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RP360 v.2 Feb. 1, 2006 世界银行贷款四川城市环境治理项目 (Sichuan Urban Development Project) 攀枝花市城市环境治理子项目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Public Disclosure Authorized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城建环保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 年 2 月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目 录 移民行动计划的目的和安置用语的定义 ...........................................................................................3 1.项目概述 .....................................................................................................................................5 1.1 项目简介...............................................................................................................................5 1.2 项目背景...............................................................................................................................5 1.2.1 沿江环境整治项目的背景 ..................................................................................................5 1.2.2 炳仁线后段建设的背景 ......................................................................................................6 1.3 工程概况...............................................................................................................................6 1.4 项目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 .....................................................................................................8 1.5 项目影响概况 ....................................................................................................................10 1.6 减少工程影响的措施...........................................................................................................10 1.7 计划进度 ............................................................................................................................11 1.8 移民安置计划及监测评估准备 ...........................................................................................11 1.9 编制本报告的政策依据及目标 ............................................................................................13 2.工程影响 ...................................................................................................................................15 2.1 项目影响范围的确定 ..........................................................................................................15 2.2 工程影响调查 ....................................................................................................................15 2.3 项目影响实物指标 ..............................................................................................................16 2.4. 工程征地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影响分析................................................................................20 3.社会经济特征 ............................................................................................................................22 3.1 项目影响市、区的基本情况 ................................................................................................22 3.2 社会经济调查 .....................................................................................................................22 3.3 受影响人群的社会经济特征 ................................................................................................23 4. 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33 4.1 政策依据 ............................................................................................................................33 4.2. 相关法律规定 ...................................................................................................................33 5. 安置与恢复规划 ........................................................................................................................46 5.1 目标与任务 .........................................................................................................................46 5.2. 移民安置规划的方针、原则 ..............................................................................................46 5.3 移民安置总体方案 .............................................................................................................47 5.4 弱势群体安置措施 ..............................................................................................................51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5.5 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 ......................................................................................................52 5.6 移民安置规划 .....................................................................................................................54 6. 征地拆迁补偿投资概算 .............................................................................................................57 6.1. 编制依据 ...........................................................................................................................57 6.2. 补偿原则 ...........................................................................................................................58 6.3. 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 .........................................................................................................58 6.4. 补偿费用总概算 ................................................................................................................65 7.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67 7.1 实施程序 ............................................................................................................................67 7.2 进度计划 ............................................................................................................................69 7.3. 资金拨付 ...........................................................................................................................70 8.组织机构 ...................................................................................................................................72 8.1 机构框架 ............................................................................................................................72 8.2 安置机构: ........................................................................................................................72 8.3 机构的职责 .........................................................................................................................72 8.4 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74 9.公众参与和申诉 ........................................................................................................................76 9.1 项目关系人的识别 .............................................................................................................76 9.2 项目准备阶段的咨询 ..........................................................................................................76 9.3 公众参与和咨询计划 ..........................................................................................................78 9.4 安置计划的公布 ..................................................................................................................79 9.5《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79 9.6 不满与申诉 .........................................................................................................................81 10.监测、评价与报告体系 ...........................................................................................................83 10.1 内部监测 ..........................................................................................................................83 10.2 外部监测和评价 ................................................................................................................83 11. 报告编制计划 ..........................................................................................................................87 11.1.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报告 ...................................................................................................87 11.2. 移民安置进展报告 ..........................................................................................................87 11.3. 移民独立监测评估报告 ...................................................................................................88 12.权益表 .....................................................................................................................................89 附件 连带项目清香坪污水处理厂项目移民安置情况......................................................................91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移民行动计划的目的和安置用语的定义 移民行动计划(RAP)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世界银 行业务导则 OP4.12《非自愿移民》的一系列条文加以制定的。编制该文件的目的是“为 受项目影响的人员,制定出一个进行安置及恢复的行动规划,以保证他们从项目中受益, 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或者至少在项目完成后,生活水平可以得到恢复”。 开发项目中,对土地和其它财产的征用,将会对在该土地上劳作或赖以生存的人员 的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受项目影响人员”是指那些生产或生活受到项目征地拆迁不利 影响的人员。