无锡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无锡惠山污水厂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 年 3 月无锡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无锡市 惠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1.4.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包括:东亭厂扩建和管网、安镇新污水处理厂(2 万吨)和管网。2002 年 2 月东亭厂扩建和管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清华紫光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完成;2003 年 2 月上海清华紫光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完成了安镇新污水处理厂(2 万吨)和管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 2003 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年 8 月完成了安镇新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 1.5 项目的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负责投资建设,建设资 金由国内配套资金和世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共计人民币 153042.0 万元。资金来源:国内配套资金 84872.0 万元;其余 61870.0 万元利 用世界银行贷款。具体资金情况见表 1.5。 表 1.5 项目投资与资金来源 配套资金 世行贷款 总额 项目内容 (万元) (万元) (万元) 1.五里湖整治 11874.0 9614.0 21488.0 2.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21306.0 15510.0 36816.0 3.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17762.0 11852.0 29614.0 4.咨询服务、培训及项目实施 0.0 4264.0 4264.0 合 计 84872.0 61870.0 153042.0 1.6 减少工程影响的措施 1.6.1 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 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为了减少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的影响,设计 单位和项目业主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 A、在项目规划阶段,当进行方案优化比选时,尽可能多考虑项目建设对当 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并将此作为方案优化比选的关键性因素; B、将污水管道布设中城区道路中间或边缘,尽量避免房屋拆迁; C、在城区道路和河道定位过程中,设计单位对线路走向进行合理的分析, 尽量减少房屋拆迁; D、优化设计,合理安排保护区总体布局,尽量减少房屋拆迁; E、尽可能占用荒地和已国有土地,减少耕地占有。 1.6.2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A.缓解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管网的敷设施工一般均在道路中间或道路一侧。道路的开挖将严重影响该地 区的交通,项目开发者在制订实施方案时将充分考虑到这个因素,对于交通繁忙 的道路设计临时便道,并安排专门交警执勤,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施工方法上, 1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进行分段施工,并尽可能在短的时间内完成开挖、排管、回填工作,对于交通繁 。本项目管网 忙的道路要求避让高峰时间(如采取夜间施工,以保证白天畅通) 建设主要在新开发区道路和乡镇公路,由于新开发区和乡镇人口还不是十分密 集,车辆也不多,采取一定施工方式和交通管制,可以有效降低对交通的影响。 B.减少扬尘的措施 工程施工中沟渠挖出的泥土堆在路旁,旱季风致扬尘和机械扬尘导致尘土飞 扬,影响附近居民和工厂。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工程施工中 遇到连续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对弃土表面洒水,防止扬尘。施工单位将按 计划及时对弃土进行规划处理,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采取措施保证装土车 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前将轮子上的泥土用高压水冲洗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满地, 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单位门前道路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应及时清扫。 C.控制施工噪音 管线施工开挖渠道、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声以及复土压 路机声造成施工的噪声,为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工程在距居民居住区 200m 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一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施工单位应在施 工设备和施工方法的选择上优先考虑,尽量采用低噪音机械。对夜间一定要施工 而又影响周围居民声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除噪声措施,同时也可在工 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装置,以保证居民区声环境质量。 D.施工区现场废弃物的处理 项目开发者及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的生活废弃物,以保证施工区现场整洁。 1.6.3 项目征地拆迁移民行动计划和实施阶段 当征地拆迁不可避免时,为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影响,将采取以下措施: A、加强基础资料收集,对当地社会经济现状和未来发展作深入分析,结合 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行动计划,保障受工程影响人员不因工程建设而受 到损失。 B、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C、加强内部和外部监测,建立高效通畅的反馈机制和渠道,尽可能缩短信 息处理周期,以保障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 1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2 项目影响 根据世行的要求,项目办于 2003 年 6 月至 7 月,项目办公室组织了专门的 调查小组,对项目影响范围内受影响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详细调查,调查采用 逐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2003 年 8 月根据世界银行评估团的要求,又进 行了补充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占用数量、拆迁户数、家庭人口、 各类拆迁面积、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以及各类拆迁面积等。在进行本项目拆迁影 响实物量调查时,移民均参与了调查工作。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听取了居民、 企事业单位对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意见,并进行了广泛的协商。 2.1 受影响土地 2.1.1 永久占地 本项目永久占用土地 653.0 24 亩,其中集体土地 443.224 亩,国有土地 209.8 亩。 五里湖整治工程占用土地 388.224 亩,为新征农村集体土地,其中耕地 212.89 亩,主要为水旱地,种植水稻等农作物;非耕地 175.334 亩,主要是居 民宅基地、绿化地和道路等用地。 惠山污水厂一期占用土地 180.0 亩,管网系统中 3 个泵站占地 4.2 亩,现全 部为国有土地。污水厂占用的土地是 2002 年初建惠山经济开发区时,统一征用, 按照开发区建设规划预留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土地。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占地包括:①东亭厂扩建和泵站占用土地 46.4 亩, 其中污水处理厂新征土地 25.0 亩,现为水旱地,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另外 20 亩是东亭污水厂一期建设时已征用的预留土地,1.4 亩为泵站占地,现为国有道 路用地;②安镇污水处理厂和泵站占用土地 34.2 亩,其中污水处理厂新征土地 30.0 亩,为水田,现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另外 4.2 亩为泵站占地,现为国有道 路用地。详见表 2.1。 1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2.1 永久占地影响一览表 子项目 占地面 其中 单项工程 备注 名 称 积(亩) 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 五里湖 小 计 388.224 388.224 0.0 其 中 耕 地 : 212.89 亩 整治工 其中:湖岸整治 333.16 333.16 0.0 其 中 耕 地 : 203.27 亩 程 节制闸工程 55.064 55.064 0.0 其 中 耕 地 : 9.62 亩 2002 年 初 建 惠 山 经 济开发区时统一征用, 惠山污 小计 184.2 0.0 184.2 详细情况见附件。 水厂及 污水处理厂 180.0 0.0 180.0 泵 站 占 用 的 4.2 亩 为 管网 泵 站 4.2 0.0 4.2 国有道路一侧的泵站 预留地土地 20 亩 国 有 土 地 为 东 亭 小计 46.4 25.0 21.4 污水处理厂一期预留 东亭厂扩建 45.0 25.0 20.0 地,详见附件; 锡山区 泵 站 1.4 0.0 1.4 1.4 亩 泵 站 用 地 为 国 有 污水处 道路一侧的绿化用地 理厂及 30 亩 为 水 田 ; 管网 小计 34.2 30.0 4.2 泵 站 占 用 的 4.2 亩 为 安镇污水处理厂 30.0 30.0 0.0 国有道路一侧的预留 泵 站 4.2 0.0 4.2 土地 合计 653.024 443.224 209.8 2.1.2 临时用地 本项目临时占用土地合计 6800.03 亩,其中五里湖整治工程临时占地 10.35 亩,为集体土地,占用期 1 年;其他项目临时占地均为国有土地,全部为道路用 地或道路预留地,占用期 3 个月。 五里湖整治工程临时占地 五里湖整治工程临时占地 10.35 亩,全部为湖岸整治工程所占用,属集体土 地,其中占用蠡园乡蠡园村 1.35 亩,蠡园乡美湖村 2.0 亩,太湖镇大桥村 2.0 亩,太湖镇糜巷村 5.0 亩,以上临时占用的土地为水旱地,现种植水稻等农作物。 详见表 2.2。 表 2.2 五里湖整治工程临时占地情况 占地面积 土地类型 项目名称 备 注 (亩) 集体水旱地 五里湖整治工程 10.35 10.35 其中:湖岸整治 种植水稻等农作物, 10.35 10.35 节制闸工程 占用期 1 年 0.0 0.0 1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临时占地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系统全部在惠山经济开发区内,区内农村耕地在建惠 山经济开发区时全部被征用。本子项目管网系统全部沿开发区道路铺设,地面上 没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截止 2002 年 8 月底,有些管线已随道路建设完 成,有些正在开工建设,临时占用的道路用地属于区公用事业局所有。本子项目 临时占地为 1939.7 亩,占用期为 3 个月,不影响具体人口,只是在施工时对该 道路的交通构成了一些影响,采取交通管制的办法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惠山 管网系统临时占地详细情况见表 2.3。 表 2.3 惠山污水管网临时占地情况 污水 规划红 临时占用土地 土地现状 管线名 管线 起点 止点 线宽度 实施情况 称 长度 占用时 占用面积 土地 (m) 2 使用状况 (m) 间(月) (m ) 性质 北外环与 堰 桥 路 交 东端 15 6269 3 94035 已完成 国有 人行道 路 叉口 与老锡澄路 非机动车 与东五路交叉口 15 6474 3 97110 已完成 15% 国有 交叉口 道 堰新路 与老锡澄路 非机动车 与东五路交叉口 20 6594 3 131880 未开工 国有 交叉口 道 绿化带, 其 东中路 东中路西端 东中路东端 15 3356 3 50340 已完成 80% 国有 中 740m 为 人行道 东南一与 东 三 路 交 东七路交叉口 15 2241 3 33615 已完成 国有 人行道 路 叉口 绿化带, 胡长路 胡长路西端 与东五路交叉口 15 8282 3 124230 已完成 50% 国有 1258m 为 东延 道路 申段 胡长路西端 与东五路交叉口 20 2960 3 59200 已完成 20% 国有 绿化带 东一路 东一路北端 与胡长路交叉口 15 1986 3 29790 已完成 60% 国有 人行道 东三路 东三路北端 东三路南端 15 2556 3 38340 已完成 70% 国有 人行道 与东南四路交叉 东四路 东四路北端 15 3659 3 54885 已完成 55% 国有 机动车道 口 与 堰 新 路 交 胡长路与东五路 东五路 15 2416 3 36240 已完成 80% 国有 绿化带 叉口 交叉口 与 东 西 景 观 与南北景观大道 杨市路 15 2006 3 30090 已完成 国有 人行道 达到交叉口 交叉口 东西景 西端 与西岸路交叉口 15 4124 3 61860 已完成 国有 人行道 观大道 1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污水 规划红 临时占用土地 土地现状 管线名 管线 起点 止点 线宽度 实施情况 称 长度 占用时 占用面积 土地 (m) 2 使用状况 (m) 间(月) (m ) 性质 与东西景观 陆区路 西端 15 3941 3 59115 已完成 50% 国有 人行道 大道交叉口 15 1206 3 18090 已完成 国有 机动车道 胡长路 20 2895 3 57900 已完成 30% 国有 绿化带 与惠山大道交叉 污水处理厂 15 1562 3 23430 未开工 国有 绿化带 污水厂 口 路 与惠山大道交叉 污水处理厂 25 1650 3 41250 未开工 国有 绿化带 口 与堰新路交 与胡长路交叉口 15 448 3 6720 已完成 国有 人行道 叉口 西环路 与堰新路交 与胡长路交叉口 20 1920 3 38400 已完成 79% 国有 机动车道 叉口 与 堰 新 路 交 与污水厂路交叉 玉祁路 15 2666 3 39990 已完成 50% 国有 绿化带 叉口 口 南 北 景 与 北 环 路 交 与污水厂路交叉 15 4371 3 65565 已完成 国有 绿化带 观大道 叉口 口 与 东 西 景 观 与污水厂路交叉 前州路 15 1634 3 24510 已完成 国有 绿化带 大道交叉口 口 与 北 外 环 交 与污水厂路交叉 15 3652 3 54780 已完成 50% 国有 绿化带 惠 山 大 叉口 口 道 与 北 外 环 交 与污水厂路交叉 20 1089 3 21780 已完成 50% 国有 绿化带 叉口 口 合 计 1293145 折合 1939.7 亩 锡山区污水厂及管网临时占地 a.东亭污水厂扩建及管网临时占地 东亭污水厂一期建设时部分主管网已考虑到二期扩建的污水收集能力,但随 着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扩大,仍需铺设 39.8km 的污水管网。本子项目临时占 地为 1057.47 亩,占用期为 3 个月,大部分污水管网沿道路铺设。开挖道路一侧 铺设管网的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尽可能减少管道施工对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 本子项目不涉及建筑物的拆迁,只涉及树木等地面附属物,不影响具体人口。详 见表 2.4。 1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2.4 东亭污水处理厂管网临时占地情况 规划红 污水管 临时占用土地 土地现状 管线名称 起点 止点 线宽度 线长度 占用时 占用面 土地 使用状况 (m) (m) 间(月) 2 积(m )性质 竹辉路 北兴塘路 朝辉路 20 2515 3 5030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云林路 北兴塘路 朝辉路 15 2183 3 32745 国有 人行道 友谊路 北兴塘河边 锡沙路 15 1257 3 18855 国有 非机动车道 东园路 北兴塘河边 锡沙路 15 1305 3 19575 国有 绿化带、人行道 芙蓉路 锡沙路 朝辉路 15 256 3 3840 国有 机动车道 朝辉路 芙蓉路 竹辉路 20 2040 3 4080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锡沙路 竹辉路 15 1913 3 28695 国有 人行道 友谊路 朝辉路 15 2080 3 3120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友谊路 朝辉路 15 2190 3 3285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东政路 友谊路 竹辉路 20 4073 3 8146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北兴塘路 东园路 竹辉路 20 4561 3 9122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东园路 友谊路 20 2374 3 4748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东政路 北兴塘边 15 1165 3 17475 国有 人行道 芙蓉一路 芙蓉一路 芙蓉四路 20 1606 3 3212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芙蓉一路 芙蓉四路 15 1585 3 23775 国有 人行道 竹辉路提 竹辉路 春辉路 20 2212 3 4424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升泵站 春辉路 查桥工业区 竹辉路 20 2215 3 4430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春风路 查桥工业区 镇北路 15 2099 3 31485 国有 非机动车道 春风路 查桥镇区 15 2171 3 32565 国有 人行道 合计 704980 合 1057.47 亩 b.安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临时占地 安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安镇、羊尖、厚桥三镇和东部工业园区。该区域 内尚无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需新增管网 145.4km。本子项目临时占地为 3792.49 亩,占用期为 3 个月。污水管网系统将根据地区的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 分 期实施,大部分污水管网铺设结合规划道路(路名尚未确定)建设同时进行,小 部分管网在已建道路一侧开挖铺设。开挖道路一侧铺设管网的尽量避开交通主干 道,尽可能减少管道施工对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已确定沿锡沪路管线长 2970m, 占地 59400m2,折合 8.91 亩,其余 3783.58 亩临时占地尚不能确定具体线路。但 项目办承诺:若发生征地、房屋拆迁、拆迁附属物、基础设施等情况,或者因管 网建设受到影响的人将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补偿和安置政策进行移民安置活动。详 见表 2.5。 1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2.5 安镇污水处理厂管网临时占地情况 规划红 污水管 临时占用土地 土地现状 管线名称 起点 止点 线宽度 线长度 占用时 占用面积 土地性 备注 使用状况 (m) (m) 间 2 (月) (m ) 质 锡沪路 东干线 外环线 20 2970 3 59400 国有 非机动车道 Φ 400 以 下 因路名尚未确定,按污 15 74470 3 1117050 国有 不详 ( 包 括 Φ 400) 水管径和长度计算 20 145433 3 1411280 国有 不详 Φ 400 以 上 合 计 2528330 合 3792.49 亩 2.2 受影响居民住房 本项目仅有五里湖整治工程涉及居民住房拆迁,惠山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工 程、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均不涉及居民住房拆迁。 五里湖整治工程搬迁居民住房共 167 户,人口 734 人,共拆迁住房面积 50600m2,都为砖混结构,其中湖岸整治工程拆迁居民住房共 151 户,人口 683 人,共拆迁住房面积 48400m2,节制闸工程拆迁居民住房共 16 户,人口 51 人, 共拆迁住房面积 2200m2。详见表 2.6。 表 2.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受影响居民住房 2 住房面积(m ) 子项目名称 户数 家庭人口 合计 砖混 五里湖整治工程 167 734 50600 50600 其中:湖岸整治 151 683 48400 48400 节制闸工程 16 51 2200 2200 2.3 受影响企业单位 本项目共影响企业单位 7 家,均因五里湖整治工程引起。项目共拆迁企业单 位房屋面积 55750m2, 其中,砖混结构房屋 55600 m2,简易房屋 150 m2。详见表 2.7。 1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2.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受影响企业 2 拆迁房屋总面积(m ) 子项目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合计 砖混 简易 1 无锡湖光电力辅机厂 10000 10000 2 金城宾馆 1100 1100 3 无锡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23000 23000 五里湖整治工程 4 南长波纹管厂 14500 14500 5 景宏公司 5000 5000 6 开明金属制品公司 2000 2000 7 美达织造公司 150 150 合 计 55750 55600 150 2.4 受影响事业单位 本项目共影响事业单位 1 家,因五里湖整治工程引起。拆迁企事业单位房屋 面积 100 m2,为砖混结构。详见表 2.8。 表 2.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受影响事业单位 2 拆迁房屋总面积(m ) 子项目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合计 砖混 五里湖整治工程 1 滨湖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 100 100 2.5 受影响人口 2.5.1 项目直接影响人口 征地影响人口 本项目需新征农村集体土地 443.224 亩,其中耕地 267.89 亩;影响人口 364 人。 