包括: (1) 那些土地(包括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副业用地)、 构筑物(私人房屋及附属物、企业房舍或公共建筑物等)、权益或其它财产被部分或全部、 临时或永久征用及占用的人员。 (2) 那些使用上述土地、构筑物或财产的人员,或者其业务职业工作、居住场所或 生活习惯受到不利影响的人员。 (3) 由于征地拆迁,使生活水平受到不利影响的人员。 “受项目影响人员”的定义 所谓“受项目影响人员”是指那些因为工程实施,使其生活水平受到或将受到不利影 响,或任何房屋的所有权、权利或利益,土地(包括宅基地、农田和牧场)或其它动产或 不动产被临时或长久地征用或占用;或其营业、职业、工作或居住及习惯受到不利影响。 “受项目影响的人员”既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像企业、公共机构那样的法人,“受 项目影响人员”的定义,并不对在影响区域中,他们的法律注册、生活的准许或进行的 业务加以限定。或对其财产的赔偿加以限制。因此,它包括: (1) 在不考虑其法律权益或征用其财产时是否在场的所有受影响的人员。 (2) 在特定的地区中,未有居住许可的人员。 因此,所有这些受影响的人员,在不考虑其与财产、土地或位置的情况下,将作为 受影响的人员加以考虑及加以记录。 如果对于征用的土地或财产,使用或赔偿多于一人、一户,则将根据其所受的损失、 权益及生活标准的影响,进行赔偿及恢复,受影响的人员的定义,在不考虑法律权益的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情况下,与项目的不利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 所有受项目影响的人员应进行赔偿,以改善或至少恢复其生活标准,并且,对其损 失的财产加以赔偿。财产的损失,将按照重置价赔偿,决不允许根据拆旧或其它的理由 对赔偿金额减少或打折扣,所有受项目影响的人员,应从所受影响中,得到权益。而且, 除对其财产的损失加以赔偿外,还应进行补贴,以使其得到恢复。那些受项目影响而没 有财产、权益、法律居住许可而进行营业、开垦土地或建筑的人员,应该与那些具有正 式法律财产、权益或许可的人员同样对待,有资格恢复其生活,并得到其财产的赔偿。 “安置”的定义 “安置”是指以受项目影响的人员进行生产或生活的安排,以使其能从项目中受益。 主要包括: (1) 对生活场所进行搬迁; (2) 对那些工作受到影响的人员,寻找新的就业; (3) 对受影响的土地、工作场所、树木和基础设施等进行恢复(或赔偿); (4) 对因征地拆迁而造成生活标准(生活质量)受不利影响(例如污染的有害气体等) 的人员进行恢复; (5) 对于受影响的个人或公共企业进行恢复或赔偿; (6) 对于文化或共同财产的不利影响进行恢复。 “恢复”的定义 “恢复”的意思是指恢复受项目影响人员继续其生产活动的能力,或将其生活提高或 至少保持在项目前的水平。 该“移民行动计划”的目的就是为受项目影响的人员提供一个安置恢复计划,以便使 他们的损失得到赔偿,使他们的生活标准得以改善或至少维持到项目前的水平。为了达 到这一目标,该计划提供了恢复措施,使受项目影响人员的收入得以恢复,以维持其生 活。同样,受影响的营业生产资源(包括商店、企业)公共财产、基础设施和文化财产, 也将得到改善或至少恢复到项目前的水平。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项目概述 1.1 项目简介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该项目包括沿江环境整治和炳 仁线后段建设两个子项目。根据世界银行的有关规定,业主认真编制了移民安置计划。 该安置计划阐述了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的征地和拆迁安置( 简称征迁安置) 方面的问 题。它符合世界银行(简称世行)在“非自愿搬迁”方面的政策和其他社会方面的安全保障 措施和指导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与征地拆迁安置有关的地方 法规。针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该安置计划概述了一个关于补救措施方面的政 策框架和受影响人群以及受到严重影响的乡村的安置策略,包括怎样以及何时实施这些 措施。 对中国政府和世行来说,安置规划的首要目的都是确保那些在发展项目的实施中不 可避免地失去土地或财产的人们,获得“无项目”状态时同样或更好的生计和生活标准。 本计划中的所有政策、建议和补偿措施都旨在达到这个目标。 本安置计划的编制依据为:(1)可行性研究报告;(2)与以上资料主要作者的进行的 讨论;(3)项目现场考察;(4)对各级地方政府、村长和受影响人群的咨询;(5)与严重受 影响村庄代表的会议,讨论决定可行的补救措施和收入恢复策略。 1.2 项目背景 1.2.1 沿江环境整治项目的背景 A. 城市可持续发展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水平不高,据北京大学计算,攀枝花的 SD 值仅为 0.42 左右。沿江环境整治项目后对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在系统协调方面,增加了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增大了污染治理资金使用与 GDP 的比值, 降低了污染物排放与 GDP 两个增长率的比值。而且通过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劳动就业率 的提高,使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性得到该善。在系统发胀水平方面,通过空气和水体 质量指数的改善,提高了生态环境的质量。 B. 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攀枝花市虽然年轻,但已驰名中外。2004 年人均 GDP 达 1.65 万元,在四川省内仅 次于成都,位居第二。然而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不美丽,人居环境不理想,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该项目的建设能够美化城市,改变城市风貌,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改善城市交通,也会对引进人才和招商引资起到积极作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C. “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背景 攀枝花市编制了《攀枝花市山水园林城市的总体规划》,本项目是这一总体规划的 具体实施,是实现这一规划的重要步骤。 1.2.2 炳仁线后段建设的背景 A. 盘活土地资产,加速现代化步伐。 炳仁线后段的建设不但能带动干巴塘等处 6.5 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而且在建设新 区的同时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提高城市化水平。 B. 为发展第三产业,改善经济结构创造条件。 攀枝花市是重工业城市,2004 年的产业构成为 5.4:71.4:23.2,在全国十大钢铁城 市中攀枝花市的第二产业比重最大,第三产业比重最小。要加大第三产业的发展力度, 特别是房地产,在炳仁路后段建成后,城市道路网络得以完善,所形成环状路网内的土 地为攀枝花重点发展的地区。 1.3 工程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包括沿金沙江环境整治和炳仁线后段两个子项目。 1.3.1 沿江环境整治工程概况 本次主要整治新庄桥至金江火车站的南北两岸,长度为 2*30 公里。建设方案初步 为四方面: A.护岸整治 护岸整治分为四种类型,渣场型、圬工型、亲水型和天然型。具体整治方案是: · 渡口桥至密地桥段,两岸长 2×8 公里,护岸平均高约 10 米,亲水型断面约占 2/3,圬工型断面约占 1/3。 · 密地桥至金江段,两岸长 2×15 公里,护岸平均高约 8 米,亲水型断面约占 1/5, 圬工型断面约占 4/5。 · 渡口桥至新庄桥段,两岸长 2×7 公里,渣场坡高约 100 米,护岸平均高约 10 米, 四类断面约各占 1/4。 · 新庄桥至大水井段,两岸长 2×6 公里,护岸平均高约 10 米,主要为亲水型断面。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 大水井至格里坪段段,两岸长 2×16.4 公里,护岸平均高约 20 米,主要为天然 型断面。 B.景观整治 · 本工程的景观整治包括:休闲绿地、道路和绿化三部分。 · 休闲绿地:金沙江边较宽阔的岸坡和滩地建设,共四处。由西到东分别为渡口 大桥下(两岸)、大梯道下江边(南岸)、双江交汇处(北岸)及金江火车站前(南岸)。工程内 容包括:平整场地、亲水平台、照明和休闲配套设施。 · 道路:主要考虑休闲绿地间的分隔道路和各休闲绿地内的人行步道。 · 绿化:主要是沿江绿化和为水土保持而作的绿化。 C.截污工程 金沙江两岸截污干管工程,包括生活截污干管 31 公里和在线监控系统 40 个。其中 截污工程包括: · 炳草岗污水处理厂排水系统; ·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和支管建设。 在本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最后附有世界银行支持项目连带项目清香坪污水处理厂的 简要移民安置计划。 D.滨江大道上段工程 滨江大道上段工程起市水文站西侧,接后段沿江线起点处(沿江大桥),沿金沙江南 岸而上,经 501 电厂、市公交公司二总站、江边金沙公园后穿越渡口大桥与江南四路相 接,全长 2.204 公里。 1.3.2 炳仁线后段建设工程概况 从机场路口经干巴塘至四十九公里处,接渡仁西线(长 6.73km),含独松树梁子与巴 斯箐隧道、四十九公里立交桥,及沿线跨河桥(冲沟桥梁工程)。 工程平面位置规划图见图 1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4 项目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 1.4.1 项目成本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 122083.64 万元,其中:申请世界银行贷款 6980 万美元(人 民币 57934 万元),国内配套资金人民币 64149.64 万元(7728.87 万美元)。 1.4.2 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希望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如下: A. 社会效益 · 沿江河岸整治,规范了金沙江行洪断面,保证城市在遭遇 50 年一遇洪水时,金 沙江城区段免受洪水侵袭,城市安全无恙,保障了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能改 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 炳仁线后段建设将形成环状复线,能分流市中区的交通量,缓解市中心的交通 压力,同时加强了仁和区与炳三区、飞机场的联系。 B. 经济效益 · 沿江河岸整治,其防洪岸顶设计标高为 50 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1 米,避免了沿江 用地在遭遇洪水频率 50 年一遇洪水时的洪灾损失,整治了河岸就减少了损失,赢得了 经济效益。 · 炳仁线后段建设不仅开拓了新的城市空间,缓解了中心城区用地紧张状况,可 心增建设用地 6.5 平方公里,促进周家湾子、陈家垭口、干巴塘等小区的开发。仅此一 项即可偿还本工程的所有贷款。 · 由于该路开通,使沿线土地增值,经济效益异常可观。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图 1 攀枝花项目平面示意图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5 项目影响概况 本项目只有滨江大道上段工程和炳仁线后段建设工程涉及移民,其基本数据如下: 项目 滨江大道上段 炳仁线后段 合计 1.村社 无 2 个村、3 个组 2 个村、3 个组 2.集体土地征地 2.1 面积 无 558.29 亩 558.29 亩 2.2 受影响户 无 171 户 171 户 2.3 受影响人 无 648 人 648 人 3.拆迁 3.1 农村房屋 3.1.1 面积 无 33529.55 ㎡ 33529.55 ㎡ 3.1.2 受影响户 无 116 户 116 户 3.1.3 受影响人 无 325 人 325 人 3.2 城市房屋 3.2.1 面积 4143.04 ㎡ 9729.96 ㎡ 13873 ㎡ 3.2.2 受影响户 111 户 118 户 229 户 3.2.3 受影响人 145 人 155 人 300 人 4.企事业单位 4.1 数量 4个 5个 9个 4.2 拆迁面积 6355.49 ㎡ 19082.71 ㎡ 25438.2 ㎡ 4.3 国有土地 100 亩 20 亩 120 亩 4.4 受影响人 1436 人 2787 人 4223 人 5.临时用地 55.44 亩 64.56 亩 120 亩 6.零星树木 无 3587 株 3587 株 7.移民费用 586.37 万元 3024.69 万元 3611.06 万元 1.6 减少工程影响的措施 1.6.1 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 工程的建设势必会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当地居民原 有的生产生活条件。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的影 响,设计单位和项目业主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 A. 在进行设计方案优化比选时,尽可能多考虑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 并将此作为方案优化比选的关键性因素; B. 为尽可能减少征地和移民,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遵循了“尽量避开居民密集 区和居民点,减少拆迁;尽量少占耕地或少占地”的原则; C. 优化施工设计,缩短工期,并合理安排房屋迁建和施工时段。 D..协商会议在 2004 年至 2005 年召开。协商会议为移民提供相关信息和心理准备。 在项目准备阶段广泛传播移民信息是作为减轻项目影响的一种方法。 协商会议将在移民 实施阶段继续进行。 1.6.2 工程施工阶段 A. 加强公众参与机制。工程施工前,在项目影响区及移民安置区以布告的形式明 确项目开工时间及工程建设计划进度,并公布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的补偿政策,接受移 民及安置区原有居民的监督; B. 减少扬尘的措施。为了使施工场地有个洁净舒适的环境,并减少工程施工对周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围环境的影响,在工程施工中遇到连续晴好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将对位于居民密集区 的各类施工便道的表面洒水,防止扬尘。并且施工单位将及时对土石方的运输路径进行 规划处理,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采取措施保证装土车沿途不洒落,防止沿程弃土 满地,影响环境整洁。 C. 施工区现场废弃物的处理。由于项目施工期较长,施工人员较多,施工现场每 天将产生大量生活垃圾和各种废弃物,工程建设单位及工程施工单位应按当地环卫部门 的要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以保证施工区现场整洁,避免传染病的孳生 和传播。 D. 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将优先考虑使用当地材料,在技术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利 用当地运输和劳务,使项目受影响人员能从工程建设中受益。 E.如果晚上噪音和强光影响人们睡眠,将停止施工。 1.6.3 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和实施阶段 当征地拆迁不可避免时,为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的影响,将采取以下措施: A. 加强基础资料收集,对当地社会经济现状和未来发展作深入分析,结合当地实 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行动计划,保障受工程影响人员不因工程建设而降低生活水平; B. 建立高效通畅的反馈机制和渠道,尽可能缩短信息处理周期,以保障工程实施 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 C. 提高内部和外部监测机制。外部监测报告要将项目实施进程和发现问题客观和 准确提供给项目业主和世界银行。 D..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对当地生产的影响。 1.7 计划进度 本项目计划 2006 年 3 月开工,2009 年 12 月全部投入使用,总工期为 4 年。征地拆 迁量较大的路段安排在 2006 年 10 月以后开始施工,保证移民户有足够的准备和建房时 间。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本项目移民安置工作将于 2006 年 6 月开始,在 2006 年 12 月份前移民搬迁工作全部完成。 1.8 移民安置计划及监测评估准备 1.8.1. 实物指标调查 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征地范围,2004 年 7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至 9 月,由业主委托攀枝花市城监支队在移民专家的培训下组成的调查组对工程影响范 围内的人口、房屋、土地、专项设施等不同影响对象的实物指标进行了全面测量调查。 影响实物指标的调查分为:(1)土地征用调查,(2)征地拆迁影响人口调查,(3) 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4)零星树木调查,(5)乡村生产生活设施调查(6)专项 设施调查等其具体调查方法分述如下: A. 土地征用调查:土地的调查按土地利用现状分耕地、菜地、园地、林地、宅基 地和草地等分别进行登记。各类土地的调查由设计单位采用 GPS 全球定位系统现场放 样确定征地范围后,由项目影响调查小组对照 1:2000 实测地形图并辅以现场实地丈量 分村分地类登记统计其影响数量; B. 征地拆迁影响人口调查:拆迁影响人口调查以房屋拆迁实际人口数进行登记统 计;征地影响人口以征用土地影响户的实际人口数登记统计,设计项目包括与户主关系、 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受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等; C. 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拆迁房屋调查采用查看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 逐户现场丈量相结合的方法,分结构分等级登记统计,并对拆迁移民户所有的附属设施 逐一登记统计; D. 个体工商户调查:个体工商户采用逐户登记的方法调查,调查统计其从业人数、 年营业额和利润等。 E. 零星树木调查:采用实地清点,按树种、大小登记统计; F. 乡村生产生活设施调查:对所有受项目影响的乡村生产生活设施分类调查统计; G. 专项设施调查:调查统计受项目影响的水利、电力及通讯设施等。 1.8.2 社会经济调查 为分析工程影响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由业主委托攀枝花市城监支队 在移民专家的培训下对受工程影响的区、乡(镇)、村、组及移民户的社会经济情况进行 了调查。调查采取收集现有各种统计资料和实地全面调查访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别 收集项目影响地区上一年的年报资料和现场实地全面调查,进而分析该地区的社会经济 现状和当地居民实际的生产生活情况。 A. 工程影响地区的基本情况、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计划:向当地政府的计划、统 计、物价等部门收集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工农业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人民 生活收入水平、农副产品和需要的各种价格信息、农业种植结构、播种面积、每亩产量 及耕地的拥有情况等有关文件和统计年报资料,能宏观反映当地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各 项指标;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B. 征地拆迁影响地区居民生产生活现状:确定衡量项目影响地区居民生产生活现状的各项指 标,对征地拆迁影响对象进行全面调查。 1.8.3 移民安置规划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由攀枝花市城建环保项目办公室组织领导, 根据工程影响范围及实物数量,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村的实 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移民安置规划。采取以耕地在村、组范围内的局部调整对移民进 行本村范围内有土从农安置为辅,农转非安置为主。贯彻“开发性移民安置方针”,确保 安置区既具备基本物质生存条件,又具有长远发展的潜力,将移民安置与区域开发、经 济发展相结合,移民征地拆迁后能逐步致富,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1.8.4 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准备 本项目业主将委托西南交通大学外资引进与利用研究所作为本项目的移民独立监 测评估单位。移民安置计划的准备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设计单位、监测评估单位 及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参加,监测评估单位提供技术指导,设计单位界定范围、各级地方 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方案的制定。从 2005 年 8 月开始,先后完成了移 民机构的建立、项目影响范围的界定、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工作大纲的编制、征地影响实 物数量调查、社会经济调查、政策调研、移民安置方案制定、补偿概算编制等工作。最 终完成了《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编制及移民监测评估的准备工 作。 1.9 编制本报告的政策依据及目标 1.9.1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 (2)《城市房屋拆迁条列》 ; (3)《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4)《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条列》 (5)《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 54 号》(《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2002 年 12 月 3 日) ; (6)《攀枝花市物价局文件[2003]280 号》; (7) 非自愿移民-世界银行 OP4.12 导则。 1.9.2 政策目标: (1) 采取工程、技术、经济等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征地拆迁移民实物数量,在征地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拆迁不可避免时,应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征地拆迁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2) 在工程准备阶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并编制相应的移民安置规划; (3) 移民安置以拆迁实物指标和补偿标准为基础,以提高或至少恢复移民原有生产 生活水平为目标; (4) 倡导开发性移民。农村移民安置将采取以土地为基础,依托当地发达的二、三 产业拓宽就业门路的方针; (5) 鼓励移民和安置区原有居民参与移民安置规划; (6) 移民将优先考虑在原社区内安置; (7) 项目影响区原有居民均将从工程中获益。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2.工程影响 2.1 项目影响范围的确定 2.1.1 工程永久占地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占地包括路面、路基、桥涵、排水沟、安全设施、交通 管理设施、停车设施、公路养护管理及绿化和苗圃等工程的用地范围。工程征地范围内 和项目建设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而无法恢复的区域均为项目征地拆迁影响范围。本 项目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确定征地拆迁范 围,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受项目影响需搬迁的家庭。 2.1.2 施工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包括沙石料场、混合料拌和厂、弃土场、施工期生产生活区及施工临时道 路等占地。本项目的临时用地范围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规定,但绝大部分布置在 永久征地上施工,所以影响不大。本项目临时用地为 120 亩。 2.2 工程影响调查 由业主委托攀枝花市城监支队在移民专家的培训下对受工程影响的区、乡(镇)、村、 组及移民户的社会经济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成果在确认无误后由影响村、移民户和调查 人员的签字认可。人口、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零星树木及专项设施调查内容和方法 如下: A. 人口调查:征地拆迁影响户的人口调查分征地不拆迁户、拆迁不征地户和既征 地又拆迁户三种类型,以影响户当时的实际人口分农业、非农业,对民族状况、年龄结 构、文化程度、就业状况等进行逐户调查分村、组统计。 B. 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根据土管部门的土地详 查资料和土地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分权属、分地类(耕地、园地、菜地、林地及宅基地 等)调查统计其面积。 C. 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对工程征地影响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均分权属、分结构(砖 混、砖木、土木)进行实地丈量登记,私人房屋以行政村、组为单位统计其面积,集体 房屋按权属、分结构丈量并统计其面积。对所有受影响的附属设施按权属逐一登记统计。 D. 个体工商户调查:个体工商户采用逐户登记的方法调查,调查统计其从业人数、 年营业额和利润等。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E. 零星树木调查:对工程征地影响范围内的零星树木(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果树及其 它经济树木)采用实地清点,按树种、大小分别统计。 F. 乡村生产生活设施调查:对所有受项目影响的乡村生产生活设施分类调查统计; G. 专项设施调查:对受项目影响的水利、电力、电信等专项设施的调查,是在区 县政府各专项设施的主管部门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调查组与主管部门一起派员深入现场 进行实地核实登记。 2.3 项目影响实物指标 本项目征地、拆迁共影响 2 个区,2 个乡镇,2 个村,3 个社组。本项目征地 558.29 亩,影响 171 户,648 人;拆迁面积 72840.75 ㎡,其中农房 33529.55 ㎡;居民房屋 13873 ㎡;企事业单位 25438.2 ㎡,拆迁影响农户 116 户,城镇居民 229 户,9 个企业;施工 临时用地 120 亩;零星树木株 3587 株和专项设施等。现按不同影响对象分述如下: 2.3.1 土地征用 本项目需征用各类集体土地(只有炳仁线后段工程)总征地 558.29 亩,其中耕地 面积 527.02 亩,园地面积 3.73 亩,林地面积 1.00 亩,其它地面积 36.54 亩。另外将使 用 120 亩国有土地,其中滨江大道上段 100 亩,炳仁线后段工程 20 亩。土地征用总体 情况统计见表 1,土地征用分村组统计见表 2。 表 1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征地统计表 项目 单位 滨江大道 炳仁线后段工程 土地面积(亩) 水田 亩 0 157.01 157.01 旱地 亩 0 342.26 342.26 集 体 水浇地 亩 0 17.75 17.75 土 林地 亩 0 1.00 1.00 地 园地 亩 0 3.73 3.73 其它 亩 0 36.54 36.54 合计 亩 0 558.29 558.29 国有土地 亩 100 20 120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2.3.2 施工临时用地 本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需临时用地 120 亩。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2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征地分村组统计表 区 乡镇 村 组、社 征地(亩) 东城区 银江镇 沙坝 沙坝 2 社 179.18 跃进社 224.09 仁和区 仁和镇 仁和 花果社 155.02 总计:2 2 2 3 558.29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2.3.3 项目受影响人口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116 家农户,325 人,229 户城镇居民,300 人将要搬迁,受到影响为 345 户,625 人;9 个企业将被拆除,共影响 4223 人;因此, 受到拆迁影响的总人数为 4843 人。该项目该项目征地影响 171 户,648 人。由于该项目 有 75 户,247 人同时受征地、拆迁影响,所以项目实际永久征地、拆迁影响 441 户,1381 人;同时有 9 个企业,4223 人受影响;这样算来,由于失去土地和/或财产而直接受影 响的总人数为 5334 人。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农村人口具体情况见表 3。 表3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影响农村人口统计表 征地拆迁影响 社 合 计 征地不拆迁 拆迁不征地 既征地又拆迁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户数 人口 跃进社 78 280 51 155 12 18 15 22 花果社 61 270 45 246 16 24 合计 139 550 96 401 28 42 15 22 沙坝 2 社 73 261 13 36 60 225 总计 212 811 96 401 41 78 75 247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2.3.4. 拆迁房屋 本项目共需拆迁房屋面积 72840.75 ㎡,其中农房 33529.55 ㎡;居民房屋 13873 ㎡;企 事业单位 25438.2 ㎡。需拆迁的房屋面积数量详见表 4。企事业单位详细拆迁见表 5。 表 5 所列的 9 个受影响企事业单位,其中 5 个是国有企业,3 个是事业单位,只有 1 个民 营企业。南太公司系 501 电厂的一个多种经营公司,1999 年,因 501 电厂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环保的要求而关闭,其职工一部分转入新庄发电厂和河门口发电厂上班,一部 分留在南太公司从事房屋租赁、宾馆住宿、物业管理等工作。租户和承租户在安置过程 中都将得到补助。下表是房屋租赁的详细情况。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承租户名称 面积 结构 租金 租期 到期时间 承租用途 江边玻璃商行 825 ㎡ 砖混 14000 元/年 一年期 2006 年 12 月 玻璃加工 得天独厚酒楼 1100 ㎡ 砖混 4800 元/月 一年期 2006 年 12 月 员工宿舍 加工钢门 钢窗厂 650 ㎡ 砖混 3000 元/月 临 时 窗 2.3.5. 零星树木及坟墓 项目影响零星树木包括因项目建设征地而需砍伐或移植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各种 零星树木和征用土地上种植的其它树木。本项目共计影响零星树木 3587 棵。项目征地 共需迁移坟墓 9 座。 表4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拆迁一览表 房屋结构(㎡) 合计(㎡) 区 乡镇 村 组、社 砖混 砖木 土木 其它 跃进社 2508.7 2096.65 3270.42 7875.77 仁和 仁和 仁和 花果社 3994.31 1143.59 8731.32 13869.22 东城 银江 沙坝 2社 7303.59 2027.06 1024.72 1429.19 11784.56 农房合计 13806.6 5267.3 13026.46 1429.19 33529.55 滨江大道 4143.04 4143.04 居民房 炳仁线 9729.96 9729.96 屋 合计 13873 13873 滨江大道 4645.99 1185.31 524.19 6355.49 企事业 炳仁线 11177.41 6594.61 1310.6 19082.71 单位 合计 15823.4 7779.92 1834.79 25438.2 总 计 43503 13047.22 13026.46 3263.98 72840.75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表 5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企事业单位拆迁一览表 拆迁面积(平方米) 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合计 砖混 砖木 其它 市公交总公司 国有 1848.5 1478.8 369.7 市南太有限公司 民营 2562.39 1537.44 563.73 461.22 滨江 水文站 事业 1259.4 944.55 251.88 62.97 大道 攀枝花市金沙公园 事业 685.2 685.2 合计 4 6355.49 4645.99 1185.31 524.19 长江造林局攀枝花局 国有 2720.8 1904.55 761.83 54.42 攀西生物药厂 企业 2977.71 1339.97 1191.09 446.65 炳仁 十九冶机械厂 国有 7976.79 4786.08 2632.34 558.37 线 攀钢机械制造分公司 国有 5023.36 2762.85 2009.35 251.16 大河北路路南社区 事业 384 384 合计 5 19082.71 11177.41 6594.61 1310.6 总计: 9 25438.2 15823.4 7779.92 1834.79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2.3.6. 专项设施和乡村生产生活设施 专项设施主要是电力线、电信线和通信光缆,水渠、输水管、输油管。乡村专项设 施包括地下构筑物、低压电线、沼气池、灶台和坟墓等。受工程影响的乡村主要专项设 施见表 6。 