五里湖整治工程征用土地 388.224 亩,其中耕地 212.89 亩,影响人口 284 人。 惠山污水厂占地是 2002 年惠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时统一征用的,规划为污水 处理用地,属于国有土地划拨。2002 年征地影响人口及安置状况见附件。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共征用农村耕地 55 亩,影响 80 人,其中:东亭污水处理 厂扩建征用土地 25 亩,影响人口 50 人;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征用土地 30 亩, 影响人口 30 人。 房屋拆迁影响人口 拆迁居民住房 167 户,影响人口 734 人;共影响企事业单位 8 家,影响人口 1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为 1703 人。 本项目直接影响人口合计为 2801 人。详见表 2.9。 表 2.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直接影响人口 项目 人口 备注 永久征地影响人口 364 拆迁居民住房影响 734 共计 167 户 拆迁企事业单位影响 1703 8 家企事业单位,详见表 2.7 合计 2801 2.5.2 项目短期影响人口 本项目临时占用土地 6800.03 亩。其中,惠山污水管网和锡山区污水管网占 用国有土地 6789.68 亩。五里湖整治工程需要临时占用集体土地 10.35 亩,短期 影响户数 13 户,短期影响人口 45 人。详细情况见表 2.10。 惠山污水管网和锡山区污水管网的临时占地(已确定部分)全部是国有道路 用地或预留道路用地,管线随道路建设时铺设,开挖道路一侧的人行道、非机动 车道或绿化铺设管线,开挖时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 尽可能减少管道施工对城 市交通带来的影响。不涉及建筑物的拆迁,只涉及树木等地面附属物,不影响具 体人口。 表 2.1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短期影响人口 子项工程名称 短期影响户数(户) 短期影响人口(人) 五里湖整治工程 13 45 合 计 13 45 2.6 受影响地面附属物 项目共影响地面附着物和公用设施 17 类,详见表 2.11。 表 2.1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影响地面附着物和公用设施 五里湖整 东亭污水厂扩 安镇新污水处理 项目 单位 合计 治工程 建和管网 厂及管网 围墙 M 250 250 10kv 道 10 15 10 35 380v 道 20 50 60 130 公路 M 10000 24000 34000 机耕路 M 8000 12000 20000 草坪花坛 M 4000 4000 8000 1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五里湖整 东亭污水厂扩 安镇新污水处理 项目 单位 合计 治工程 建和管网 厂及管网 自来水管线 m 3000 3000 6000 大树 棵 155 300 500 955 小树 棵 1000 2000 4000 7000 厕所 个 4 2 6 坟墓 个 50 80 130 排水管 m 4000 5000 9000 明渠 M 5000 10000 15000 供水管 m 3000 300 3300 变压器 个 1 1 通信电缆 道 5 3 8 电力电缆 道 1 1 2 2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3 移民安置目标 优化工程设计,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区或多层、高层建筑物,尽可能地减少征 地拆迁影响范围,使非自愿性移民减少到最小。 所有的非自愿移民安置都作为项目建设的组成部分来实施,为移民提供充足 的资金,并使移民从项目中受益。 移民在搬迁过程中和在安置区内获得帮助。 移民从社会和经济方面与安置区居民融为一体。 受影响家庭将改善其居住环境,使安置小区生活设施配套齐全,交通方便, 环境优良。 对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征地拆迁给其带来的损失,如拆迁不可避免则补偿停 产停业损失,并妥善安置企事业单位,使其能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水平。 在编制移民计划和实施安置过程中鼓励移民参与,移民安置方式充分尊重移 民意愿。 移民生产水平和生活标准应恢复或提高到安置前或项目实施前的较高水平。 2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4 受影响人和单位的社会经济状况抽样调查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影响区的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影响人口的基本情况。根据 世行的要求,项目办于 2003 年 6 月进行了项目影响区的社会经济初步调查,为 项目分析提供基础资料。项目办在进行实物量调查的同时对受影响居民家庭、企 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采用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003 年 8 月项目办根据世界银行评估团的要求,又进行了社会经济补充调查。 抽样调查涉及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居民家庭 63 户,其中五里湖综合整 治项目调查 18 户;惠山污水处理厂调查 21 户,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安镇新建 污水处理厂各调查 12 户。另外,项目办对项目影响的 8 家企事业单位也进行了 调查。 4.1 受永久征地影响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结果 本项目需永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 443.224 亩。其中五里湖整治工程征地 388.224 亩,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征地 25 亩,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征地 30 亩。 五里湖整治工程征地分布在无锡市滨湖区的蠡园镇陆典桥村、美湖村,太湖 镇糜巷村及大浮镇许舍村。 蠡园镇陆典桥村总户数 816 户,总人口 1881 人,农业人口为 272 人,共有 耕地 221 亩。该村劳动力人口 865 人,其中男劳动力为 412 人,女劳动力为 453 人,从业结构为:农业 61 人、工业 406 人、其他(商业、运输、服务业等)398 人。该村耕地按照农业人口平均分配,人均耕地约为 0.8 亩,主要种植一季小麦 或者油菜、一季水稻。2002 年,该村工业纳税销售收入为 10792 万元,第三产 业纳税销售收入为 1562 万元。2002 年,该村人均纯收入为 7300 元。 蠡园镇美湖村总户数 785 户,总人口 1737 人,农业人口为 483 人,共有耕 地 450 亩。该村劳动力人口 851 人,其中男劳动力为 423 人,女劳动力为 428 人,从业结构为:农业 20 人、工业 423 人、其他(商业、运输、服务业等)56 人。该村耕地按照农业人口平均分配,人均耕地约为 0.9 亩,主要种植一季小麦 或者油菜、一季水稻。2002 年,该村工业纳税销售收入为 9506 万元,第三产业 纳税销售收入为 10632 万元。2002 年,该村人均纯收入为 7050 元。 太湖镇糜巷村总户数 175 户,总人口 530 人,农业人口为 485 人,共有耕地 2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360 亩。该村劳动力人口 318 人,其中男劳动力为 156 人,女劳动力为 162 人, 从业结构为:农业 7 人、工业 295 人、其他(商业、运输、服务业等)16 人。 该村耕地按照农业人口平均分配,人均耕地约为 0.7 亩,主要种植一季小麦或者 油菜、一季水稻。2002 年,该村工业纳税销售收入为 38391 万元。2002 年,该 村人均纯收入为 5800 元。 大浮镇许舍村总户数 820 户,总人口 2073 人,农业人口为 1854 人,共有耕 地 952 亩。该村劳动力人口 834 人,从业结构为:农业 172 人、工业 520 人、其 他(商业、运输、服务业等)142 人。2002 年,该村工业总产值 2173 万元,第 三产业产值 180 万元。该村耕地按照农业人口平均分配,人均耕地约为 0.5 亩, 主要种植一季小麦或者油菜、一季水稻。2002 年,该村人均纯收入为 4500 元。 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征用土地属于锡山区东亭镇庄桥村,2001 年已改为庄 桥居民委员会。该村总户数为 620 户,总人口为 2200 人。2001 年锡山经济开发 区建设时全村土地大部分已被征用,仅剩下一些低洼、边远的土地,该村人口在 2001 年全部转为非农人口。该村劳动力人口为 1250 人,从业结构为:农业 10 人、工业 1150 人。2002 年,该村工业总产值达 9290 万元,人均纯收入为 6500 元。 安镇污水处理厂征用土地属于锡山区安镇镇年余村。该村总户数为 407 户, 总人口为 1449 人,共有耕地 1508.53 亩。该村劳动力人口 791 人,从业结构为: 农业 108 人、工业 604 人、其他(商业、运输、服务业等)79 人。2002 年,该 村工业总产值 4500 万元,第三产业产值 800 万元。该村耕地按照农业人口平均 分配,人均耕地约为 1 亩,主要种植一季小麦或者油菜、一季水稻。2002 年,该 村人均纯收入约为 5500 元。 4.2 受影响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结果 4.2.1 家庭人口 本次家庭调查共调查 63 户 282 人。其中农业人口 63 人;妇女人口 132 人, 占人口总数的 46.8 %;劳动力 192 人,占人口总数的 68.1%,其中女劳动力 93 人;学生 32 人,占人口总数的 12.7%。 2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4.2.2 人口年龄分布情况 在调查的 63 户 282 人中,8 岁以下人口数 10 人,占人口总数的 3.5%;8~ 18 岁人口数 26 人,占人口总数的 9.2%;19~60 岁人口数 226 人,占人口总数 的 80.1%;61 岁以上人口 20 人,占人口总数的 7.1%。 4.2.3 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在调查的 63 户 282 人中,文盲人数 14 人,占人口总数的 5.0%;小学文化 人数 56 人,占人口总数的 19.9%;中学文化人数 154 人,占人口总数的 54.6%; 专科以上人数 48 人,占人口总数的 17.0%;学龄前 10 人,占总人口数 3.5%。 4.2.4 劳动力就业情况 在调查的 63 户 282 人中,共有劳动力 192 人,其中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有 130 人,占总劳动力的 67.7%;外出经商或打工的有 24 人,占总劳动力的 12.5%; 从事个体经营的有 18 人,占总劳动力的 9.4%;从事农业劳动的有 20 人,占总 劳动力的 10.4%。 4.2.5 房屋建筑面积 在调查的 63 户中,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14490m2,户均约 230m2。大部分居民 房屋为二层楼房。 4.2.6 家庭年收入与支出 据对调查的 63 户数据进行统计,家庭年收入户均为 28700.0 元。其中企事 业工资年收入为 18381.0 元,占总家庭年收入的 64.0%;外出经商或打工收入为 4714.3 元,占总家庭年收入的 16.4%;其他收入为 5604.8 元,占总家庭年收入 的 19.6%。 家庭年总支出户均为 11750.9 元,其中种子费为 33.8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 的 0.3%,农药、化肥费用为 85.7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0.7%,灌溉水费为 26.6 元,占家庭年支出的 0.2%;机械作业费为 63.8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0.5%;电 费为 644.3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5.5%;生活水费为 75.7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 的 0.6%;通讯费为 1101.9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9.4%;孩子上学费用为 1101.9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17.3%;医疗费为 1190.5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10.1%; 燃料费用为 766.7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6.5%;购买生活副食品费用为 2809.5 2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23.9%;购买家电家具等支出为 2285.7 元,占总家庭年 支出的 19.5%;其它支出为 633.3 元,占总家庭年支出的 5.4%。收入支出结构见 表 4.1。 表 4.1 被调查家庭年收入与支出结构 项目 户均收入(元) 人均收入(元/人) 结构比例(%) 企事业工资收入 18381.0 4106.4 64.0 外出打工收入 4714.3 1053.2 16.4 家庭年收入 其它收入 5604.8 1252.1 19.6 年收入合计 28700.0 6411.7 100 种子 33.8 7.6 0.3 农药、化肥 85.7 19.1 0.7 灌溉水费 26.6 5.9 0.2 机械作业费 63.8 14.3 0.5 电费 644.3 143.9 5.5 生活水费 75.7 16.9 0.6 家庭年支出 通讯费 1101.9 246.2 9.4 孩子上学费用 2033.3 454.3 17.3 医疗费 1190.5 266.0 10.1 燃料费用 766.7 171.3 6.5 生活副食品费 2809.5 627.7 23.9 家电家具等 2285.7 510.6 19.5 其他 633.3 141.5 5.4 年支出合计 11750.9 2625.2 100 4.3 受影响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结果 各企业单位的详细情况见表 4.2。 表 4.2 受影响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子项目 年产值 年税金 年工资额 单位名称 职工人数(人) 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无锡湖光电力辅机厂 132 1056.0 8.5 158.4 金城宾馆 85 865.0 13.5 127.5 五 里 湖 无锡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240 2160.0 28.5 840.0 整 治 工 南长波纹管厂 210 1470 29.4 756.0 程 景宏公司 500 停产 0 0 开明金属制品公司 65 停产 0 0 美达织造公司 321 1605.0 25.7 1059.3 合计 1553 7156 105.7 2941.3 2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4.4 受影响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结果 事业单位仅调查一家(本项目仅涉及一家),详细情况见表 4.3。 表 4.3 受影响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子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职工人数(人) 年工资额(万元) 五里湖整治工程 滨湖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 150 525.0 2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5 法律与政策框架 5.1 移民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和政策 国家法律法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1999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 (1995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条 例 》 (2001 年 11 月 1 日 起 执 行 ) ( 2001 年 10 月 18 日 国 土 资 源 部 第 9 次 部 务 会 《划拨用地目录》 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法规与政策: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 自 200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无 锡 市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办 法 》 ( 200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锡政办发 [ 2 001]178 号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锡政办 [ 2 001]179 号 《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 锡政发[2002]343 号 《关于新区用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惠政发[2002]17 号) 《关于锡山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2]71 号) 世界银行政策: 世 界 银 行 业 务 政 策 OP4. 12 《 非 自 愿 移 民 》 及 其 附 件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世 界 银 行 业 务 程 序 BP4. 12 《 非 自 愿 移 民 》 及 其 附 件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5.2 移民安置涉及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条款 5.2.1 征用权限及补偿性质 5.2.1.1 土地征用权限及补偿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 地。 (2)征用土地的,按照被使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的补偿费。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4)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 (5)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取,但是,城市 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用事业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 取得。 (6)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 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 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 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 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 建筑物。 (7)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 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依 照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2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 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 用的行为。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划拨: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供水、水利等 项目用地。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 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 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 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实行统 一征地、统一供地。建设占用土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 照法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 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为 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将该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 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可以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 世界银行 OP4.12《非自愿移民》 15.补偿资格标准。移民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 对土地拥有正式的合法权利的人(包括国家法律认可的一贯的和传统的权 利); 在普查开始时对土地并不拥有正式的合法权利, 但是对该幅土地或财产提 出要求的人——这类要求为国家法律所认可, 或通过移民安置规划中确认的过 程可以得到认可(见附件 A,第 7(f)段)i;以及那些对他们占据的土地没有被 认可的合法权利或要求的人。 2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5.2.1.2 拆迁他人房屋权限及补偿性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 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 择补偿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 偿; (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十五条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 机构)进行。 设区的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 迁人选择。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 补偿、安置的,使用本办法。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入、房屋承租 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 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部门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房屋拆迁日常事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管理 机构)具体负责《条例》和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区人民政府和计划、土地、房管、工商、物价、规划、公安、税务等部门应 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3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依法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九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三十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 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值,并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 迁人应当提供不少于两处建设部门审核同意使用的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选择。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政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河道、广场、 环境绿化及经济适用住房等城市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而拆迁房屋的(含征地 撤组转居后的剩余土地上拆迁房屋的),适用本办珐。 第三条 无锡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主管市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地房屋拆迁的相关 征地工作;市计划、规划、房管、市政公用、供电、电信、工商、物价、财政、 税务、公安等部门及区人民政府、镇,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房屋拆迁工 作。 5.2.2 法律和行政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 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规定: 七、征用土地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或地块图,向市国土 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 (二)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被征土地权属调查、确定地类、测量用地面积,对 被征地单位土地、人口和地上、地下附属物及工程设施等情况进行登记; (三)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测算征地费用,编制征地方案,并 3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向建设单位预收征地费; (四)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审核征地报批材料并按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 向建设单位发出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 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 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 作。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条 城市房 屋 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进行拆 迁 项目评估; (二)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房屋拆 迁 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书面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建设部门应当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款总额 50%的资 金存款证明。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迁方案中明确存款金额与安置房价值之和不足补偿安置 资金总额部分的分期到位时间。 3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第十一条 建设部门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中载明的拆迁入、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形式,在本地主要 报纸上予以公布。规模较小的房屋拆迁,可以在拆迁范围内以及附近地区张贴房 屋拆迁公告。 第十二条 建设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拆迁通知 书,并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5.2.3 补偿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 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 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 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 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 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 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 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3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 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 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 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划拨用地目录》规定: 二、符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政府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 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 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第 5 条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其它 环卫设施。 (十四)水利设施用地 第 1 条 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挡水、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 洪道及其附属建筑物,附属道路、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制冷设 施。 第 3 条 堤防工程。 第 4 条 河道治理工程。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除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以划拨方 式取得外,应当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或者人股、国有土地租赁等有 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和城 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经营性房产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3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按照基准地价确定 的最低价。 协议、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 规定执行。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规定: 四、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环境工程征地费不超过 3 万元/亩,经济适用 住房和作为征地安置拆迁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征地费 8~10 万元/亩。 六、被征地所在的区、镇、村应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 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 规定: 第八条 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根据被征用土地的不同类别按耕地前三 年平均年声值的相应倍数确定。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2002 年核定为每亩 2500 元。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由市国土、物价、财政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状况和物价上涨指数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值的八 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 人口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征地前耕地前三年平均年 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 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征地前耕地前三 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补偿费标准的 70%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三)青苗补偿费 1 一年生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 2 一年二季作物以上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50%补偿; 3 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 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办法附件中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农村居民住宅和其他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按《无锡市市区城市建 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 世界银行 OP4.12《非自愿移民》 11.对于靠土地为生的移民,应当优先考虑依土安置战略。这些战略包括将 移民安置在公共土地或为安置移民而收购的私人土地上。无论什么时候提供替换 土地,向移民提供土地的生产潜力、位置优势和其他综合因素至少应该等同于征 收土地前的有利条件。如果移民并没有将获取土地作为优先考虑的方案,如果提 供的土地将对公园或保护区的可持续性造成不利的影响,或者无法按照合理的价 格获取足够的土地,除了土地和其他财产损失的现金补偿外,还应另行提供以就 业或自谋生计机会为主的离土安置方案。如果缺乏充足的土地,应当按照世行的 要求予以说明并写入文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 换。 … …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 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制定。 《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 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 择补偿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 3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偿; (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遵守本条例 的规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 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所调换房屋应当进 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 … 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拆迁补偿最低 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拆迁补偿最低 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参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的当地经 济适用房价值等因素确定。 被拆迁人按照前款规定获得货币补偿后仍无力解决住房的,由设区的市、县 人民政府对该被拆迁人以提供成套城镇廉租住房或者租售经济适用房等形式予 以妥善安置。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 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 以依法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以及交通岗亭、交通标志等公共设施的,拆迁人应当依照 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因房屋拆迁需要迁移管线或者铺设临时管线的费用,由拆迁人负担;但结合 道路扩建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就位或者新建、扩建各种管线的费用,拆迁人不予负 担。 第二十九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 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第三十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 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款,并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 拆迁人应当提供不少于两处建设部门审核同意使用的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选 择。 第三十三条 被拆除住宅房屋经拆迁补偿评估后,拆迁补偿款不足 5 万元的, 由拆迁人给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补足 5 万元;被拆迁人(公房承租人)也可以提 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指定地点、层次的屋供被拆迁人(公房 承租人)租住,拆迁人应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支付拆迁补偿款。 : 世界银行 OP4.12《非自愿移民》 10.为了确保必要的移民安置措施落实以前不会发生搬迁或限制使用资源、 资产的情况,移民活动的实施需要和项目投资环节的实施相联系。对本政策第 3 (a)段提到的影响,其措施包括在搬迁之前提供补偿和搬迁所需要的帮助,并 在需要时准备和提供设施齐全的移民安置场所。需要指出的是,征用土地和相关 财产只有在支付补偿金,需要的话,提供安置场所和搬迁补贴之后,方可进行。 对本政策第 3(b)段提到的影响,其措施则应作为项目的一部分,按项目行动 计划的要求来实施。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八条 拆迁人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 人必须服从征地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按规定查明被拆迁人的户籍、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 状况等事项。被拆迁人必须如实提供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产权、户籍等有关 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拆除征地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远郊也可实 行自建补偿安置。 第十五条 征地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货币安置补偿款由原房 屋收购款和购房补偿款组成,原房屋收购款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的重置价结合成 新计算。原房屋收购款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 … 征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补贴标准为:拆迁人承担每平方米 450 元至 500 元,区、镇、村三级合计承担每平方米不低于 100 元。市建设局可根据实际 3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情况,对补贴标准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 征地拆迁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 估,给予补偿,并为被拆迁人提供经济适用房作为产权调换安置房。经济适用房 的置换价为 450~500 元/m2。 第十七条拆除远郊集体土地上住房实行自建补偿安置的,拆迁人按被拆迁人 合法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增加 30%予以补偿,并按取得宅基地的费用 标准,为被拆迁人支付建设用地费用,对原宅基地不再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5.2.4 机构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纪律、法 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 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 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 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 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县级以 上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 地的,按照以下审批权限办理: (一)一公顷以下的,在县行政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市辖区行政 区域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3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二)一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五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报国务院批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未利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按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 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范围内的土 地的,由土地所在地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 《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规定: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征地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建设 局负责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的组织实施工作。 5.3 本项目移民安置政策 本项目执行的移民安置政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人民政府、无锡 市人民政府、项目影响各区人民政府和世界银行有关移民安置政策制定的。 本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如下: 所有财产按重置原则,确定补偿标准 在财产和土地被征用前支付补偿费用 永久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及安置方式各级政府与受影响村 或产权人进行谈判。 临时占地补偿,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临时占地补偿政策, 给予土地使用人补偿费,并组织复耕。 受项目影响而必须拆迁的房屋,均按照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被拆迁居民房屋,根据拆迁居民户选定的补偿方式给予补 偿。 拆迁企业房屋,市项目办公室直接支付补偿费给企业产权 人,由其自己购置或者重建安置房屋。 因工程施工而受影响的企业,使其停业的,给予停业损失 补偿,直至恢复经营,其补偿标准按各企业纳税额及职工工资 4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和实际停业时间来确定。 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和减少企业的停业损失。 受影响的公共基础设施应予恢复重建。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江苏省土地 管理条例》、《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的实施意见》 锡 政 办 [2001]179 号 、项 目 涉 及 市 区 等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标 准 按 照《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无锡市 、 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锡 政 办 [2 001]178 号 、 项 目涉及市区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 5.3.1 征地移民安置政策 5.3.1.1 永久征用土地补偿价格 根据有关法规和《土地划拨目录》的规定,本项目占用的国有土地不需要项 目单位支付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国土资源局直接划拨建设用地。 