表 6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影响公共设施统计表 项目 单位 花果社 合计 地下构筑物 M 38 38 坟墓 座 9 9 380V 电杆 根 33 33 供水管 M 68398 68398 沼气池 个 15 15 灶台 个 39 39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2.3.7. 受影响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是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 的人群。弱势群体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群体,而是同类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集合。 本项目中弱势群体定义为那些已经生活很困难者(如:尤其是那些处于贫困线下的人、 没有土地的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由于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家庭教育负 担过重等)或项目所带来的土地/财产的损失会导致贫困者。弱势群体基本分为两大类, 一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少数民族、妇女及贫困人口。导因是社会结构缺陷,即社会制度 安排有问题,由于社会制度方面的原因,某些社会成员缺乏权利和竞争力而使他们陷入 困境;二是生理性弱势群体:老弱病残、鳏寡孤独。这是直接原因,与个体的生物性发 展相关,因身体原因或智力原因而导致个人能力不足。 在项目影响调查过程中对项目征地拆迁涉及的所有影响户家庭成员的民族状况、年 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状况等进行逐户调查分村统计。通过对其家庭成员结构和当地 民政部门所掌握的材料的对比分析来确定受影响的弱势群体。 攀枝花项目共影响少数民族 146 人,51 户,涉及东城区沙坝村 2 社,其中彝汉通 婚的 30 户,彝彝成婚的 20 户,白汉通婚的 1 户。这少量的少数民族家庭,由于多年来 居住在汉族聚集地,其生活习惯、文化信仰,包括吃饭穿衣等,都完全汉化了,不再保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1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留少数民族的风格习惯,其生产能力和收入状况也和当地汉族人毫无区别。 调查资料同时显示:本项目征地拆迁影响 24 户脆弱家庭(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和 13 户妇女当家的家庭,详细情况见表 7。.在征地和安置之过程中,他们的关注将得到重 视并且地方安置部门和业主将采取特殊措施解决他们的困难。 表7 攀枝花项目影响弱势群体情况表 常年患病 残疾 孤老 孤幼 少数民族 妇女当家 村 社、组 (户) (户) (户) (户) (人) (户) 花果社 1 3 2 1 1 仁和 跃进社 2 4 1 2 2 沙坝 2社 2 3 1 2 146 10 合计 5 10 4 5 146 13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在 37 户弱势群体中,有 32 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 900 元。在 3 个组 116 户拆迁受影响户 当中,有 5 户居住在土木结构房屋里。 2.4. 工程征地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影响分析 项目征地涉及攀枝花市 2 个区,2 个乡镇,3 个社、组。3 个社、组征地前后耕地 变化情况见表 8。 表 8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影响社征地前后耕地变化情况表 征地前 征地后 农业 耕地减 征用耕 社 人口 少比例 人均耕地 地(亩) 耕地 人均耕地 (人) 耕地(亩) (%) (亩/人) (亩) (亩/人) 花果社 270 318.6 1.18 155.02 149.98 0.61 51.6 跃进社 280 285 1.02 224.09 60.91 0.22 78.4 沙坝村 2 社 261 241.82 0.93 179.18 62.64 0.24 74.2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耕地数量没有包含退耕还林面积。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耕种。从表中可以看出,受工程征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地影响集体土地跃进社、花果社、沙坝村 2 社耕地的减少幅度较大,分别为 78.4%、 51.6%和 74.2%。征地后影响各社、组人均耕地 0.22-0.61 亩/人不等,其中跃进社人均 耕地最少,0.22 亩/人,沙坝 2 社 0.24 亩/人,这 2 个社不能保证粮食自给。当人均耕 地面积低于 0.4 亩时,部分村民将实施农转非安置。剩余土地将在保证人均耕地面积不 低于征地前的标准安置一部分村民,以便有足够的土地提供粮食保障。这样一来跃进 社将农转非 219 人,土地安置 61 人;沙坝 2 社农转非 208 人,土地安置 62 人。花果 社因为人均耕地面积为 0.61 亩而将实行土地调整安置。 除种植业外,其它收入并没有影响。随着工程的开工和工程影响区各种设施的不断 完善,加快了人员的流动,二三产业的就业机会大幅增加,当地居民的非农收入也将有 所提高。 由于征地拆迁,使得影响范围内的原有生产体系遭到一定的破坏,给当地带来了影 响。耕地的征用将影响农民的一部分经济收入。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3.社会经济特征 3.1 项目影响市、区的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 攀枝花是全国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城市,始建于 1965 年,是共和国历史上最 年轻的城市之一,位于四川省西南部金沙江与雅砻江汇合处,是我国重要的钢铁、能 源、钒钛基地。 全市幅员面积 7434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83.15 万亩;辖三区两县,78 个乡镇。 总人口 110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48 万人。 攀枝花市丰富的光、热资源为农业生产等 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由于气候呈立体性分布,因而适宜热带、温带等多种植物生 长。粮食、蔬菜、甘蔗等农作物不但产量高而且质量好,全年可种植番茄、辣椒等喜 温蔬菜。同时还具有发展香蕉、石榴、葡萄、芒果、番木瓜等热带、亚热带、温带水 果的条件,使攀枝花市农村不仅处处田园葱绿,果蔗成林,瓜果飘香,也为旅游业的 发展创造了条件。 (2)仁和区 仁和区幅员面积 1727.07 平方公里,辖六个乡八个镇一个街道办事处。2003 年末 人口 19.8 万人;2003 年,仁和区经济增长速度逐季增加,主要社会经济目标基本实 现,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 23.6 亿元,农业总产值 4.3 亿元,工业总产值 26.68 亿元, 到 2003 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3178 元,全区 14 个乡镇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3)东区 攀枝花市东区是攀枝花市的中心城区,幅员面积为 167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 223.53 公顷,辖 1 镇 9 个街道办事处、9 个村民委员会、61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区 是攀枝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人民政府位于大和北路 103 号(大渡口)。东 区 2002 年年末人口总数 306004 人,男 162846 人,女 143158 人。其中城镇人口 297218 人,农村人口 8786 人。 3.2 社会经济调查 这部分介绍可能失去土地或财产的人口的社会经济特征。 其信息来源如下: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 2004 年,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进行的现场 调查; (2) 2004 年 7-9 月,业主专门委托攀枝花市城监支队在移民专家的培训下,组 织近 40 名队员,经 57 天的现场实际摸底调查, 3.2.1 社会经济调查(2004) 这份调查涉及从项目沿线选择 3 个社、组和 212 户农户进行一手资料的收集。运 用了两种调查手段:(1)村级问卷调查,(2)农户问卷调查。调查组包括 40 名调查人员。 各区和乡镇的政府官员给予了大力支持。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作的 1:2000 的线路图,调查组设计并应用了严格的 目的性很强的调查方案,对受影响户全部进行了调查。这些类别包括:只占用土地的 171(户),只搬迁房屋的 116(户)和既占用土地又要搬迁的 75(户),共 212 户。 社会经济调查包括项目影响的 3 个社、组。总共 212 户人家接受了访谈,共 811 人。 3.3 受影响人群的社会经济特征 3.3.1 概述 2004 年社会经济调查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已经用农户生计框架进行了分析。本框 架考虑到了农户社会经济特征的四个不同方面: 人力资源:人口统计学和教育/技能特征; 自然资源:土地、森林和水源; 物质资源:生产和消费者资产的所有权; 财务资源:农户收入和支出(获取贷款情况)。 下面将依次讨论这几方面。另外一部分要描述有关受影响人群对项目的态度方面 的调查结果。 3.3.2 人力资源 所调查的农户平均每户成员规模为 3.825 人(见表 9)。多数(82%)家庭有 3 到 5 口, 11%的家庭有 1-3 口。只有 7%的家庭有 7-9 口。 约 20%的人口不到 18 岁,10%在 60 岁以上。70%的人口在 18~60 岁之间。在 18 岁以上的人口中,从业人员近 84%;5%还在上学,其他的人已经退休,或者是伤 残人士及病人。总体上,一个工人/劳力所负担的人口为 1.5 人;这个比例根据家庭规 模大小稍有变化,表明大家庭是那些规模扩大了但还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家庭(例如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两个或更多小家庭有共同的老人要赡养)。关于从业情况的入户调查数据说明女性从 业比率很高。 事实上,所有家庭都是农户,尽管有部分的是非农业户口——比如学校教师或工 人。接受采访的人中有 45%是仅靠农业为生的农民,20%是有第二职业的农民(其中 58%是打工人员),还有 4%从事非农业工作。从事第二职业或非农业工作的男性比女 性多。但是,与男性相比,女性占居了只从事农业的人口的大多数。其他职业也多种 多样,但占居优势地位的是小生意、运输业、以木匠和银匠为主的手工业。 总体上,接受采访农户中,每两户就至少有一个打工人员每年短期或长期在外打 工。打工人员包括了那些季节性或整年在本地区以外就业的人员。地方官员估计有 20%的打工人员会在农活较轻松的时候离开 1-3 个月,20%离开 4-9 个月;60%离开 10-12 个月(在外常年打工,只在收割期才回来)。 7 岁以上的人口中,95%以上至少达到小学毕业程度;50%初中毕业,但只有 6% 完成高中或大学学业。1/5 的家庭至少有一位成员教育程度达到高中以上。从比例上 看,没有受过教育的女性更多一些,但绝对数并不大,而且情况有所改善(即大多数 文盲是老人)。 在成人中,文盲(未接受正式教育)主要是 40 岁到 60 岁和 60 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相反的,大多数 17 岁到 39 岁的人能达到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受影响村民小组的调 查数据表明,受影响人群中约有一半成人完成了初中或以上的教育。这说明他们具有 良好的培训基础,可以通过职业和技术培训加强他们的技能,或者容易帮助他们找到 非农就业的机会。 现在农户倾向于从事非农业工作(占 50%),尽管受高中及更高教育的人相对较 少,但调查表明受影响人群中有技能的人比例较大,有利于掌握先进的耕种技巧或从 事非农业工作。可以通过一些基础培训有效地促进这种过渡。 表 9 含有人口调查结果。最后一项表明 3 个受影响组在业人口职业情况。在总人 口 811 人中,有 645 人超过 18 岁,同时有 101 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外工作。在 544 个就业人当中,有 96%的人专门从事农业或部分时间从事农业,由 4%的人专门从事 非农业工作。 3.3.3 自然资源 3.3.3.1 土地权属 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替代了五十年代开始实行的集体农 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据每个家庭的规模来平均分配土地,由于村里土地的质量 有明显的差别,因此土地的分配会从每个不同质量等级的土地中抽取一部分分给各个 农户,这就导致每个农户分到的土地都是分散的。每个农户都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期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原来为 15 年,1998 年后改为 30 年),合同赋予这些农户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 依旧属于原来的生产队—也称之为村民组。在一些村庄里,有 5-10%的土地并没有 分给农户,这些土地根据一年一度的协议进行耕种。 表9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征地拆迁影响农村人口构成统计表 单位:户、人 仁和区 东城区 项目 合计 总计 花果社 跃进社 沙坝 2 社 户数(户) 61 78 139 73 212 人口 270 280 550 261 811 1、性别 1)男 136 156 292 118 410 2)女 134 124 258 143 401 2、年龄 1)<18 39 44 83 83 166 2)18~35 87 95 182 82 264 3)36~55 77 89 166 59 225 4)56~60 40 26 66 13 79 5)>60 27 26 53 25 78 3、民族 1)汉族 270 280 550 115 665 2)彝族 145 145 3)布依族 4)傣族 5)白族 1 1 6)藏族 4、户口性质 1)农业户口 270 280 550 261 811 2)非农户口 5、文化程度 1)学龄前 24 27 51 15 66 2)幼儿园 11 10 21 13 34 3)小学 108 103 211 98 309 4)初中 102 103 205 102 307 5)高中 19 19 9 28 6)中专及以上 10 8 18 18 7)文盲或半盲 15 10 25 25 50 6、在业人口职业 1)农民 170 192 360 162 522 2)牧民 3)企业工人 5 6 4 15 4)干部 5)教师 2 3 2 7 6)医生 7)个体工商 8)军人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资料来源: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调查数据 土地最初的分配极度平均。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农户的情况有了改变——有人 死亡,有人出生;有人出嫁,有人嫁入。原来预留的地可以分给新增加的人口。然而 人口不断地在增加 (虽然是缓慢地),总的发展趋势如下:(1) 人均土地拥有量下降 (2) 家庭规模和可耕种土地的数量之间的不协调程度加深——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将近一 半的农户的土地拥有量低于平均水平,不管是富裕,中等富裕还是贫穷家庭的新出生 以及新嫁入的人口中,共有 56 人(占调查人口的 6%)没有耕地,因为这些人必须排队 等候,一般土地调整后的 1 到 3 年才会得到土地(即小范围内的土地调整,并基本上 保持土地承包合同 30 年不变) 3.3.3.2 耕地,果园、经济林 调查的农户一共耕种了 832 亩地。几乎所有的农户都有一些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除此之外,接受调查的大多数农户拥有一些自己开垦地的旱地或斜坡地,只有 5%的 农户拥有果园或经济林地,面积较小。 3.3.3.3 林地 在所有的被调查农户中,林地很少。 3.3.3.4 水源 所有坝子里的耕地都有充足的水源。但是在山区,由于农业灌溉设施的成本很高, 这些耕地被划分为旱地。对于旱地而言仅靠平常的降雨量很难保证农产品的丰收。水 浇地尤其是稻田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土地。 3.3.4 物质资源 (表 10) 3.3.4.1 房屋及其附属物 项目区的大多数房屋都是土木结构,反应了该地区传统的建筑风格。现在村民都 居住在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里(占总拆迁房屋面积的 45%)并将土木结构房屋用于 喂养牲口或堆放杂物。但是房屋的其它设施状况良好,户户通电,16%的家庭有室内 或院内自来水。约 62%的农户有座机电话,35%的农户有移动电话。 3.3.4.2 生产性资料 受影响村庄的生产性资产拥有率不太高,约 22%的农户拥有手推车,94%的农 户有打谷机。12%的农户有拖拉机,3%的农户有发电机(柴油机或电力),21%的农户 有摩托车。这些地方的非农资产设施几乎没有,这意味着交通情况有所改善后,有可 能会增加这些设施的拥有量。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3.3.4.3 家庭耐用品 耐用品的拥有水平可以非常好地显示出农户的富裕状况。约 73%的农户拥有彩 电 (许多是有线电视),36%的农户有 VCD 或类似的家电,约 23%的农户有洗衣机, 21%的农户有电冰箱。 