永久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五里湖整治子项目将按照《 无 锡 市 市 区 城 市 建 设 重点工 程 征 地 的 实 施 意 见 》锡 政 办 [201]179 号 有关规定的补偿标准和 《无锡市崇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锡政发 [2002]343 号规定执行;惠山污水处理及管网项目按照《关于新区用地补偿安 置的实施意见》(惠政发[2002]17 号)有关规定已于 2002 年实施;锡山区污水 处理及管网项目将按照《关于锡山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锡政 发[2002]71 号)有关规定执行。 5.3.1.2 临时占用土地补偿价格 临时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价格,按占地的用途及损失给予补偿,补偿含青 苗补偿和土地恢复费。 临时占用国有土地,不计占地补偿费用,对拆迁的地面附属物按照重置价格 补偿或者由项目单位负责按照原标准、原规模予以恢复,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款中。 5.3.1.3 移民安置政策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影 响 区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移 民 均 不 以 土 地 为 主 要 生 活 资 料 ,根 据 各 区 移 民 安 置 相 关 政 策 ,移 民 安 置 采 用 货 币 安 置 、保 4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险安置政策或就业安置。 《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 五里湖整治项目安置政策: 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锡政发[2002]343 号规定: 第六条 征用土地需安置人员数量,根据征用农用地面积除以被征地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在被征地前的人均农用地面积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安置人数等 于征用农用地面积除以人均农用地面积。 第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征用土地后,需安置的人员,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确 定名单,实行保障安置或就业安置。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征地事务机 构委托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涉及劳动就业和社 会保障的相关事宜;纳入政府保养范围的人员,由征地事务机构委托市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保养金支付等相关事宜;实行就业安置的人员,由征地事务机 构委托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用工事宜;未成年人给予所在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费,由所在村按照地方法规规定给予生活补贴和医疗卫生保险。 5.3.2 拆迁居民房屋安置政策 本项目对于拆迁居民房屋的补偿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提供安置房等安置 方式,对于家庭困难户提供廉租房等方式。移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个性 化需求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 5.3.2.1 评估 首先对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价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 价为基本依据,结合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层次、装修等因素评 估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前,应当听取 被拆迁人的意见。 5.3.2.2 安置政策 一、私有住宅 被拆迁人在得到房屋货币补偿费后,根据自己的意愿有三种选择:货币补偿、 产权置换、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 (1)对于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则按照评估 4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的重置价加上购房补贴给予补偿; (2)选择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单位提供的置换安置房,也可 以用房屋补偿款购买政府提供的经济安置房,经济安置房的价格低于被拆迁地区 的市场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在 450~500 元; (3)对于生活困难户,无力购买商品房和安置房的移民,移民在得到补偿 费后,由政府将为其提供廉租房。 5.3.2.3 搬迁过程中的补助政策 对于装有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的迁移,迁移费按各部门的实际标准给被拆 迁户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 从其搬迁之月起到被安置后的四个月内支付其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费按拆除房 屋建筑面积计算。 搬迁补助费:拆迁人应当支付住宅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搬家补助费。 5.3.2.4 其他政策 (1)移民在拆迁及恢复期间不缴纳任何相关税费。 (2)拆迁人应协助移民办理户口变更、子女转学等相关手续。 5.3.3 拆迁企事业单位安置政策 5.3.3.1 评估 首先对被拆迁企事业房屋与设施按照重置价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 机构进行评估,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时政府公布的 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层次、 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前,应当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5.3.3.2 安置政策 拆迁企业单位的,首先对各个拆迁企业安置方案进行了全面的技术经济分 析。对于受影响的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就地改建、复建、 恢复生产经营功能;在原地不能恢复其生产的经营规模只能异地改建。尽可能自 拆自建,避免或减少停产、停业损失,项目办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提供合适的工业 4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园供搬迁企业搬迁。迁移安置点由受影响的企业与项目拆迁办公室共同协商,并 符合城市规划。对于异地安置的企业尽早安排,提前开始恢复重建活动。需要重 建的企业单位,可申请减免拆除房屋面积的城市配套设施费,并由政府在工业园 区通过行政划拨同等面积土地作为企业重建的用地。 5.3.3.3 搬迁过程中的补助政策 (1)搬迁设备安装费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45 元。 (2)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和过度补助费,由拆迁人按搬迁企 业的纳税额给予被拆迁人一次性补助。 5.3.3.4 其他政策 (1)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搬迁期间权益不受影响,包括工资,医疗和社会保 险,分红和奖金等; (2)事业单位职工不会因搬迁而失去工作。 5.3.4 影响地面附着物补偿政策 受影响的基础设施和地面附着物由项目单位给产权单位补偿后,由产权单位 恢复重建。纳入工程项目的部分,由项目单位负责恢复。 根据以上政策,结合当地情况以及世界银行的要求制定本项目补偿标准,详 见第 6 章,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异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 4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6 补偿标准 本项目仅有五里湖整治项目涉及房屋拆迁,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和锡山区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子项目不涉及拆迁。五里湖所拆迁的范围属于无锡市市区发展 规划的郊区乡镇范围。 6.1 征用土地 本项目所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项目所在行政区分别制 定,永久占用的国有土地实行无偿划拨。 6.1.1 五里湖整治项目 五 里 湖 整治项 目 根 据 《 无 锡 市 市 区 城 市 建 设 重 点 工 程 征 地 的 实 施 意 见 》 锡 政 办 [2001]179 号 和 《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 区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的规 定 确 定 ,鉴 于 锡 政 办 [2001]179 号 文 中 的 土 地 补 偿 标 准 没 有 具 体 计 算 依 据 , 本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按 照 《无 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的规 定 确 定 ,文 中 没 有 规 定 的 按 照 同 类 地 区 其 他 项 目 征 地 标 准 确 定 。前 三 年 平 均 亩 产 值 取 2500 元 , 被 征 地 村 农 业 人 口 平 均 耕 地 为 0 . 8 亩 。 按 照 规 定 : ① 水 旱 地 土 地 补 偿 取 前 三 年 平 均 产 值 的 上 限 10 倍 ; 人 均 耕 地 1 亩 以 上 的 劳 动 力 安 置 补 助 按 6 倍 计 算 ,每 减 少 0.1 亩 增 加 1 倍 ,共 计 取 8 倍 。综 上 标 准 ,共 取 18 倍 ,计 算 得 土 地 补 偿 标 准 为 45000 元 /亩 ; ② 征 用 非 农 业 用 地 , 按 照 农 业 用 地 补 偿 。 6.1.2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惠 山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管 网 项 目 需 要 征 用 的 土 地 已 于 2002 年 在 建 设 惠 山 经 济 开 发 区 时 按 照《 关 于 新 区 用 地 补 偿 安 置 的 实 施 意 见 》统 计征用,规划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详细补偿和安置情况见附件。 6.1.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锡 山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管 网 项 目 征 地 按 照 《关于锡山经济开发区征地 (锡政发[2002]71 号)的规定确定。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 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 产值(水旱田)每亩为 2400 元;土地补偿倍数取上限 10 倍;安置补助按照每亩 4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安置 2 人计算,按耕地补偿倍数取为 10 倍;耕地合计补偿倍数为 20 倍,计算得 耕地补偿标准为:48000 元/亩。 永 久 征 地 详 细 补 偿 标准见 表 6.1。 表 6.1 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子项目 项目市区 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五里湖整治工程 滨湖区 集体土地 45000 2002 年惠山经济开发区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惠山区 建设时统一征地,规划为 详见附件 污水厂建设用地 国有土地 无偿划拨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锡山区 集体土地 48000 6.2 临时占地 本项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按照所在行政区分别制定。 6.2.1 五里湖整治项目 临 时 占 用 集 体 水 旱 地 按 照 占 用 水 旱 地 1 年 产 值 的 50%计 , 另 加 1 2 5 0 元 的 复 耕 费 。本 子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补 偿 费 用 为 2500 元 /亩( 占 用 1 年;含 青 苗 补 偿 费 500 元 /亩 、土 地 损 失 750 元 /亩 、土 地 恢 复 1250 元 /亩 )。 6.2.2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本子项目临时占地为国有土地,现全部为道路用地,不需要补 偿 ,管 道 铺 设 时 影 响 的 地 面 基 础 设 施 由 项 目 单 位 负 责 恢 复 ,费 用 纳 入工程款详见本报告的第 2 章临时占地惠山区部分。 6.2.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本 子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已 确 定 部 分 为 国 有 道 路 土 地 ,管 道 铺 设 时 影 响 的 道 路 和 地 面 附 属 物 给 予 补 偿 ;管 网 系 统 中 还 有 一 部 分 目 前 尚 不 能 确 定 具 体 的 位 置 ,待 确 定 具 体 范 围 后 ,将 按 照 本 移 民 计 划 的 政 策 进 行 详 细 调 查 和 补 偿 安 置 。详 细 情 况 见 本 报 告 第 2 章 临 时 占 地 锡 山 区项目部分。 临 时 占 地 详 细 补 偿 标 准 见 表 6.2。 4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6.2 临时占地补偿标准 子项目 项目市区 补偿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五里湖整治工程 滨湖区 集体土地 2500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惠山区 国有土地 无偿占用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锡山区 国有土地 无偿占用 6.3 农村居民住宅 本 项 目 仅 五 里 湖 子 子 项 目 涉 及 房 屋 拆 迁 ,实 施 时 将 按 照 房 屋 评 估 重 置 评 估 价 给 予 补 偿 。根 据 房 屋 拆 迁 法 规 ,参 照 无 锡 市 有 关 的 文 件和同类地区,同类房重置评估价,确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根 据 无 锡 市 恒 茂 房 地 产 中 介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2002 年 对 五 里 湖 周 边 地 区 房 屋 评 估 资 料 , 砖 混 结 构 房 屋 的 重 置 价 在 340 ~ 58 0 元 / m 2 , 本 次 补 偿 标 准 取 其 平 均 价 460 元 /m 2 ( 仅 作 为 投 资 预 算 依 据 , 具体补偿时以评估价为准)。 各类结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见表 6.3(该标准不含地价);房屋附属物 补偿标准见表 6.4;搬迁安置费用标准见表 6.5。 表 6.3 各类结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五里湖整治补偿标准 备注 2 砖混结构房屋 元/m 420 拆迁户均是农村居民户范围,采取货币补偿的 2 简易结构房屋 元/m 2 180 移民户另外可获得不低于 550 元/m 购房补助。 表 6.4 居民住房附属物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电话 元/门 208 有线电视 元/户 60 柜机空调移机 元/台 180 分箱机空调移机 元/台 150 煤气移装费 元/户 2500 集体土地绿化补贴费 元/户 100 表 6.5 居民住宅搬迁安置费用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搬家补助费 元/户 450 2 提前搬迁奖励费 元/m 15 以实际拆迁面积计算 2 临时过渡费 元/ m 25 按照实际过渡月份计算 6.4 企事业单位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拆迁企事业房屋集中在滨湖区,由五里湖整治单项 4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工程引起,其货币补偿标准如表 6.6 所示,搬迁安置补助费标准见表 6.7。 表 6.6 各类结构企事业房屋货币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2 砖混结构房屋 元/m 500 楼房,厂房按照评估价 2 简易结构房屋 元/m 200 表 6.7 企事业搬迁安置费用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2 搬迁安装补助费 元/m 45 一次性综合补助(含过渡补助 万元/个 0.5~3.0 依纳税的税票而定 费、停业损失费、提前搬迁奖励) 6.5 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基础设施及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详见表 6.8。 表 6.8 无锡水质改善项目影响各类附着物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2 围墙 元/m 15 10KV 电力线 元/道 50000 400m 为 1 道 低压电力线 元/道 5500 2 公路恢复 元/m 280 有可能通过政府协调免收 2 机耕路 元/m 60 2 草坪花坛 m 100 自来水管线 元/m 100 大树 元/棵 20 小树 元/棵 5 厕所 元/个 30000 坟墓 元/个 600 排水管 元/m 90 明渠 元/m 60 供水管 元/m 100 变压器 元个 80000 通信电缆 元/道 7500 电力电缆 元/道 7500 4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7 安置方案 7.1 征地移民安置 7.1.1 五里湖移民安置 五里湖整治子项目征地移民安置按照锡 政 发 [2002]282 号 《 市 政 府 关 于 五 里 湖 退 渔 还 湖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锡政发[2002]343 号 《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规 定 :征 地 移 民 采 取 两 种 安 置 形 式 :对 于 有 土 地 的 村 采 取 调 整 土 地 的 安 置 方 式 ; 对 于 没 有 土 地 的 村 , 征地时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0 周岁的 人员采 取 养 老 保 险 ( 按 2 0 0 元 /月 发 放 保 险 金 ), 男年满 16 周岁未满 50 周岁、女年满 16 周岁未满 40 周岁的人员政 府 负 责 安 置 就 业 的 安 置 方 式 。 未成年人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划拨到村,由村委会统一办理生活补贴和医 疗保险。 纳入社 会 保 险 实施范围的征地安置人员,由征地单位将其社会保险费一次 性划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具体安置方案见表 7.1。 表 7.1 五里湖整治项目征地移民安置方案 安置方案 单项工程 征地数量 土地 村 土地类型 名称 (亩) 性质 人数 安置方式 (人) 蠡园镇陆 非农用地 3.5 亩 保险 25 69.5 集体 88 典桥村 农用水旱地 66 亩 政府安置就业 63 人 蠡园镇蠡 15.0 非农用地 15.0 亩 集体 0 园村 蠡园镇美 水田 72.0 亩、非 保险 16 人 92.0 集体 96 湖村 农用地 20.0 亩 调整土地安置 80 人 湖岸整治 太湖镇大 76.0 非农用地 76.0 亩 集体 0 桥村 太湖镇糜 水田 65.27 亩、非 保险 31 人 68.27 集体 87 巷村 农用地 3.0 亩 调整土地 56 人 大浮镇大 水旱地 7.39 亩、 12.39 集体 10 调整土地 10 人 浮村 非农用地 5.0 亩 小渲港节 蠡园镇环 1.09 水旱地 集体 1 调整土地安置 1 人 制闸 湖村 4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安置方案 单项工程 征地数量 土地 村 土地类型 名称 (亩) 性质 人数 安置方式 (人) 东新河节 溪南居委 0.099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长丰河节 滨湖区绿 0.099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化处 线泾浜节 蠡园镇西 0.148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园弄村 长广溪节 大浮镇许 1.14 水旱地 集体 2 调整土地安置 2 人 制闸 舍村 庙东浜节 蠡园镇西 0.148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园弄村 曹王泾枢 太湖镇大 32.27 建设用地 集体 0 纽 桥村 曹王泾节 太湖镇大 0.23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桥村 骂蠡港节 太湖镇大 1.95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桥村 板桥港节 太湖镇大 17.74 建设用地 集体 0 制闸 桥村 环湖河涵 蠡园镇环 0.15 建设用地 集体 0 桥 湖村 合计 388.224 284 7.1.2 惠山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本子项目不涉 及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于 2002 年由惠山开发区建设时统一征 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影响人口已经安置,本次没有生产安置任务。2002 年征地安置情况详见附件。 7.1.3 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东亭污水处 理 厂扩建项目征地涉及锡山区东亭镇庄桥居民委员会,该居民 委员会是原东亭镇庄桥村在全村农转非后设立的。目前全村还有少量集体土地, 村民全部于 2001 年转为城镇居民,劳动力已在非农业部门就业。本次征地只需 对集体土地进行补偿,不需要安置移民生产(2001 年人员安置情况见附件)。 安镇污水处理厂征地涉及安镇的年余村,该村远离城区,耕地较多,征地后 采取调 整 土地的安置方式安置移民。具体安置人数和安置方式见表 7.2。 5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7.2 安镇污水处理厂征地移民生产安置表 单项工程名 征地数量 土地 安置方案 村 土地类型 称 (亩) 性质 人数(人) 安置方式 安镇新建污 年余村 30.0 水田 集体 30 调整土地 水处理厂 7.2 搬迁居民安置 本项目对于拆迁居民房屋的安置政策采取货币安置、房屋置换或提供安置房 和租房安置三种方式。移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个性化需求选择不同的安 置方式。 无锡市房地产市场房源比较丰富,在项目影响区周围均有房地产市场。受影 响的移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采取货币化补偿后,自愿到房地产市场选择安置 房。采取产权置换的拆迁户可以选择拆迁人提供的置换房,签订置换协议和差价 结算方式,也可以选择政府建设的安置小区,供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所拆迁的居民 选择,房价一般在 450~500 元/m2 左右(市场价为 1700 元/ m2 左右) ,每人限制 在 35m2,移民户可以超出规定的购面积,但每户只照顾 30 m2 按 450~500 元/m2 价支付,若再超出面积按照市场价支付。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交通、供气、通 讯及有线电视等均按照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在住宅小区周围配套建设学校、邮电、 储蓄所、菜市场、公交汽车站、医院等基础服务设施,以方便小区居民。 对于无能力购房或无法置换房产的拆迁户,区政府将提供经济租用房,在规 定的区域内供其租用。 7.3 企事业单位安置 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期间对各个拆迁企业安置方案进行了全面的技术经济 分析。对于受影响的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就地改建、复建、 恢复生产经营功能;在原地不能恢复其生产的经营规模只能异地改建。尽可能自 拆自建,避免或减少停产停业损失,项目办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提供合适的迁建地 点供搬迁企业搬迁。受影响企业不具备就地改复建条件的,一般应予迁移重建。 迁移安置点由受影响的企业与项目拆迁办公室共同协商,并符合城市规划。对于 异地安置的企业尽早安排,提前开始恢复重建活动。需要重建的企业单位,可申 请减免拆除房屋面积的城市配套设施费,并由政府在工业园区通过行政划拨同等 5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面积土地作为企业重建的用地。受本项目影响的 7 个企业中,有 3 个企业因影响 较小,不破坏主要生产厂间(或经营场所),只给予货币补偿,不需要搬迁,分 别是金城宾馆、开明金属制品公司、美达织造公司;有 4 个企业需要搬迁安置, 其中景宏公司已经破产,正在拍卖中,仅给予货币补偿即可,无锡湖光电力辅机 厂、无锡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南长波纹管厂需要异地重建,由滨湖区安排进 入工业园区重建。详细情况见表 7-3。 影响的事业单位为滨湖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处,该单位总面积 200 亩,仅征用 0.0 9 9 亩,影响很小,仅对拆迁房屋给予补偿即可,不需搬迁。 表 7.3 拆迁企业单位安置表 子项目 安置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影响程度 名称 安置方式 地点 无锡湖光电力辅机厂 蠡园村 全部土地被占用 异地重建 滨湖区工业园区 9.4%的土地被占用 金城宾馆 大桥村 补偿 原地 部分影响 无锡石油化工设备有 46.9%土地被占用 大桥村 异地重建 滨湖区工业园区 五里湖 限公司 主要厂房拆除 整治工 60.5%的土地被占用 南长波纹管厂 大桥村 异地重建 滨湖区工业园区 程 主要厂房拆除 景宏公司 大桥村 59.0%的土地被占用 补偿 不再重建 30%土地被占用,但 开明金属制品公司 大桥村 补偿 原地 主要生产不影响 美达织造公司 西园弄村 1%的土地被占用 补偿 原地 5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8 公众参与 8.1 公众参与战略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拆迁安置政策和法规,为维护移民和被拆迁单位的合 法权益,减少不满和争议,针对项目的改造建设性质,进一步制定好项目的拆迁 安置有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好移民安置计划,做好实施组织工作,以实现妥 善安置移民的目标,本项目在移民安置政策制定、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都将十 分重视移民参与和协商,广泛听取移民的意见。 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项目办公室已经多次征求无锡市、各影 响区区政府、人大、政协、群众团体、项目区被拆迁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对项目 的移民安置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003 年 4 月至 5 月,项目办公室组织人力进行了本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房 屋状况和社会经济初步调查,有关移民代表参加了调查,对项目方案及拆迁补偿 和移民安置提出了意见,在项目设计与移民安置计划编制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2003 年 6 月至 8 月,在进行本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实物量调查、实物量补 充调查和社会经济调查时,项目办公室组织了专门的调查小组,有关移民代表都 参与了调查工作。项目办公室还听取了居民、企事业单位对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 的意见,并进行了广泛的协商。同时还进行了社会经济调查和公众意见及心理调 查。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过程中,调查移民安置意愿、移民对项目的态度。详细 的调查为移民安置计划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今后,还将采取下列程序和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和协商: (1) 移民代 表 参加拆迁安置工作 移民、企 事 业 单 位 按比例选出代表,配合居委会广泛征求移民群众意见要 求, 听取合理化建议,定期沟通情况。 在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详细调查、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谈判、安 置房 建设与分配等实施工作中,由移民代表选择参加上述工作过程,以 充 分 反 映移民的利益和意见,保证本项目移民安置工作的公正合 理 和 透 明 度 。 (2) 产 权 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安置方式。 (3)召 开 协 商 会议 5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在拆迁前六个月,召开由拆迁居民、企事业单位代表、妇女代表等参加的 ,集中介绍情况,继续听取他 们 的意见 座 谈 会 (其中女性代表应在 30%以上) 和建议。 (4)召开群众大会 在拆迁前三 个月,安排在拆迁安置方案实施之前继续广泛深入地向群众讲 解有 关 政策、法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让群众早知道、早安排。 (5)利用传媒工具宣传报道项目拆迁政策 (6 )发 布 拆迁公告 公告的主要内容:项目的简要概况、征地拆迁范围、移民安置政策(含补偿 标准)、移民安置负责的机构、移民房屋迁移时间表、移民的权利和义务、抱怨 和申诉、监测评估等。 (7) 移民安置计划公开 将移民安置计划在世行项目评估之前摆放在无锡市建设局和图书馆,并在当 地主要报纸发布公告,让移民和非政府组织能够查阅。 (8)移民信息手册 将移民计划中的主要部分编写成移民信息手册,在项目评估后和搬迁前将移 民信息手册发放到移民手中。移民信息册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项目影响、 补偿政策、实施机构、申诉渠道等。 8.2 公众意见调查 2003 年 6 月、7 月,项目办公室组织了公众意见及建议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在调查的 130 户中,有 60.5%的被调查户知道本项目要建设,39.5%的被调查户 不太清楚或不清楚;有 86.4%的被调查户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其他则表示无所谓; 认为本项目对国家有利的占 100%,对集体有利的占 93.6%,对个人有利的占 85.2%;认为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占 55%,影响生活质量的占 80%,影响投 资环境的占 56%,影响城市对外形象占 54%;3%的被调查户认为环境恶劣对生活 没有影响,30%认为环境恶劣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影响不严重,认为严重和很严重 影响的占 67%;98%的被调查户认为本项目会改善其生活环境,86%认为会改善 工作环境,30%认为会增加就业机会,92%认为有利身心健康;83%的被调查户了 解或有些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而且在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5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84.5%的人知道申诉。公众意见和建议调查结果详见表 8.1。 表 8.1 公众意见和心理调查表 结 果(%) 序号 问 题 答 案 (1) (2) (3) (4) (5) 您是否清楚本项目将 1 清楚(2)不太清楚(3)不清楚 60.5 39.5 要建设? 您赞成建设本项目 2 赞成(2)不赞成(3)无所谓 86.4 13.6 吗? 国家(1)是(2)否 100 您认为建设本项目对 3 集体(1)是(2)否 93.6 谁有利(可多项选择) 个人(1)是(2)否 85.2 (1)经济损失 您所知道环境污染可 (2)影响生活质量 4 能造成的危害 55 80 56 54 (3)影响投资环境 (4)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1)没有 环境恶劣对您生活和 (2〕不严重 5 工作的影响程度如 3 30 48 19 〔3)严重 何? (4)很严重 (1)改善生活环境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 (2)改善工作环境 6 98 86 30 92 来的好处 (3)增加就业机会 (4)有利身心健康 (1)无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影响交通条件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 7 (3)房屋拆迁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43 55 86 86 5 来何种不利影响 (4)土地被征用可能减少经济收入 (5)其他不利影响 (1)了解 您了解征地拆迁补偿 8 (2)有些了解 18 65 17 安置政策吗? (3)不了解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 (1)知道 9 84.5 15.5 侵犯时您是否知道申 (2)不知道 诉 5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8.3 公众参与过程及政策公开 表 8.2 受影响人的公众参与过程 时间 地点 参与人员 内容 备注 2003.4 项目办、拆迁办、 项目办工作人员、受影响 移 民 安 置 社 会 经 济 社会经济调查时的 -2003.5 房管局及受影响人 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员 调查、项目影响范围 项目影响 所在地 工 及实物量调查 2003.6 项目办、拆迁办、 项目办与拆迁办(多次) 补 偿 与 安 置 政 策 及 准备移民安置计划 -2003.7 房管局及受影响人 项目办与土地局(多次) 安置初步方案 时对补偿政策的初 所在地 项目办与受影响人 步协商 2003.7 项目办、受影响 项目办与受影响人 补 偿 与 安 置 政 策 及 修改移民安置计划 -2003.8 人所在地 安置方案 时对补偿政策和恢 复计划的进一步协 商 2003.9 受影响人所 项目办与受影响人 项目办、 安 置 政 策 与 方 案 的 移民安置计划定稿 在地 个别问题 时对个别问题的补 充协商 表 8.3 政策公开过程 文件 公开方式与使用语言 公开日期 公开地点及电话号码 对 涉 及 本 项 目 工 程 的 中文,无锡市电视台,无锡 2003.12 介绍 日报 项 目 拆 迁 信 息 的 一 般 中文,无锡市电视台,无锡 2003.12 介绍 日报 中文,无锡市电视台,无锡 无锡市房屋拆迁政策 2003.12 日报、无锡市建设信息网 移民安置小册子 中文、发放到移民手中 2004.1 居委会 公开移民安置计划的 中文、张贴到居委会 2003.7 居委会 通知 移民安置计划报告 中英文、项目办、图书馆 2003.11 项目办、图书馆 5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9 申诉程序 在本项目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将始终重视移民和被拆迁单位的 参与,建立申诉机制。移民申诉程序如下: 阶段1:如果移民对移民安置计划感到不满,他们可以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提 出口头或书面申诉;如果是口头申诉,则要由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作出处理并 书面记录。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应在 2 周内解决。 无锡市水利局重点项目指挥部: 无锡市永乐路 19 号水利大厦, 电话 0510-5043421 负责人任梦贤 无锡市惠山环保局:电话 0510-3382927 负责人 王国南 无锡市锡山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公用事业科:电话 0510-8708780-8603 负责 阶段2:移民若对阶段1的处理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向无锡市城 市环境项目办公室提出申诉;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应在 2 周内作出处理 决定。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无锡市石皮路市财政局 5 楼,电话:0510-2793189 阶段3:移民若对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的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 定后向无锡市建设局申诉,无锡市建设局应在 2 周内作出处理决定。 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心):无锡市梁青路 16 号建工大厦二楼, 电话:0510-5868893 阶段4:移民若对无锡市建设局及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决定仍不满意, 在收到无锡市建设局及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 向民事法庭起诉。 5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移民可以针对移民安置的任何方面提出起诉,包括补偿标准等。 上述申诉途径,将通过会议和其它方式告知移民,使移民充分了解自己 具有申诉的权利。同时将利用传媒工具加强宣传报道,并将各方面对移民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信息条文,由各级移民机构及时研究处理。 5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0 机构 10.1 移民行动相关机构 在项目实施中,对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活动的计划、管理、实施和 监测负责的机构有: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无锡市水利局重点项目指挥部 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 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局 惠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东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安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心 无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设计研究院(水利部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无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和上海清 华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负责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 的领导、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移民安置计划审定和实施内部监督检查。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负责移民安置计划编制及征地拆迁实施管理。 无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建设征地手续办理、审查、批准和实施协调、管 理、监督、仲裁工作。 无锡市水利局重点项目指挥部 负责五里湖整治项目的征地、拆迁实施工作 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 负责惠山污水处理前期 的设计、征地、拆迁调查等工 作。 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局负责锡山区东亭、安镇污水处理厂前期设计、征地、拆 迁调查等工作。 惠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惠山污水处理厂征地的补偿实施工作。 5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东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征地补偿实施工作。 安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实施工作。 无锡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心负责拆迁过程中移民的申诉和仲裁工作。 设计研究院负责工程项目设计及具体拆迁范围的确定。 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负责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的外部监测评估。 10.2 组织机构图 无锡市太湖水质项办公室 无锡市城市 无锡市城市 内部监测 设计研究院 房屋拆迁管 环境项目办 理办公室 公室 外部监测单位:河海 子项目拆迁管 大学移民中心 理单位 被拆迁事业 被拆迁居民 被拆迁企业 10.3 机构资历及人员配备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由无锡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的领 导干部组成,该小组的成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之前已组织过无锡市多项市 政工程涉及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在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 经验,由于该小组成员来自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 6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中可以起到很好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其他参与实施的机构均由具有丰富城市建设 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 移民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合理,素质较高,专职人员 20 人,高峰时可达 44 人。 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机构人员配备见表 10.1。项目涉及的主要实施机构负 责人见表 10.2。 表 10.1 项目涉及的移民安置机构的人员配备 专职工作 高峰期工作 移民安置机构 人员构成 人员 人员总数 省项目办公室 1 3 政府人员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1 3 政府官员 无锡市水利局重点项目指挥部 1 4 公务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公务员、工程技术、社会经济 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 2 4 调查人员 公务员、工程技术、社会经济 无锡市锡山区建设局 2 4 调查人员 无锡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心 2 4 公务员 无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1 2 公务员 设计研究院 6 12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 4 8 教授、博士、硕士 合计 20 44 表 10.2 项目涉及的主要实施机构负责人 在本项目中 机构名称 人员 单 位 现任职务 负责的工程项目 职务 省项目办公室 陆卫军 江苏省财政厅 主任 主任 全部项目 无锡市项目所有 蒋国强 无锡市财政局 处长 主任 子项工程 五里湖整治工程 耿国平 无锡市水利局 处长 组员 项目 惠山污水处理厂 王国南 无锡市惠山环保局 局长 组员 及管网项目 无锡市项目办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 锡山区污水处理 周忠俊 科长 组员 公室 公室 厂及管网项目 五里湖整治工程 任梦贤 无锡市水利局 主任 拆迁负责人 项目 惠山污水处理厂 朱 杰 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 科员 拆迁负责人 及管网项目 无锡市锡山区公用事业 锡山区污水处理 王 杰 科长 拆迁负责人 管理处 厂及管网项目 6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0.4 各机构的职责分工 10.4.1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负责项目领导、组织、协调、政策制定, 审查移民安置计划,实施内部监督 检查,对移民安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10.4.