表 10 攀枝花环境项目受影响户物质资源 房屋状况 供水 材料 户数. % 方式 户数 % 砖混结构 43 20 室内自来水 32 15 砖木结构 53 25 院内自来水 33 16 土木结构 106 50 院中水井 92 43 其它 (木结构) 10 5 外部其它水源 55 26 所有被调查农户 212 100 所有被调查农户 212 100 耐用消费品 生产性资产 项目 农户拥有% 农户拥有% 洗衣机 23 农用卡车 5 电冰箱 21 拖拉机 12 电话(座机) 62 打谷机 94 移动电话 35 发电机 3 彩电 73 手推车 22 黑白电视 24 水泵 27 VCD.等 36 三轮车 14 电风扇 88 摩托车 21 太阳能热水器 35 汽车/的士 2 资料来源:现场调查 2004 3.3.5 财务资源 3.3.5.1 农户收入 调查所提供的收入数据显示约 70%的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超过 1500 元,约 15 %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位于 900-1500 元,约 15%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900 元。 其中含有 2%人均年纯收入低于 625 元的绝对贫困人口。 3.3.5.2 收入来源 项目主要受影响村、组的收入来源是多渠道的。表 11 列出了各种收入渠道的重 要性。粮食生产收入不重要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收入不是大多数村庄农户收入的主要 来源。样本农户的收入中非农收入和打工收入约占 50%。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项目区内经济作物的种植是各有不同的,最常见的是水果和蔬菜,粮食(稻谷和 玉米)的生产对于当地经济是至关重要的,基本上每个农户都种植粮食,但粮食生产 的目的主要用于自己的消费而非作为一种经济作物用于交换。 项目区的养殖业主要包括家禽、猪、牛和羊的养殖。非农经营包括当地运输服务 和其它常见商业活动。 表 11 被调查村、组各项收入来源的相对重要性(2004 年数据) 乡镇 村 社、组 粮食 经济作物 养殖 打工 非农经营 跃进社 3 5 4 2 1 仁和镇 仁和 花果社 3 5 4 2 1 银江镇 沙坝 2社 3 5 4 2 1 注释:1=排序第一,最重要。资料来源:社会经济调查,2004 表 12 列出了被调查农户的不同的收入来源。该表强调了项目沿线经济活动的多 样性。在样本农户的毛收入总额中,来自第二、三产业的收入将近 36%,占最高的 比重;加上打工收入在内,非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超过了 50%。来源于粮食和经济作 物种植的收入占 26.7%;加上水果收入,来自种植业的收入只占收入总额的近 30%。 如果只看纯收入的话,这个比例会更低。这对受影响农户的收入恢复具有重要涵义, 也就意味着这些受影响农户如果损失 20%的耕地的话,毛收入只会损失 6% (20%*30%=6%)。 表 12 被调查农户的收入来源和人均纯收入 2004 年户均毛收入(元) 平均样本 % 仁和区 东城区 粮食与经济作物 4,175 26.7% 4,655 3,398 水果 453 2.9% 506 369 养殖 3,128 20.0% 3,487 2,545 外出打工 2,283 14.6% 2,546 1,858 第二和第三产业 5,614 35.9% 6,260 4,689 合计 15,638 100% 17,436 12,726 生产成本# 3,550 - 3,552 3,458 人均纯收入(元)(每户平均 4 人) 3,022 - 3,471 2,317 #包括化肥、种子、杀虫剂、税费和其它养殖与非农经营方面支出的成本。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资料来源:农户调查,2004 。 3.3.5.3 消费模式与储蓄 从 212 个农户的开支数据中可以看出,2004 年每个被调查的农户的平均花费为 2233 元,正如表 13 示,不同地区的人均花费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东城区的人均花费 最高为 1744 元,与仁和区相比较低了 800 元。 在受影响人群的平均消费模式中,用于基本需求如食物和房屋的消费占最大的比 重,将近 61%。现场调查的结论也表明用于房屋方面的花费最多——当地人在改善 房屋条件方面有大量的花费。在这个方面,与居住在土木结构房子里不太担心房屋拆 迁的居民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人均纯收入减去人均支出(3,022-2,233 = 789)可以得出人均储蓄,不同农户的 储蓄额各不相同。在所有的被调查农户中有 23 家曾有从银行和亲戚朋友处借贷的行 为,借款额为 23 万元。有 13 家为从事非农经营而筹借的款项超过 1 万元,占总借款 额的 85%。有 10 家借款额低于 1 万元,这些借款多用于农业活动。在调查的 3 个社、 组中,2 个社组(60%)曾实施过小额贷款和扶贫项目。 表 13 样本农户人均花销分布情况 单位:元 仁和区 东城区 取样 H.H. 沙坝 2 组 生活支出 花果社 跃进社 人均 % 总额 人均 总额 人均 总额 人均 食物 216000 800 235200 840 104400 400 588 26% 衣服 71550 265 79800 285 35235 135 217 10% 房屋 121770 451 140280 501 140679 539 568 25% 教育 69390 257 57960 207 54549 209 280 13% 医疗 82620 306 82880 296 64206 246 264 12% 交通 26730 99 27720 99 23490 90 87 4% 其它 112320 416 88480 316 40455 155 229 10% 总额 700380 2594 71232 2544 463014 1774 2233 100% 资料来源:根据农户调查数据计算得出,2004 年。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2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3.3.6 与项目有关的问题 3.3.6.1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和态度 在进行社会经济调查时,只有一少部分的农户(12%)对建设项目不知情。关于建 设项目是通过各级官员的会议、报纸、电视台的宣传以及设计院进行的现场调查而广 为人知的。 约 80%的被调查农户都认为建设项目是必要的。项目区的受益群体都会从中受 益。项目的修建会加速该地区人员、资源和信息的流动,也会给该地区带来巨大的社 会和经济利益。在所有的调查对象中,只有 10%的人担心会失去土地和损失一些财 产。将近 68%的人认为此项目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与所带来的收益相比,负 面的影响很小。约 22%的人认为该项目是完全有益无害的。 3.3.6.2 需要的征迁安置信息 我们要求被调查的农户列出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方面自己需要的信息,按照要 求,他们只能从 9 个选项中选出最重要的一项,表 14 列出了这些选项。 表 14 所需征迁安置信息 区 总额 所需信息 仁和区 东城区 农户 % 花果社 跃进社 沙坝 2 组 1. 补偿标准 63 49 58 170 80% 2. 土地征用时间 4 3 4 11 5% 3. 征地程序 4 3 4 11 5% 4. 补偿支付时间 1 0 1 2 1% 5. 为房屋拆迁提供帮助 1 0 1 2 1% 6. 收入恢复帮助 0 1 1 2 1% 7. 灌溉系统的恢复 2 2 2 6 3% 8. 临时土地占用 1 2 1 4 2% 9. 其它 2 1 1 4 2% 总 额 78 61 73 212 100% 资料来源:农户调查,2004 到目前为止,受影响人群最想得知的信息是适用于自己的补偿金额,有 80%的 农户将该项列为最想得到的信息。其余选项中,唯一超过 1%的农户的首选是土地征 用的时间。除此之外,有 1%的农户想得到有关补偿支付的时间和为房屋搬迁提供帮 助方面的信息。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3.3.6.3 补偿,搬迁和收入恢复措施方面的偏好 在农户失去生产用地和/或房屋补偿后所偏好的补救行动方面,我们也进行了调 查。表 15 了对这些农户的调查结果,他们的回答简述如下: · 31%的农户希望土地补偿费可以直接支付给失去土地的农户(这些耕地属于他 们在使用权合同下正在耕种的土地),50%的农户希望所有农户都来分担损失,而土 地补偿费可以直接支付给村民小组再由村民组将其平均分配给村民。约 19%的人倾 向于开垦新的耕地。 · 如果补偿金直接支付给失去土地/财产的农户的话,除去必需的拆迁后用于 建设或改建的费用之外,大多数的调查户愿意将这些钱投资在一些小本买卖上比如零 售业、开小商店、提供运输服务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一小部分人(3%)表示愿意将 钱用于一些杂项支出比如在沿海地区找到新工作前或在接受技术培训期间的生活费 用。 在调查过程中,村干部们在回答项目征用土地后剩余土地的再分配问题时给出了 两个答案:剩余土地的再分配和直接把补偿款给失地农户。与农户相比,村干部们更 倾向于土地的再分配。2004 年 8 月与一些村庄的村干部们就此问题召开过会议,这 些会议旨在让当地政府官员根据过去的经验看到每种方式的优缺点,从而选择一个风 险最小、机会最大的策略。 表 15 受影响人群的补偿措施偏好 仁和区 东城区 项 目 总额 % 花果社 跃进社 沙坝 2 社 I、补偿费支付 a. 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受影响者 24 19 23 66 31% b. 在村民小组内部调整土地 39 31 37 106 50% c. 开垦新土地 15 11 13 40 19% II、补偿费使用 a. 改善房屋状况 23 17 21 61 29% b. 改善房屋状况+做买卖 16 12 15 43 20% c. 做小买卖 16 12 15 43 20% d. 改善生产条件 22 17 20 59 28% e. 杂项支出 2 2 2 6 3% III、征地后安置 a.农转非安置 39 31 36 106 50% b.土地安置 39 30 37 106 50% 资料来源:社会经济调查 2004.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3.3.7 可用土地 以地换地补偿战略的执行要看是否有足够的可耕种的土地和在所有村民中重新 分配土地是否可行。从讨论和现场调查的结果来看,在大多数情况下,几乎没有未分 配的预留耕地。在调查的征地受影响的 3 个社、组里,征地后有 1 个社组人均耕地数 超过 0.4 亩,因此部分地区土地的重新调整是可行的; 有 2 个社组人均耕地低于 0.4 亩的农户将实行农转非安置安置一部分,剩余土地安置一部分。作为规划的指导方针, 只有在以下两个前提下土地的再分配是可行的: (i) 在一个村重新调整土地数量不超过 20%或是在征得所有村民同意的前提下调 整; (ii) 如果没有其它非农业收入途径的农户,并且人均耕地面积高于 0.4 亩,他们 的收入应该等于或高于征地前的收入水平。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4. 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本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编制和以后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都将严格按照世界银 行业务导则 OP4.12 的有关要求进行。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将严格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 的安置补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世界银行的同意。 4.1 政策依据 本工程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的主要法律和政策依据为: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8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 号); C.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7 号);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27 号“国务院关于发 布的通知”); E.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8 号); F. 国务院 1993 年第 116 号令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G.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H.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条列》; I.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第 54 号》(《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2002 年 12 月 3 日) ; J. 《攀枝花市国土局文件(攀国土发[2002]100 号)》; K. 《攀枝花市物价局文件[2003]280 号》; L. 世界银行业务导则 OP4.12《非自愿移民》。 4.2. 相关法律规定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 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 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权,分别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 、 定办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 犯。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 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 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 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 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 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理部门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 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 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地,不占或者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各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城市总体规划、 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 设有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 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 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 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 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 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其所占耕地数量的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 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 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有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 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 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 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 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国务院批 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 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 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占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 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 土地征;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 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 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 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 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 基本农田; (二)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 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 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 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 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 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 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 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 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 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沿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 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 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 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 见。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 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 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 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 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 百分数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 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 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 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 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 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 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 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 (三)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 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 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 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 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 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 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 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 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 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 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3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 补偿。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 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 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 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下(含一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二元 至十元; (二) 人均耕地在一亩至二亩(含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六角至八元; (三) 人均耕地在二亩至三亩(含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三角至六元五角; (四) 人均耕地在三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一元至五元。 第九条 耕地占用税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批准单位和个人占用耕 地后,应及时通知所有地同级财政机关。获准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 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纳税收据或者 征用批准文件划拨用地。 4.2.3《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关规定 第五条 征用土地面积按实测面积认定,并以此作为计算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依 据。征用耕地的年产值按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6 至 10 倍。 具体的倍数确定为:征用人均耕地 0.3(含 0.3)亩以下的土地,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 10 倍;征用人均耕地 0.3 至 0.8(含 0.8)亩的土地,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 8 至 9 倍;征用 人均耕地 0.8 亩以上的土地,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 6 至 7 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 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第七条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每个 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4 至 6 倍。具体的倍数确定 为:征用人均耕地 0.6(含 0.6)亩以下的土地,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 5 至 6 倍;征用人 均耕地 0.6 至 1( 含 1)亩的土地,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 4 至 5 倍;征用人均耕地 1 亩 以上的土地,安置补助费为年产值的 4 倍。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15 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第八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 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 第九条 地上建筑物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有其他合法 土地使用权来源,其补偿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房屋按墙体外线包围面积计算; (二)凹阳台按建筑面积计算,挑阳台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无墙房按建筑面积的一半计算。 第十条 下列附着物不予补偿: (一)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林木、苗圃和抢建的建(构)筑物; (二)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的建(构) 筑物; (四)天然野生杂丛。 第十一条 征地涉及的供电、通讯、管道、道路等设施的补偿,参照有关行业标准 执行。 第十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 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 (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 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 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需要 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 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 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应当登记造册 ,向农民公布,并用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安置;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 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其所有权人领取补偿费后由户主在规 定期限拆除。 第十四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负责征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 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除下列人员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 (一)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 (二)服役期满回原籍的义务兵; (三)大中专在校学生; (四)服有期徒刑和劳教人员; (五)依法收养和随婚迁入人员。 第十五条 征用土地后粮食社的人均耕地不足 0.4(含 0.4)亩,蔬菜社的人均耕地不 足 0.3(含 0.3)亩,按人地比例计算农转非安置人员数。 第十六条 确定安置人员的年龄以征地公告之日为准。 第十七条 农转非劳动力人员(18 至 60 周岁的男性农民和 18 至 50 周岁的女性农 民) ,除用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因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愿意按现行用工制度接收,并 且被安置人员自愿接受安置以外,一律实行自谋职业安置。单位接收安置的,按规定办 理用工手续并将安置费拨付给接收安置单位。 第十八条 农转非自谋职业人员自谋职业费标准为每人 10000 至 15000 元。自谋 职业费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其他农转非人员安置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员发生活补助费,其标准以本地区最低月生活保障费计 发,累计最高限为 12000 元,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支付。 (二)60 周岁以上男性和 50 周岁以上女性人员,实行养老保险或一次性发给 12000 元养老金。 (三)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五保户、孤儿和二等乙级以上残 疾人员,实行托养或交由当地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另外每人一次性发 500 至 1000 元的困难补助费。 第二十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安置实行统建和自建相结合方式解决,从严控制 自建。具体安置方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据实确定。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需实行统建住房的,由土地统征机构按规划 要求,征求农转非被安置人员意见并达成一致后,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购买统建房,其购房价格以同区域同类经济适用房价 格为准,购房面积按每人 25 平方米计算,超面积部分按同区域同类商品房价格购买。 第二十三条 征地拆迁户农业人员实行自建房安置。自建房鼓励建中心村和向小城 镇集中。 自建房宅基地面积按农民宅基地规定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征地拆迁户户口及人员核定一律以冻结户口迁移时间为准。下列情况 按一户计算宅基地面积: (一)60 周岁(含)以上的老人,有子女的随子女计算户口人数;无子女的,夫妻合并 计算户口人数; (二)18 周岁(含)以下子女,父母(或者一方)在世的与父母(或者一方)计算户口人数; (三)属劳动力年龄段的单独立户的夫妻(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有多子女且有一个以 上子女属于劳动力正常分户后,夫妻一方随劳动力子女户口的除外)合并计算户口人数; (四)服现役的义务兵随直系亲属或者配偶计算户口人数; (五)服有期徒刑和劳动教养的人员随直系亲属或者配偶计算户口人数。 第二十五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进行住房安置时,下列直系家庭成员可进行住房安 置: (一)以前因为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而农转非未进行住房安置,仍共同居住,无其 他住房的; (二)户口迁回原籍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共同居住,无其他住房的; (三)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征入伍的服现役的义务兵; (四)原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服有期徒刑和劳教的; (五)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录取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六)冻结户口迁移前已出生的无计划生育的子女,在落实住房安置期间已完清计划 生育手续的; (七)其他符合住房安置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 房屋拆除后,住房未落实的拆迁户发给每人每月 60 元寄住费,发放 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第二十七条 对拆迁户一次性发给 200 元搬迁补助费。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4.2.4 世界银行 OP4.12 导则的有关规定 1.世行过去的经验表明,发展项目中的非自愿移民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常常导致了 严重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风险,如:生产体系解体;人们失去生产资料或收入来源,面 临贫困的威胁;人们搬迁到其生产技术可能不太适用而且资源的竞争加剧的环境中;社 区团体和社会网络力量削弱;亲族被疏散;文化特性、传统权威及互助的可能性减小或 丧失。因此,本政策包括说明和减少产生以上贫困风险的保障措施。 2.如果不精心计划并采取适当措施,非自愿移民可能会造成长期的严重困难、贫穷 和对环境的破坏。因而,世界银行非自愿移民政策的整体目标如下所示: a) 探讨一切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非自愿移民。 b) 如果移民不可避免,移民活动应作为可持续发展方案来构思和执行。应提供 充分的资金,使移民能够分享项目的效益。应与移民进行认真的协商,使他们有机 会参与移民安置方案的规划和实施。 c) 应帮助移民努力提高生计和生活水平,至少使其真正恢复到搬迁前或项目开 始前的较高水平。 4.此项政策适用于导致非自愿移民的所有项目内容,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它还适 用于造成非自愿移民的其它活动,这些活动据世行判断,(a)与世行援助的项目有直接且 重大的关系;(b) 对于实现项目文件中规定的目标是必要的;(c)与项目或计划与项目同 期开展。 9.世行的经验表明依附于土地、具有传统生产方式的少数民族的移民问题尤其复杂, 移民活动可能对他们的身份特征和文化延续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世行需要弄清 楚借款方是否探寻了所有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以避免这些群体的实际迁移。