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负责项目领导、组织、协调、政策制定, 审查移民安置计划,实施内部监督 检查,对移民安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10.4.3 各子项目项目实施单位 委托设计单位测定项目影响范围 组织社会经济调查 向市国土规划局申请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建设许可证 组织和协调移民安置计划的编制 执行移民安置计划的政策 根据项目建设的时间表确定和协调移民安置计划的执行 拨付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指导、协调、监督移民安置实施活动及进度 组织和实施内部监测,决定外部独立监测机构,协调配合外部监测活动 检查监测报告 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定期向世界银行报告征地拆迁进度、资金使用及实施质量等情况 10.4.4 各子项目拆迁安置实施管理机构 组织社会经济调查 进行征地拆迁实物登记、调查摸底 组织公众参与活动 协商组织移民安置方案,参与编制移民安置计划 贯彻执行房屋拆迁法规的执行 组织有关文件及资料报市拆迁改造办公室,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报市拆迁改造办公室发布拆迁公告 6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法规 根据政策制定征地安置方案和补偿标准,报有关部门批准 办理项目土地使用报批手续 申请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建设许可证 实施移民安置计划 会同有关区县与移民户、被拆迁单位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检查有关区县移民安置实施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信息管理 培训工作人员 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 处理拆迁纠纷和上访申诉事件,进行协调和行政仲裁 处理拆迁中的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和其他处理 向市项目领导小组报告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情况 10.4.5 设计研究院 通过优化设计减少工程影响 确定征地拆迁影响的范围 10.4.6 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 作为独立的监测机构,观察移民安置计划和实施的各个方面,并向领导小组、 项目办公室、世界银行提供移民安置独立监测评估报告。 10.5 加强机构能力的措施 项目办公室已于 2003 年 4 月 17-18 日组织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 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世界银行移民政策(OP4.12)、有关征地拆迁法规、社会 经济调查的理论、方法等。 项目办公室将继续组织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世界银行移民业务导则、征地拆迁法规、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等,以提高工作 人员业务素质、政策处理能力。 在资金、设备方面予以充分的保证,以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分工,建立并完善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人员的奖惩措施,调动工作 6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征地拆迁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进行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数据 管理,加强信息反馈,保证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信息畅通,重大问题由省、 市项目办公室决策。 加强报告制度,加强内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加强独立监测评估,独立监测评估机构及时向有关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 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6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1 实施时间表 11.1 移民安置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衔接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计划安排,工程项目从 2004 年至 2006 年三年内分期完 成。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进度计划将各子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相衔接,征地拆迁与移 民安置的主要工作计划从 2003 年 6 月开始(移民社会经济调查开始)至 2006 年 12 月结束。进度安排的基本原则如下: 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时间应在项目开始用地 1 个月之前完成,开始时间根据征 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需要确定。 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须给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留有足够的时间。 11.2 永久征地与临时用地移民安置关键任务 五里湖湖岸整治工程的征地和安置工作 管道铺设时的交通管理工作 11.3 居民房屋拆迁安置关键任务 ⑴ 根据项目批文及用地批准书,对核准的建设用地范围,通知公安、房 管、城建、工商行政管理、街道办事处,对征地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实行冻 结,同时,停办拆迁安置范围内的建设执照、房屋翻建改建、房产交易、房 产使用交换以及租赁过户等手续; ⑵ 根据户口冻结的户数和人口以及房产部门提供的产权资料,组织人员 现场调查和核对,其中包括户数、人口、房屋产权性质,房屋结构、面积、 定附作物等; ⑶ 根据项目批文、批准的规划方案、调查结果及拆迁安置用房单体建筑 平面图、拆迁方案、建设用地等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 房屋拆迁申请; ⑷ 公布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公开房屋拆迁政策、办事程序、拆迁安置用 房图纸、安置方案和补偿价格,并注明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及拆迁土地用途, 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 ⑸ 在拆迁期限内,与拆迁户对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 6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安置地点、过渡方式及过渡期限签订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并做好搬迁动员工 作; ⑹ 拆迁户搬迁完毕后,根据搬迁的先后顺序和付款情况,双方签订补充 协议,以确定拆迁安置用房层次、朝向及房号,拆迁协议必须经房屋拆迁主 管部门签证并由公证机关公证; ⑺ 移民搬进新居。 11.4 企事业单位搬迁关键任务 ⑴ 根据项目批文及用地批准书,对核准的建设用地范围,通知公安、房 管、城建、工商行政管理、街道办事处,停办拆迁安置范围内的建设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翻建改建、房产交易、房产使用交换以及租赁过户等手 续; ⑵ 根据房产部门提供的产权资料,组织人员对冻结的建设范围内机关集 体企业房屋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其中包括机关集体企业个 数、职工人数、房屋产权性质,房屋结构、面积、大型生产设备数量、年产 值、年利润及职工人均年收入等; ⑶ 根据项目批文、批准的规划方案、调查结果及、拆迁方案、建设用地 等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房屋拆迁申请; ⑷ 公布拆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政策、办事程序、安置方案和补偿价格, 并注明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及拆迁土地用途,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 ⑸ 在拆迁期限内,与有关单位对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地点、 过渡方式及过渡期限签订安置补偿书面协议,并做好搬迁动员工作; ⑹企业建房或购房; ⑺企业搬迁。 11.5 移民安置实施关键任务时间表 11.5.1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时间表制定原则: 工程征地拆迁范围最终根据各单项工程设计图确定,需在征地拆迁实物测量 计算工作开始前完成。 征地拆迁实物测量计算,根据征地拆迁红线图,由项目移民拆迁部和产权人 6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共同进行,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进行。 项目移民拆迁部召开由移民户、被拆迁单位参加的动迁动员大会,公布有关 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的政策和安置办法,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进行, 动员大会后正式发布征地拆迁通告。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实物测量计算和发布征地拆迁通告 后进行。 居民过渡期间需发放过渡费,并在搬迁前开始发放。 需迁移的企业单位尽可能提前安排安置用地,避免或减少搬迁停业损失,需 停业过渡时,在搬迁前发放停业损失补助费。 基础设施提前建设,先建后拆。 补偿费用结算与发放在双方签约后、搬迁前进行。 对安置工作要检查落实,达到被拆迁户满意。 11.5.2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总进度计划 根据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准备与实施活动进度,拟定本项目征地拆 迁与移民安置活动总进度计划。 表 11.1 移民实施进度计划 五里湖整治工程 惠山区 锡山区 移民活动 惠山污水处理厂 东亭污水厂扩建 安镇新建污水处 湖岸整治 节制闸 及管网 及管网 理厂及管网 征地拆迁范围确定 2003.6 2003.6 2002.10 2003.6 2003.6 征地拆迁影响实物 2003.7 2003.7 2002.10 2003.7 2003.7 量核定 动员会议与政策公 2003.8 2003.8 2002.10 2003.8 2003.8 开 征地拆迁公告发布 2004.3 2003.11 2002.10 2003.12 2003.12 补偿安置协议谈判 2004.3 2003.11 2002.10 2004.1 2004.1 签约 选择安置房屋和搬 2004.4 2003.12 / / / 迁 旧房屋拆迁 2004.5 2003.12 / / / 建设用地交付使用 2004.5 2003.12 2002.10 2004.2 2004.2 生产与收入恢复 2004.1- 2006.12 2003.11-2006.12 2002.10-2006.12 2004.1-2006.12 2004.1- 2006.12 监测评估 2003.11- 2006.12 2003.11-2006.12 2003.11-2006.12 2003.11- 2006.12 2003.11- 2006.12 6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11.2 项目建设与征地拆迁衔接进度计划时间表 项目建设日期 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日期 工程名称 开始 结束 开始 结束 五里湖整治工程 其中: 湖岸整治工程 2004.5 2006.12 2004.3 2004.5 节制闸工程 2004.1 2005.12 2003.11 2003.12 惠山污水处理厂 2003.5 2006.12 2002.10 2002.10 东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管网 2004.5 2005.12 2004.1 2004.1 安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 2004.5 2006.12 2004.1` 2004.2 6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2 费用及预算 12.1 费用 在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列入本项目总预算。按照 2002 年 12 月价格,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的总费用为 11378.0 万元人民币。无 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计划预算总表见表 12.1。 12.2 分年投资计划 根据项目的实施时间安排,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见表 12.2。 表 12.2 分年投资计划 年 度 2003 2004 2005 2006 小计 投资(万元) 1137.8 9102.4 910.2 227.6 11378.0 比例(%) 10 80 8 2 100 12.3 资金来源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和财政拨款。 6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表 12.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计划预算总表 五里湖整治工程 东亭污水处理厂 安镇污水处理厂 合计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万元) 数量 数量 数量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1.永久征地与临时占地 1749.6 120 144.0 2013.6 1.1 永久征地 亩 388.224 45000 1747.0 25 48000 120.0 30 48000 144.0 2011.0 1.2 临时占地 亩 10.35 2500 2.6 2.6 2.拆迁居民住房 2388.5 2388.5 2.1 各类结构住宅房屋补偿费 2125.2 2125.2 2 砖混结构房屋 m 50600 420 2125.2 2125.2 2.2 居民住房附属物补偿费 53.4 53.4 电话 门 167 208 3.5 3.5 有线电视 户 167 60 1.0 1.0 柜机空调移机 台 167 180 3.0 3.0 分箱机空调移机 户 167 150 2.5 2.5 煤气移装费 户 167 2500 41.8 41.8 集体土地绿化补贴费 户 167 100 1.7 1.7 2.3 居民住宅搬迁安置费用 209.9 209.9 搬家补助费 户 167 450 7.5 7.5 2 提前搬迁奖励费 m 50600 15 75.9 75.9 7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五里湖整治工程 东亭污水处理厂 安镇污水处理厂 合计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万元) 数量 数量 数量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2 临时过渡费 m 50600 25 126.5 126.5 3. 企业单位 3040.3 3040.3 3.1 各类结构企业房屋补偿费 2783.0 2783.0 2 砖混结构房屋 m 55600 500 2780.0 2780.0 2 简易结构房屋 m 150 200 3.0 3.0 3.2 企业搬迁安置费用标准 257.3 257.3 2 搬迁安装补助费 m 52500 45 236.3 236.3 一次性综合补助 个 7 30000 21.0 21.0 4. 事业单位 6.7 6.7 4.1 各类结构房屋补偿费 3.7 3.7 2 砖混结构房屋 m 100 370 3.7 3.7 4.2 事业单位搬迁安置费用 3.0 3.0 一次性综合补助 个 1 30000 3.0 3.0 5. 地面附着物 62.2 625.6 1021.8 1709.6 2 围墙 m 250 15 0.4 0.4 10KV 电力线 道 10 50000 50.0 15 50000 75.0 10 50000 50.0 175.0 低压电力线 道 20 5500 11.0 50 5500 27.5 60 5500 33.0 71.5 7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五里湖整治工程 东亭污水处理厂 安镇污水处理厂 合计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万元) 数量 数量 数量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2 公路恢复 m 280 10000 280 280.0 24000 280 672.0 952.0 2 机耕路 m 60 8000 60 48.0 12000 60 72.0 120.0 2 草坪花坛 m 100 4000 100 40.0 4000 100 40.0 80.0 自来水管线 m 100 3000 100 30.0 3000 100 30.0 60.0 大树 棵 155 20 0.3 300 20 0.6 500 20 1.0 1.9 小树 棵 1000 5 0.5 2000 5 1.0 4000 5 2.0 3.5 厕所 个 30000 4 30000 12.0 2 30000 6.0 18.0 坟墓 个 600 50 600 3.0 80 600 4.8 7.8 排水管 m 90 4000 90 36.0 5000 90 45.0 81.0 2 明渠 m 60 5000 60 30.0 10000 60 60.0 90.0 供水管 m 100 3000 100 30.0 300 100 3.0 33.0 变压器 个 80000 1 80000 8.0 80000 0.0 8.0 通信电缆 道 7500 5 7500 3.8 3 7500 2.3 6.0 电力电缆 道 7500 1 7500 0.8 1 7500 0.8 1.5 1~5 项合计 7247.3 745.6 1165.8 9158.7 6. 勘测设计费 3% 217.4 3% 22.4 3% 35.0 274.8 7. 监测评估费 1% 72.5 1% 7.5 1% 11.7 91.6 7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五里湖整治工程 东亭污水处理厂 安镇污水处理厂 合计 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补偿标准 费用 (万元) 数量 数量 数量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元/单位) (万元) 8. 管理费 3% 217.4 3% 22.4 3% 35.0 274.8 9.培训费 1% 72.5 1% 7.5 1% 11.7 91.6 10. 预备费 5% 362.4 5% 37.3 5% 58.3 457.9 11.其他税费 874.9 70.0 84.0 1028.8 2 耕地占用税 m 141997.6 8.8 125.0 16675 8.8 14.7 20010 8.8 17.6 157.2 2 土地权属变更费 m 258945.4 1 25.9 16675 1 1.7 20010 1 2.0 29.6 土地开垦费 亩 212.9 6000 127.7 25 6000 15.0 30 6000 18.0 160.7 2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m 258945.4 21 543.8 16675 21 35.0 20010 21 42.0 620.8 征(拨、使)用土地管理费 万元 1749.6 3% 52.5 120.0 3% 3.6 144.0 3% 4.3 60.4 总费用 万元 9064.3 912.5 1401.3 11378.0 7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2.4 资金流向及拨付计划 12.4.1 资金流程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移民安置计划确定的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 由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通过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将各项补偿资金支付 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资金流程如下图所示: 财 政 拨 款 国 内 银 行 贷 款 市项目办公室 子项目实施单位 拆 迁 居 民 户 拆 拆迁事业单位 临时影响居民户 基 础 设 施 产 权 人 附属物产权人 迁 企 业 图 12.1 移民资金流向图 12.4.2 拨付计划 ⑴ 所有与拆迁安置有关的费用均将计入项目总概算中,拆迁安置补偿费 及其它费用将由项目业主通过项目拆迁安置办公室支付给相关单位及个人; ⑵ 移民房屋补偿费用将在移民拆迁前支付给移民户,如房屋补偿费以分 期付款方式支付给移民,最后一笔款项应在移民房屋拆除后一周内付给; ⑶ 机关集体企业单位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应在拆迁前全部支付完成,以利 其进行重建或新购房屋; 74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⑷ 为保证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能顺利实施,项目办公室必须建立各级财务 及监督机构,以保证所有资金按时下拨到位。 75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3 监测评估 为了确保按移民安置计划顺利实施,实现妥善安置移民的目标,本项目按世 界银行业务政策 OP4.12《非自愿移民》以及《世界银行中国贷款项目移民监测 评估业务指南》的要求,将对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活动的实施进行定期监测和评 估,监测分移民安置机构内部监测和外部独立监测两部分。 内部监测由省项目办公室、市项目办公室、市项目拆迁办公室以及市房屋拆 迁管理办公室来执行,以确保负责单位遵守移民安置计划的原则及时间表来实施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内部监测的目的是在实施过程中使移民安置机构保持良好 的职能。 独立监测评估主要是由独立监测机构对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活动进行定期 的独立监测和评估。本项目独立监测由河海大学移民中心承担,独立监测的内容: 移民安置网络的职能: 征地拆迁、安置实施进度与补偿; 拆迁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安置与恢复;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调查分析。 