如果迁移 无法避免,应为这些群体制订出依土安置的战略(见第 11 段),这一战略要在协商的基础 上制定,并符合他们的文化特征(见附件 A, 第 11 段)。 12.为财产损失支付现金补偿可能适用的条件为:(a)依附土地为生,但是项目所征 用的土地只是受损财产的一小部分,剩余部分在经济上能够维持;(b)存在活跃的土地、 住房和劳动市场,移民利用这类市场,土地和住房的供应充足;或者(c)不依附土地为生。 现金补偿足以达到以当地市场的全额重置成本补偿损失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水平。 13. 对本政策第 3(a)段提到的影响问题,世行还提出下列要求: a)向移民及其社区,及接纳他们的安置社区提供及时、相关的信息,就移民安置 方案与他们进行协商,并向他们提供参与规划、实施和监测移民安置的机会。为这 些群体建立相应的、便利的申诉机制。 b)在新的移民安置地点或安置社区,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便改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善、恢复或保持移民和安置社区原有的设施利用程度和服务水平。提供可替代的或 类似的资源,以便弥补可供使用的社区资源的损失(如渔区、牧区、燃料或草料)。 c)根据移民的选择建立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社区组织模式。要尽可能保存移民以及 安置社区现有的社会和文化体制,尊重移民关于是否愿意迁至现有社区和人群中的 意见。 14. 一旦确定项目有必要进行非自愿移民,借款方需进行人口普查,确认将受到项 目影响的人员(见附件 A,第 6(a)段)、决定哪些人员有资格接收帮助,并防止无此资格 的人员涌入。借款方还按照世行的要求制订一项程序,以便确定移民获取补偿和其他帮 助的资格标准。该程序还包括向受影响群众和社区、地方当局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向 非政府组织(NGO)进行有意义协商的条款,并规定申诉机制。 20.为实现项目目标,需要开展的移民活动的所有费用应计入项目的总成本。移民成 本或其它项目活动成本一样是针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而言,移民的任何净效益(对比“无项 目”的情况)都应加入项目的各项效益中。项目中的移民部分或独立的移民项目不必在经 济上具有可行性, 但须考虑成本效益。 21.借款方确保项目实施计划与移民安置文件内容完全相符。 22.作为涉及移民的项目的评估条件,借款方向世行提供与本政策相符的相关移民安 置文件草案,并在移民和地方非政府组织可方便通达的地方发放,其格式、风格和语言 应易于被他们所理解。世行确定该文件为项目评估提供了充分的基础之后,通过它的公 共信息中心将其公开。世行批准了最终版本的移民安置文件之后,世行和借款方以同样 的方式再次将其公开。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5. 安置与恢复规划 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由攀枝花市城建环保项目办公室、项目影响各村、组提出的 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按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世界银行对移民安置要求进行的。 5.1 目标与任务 5.1.1 目标 安置规划总目标是:移民生产有出路,劳动力得到合理安置,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改 善或至少不低于原有水平。 由于项目影响区主要是农民。根据移民 2004 年的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攀枝花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和 2015 年远景目标,分析确定移民安置目标为: (一) 移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均恢复到安置前的水平。 (二) 公共基础设施、上学、就医、社会福利水平、自然环境及交通条件等都比安置 前有所改善。适龄儿童入学率、基本医疗覆盖率保持原有水平。 5.1.2 任务 根据实物指标调查及分析成果,本工程实际需安置征地拆迁影响的农村移民总人口 为 212 户 811 人。其中需进行生产安置的移民总人口为 171 户,648 人,生活安置的移 民总人口为 116 户 325 人(其中 75 户 247 人既需生产安置又需生活安置)。城镇居民 229 户,300 人。 5.2. 移民安置规划的方针、原则 5.2.1. 移民安置规划方针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方针为:尊重和照顾当地移民的生产、生活和风俗 习惯,充分考虑移民的意愿,以不改变移民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为基础,在原乡镇、村、 组辖区内结合本地区土地资源及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实行有土从农安置,以发展种 植业生产为主;结合当地的乡村、组和集镇建设为原来从事二三产业的移民创造条件; 耕地面积低于 0.4 亩/人,将实行农转非安置一部分人员,剩余土地安置一部分人员。移 民的安置首先建立在具备基本物质生存保证的基础上,并具有长远的发展潜力,要充分 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搞开发性移民,使其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5.2.2. 安置规划原则 (一) 移民安置规划以征地拆迁实物指标为基础;以征地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为依据 进行。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二) 移民安置与地区建设、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制订恢复和发展移民生产生活切实可行措施,并为移民自我发展创造必要条 件。 (三)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制定规划布局。 (四) 迁建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以恢复原规模、原标准为原则。结合地区发 展,扩大规模,提高标准以及远景规划所需投资,应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行解决。 (五) 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六) 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大力提倡兴修水利,提高耕地灌 溉条件,增强农业后劲,使移民保持原有生产生活水平。 5.3 移民安置总体方案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设只影响项目沿线各村、组小部分房屋和土地,对各村、 组原有的生产生活体系并未造成很大影响。在涉及乡镇、村、组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讨 论了移民安置方案,根据移民意见和项目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影响移民均在 原社区内安置,这样可以保持移民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习惯及社会关系的稳定,有利 于移民征地拆迁后恢复或提高自己的生产生活水平。详细情况如下: 5.3.1 征地安置方案 农村征地受影响者的安置方式,主要有两种:内部调整土地安置和农转非安置、同时 辅以剩余土地安置。3 个受征地影响社组中,1 个人均耕地面积高于 0.4 亩并且征地后 还有 0.61 亩的社花果社将实行内部调整土地安置,同时征地费将在该组按人口平均分 配除了留部分资金用于组集体公益事业。2 个人均耕地低于 0.4 亩的社跃进社和沙坝村 2 社将实行农转非安置一部分人,剩余土地安置一部分人。征地前跃进社的人均耕地面 积是 1.02 亩,沙坝村 2 社的人均耕地面积是 0.93 亩。剩余土地安置人均 1 亩是计算农 转非安置人数和剩余土地安置人数的基础和目标。其中跃进社农转非安置 219 人,剩 余土地安置 61 人,每人 1 亩;,沙坝村 2 社农转非安置 199 人,剩余土地安置 62 人, 每人 1 亩。所以,在 2 个受影响社中,共 418(219+199)人需要进行农转非安置,123 (61+62)人实行剩余土地安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产生农转非的,农转非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按劳动力和老小比例协商产生,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 在一个月内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确定农转非人员 时,首先安排老人和小孩,共 178 人,其它 240 人也以年龄大、对土地依赖小为主,对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土地依赖大而未被农转非人员 123 人继续耕种土地。农转非劳动力人员 240 人(18-55 周岁的男性农民和 18-50 岁的女性农民),农转非人员将在安置部门提供的免费再就业 培训和用工推荐的基础上,自谋职业。这些工作由当地已经成立的了对外进行劳务输出 的的培训与管理部门提供相应服务职能。实际上 240 人中有 50 人长期在外打工,真正 需要安排就业的人员只有 190 人。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将举行 2 次免费就业招 聘会并动员他们到沿海就业。鼓励当地企业聘用失地农民并将得到一些优惠政策(如将 得 120 元/月/人的就业补贴)。如果没有合适的就业机会,受影响人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 活保障或到邻村租用耕地耕种。同时鼓励受影响人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其中政府和集体 将支付 80%的保险费用。 人均耕地面积高于 0.4 亩的受影响组,将在征地后 6 个月内调整土地。征地补偿费主要 用于造地或改造土地。花果社将造地 50 亩同时通过完善水利设施将 20 亩旱地改造为水 浇地。另外还将提供农业科技培训,所以农户改变种植业方式和提高产值。详细情况见 下表。 各征地受影响社的详细征地安置方案见表 16。 表 16 征地受影响社组安置方案 社 安置方案 详细内容 组 ¾ 内部调整土地:征地后,6 个月内在全社内调整土地,征地补偿费留 在社集体,用于开垦土地和改造土地; ¾ 开垦土地:该社有约 50 亩的荒地可供开发为旱地,增加耕地面积以减 少征地的影响,人均耕地面积将达到 0.75 亩;2007 年 6 月将开垦完毕,9 月 将分配土地 花 内部调整 ¾ 提高农产品产量和价值:该社将把约 40 亩旱地通过修水利该为水浇 果 土地 地,以提高产值;2007 年 6 月将改造完毕,共投资 100 万元。 社 ¾ 培训农户,提高技能: (1) 通过农业科技培训,开展特色种养殖业,增加农业收入; (2) 通过职业培训,学习家政、保洁、园林绿化等简单而又容易就业的工作, 利用靠近城区的优势,进城务工,增加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征地受影响的农户的生活水平将高于征地前。 跃 ¾ 两个受影响社征地后还有剩余土地,这部分土地将安置对土地依赖较 (1) 剩 进 大的农户,并每人分配 1 亩土地,能充分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高于征地前, 余 社 共有 123 人将继续从事耕种土地; 土 ¾ 货币安置:每人将得到 13000 元的安置费,将有 427 人农转非;农转 地 非主要是小孩和老人,共 178 人,其它有 50 人长期在外务工,真正需要安排 安 就业的只有 190 人。针对这 190 人,主要采取以下辅助安置措施: 沙 置 (1)参加保险,该市为农转非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移民自愿参 (2) 农 坝 加, 政府和集体将支付大头 (政府出 70%, 社区出 10%),个人支付小部分(20%), 转 2 80%的移民愿意参加此类保险; 非 社 (2)培训 安 a. 通过由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美容美发、餐饮娱乐免费培训, 置 安置农转非失业人员,开发特色农家乐、理发店等就业出路,自主创业,有 50% 的农转非人员将选择这一途径就业;这一就业途径将于 2007 年 6 月完成;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b. 通过由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简单的免费职业培训, 如家政、 保洁、职介、职业培训、养老、幼托、医疗站等,安置农转非人员,有 30%的人 员将选择这一安置方式;附近有仁和工业园区,大量的企业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 将入驻该园区并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这一就业途径将于 2007 年 6 月完成; (3)联系外省市务工 当地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培训,积极推荐安置人员到外省市务 工,将有 15%的人员将选择这一安置方式,这一就业途径将于 2007 年 6 月完成;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到附近的村组租地耕种,从事农业生 产 个别农转非人员由于自身原因而无法重新就业,按照该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政策,每月有 180 元,而以前是没有的。另外因为离城很近,附近村组有部 分人不愿耕种,他们可租地耕种,一般情况是不要租金的。这样以来,这部分人 的生活可以得到恢复, 约 5%的人员将选择这一安置方式。这一安置方式将于 2006 年 12 月前完成。 以上多重组合、多种选择的安置方案和措施,可以确保失地移民在短时间内 迅速融入城市生活,移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爱好,选择符合自己心愿的就业 方式,并最终使家庭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改善。 5.3.2 拆迁安置方案 为了减小项目建设对拆迁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项目影响的所有房屋都将在新房建设 完成后进行拆迁。不同对象安置方案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下两种: (1) 城市拆迁户 此次城市拆迁受影户是受影响企业的职工宿舍, (见表 17),是 70 年代盖的老楼房, 每户只有 20-30 平方米,共 229 户,300 人,全部是砖混结构,户型陈旧,功能不配套。 详细情况见表 17。其基本安置方案如下: ¾ 货币安置 受影响户自己购房,15%的受影响户将选择自己购买新房;困难 户购买二手房或租房,3%的受影响户将购买二手房,2%的受影响户将暂时租房住, 待有条件时再购买新房; ¾ 集中安置 提供足够的经济实用房,该安置点是仁和新居工程,离市中心约 2 公里, 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环境优雅,有 80%的受影响户将选择现房安置。对于选择现 房安置的拆迁户,每人可得到 25 平方米的免费安置面积,如果拆迁面积超出或者低 于免费安置面积,将获得每平方米 350 元补偿或支付每平方米 350 元的差价,而此 安置地段的商品房价格是 1500 元/平方米。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4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17 居民拆迁情况一览表 企事业单位 户数 房屋结构 面积(平方米) 市公交公司 38 砖混 1320 南太公司 41 砖混 2705.84 水文站 40 砖混 1117.2 攀西生物药业公司 32 砖混 2396.27 十九冶机械厂 30 砖混 3935.69 市建二公司 48 砖混 2398 合计:6 229 13873 资料来源:现场调查 2004 (2)农村拆迁户 此次拆迁影响农村 116 户,其安置方案如下: ¾ 分散安置 政府提供宅基地,农户自建,有 50 户农户选择这一安置方式,老房屋 将在新房建好后再拆迁,如果需要过渡,将给受影响户支付过渡费。现在受影响户 正在选择自己喜欢的宅基地。有 5 户居住在土木结构的贫困户。当地政府组织劳动 力帮助贫困家庭修建房屋,同时还给 2000 元/户补助或 100 元/平方米。 ¾ 集中安置 建农村新区,政府提供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农户自建。新区 靠路边,每个社一个安置点,分别在花果社、跃进社和沙坝 2 社的最好的地点,一 楼都可修建门面,有 66 户农户选择这一安置方式,新区计划明年修建,共有 3 个安 置点,因为安置点的修建需要时间,所以选择这一安置方式的农户多先拆后建,安 置部门支付过渡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共 59.9 万元,到现在为止,安置点基本确定, 还需要拆迁户进一步协商,将于 2006 年 2 月正式确定安置点; 5.3.3 企业拆迁安置方案 本项目共拆迁影响 9 个企事业单位。5 个国有企业和 3 个事业单位将自行安置所有 所影响的职工,没有一个会因此失业。南太有限公司从早几年已经倒闭的攀枝花热电厂 购买了部分房屋和厂房。南太公司把房屋和厂房租给私人企业和以前热电厂职工使用。 当这些租房拆迁时,如果房主将终止租房合同或者房主要补偿承租户,项目业主将补偿 房主和承租人。如果房主与承租户没有达成终止租房合同,业主将提供另外一处场所给 承租户。