独立监测是由独立于本项目移民安置实施机构来对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的评 价,以全面的、长远的观点检查全部实施活动。独立监测机构将跟踪本项目移民 安置活动,以评价移民安置是否执行国家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的有关法律;是否 符合世界银行业务政策 OP4.12《非自愿移民》;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 高或至少维持无项目水平。独立监测机构将根据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实施单 位提出建议,以使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13.1 内部监测 项目办公室推行一个内部监测运行机制来检查移民安置活动。项目办公室 建立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基本数据库,并利用其编制移民安置计划和对所有移民 户及拆迁单位进行监测,对移民安置准备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13.1.1 实施程序 在实施期间,市项目拆迁办公室、市项目拆迁办公室、市房屋拆迁管理办 公室根据监测样本,采集记录关于居民、企事业单位实施移民安置的信息,并给 76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市项目办公室及时传递现时活动记录,以此保持连续的关于实施的监测。项目办 公室将对实施情况实行定期检查。 在上述监测运行机制中,制定规定格式的信息表,以实现从市房屋拆迁管 理办公室拆迁办到市项目领导小组的连续信息流。项目领导小组、市项目办、市 项目拆迁办公室、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作为内部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都 将作定期检查与核实。 13.1.2 监测内容 农村移民安置 支付移民和被拆迁单位的补偿金 货币化安置房源的落实 产权交换安置房的建设 移民的搬迁活动 移民安置房屋的重建与搬迁 企事业单位的安置与恢复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 上述活动的时间表 遵守移民安置计划的政策规定 移民在实施期间的参与和协商 移民人员配备、培训、工作时间表及其办事效率 13.1.3 内部监测报告 每半年由各子项目实施单位编写一期内部监测报告,报市项目办和省项目 办。省项目办每年末汇总,报世界银行。 13.2 外部独立监测 13.2.1 独立监测机构 项目办公室拟聘请河海大学移民中心为该项目的移民独立监测机构。监测 评估小组由 4 位具有丰富的工程移民及社会学工作经验的移民专家组成。 13.2.2 责任 独立监测评估单位定期对移民安置的实施活动进行跟踪监测评价,对移民安 77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置的进度、质量、资金进行监测,并提出咨询意见。对移民住房质量、生产生活 水平进行跟踪监测,向项目办和世界银行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13.2.3 监测步骤及内容 ⑴编制监测评估工作大纲 ⑵移民监测评估信息系统软件开发 ⑶编制调查大纲、调查表格和典型居民、典型企事业单位记录卡 ⑷抽样调查方案设计 样本规模:拆迁居民户 10%;拆迁影响企事业单位 20%。 ⑸基底调查 对本项目征地拆迁的居民户、企事业单位进行独立监测评估所需的基底调 查,获取被监测的移民户和被拆迁单位生产生活水平(生活、生产经营与收入水 平)的基底资料。 ⑹建立监测评估信息系统 建立监测评估信息系统,将涉及移民监测评估的各类数据分类建立数据库, 为分析和跟踪监测提供计算机辅助。 ⑺监测评估调查 地区社会经济调查: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移民实施机构监测:调查移民实施机构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效率 典型农村移民户监测 典型拆迁居民户监测:监测城市居民补偿资金兑现,安置房源落实、搬迁情 况、收入恢复状况、移民安置质量;住房建设进度、补偿资金的兑现、房屋 建设质量等 典型企事业单位监测:监测补偿资金的兑现、新址征地、房屋建设、搬迁进 度、生产恢复情况、职工收入恢复、安置质量 公共设施:监测补偿资金的兑现、公共设施功能恢复、重建进度 公共协商:参加项目移民安置计划编制与实施期间的移民公众参与活动,监 测移民参与的效果 移民申诉:监测移民申诉的运行机制和效率 78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⑻监测资料的整理,建立数据库 ⑼对比分析 ⑽按照监测计划编写一期监测评估报告 2004 年 1 月,基底调查 2004 年 2 月,第 1 期监测评估报告(基底调查报告) 2004 年 8 月,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1 次(第 2 期) 2005 年 8 月,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1 次(第 3 期) 2006 年 8 月,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1 次(第 4 期) 2006 年 12 月,竣工验收报告。 13.3 监测指标 社会经济指标:人均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就业率 机构指标:人员构成、人员素质、规章制度、设备、处理事务完成率 城市拆迁居民:补偿资金到位率、安置房地点、面积、对安置满意度 企业单位:补偿资金到位率、安置地点、职工平均通勤时间、职工收入变化 率、利税变化率、对安置满意度 临时占地影响移民:补偿资金到位率、生产安置方式、经济收入变化率、就 业率、对安置满意度 基础设施:补偿资金到位率、功能恢复率。 13.4 后评价 项目实施完成后,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运用项目后评价理论与方法对移民 安置活动进行后评价。评价拆迁居民、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及值得吸取 的教训,为以后移民安置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后评价工作由项目办委托外部独立 监测评估机构进行。承接后评价的单位编制后评价工作大纲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进行社会经济分析调查,编写"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后评价报告",报项 目办和世界银行。 79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14 权利表 表 14.1 权利表 影响类型 受影响人 补偿安置政策 标 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用土地 五里湖项目: 村民委员会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 水旱地补偿费 25000 元/亩(含青 生产和安置农民生活; 苗补助费) 生产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需要安 安置补助费 20000 元/亩 永久征地 置的农业人员和安置接收单位 锡山区项目: 保养费支付给负责保养的单位 水旱地补偿费 24000 元/亩(含青 土地使用人 和人员 苗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者 安置补助费 24000 元/亩 按照占用时间和损失予以补偿 青苗补助费 500 元/亩 临时占地 土地使用人 在占地结束以后,恢复土地原来 损失费 750 元/亩 面貌,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土地恢复费 1250 元/亩 得到按照重置原则评估的房屋 2 补偿费,按照实际费用得到附属 砖混结构房屋:420 元/m 物的迁移补偿。在得到房屋货币 补偿费后,根据自己的意愿有三 种选择:货币补偿、购买安置房、 电话:208 元/门 自建房。 有线电视:60 元/户 农村私有住 产权人 搬家补助费:450 元/户 宅房屋 2 优先选房,进住安置小区。 提前搬迁奖励费:15 元/m 2 临时过渡费:25 元/ m 受影响人在搬迁过程中不需交 纳任何税费、办理房屋、土地等 证件的有关费用以及诉讼费用。 搬迁补助、搬迁奖励、过度费等 得到按照重置原则评估的房屋 2 补偿费。政府负责在工业园为重 砖混结构房屋:500 元/m 拆迁企业 2 建企业提供厂区用地。 简易结构房屋:200 元/m 企业单位 搬迁安装补助费 45 元/m 2 一次性综合补助(含过渡补助 按纳税税票补偿 0.5-3.0 万元 费、停业损失费、提前搬迁奖 励) 80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影响类型 受影响人 补偿安置政策 标 准 企业重建后,继续在工厂上 班。停产时期的工资由停业损 失费中支取。企业职工在搬迁 企业职工 期间权益不受影响,包括工 资,医疗和社会保险,分红和 奖金等 拆迁事业单 得到按照重置原则评估的房屋 房屋补偿标准单价同企业 事业单位 位 补偿费。 2 围墙 15 元 / m 10KV 电 力 线 50000 元 /道 低压电力线 5500 元 /道 2 公路恢复 280 元 / m 2 机耕路 60 元 / m 2 草坪花坛 1 0 0 元/m 自来水管线 100 元/m 大树 20 元/棵 地面附着物 产权人 小树 5 元/棵 及公共设施 厕所 30000 元 /个 坟墓 600 元/个 排水管 90 元/m 明渠 60 元/m 供水管 100 元/m 变压器 80000 元/个 通信电缆 7500 元/道 电力电缆 7500 元/道 81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附录 移民独立监测与评估工作大纲 1、移民监测与评估的目的 根据世界银行 OP4.12 业务导则《非自愿移民》、技术文件 N0.80《开发项 目中的非自愿移民安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政策性导则》附件 3《非自愿移 民安置监测与评估技术导则》以及《世界银行中国贷款项目移民监测评估业务指 南》的要求对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进行独立监测与评估,通过检查居民 房屋拆迁与移民安置、企事业单位迁建安置的进度、资金、管理,对本项目移民 安置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在定期(每年 2 次)向世界银行、项目办公室和有关主管 部门提供报告的同时,提供信息与建议,供各部门决策时参考。通过独立监测和 评估,使世界银行和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征地与移民安置工作是否按时、按质达 到预期目标有充分的了解,指出问题之所在,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移民监测与评估内容 (1)居民住房拆迁和安置进度监测与评估 包括:①房屋拆迁进度与补偿情况;②安置房建设的进度;③搬迁安置进度。 (2)企事业单位拆迁和安置进度监测与评估 包括:①企事业单位拆迁进度与补偿情况;②重建的进度;③搬迁安置进度。 (3)资金落实和运用监测与评估 包括:①资金拨付到位情况;②资金使用情况(计划与实际)。 (4)企业的生产恢复监测与评估 3、技术路线 独立监测评估技术路线见附图 1.1。 82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立项 编制监测评估工作大纲 编制调查提纲、调查表格、典 抽样调查方案的设计 基底调查 建立监测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监测调查 用地单位 地区社会 移民实施 典型拆迁 企业单位 监测 经济调查 机构监测 户监测 监测 监测资料整理建立数据库 对比分析评估 编写监测评估报告 移民监测是否完毕 结 束 图 1.1 独立监测技术路线 4、独立监测机构 本项目移民安置独立监测评估工作由河海大学移民研究中心承担。 5、移民监测评估的组织与分工 ⑴项目办公室委托移民研究中心负责监测评估的具体调查、数据采集,计算 分析工作,并对成果进行审查。 ⑵移民研究中心组成“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监测评估小组”。其任务是: 在世界银行项目官员的指导下,对项目的移民安置进行监测与评估,负责编制监 测与评估工作大纲,设置监测点,负责现场调查监测和内业分析工作,负责编制 移民监测与评估报告。 ⑶项目办公室在移民监测评估小组现场监测调查工作期间在人员、交通等方 83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移民安置计划 面等予以配合。 6、移民监测与评估方式 ⑴监测与评估采用现场调查、计算分析和专家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 ⑵调查工作以点面结合方式进行。移民实施的进度、资金、机构与管理等面 上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对移民户进行抽样调查。 ⑶抽样调查采用分类随机抽样等方法,对典型样本移民户、拆迁企事业单位 进行定点跟踪调查。抽样比例:拆迁居民户 10%;拆迁影响企事业单位 20%。 ⑷全面调查采取表格调查、座谈讨论、查询文件档案资料等方式。 ⑸除文字资料外,注意收集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资料。 7、移民独立监测与评估工作进度计划 2003 年 10 月,成立移民独立监测与评估小组,编写工作大纲。 2003 年 12 月,做好移民独立监测评估准备工作,包括:编写调查大纲与表 格,建立监测系统,明确任务,选定监测点。 2004 年 1 月,基底调查 2004 年 2 月,提出监测评估报告 No.1(基底调查报告); 2004 年 8 月,第二次监测,提出监测评估报告 No.2。 2005 年 8 月,第三次监测,提出监测评估报告 No.3。 2006 年 8 月,第四次监测,提交监测评估报告 No.4。 2006 年 12 月,竣工验收报告。 84 附件 江苏省太湖流域城市环境项目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 前期已征地及移民安置回顾和现状调查 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 二00三年九月 目 录 1 惠山污水处理厂征地及移民安置回顾 ................................................1 2 东亭污水处理厂一期征地政策回顾 ....................................................6 1 惠山污水处理厂征地及移民安置回顾 惠山污水处理厂位于惠山经济开发区内,远期控制规模为 10 万 m3/d,中期 规模为 5 万 m3/d,近期规模为 2.5 万 m3/d。厂址定于锡北运河北岸的胡家渡村, 西侧为堰桥河, 尾水受纳水体为厂址南侧的锡北运河。 沪宁高速从厂址东侧通过, 服务范围为惠山经济开发区,其中长安镇的污水沿胡长路和堰新路的 Ф1000 污 水管进入惠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厂厂区占地 180 亩,现为国有土地, 系 2002 年惠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时统一征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预留地。泵 站占地4.2 亩,为国有道路用地,只涉及道路恢复,不涉及移民安置。2003 年 8 月无锡市城市环境项目办公室对征用土地的胡家度村进行了追踪调查。 惠山污水处理厂需要征用的土地于 2002 年由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 照《关于新区用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 (惠政发〔2002〕17号)的规定 征用实施。具体征地补偿和安置情况回顾如下。 厂址和泵站只涉及征地,没有房屋拆迁任务。共征用土地 184.2 亩,其中耕 地 147.81 亩(为水田),非耕地 36.39 亩(为未利用荒地和机耕道路用地) 。征用 耕地涉及惠山区堰桥镇胡家渡村的后塘下、桥南、胡中和桥北 4 个自然村。影响 137 户,283 人,全部农转非,征地移民按照人均耕地和人口确定补偿标准,劳 动力安排在企业就业。泵站征地为国有土地,土地现状为国有道路用地。 本次采取典型户调查与回顾的方式对2002年移民安置情况进行回顾和 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移民已充分就业,收入已基本恢复,对安置政策基本 满意。胡家渡村社会经济情况见表 1-1、征地安置情况见表1-2、移民收入 恢复调查情况见表1-3。从表1-1 中劳动力就业现状和收入比例来看,劳动 力85%左右从事非农业生产,收入的89%来自工业,农业收入仅占8.6%, 该村生产已基本脱离农业,从表1-3中数据可以看出,2001年21户移民 人均纯收入为5700元,2002年人均纯收入为5800元,移民收入已基 本恢复。对21户访问调查的结果显示,移民对安置基本满意。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新区用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 (惠政发[2002]17 号)规定: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采用一次核定,按年兑付的办法。人均耕地 0.5 以上的按照 600 元/亩.年;人均耕地 0.5 亩以下,0.3 亩以下(含 0.3 亩)的按照 700 元/亩.年;人均耕地 0.3 亩以下的按照 800 元/亩.年补偿。补偿费从征用土地 开始之月发起。无论是否农转非,每一个受征地影响的本村居民均享受此政策。 水稻青苗补偿按照 500 元/亩一次性给予补偿。 1 表1-1 胡家渡村 2002 年社会经济状况 社会经济指标 后塘下 桥南 胡中 乔北 总户数(户) 685 39 53 48 总人口(人) 2070 154 192 143 农业人口(人) 1601 68 89 64 非农业人口(人) 469 86 103 79 总劳动力 1040 108 135 100 就业状 工业 55.1 64.8 66.7 70.0 农业 4.8 18.5 22.2 20.0 况 ( %) 三产 40.1 16.7 11.3 10.0 耕地面积(亩) 620.0 42.01 51.51 34.82 人 均 纯 收 入 ( 元 /人 ) 5600 5800 5800 5800 人 均 纯 工业 89.3 89.0 89.0 89.0 收 入 构 农业 7.1 8.6 8.6 8.6 成 ( %) 三产 3.6 2.4 2.4 2.4 表1-2 征地安置情况 面积 安置情况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自然村 户名 (亩) 人数(人) 安置方式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小计 19.97 57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谢梅仙 0.6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建增 1.67 5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陈月琴 0.92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兴群 1.72 5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伟杰 1.11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伟建 1.11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健权 0.98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徐秀英 0.96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祖良 0.31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蒋志群 1.6 4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进兴 0.92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士新 1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殷月芬 1.48 4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汉良 1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周轩明 1.11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唐桂芬 0.88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勇发 0.7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伟 1.11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后塘下 胡军 0.7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小计 43.32 74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世根 2.04 4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学初 0.6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乾坤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晓东 0.34 1 企业安置 2 面积 安置情况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自然村 户名 (亩) 人数(人) 安置方式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王芬英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刘阿四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安宝 1.76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丽英 0.6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旭初 0.6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士安 1.1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仇大荣 0.6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士明 1.79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志晔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明英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朱明育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士忠 1.1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士杰 1.1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许安兴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盘兴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葛银仙 0.6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增岳 1.8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钱虎岳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刘志明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朱立学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助贤 0.6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福明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秉信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沈玉英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仇伯良 1.3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汉兴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政介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冯苗英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建精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胡仁贤 0.72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仇建良 0.36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冯寿清 1.1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桥南 仇春兴 0.51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小计 49.99 85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建海 1.2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吕敏媛 0.88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兴根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梅初 0.8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学本 1.19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陆小芬 1.19 2 企业安置 3 面积 安置情况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自然村 户名 (亩) 人数(人) 安置方式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纪本 1.89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茂生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鲍增祖 0.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学才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伯安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华全才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雨农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福涛 1.58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锡荣 1.4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金荣 0.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介红 1.06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顾云娣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汉兴 0.7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菜标 1.4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黄大妹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敏昌 1.1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学文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建平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惠风珍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兴本 1.19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孙国民 0.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海贤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潘惠娟 0.9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明洪 0.76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冯志明 0.65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陈炳南 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积兴 0.8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建良 0.9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冯志兴 1.0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向珍 0.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仲介 1.4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伟荣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缪听风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杨金娣 1.2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王仲华 1.0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才艳 0.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培本 1.89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李立本 1.19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平良 0.35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胡中 胡平安 0.7 1 企业安置 4 面积 安置情况 市(区) 乡镇 村委会 自然村 户名 (亩) 人数(人) 安置方式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小计 34.53 67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薛玉妹 0.26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岳新 0.4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陆光兴 0.27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介南 0.35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芮国仁 0.9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芮宝仁 1.2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锡平 0.9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瑞锡仁 0.75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锡明 1.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岳鸣 0.45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泉金 0.91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于厂远 0.6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元兴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国平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钱达源 2.01 4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马文英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锡东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亚清 1.36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锡中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顾喜妹 0.68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言雪风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陆兴中 0.51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菜平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志明 1.1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志学 1.47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志强 1.13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瑞锁红 0.56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建中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伟勋 1.58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岳中 1.19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志红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文元 1.02 2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王兴良 1.7 3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胡永喜 0.24 1 企业安置 惠山 堰桥 胡家渡 乔北 姚洪生 0.2 1 企业安置 合计 147.81 283 5 表1-3 惠山污水处理及管网移民安置收入调查表* 调查户数 平 均 收 入 ( 元 /人 ) 村 移 民 满 意 情 况( % ) (户) 2001年 20002年 胡家渡 21 5700 5800 99 *表 中 2 0 0 1 年 和 2 0 0 2 年 的 收 入 系 本 次 抽 样 调 查 2 1 户 移 民 的 平 均 结果。 2 东亭污水处理厂一期征地及移民安置回顾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 3 万吨, 厂址位于东 亭镇经济开发区东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南侧,占地 45 亩。其中 20 亩为一期 工程预留地,另外还需要征用锡山区东亭镇庄桥居民委员会 25 亩水田。 2 0 03 年 8 月 无 锡 市 城 市 环 境 项 目 办 公 室 对 庄 桥 村 进 行 了 追 踪 调 查 。 一期工程征地政策和移民安置情况回顾如下。 东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征地涉及锡山区东亭镇庄桥居民委员会, 是原东亭 镇庄桥村在全村人口农转非后设立的。目前全村还有少量集体土地,村民全部于 2001 年转为城镇居民,劳动力已在非农业部门就业。一期污水处理厂于 2000 年 征地 56.4 亩,全部是庄桥村的水田。征地影响户数 31 户。安置人口根据政策, 按照征用的土地数量,由庄桥村村民委员会确定安置人数。非劳动力由庄桥村委 会从土地补偿费中拿出资金进行保险安置, 共安置9人; 劳动力采取农转非安置, 共安置 102人。 安置政策按照《关于锡山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意见》 (锡政发 [2002]71 号)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为:水稻青苗补偿按照 500 元/亩;征地按前 三年平均产值的八到10倍计算,其中 30%为土地补偿费,70%纳入安置补助, 前三年平均产值区 2400 元/亩,安置补助费按照在册农业人口的人均耕地计算, 每亩最多安置 2 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前三平均产值的5 倍计算。 前三年产值按照2400元计, 土地补偿按照前三年产值的20倍补偿, 补偿标准为48000元/亩。 本次采取典型户调查与回顾的方式对2002年移民安置情 况 进 行 回 顾 和 调 查 。从 调 查 的 情 况 来 看 ,移 民 已 充 分 就 业 ,对 安 置 政 策 基 本 满 意 。 庄 桥 村 社 会 经 济 情 况 见 表 2 - 1、 被 影 响 劳 动 力 安 置状况调查见表2-2。从表2-1 中劳动力就业现状和收入比例 来 看 ,9 2 % 的 劳 动 力 从 事 工 业 生 产 ,人 均 纯 收 入 全 部 来 自 工 业 收 入 ,该 村 生 产 已 完 全 脱 离 农 业 。从 表 2 - 2 来 看 ,受 影 响 的 劳 动 力 已 充 分 在 非 农 业 就 业 ,移 民 收 入 基 本 达 到 当 地 平 均 水 平( 以 庄 桥 村 2002年收入为6500元为准) 。 6 表 2 - 1 庄 桥 村 2002 年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社会经济指标 单位 数量 总户数 (户) 620 总人口 (人) 2200 农业人口 (人) 0 非农业人口 (人) 2200 总劳动力 (人) 1250 工业 ( %) 92.0 就业状 农业 ( %) 8.0 况 三产 ( %) 0.0 耕地面积 (亩) 0.0 人均纯收入 ( 元 /人 ) 6500 人 均 纯 工业 ( %) 100.0 收 入 构 农业 ( %) 0.0 成 三产 ( %) 0.0 表2 庄桥村征地移民安置情况调查 姓名 年龄 性别 文化程 安置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度 (元/年) 陈建平 41 男 初中 东亭仓下有色铸件厂 工人 13000 陈锡坤 63 男 中专 无锡七建 退休 12000 顾照迪 46 男 高中 锡山无线电二厂 工人 10000 华维君 28 男 小学 庄桥八达铸造有限公司 工人 11000 华维贤 39 男 初中 庄桥八达铸造有限公司 厂长 32000 胡士毅 54 男 高中 锡山工艺品厂 保安 12000 马青 32 男 初中 锡山桥梁厂 工人 11000 陈淼 32 男 中专 东亭装潢公司 工人 14500 马斌伟 35 男 高中 锡山天辰建筑扣件厂 工人 12300 张元芳 32 女 初中 锡山煤石公司 会计 16500 马建根 47 男 初中 东亭邮局 工人 14500 马一峰 34 男 高中 无锡市捷达摩托车厂 工人 11200 朱海芳 26 女 初中 锡山飞达电机厂 工人 15400 吴惠中 36 男 初中 东亭庄桥箱包五金厂 工人 12100 吴国中 38 男 初中 东亭庄桥箱包五金厂 工人 11000 包静华 38 女 初中 东亭庄桥箱包五金厂 工人 12000 宋锜 30 男 大专 锡山飞达电机厂 工人 13500 沈雪莲 28 女 中专 锡山飞达电机厂 工人 14000 唐兰英 37 女 初中 无锡市吉元毛条厂 工人 9850 陶振华 26 女 中专 锡山爱建中成医药公司 工人 13500 陈满红 35 女 初中 无锡荧光灯厂 工人 12600 李志红 34 女 中专 锡山东亭医院 护理员 14000 华建明 32 男 初中 无锡荧光灯厂 工人 13000 陈若兰 31 女 初中 无锡荧光灯厂 工人 12600 华建 27 男 初中 东亭邮局 12000 7 姓名 年龄 性别 文化程 安置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度 (元/年) 夏亚萍 46 女 初中 锡马集团合金铸造厂 工人 11500 华彩虹 52 女 初中 东亭实业公司招待所 经理助理 21000 方海林 52 男 高中 锡山东亭铆焊厂 厂长 26800 华佳明 41 男 高中 东亭供销社日用门市部 营业员 12000 张维珍 41 男 高中 东亭供销社日用门市部 会计 21000 李世良 51 男 高中 东亭供销社家电门市部 营业员 18000 华解英 46 女 高中 东亭供销社家电门市部 会计 19200 冯耀兴 48 男 高中 东亭飞达电机厂 工人 11000 章浩芬 47 女 初中 东亭飞达电机厂 工人 10000 邵伟 24 男 中专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0800 朱雪敏 24 女 初中 锡山二招 工人 11000 冯耀坤 28 男 初中 无锡市毛条厂 工人 9700 钱赛珍 53 女 小学 无锡市毛条厂 工人 9800 冯敏建 28 男 中专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 工人 10000 万阶扬 43 男 中专 锡山东亭中学 教师 12000 杨志强 31 男 初中 东亭镇电站 电工 17000 杨士新 56 男 初中 东亭庄桥卫生室 医生 16700 杨志伟 33 男 初中 锡山天辰建筑扣件厂 工人 12000 杨伟建 30 男 初中 无锡市毛纺厂 司机 10800 彭迎春 25 女 初中 锡山东益美术社 打字员 8800 杨晓东 28 男 初中 锡山第四塑料厂 工人 9600 杨晓峰 27 男 初中 东亭镇针织服装厂 工人 11000 杨耀兴 49 男 初中 锡山开发区自来水厂 经理 10000 王薇 24 女 中专 金马大酒店 服务员 12000 王小铮 47 男 初中 锡山开发区 司机 13000 王淑艳 32 女 本科 锡山职教中心 教师 14000 华平模 50 男 初中 东亭供销社生产资料部 营业员 13500 华茜 24 女 中专 东亭庄桥卫生室 卫生员 13000 吴建华 41 男 初中 东亭箱包五金厂 工人 12000 叶莉琴 32 女 初中 东亭箱包五金厂 工人 12000 宋玲 32 女 中专 东亭医院 护理员 11500 桂炳根 46 男 小学 东亭箱包五金厂 工人 12000 莫静华 42 女 初中 无锡市荧光灯厂 工人 12000 宋建明 39 男 小学 东亭庄桥箱包五金厂 工人 11500 顾良贤 52 男 初中 锡山技检局 修理员 15000 顾允超 26 女 中专 无锡宝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员 14500 李金海 37 男 初中 东亭东街小乐惠菜店 摊主 23000 周雪琴 48 女 初中 无锡市荧光灯厂 科长 20000 尤建清 49 男 初中 东亭博达副食品商店 摊主 25000 宋敏娟 37 女 初中 东亭庄桥箱包五金厂 工人 11000 吴唯中 31 男 初中 无锡飞达电机厂 工人 11000 8 姓名 年龄 性别 文化程 安置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度 (元/年) 华浩中 51 男 初中 锡山袜厂 工人 9800 吴忠峰 35 男 初中 东亭洗毛厂 工人 12000 吴伟 33 男 高中 锡山党校 工人 10000 吴云峰 37 男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1000 吴寿峰 41 男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2000 马丽英 39 女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1500 吴阿狗 57 男 初中 锡山锡马集团公司 科长 20000 吴志萍 34 女 初中 锡山工艺品厂 科长 21000 岳群芳 32 女 高中 锡山锡马集团公司 科长 20000 谢国銮 52 男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科长 15000 倪晓珍 23 女 中专 无锡升尉化油器公司 工人 12000 华建娟 42 女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2000 高源文 44 男 高中 东亭建筑公司 工程师 20000 尤燕英 40 女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2000 吴伟勋 48 男 初中 锡山天辰建筑扣件厂 司机 12000 张亚军 36 女 初中 锡山东方欢乐城 工人 14000 蒋玲娟 44 女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1000 王旭东 25 男 初中 锡山阳山中技学校 工人 13000 孙仲华 40 男 初中 东亭庄桥三维机械有限公司 钳工 10000 孙雄伟 35 男 初中 东亭88商场 个体 20000 孙国兴 53 男 高中 东亭电容器厂 会计 10000 刘云娣 43 女 初中 东亭锡沪东路 个体 23000 吴月峰 26 男 中专 东亭凯马机械厂 工人 8900 孙望燕 35 女 初中 锡山袜厂 工人 9000 孙红卫 38 男 大专 锡山袜厂 工人 9000 孙嘉兴 40 男 本科 中国银行锡山分行 职员 20000 孙芳 38 女 高中 灵通通信 个体 21000 陶丽英 49 女 初中 无锡锡马集团 工人 11000 俞静霞 49 女 小学 锡山电容器厂 工人 10000 唐振 36 男 高中 无锡锡马集团 工人 12000 戴智勇 34 男 初中 锡山振东塑料厂 工人 9800 孙月琴 58 女 初中 锡山天辰建筑扣件厂 会计 14000 戴伟国 34 男 初中 庄桥三维机械有限公司 工人 12000 徐明 43 男 初中 锡山制订机械厂 工人 11000 戴荣海 54 男 小学 庄桥湾砂厂 个体 30000 孙乐 45 男 高中 出租车 司机 40000 9
Группа Всемирного банка · Resettlement Plan
China - Tai Basin Urban Environment Project : resettlement action plan (Vol. 1 of 2) : Resettlement action plan of Wuxi urban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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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сновные сведени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Группа Всемирного банка
Тип документа
Resettlement Plan
Страна
Китай
Источник
Всемирный бан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