房主将得到新场所的产权并与承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业主将支付补偿费给 房主和承租户。业主将在过渡期间支付补偿费给房主和承租户用于临时场地租用。如果 业主自己提供周转场地将不需要支付补偿费。业主在拆迁前一个月要通知受影响企业和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个人并且通过房主南太公司支付补偿费给所有受影响企业和个人。企事业详细安置情况 见表 18。 18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企业拆迁安置一览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安置方案 攀西生物药厂 企业 十九冶机械厂 国有 市公交总公司 国有 市南太有限公司 民营 1. 5 受影响的企业单位将安置在仁和区南山工业园区,该园 区位于渡仁西线旁,离市区约 6 公里,处于仁和区核心区 水文站 事业 域。 . 攀枝花市金沙公园 事业 2. 3 个受影响的事业单位就近安置。 3.南太公司把房屋租给 1 个企业和两个个人 。企业已经找 长江造林局攀枝花局 国有 到安置点,其他两户正在找安置场地。 攀钢机械制造分公司 国有 大河北路路南社区 事业 合计 9 5.4 弱势群体安置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弱势群体包括 24 户老弱病残、13 户妇女单亲家庭。有 5 户贫困户居住在 土木房屋和 32 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 900 元的农户, (24+13) 这 32 户包括在以上提到的 37 弱势群体中。另外有 51 户 146 人的少数民族。以下是针对贫困、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 一系列的特殊政策和安置措施: 收费减免政策 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和社区就业实体,符合规定的免收“三费”,即管理类、证照 类、登记类收费。 税收减免政策 对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新办服务型企业招用弱势群体人员,符合规定的免收四 类税收,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所得税。对现有服务型企业招用 弱势群体人员和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兴办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符合规定的,减 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各类服务企业招用弱势群体和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 对象就业,符合规定的,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政策 对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政府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岗位补贴。 小额贷款政策 为弱势群体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免费就业培训政策 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弱势群体每人提供一次免费就业培训。 免费就业介绍政策 为弱势群体每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 其它扶持政策 例如:①弱势群体自主创业提供场地帮助:②实施“一站式”就业服务;③即时接 “零就业”家庭等弱势群体将提供重 续社会保险关系;④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 点援助等。 同时还有一些安置措施: ¾ 如果弱势群体不愿意农转非,则将不采用农转非安置;如果项目需要使用当地民工, 则优先使用他们,尤其是妇女从事非技术性工作。 ¾ 当地政府组织劳动力帮助贫困家庭修建房屋,同时还给 2000 元/户补助; ¾ 如果是拆迁户,则安排靠近公路的宅基地,使他们能修建一楼做门面,以增加收入; 如果是征地受影响户,则调整土地时,把离家近并且地类好的土地调整给他们;如 果农转非安置,则在安排就业时,首先安排他们并且安排简单工作,如保洁、绿化 等; ¾ 对妇女当家的农户提供技能培训,实施小额信贷,提供资金为 3000-5000 元,使她 们能够从事特色种植和养殖业,以增加收入; ¾ 对孤寡老人提供社会保险或生活补贴。五保户、孤儿或由当地政府社会事务管理部 门鉴定为 2 级残疾人将得到每人一次性补贴 500 元至 10000 元。 ¾ 对孤寡老人提供养老保险或必要生活保障; ¾ 对少数民族按民族政策优先对待,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优先考虑,同时他们还 享受一些特殊政策,如: (1)高考可以加分;(2)可以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3)每年每个学生可以获补助 几百元。五保户、孤儿或由当地政府社会事务管理部门鉴定为 2 级残疾人将得到每人一 次性补贴 500 元至 10000 元。 5.5 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 5.5.1 自然条件及土地资源 项目影响区位于攀枝花市城郊,自然条件不会成为项目移民安置环境容量的制约因 素。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5.5.2. 移民特点和人地关系 聚居当地的农民关系融洽。为了尽可能不影响其风俗习惯、社会关系,不增大移民 原来的耕作半径,受影响乡村、组均将规划在本村、组或本社区内就近安置本辖区内的 移民。农村、组移民仍以土地种植为主,通过开垦荒地、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调整农业 结构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另外,在项目影响移民中有不少是集镇个体工商户,贸易餐 饮服务业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当地集镇已有一定的规模,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其主 要客源或载体,相反项目的建设将会带来更多的机会。因此,在项目移民安置规划中, 以土地为依托,走开发性移民的路子,鼓励移民从事原来的行业,为其二三产业的发展 创造条件,项目影响区的环境容量将会得到满足。 5.5.3 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 (1) 交通条件 项目的建设,将使当地居民的出行更加方便,加速货物及人员的流通,将大大促进 当地经济的发展。移民安置方案的实施,移民的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也将得到不同程度 的改善。因此,交通不会成为环境容量的制约因素。 (2) 用水条件 项目影响区地下水位较高。农村、组居民以各自打井取水为主,集镇居民均已用上 自来水,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均较为方便,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当地居民的用水。因 此,水量和水源均不可能成为环境容量的制约因素。随着项目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生 产生活条件也将逐步得到改善。 (3) 用电条件 项目建设影响的输变电设施都将按原标准得到复建,项目影响区居民的用电不会因 公路的建设而带来影响。 (4) 医疗、文化教育条件 本项目没有直接影响医疗、教育等社会服务设施,各乡镇、村、组原有的医疗、教 育设施仍可继续使用,项目在医疗点、学校附近设有人行通道,不会给当地居民的就医、 上学带来不便。 (5) 燃料供应 项目影响区移民以煤为主要燃料,项目建设征地对各乡镇、村、组的影响很小,对 煤的供应不会带来大的影响,随着项目的建成,影响区内交通的改善,煤及其它燃料的 购买也将更加方便。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5.5.4 项目影响区经济发展与潜力 项目影响区内农村、组经济以种植业为主,经济状况一般,但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 充分利用区内的资源优势和交通条件的改善等各种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广开生产门路, 加强科技投入和移民智力开发,提高群众的生产技术水平,促进影响区农、林、牧、副、 工、商、运输的全面发展;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开发,提高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项目影 响区的环境容量将会随着项目影响区经济的发展而扩大。 5.6 移民安置规划 5.6.1 生产生活安置恢复规划 在项目影响调查和移民安置规划过程中,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小组在涉及的区、乡 (镇)、村、组、组分别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讨论移民安置方案,参加座谈会的有区、乡(镇)、 村、组、组干部和移民及部分村、组民代表。所有村、组的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均得到了 地方政府和移民户的认可。按照世界银行 OP4.12 导则的有关要求,通过项目影响各村、 组土地征用后环境容量的分析,确定所有移民均在本社区内安置,以便移民安置后保持 其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原来的社会关系不受影响。 生产恢复规划: 各村、组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小组通过对各村、组的地理位置、土地 资源拥有量、当地居民收入构成情况等的分析,在充分征求移民户及村、组民代表的意 见的基础上,尊重大多数移民的选择,确定是采用现金直接补偿还是采取其他生产恢复 措施,与地方政府一起制定了各村、组切实可行的移民生产恢复规划方案。根据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采用现金补偿 方式安置的移民将得到所征土地的全部安置补助费,而土地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 用于田间道路、水渠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集体福利事业。由于各村、组的移民安 置方案是根据大多数移民的意见确定的,个别移民如果不同意本村、组的安置方案而需 采取其它方式安置的,项目协调办将尽力帮助协调解决。如在以现金补偿安置移民的村、 组,个别移民有需要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各区项目协调办将帮助其从不愿从事农 业生产的农户那里置换土地,用于继续发展农业生产;反之,如果移民愿意采取现金补 偿的安置方式弃农经商的,只要有经商的基础和能力,都可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 生活安置规划: 根据移民意见和项目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征地拆迁给当 地居民带来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影响移民均在原社区内安置,房屋建设与当地村、组镇 规划相结合,分散安置先建后拆,在搬迁过程中不需要临时房屋的过渡,集中安置先拆 后建,需过渡并支付过渡费。 在土地调整过程中,将不重新调整贫困户的土地,确保其原有的生产和生活不受到 任何影响。 项目建设征地对各村、组影响的大小各不相同,各村、组根据实际土地征用和房屋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拆迁数量、移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所确定的重建规划方案也不一样,详细情况见 5.3。 5.6.2 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规划 a. 场地平整 因本工程农村、组房屋拆迁比较分散,但各地方宅基地地势都较平坦,地基质量较好, 房屋建设基础处理的工程量不大,砖混、砖木房屋基础平均挖深 0.5 米,土木房的基础 处理则更为简单。农村房屋重建比较分散并量较小。所以农户在修新房过程中自行平整 宅基地,场地平整费由业主承担。 b. 公用工程 供水:项目影响区内集镇居民都已经使用上了自来水,农村、组居民大多采用各户 打井取水或利用水窖蓄水,项目影响调查过程中对水井、水窖等生产生活设施都作了详 细调查,农户将获得相应补偿。本项目移民均安置在本社区内,移民新建房屋就在居民 区内,其取水方式与安置前一致,安置前使用自来水的居民其新建房屋离总水管距离在 20 米之内,从总管接入极为方便。 供电:各村、组现有供电设施容量能满足移民安置后的需求,移民户只要将 220V 线接入户即可,各安置点接线距离在 50-200 米之间。 广播电视:移民安置点的广播电视从周围居民户中接线入户即可,移民户原有的电 视接收设施也可在安置点重新安装。 c.道路及对外交通 根据居民点安排的意愿调查显示:移民均希望在本社区内靠近原有居民安置,交通 便捷是绝大多数移民选择安置点的首要条件,因此本工程选择的移民安置点大都沿新建 公路布置,紧挨原有居民房屋,既解决了移民安置的交通问题,也为移民安置后的生产 生活安置恢复创造条件。各移民安置点只需修建短距离的便道即可与公路连接,距离一 般在 5-30 米之间。 新建房屋的场地平整费用、各户门前交通便道的修建费用及水、电、广播电视设施接线 由业主以每户 1000 元补偿并列入预算。。 5.6.3. 安置点社会服务设施配置 工程建设征地没有整体拆迁学校、医疗点等社会服务设施影响涉及到的行政村、组, 移民可利用原有的学校、医疗室、商业网点等设施,不需另行新建;搬迁后居民点至原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社会服务设施的距离与原来基本相同。 5.6.4. 社区管理和移民房屋建设 项目建设移民没有外迁,故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不变,仍属原乡镇、村、组管辖。 对移民建房既要考虑移民居住习惯,又要适当留有发展余地。移民的房屋建设由移 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实行自拆自建,并将按照移民原有房屋的结构、面积得到相当于房屋 重置价的经济补偿,补偿费将根据移民准备材料和建房进度分期拨付。移民在本社区内 安置,新建房与原住房距离均在 500 米以内,新建房屋将采取先建后拆的方式进行,建 房期间移民可以居住原有住房,不需解决临时住房,因此,本工程不列临时住房补贴费。 5.6.5. 移民实施组织管理 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将由项目移民安置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项目影响各区抽调有 关部门人员成立了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制订移民安置政策,负责移民搬迁和移民安置 的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同时,移民安置办公室也是移民反映问题的主要渠道。移民 安置办公室要及时地、充分地听取收集和整理移民的意见、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主 管部门反映,同时又要及时地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移民。 为了进一步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劳动技能,为其农牧业生产增加科技投入, 移民安置办公室将与区有关部门携手积极组织科技下乡活动,定期开展有关法律和种养 殖业知识的讲座,为移民免费上门进行技术技能指导。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6. 征地拆迁补偿投资概算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投资总概算为 3611.06 万元,其中:移民安 置补偿费为 3321.88 万元,占总投资 91.99 的;临时用地 24 万元,占总投资的 0.67%; 农村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 30 万元,占总投资 0.83%的,其它费用为 50.6 万元,占总投 资的 1.4%;预备费 184.58 万元,占总投资的 5.11%。详见表 19。 表 19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总表 合计金 额 序号 项 目 滨江大道 炳仁线 比例(%) (万元) 536.13 2785.75 3321.88 一 移民安置补偿费 91.99 0 829.17 829.17 (一) 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83.91 1872 (二)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 2355.91 2.22 4.68 (三) 搬迁补偿费 6.90 0 59.9 (四) 集中安置户过渡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 59.9 其他补偿费 (五) (含企业搬迁、企业、损失费) 50 20 70 11.09 12.91 二 临时用地 24.00 0.67 0 30 三 农村生产设施复建补偿费 30 0.83 8.2 42.4 四 其它费用 50.6 1.4 30.14 154.44 五 预备费 184.58 5.11 586.37 3024.69 总投资 3611.06 100 资料来源:《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现场调查 6.1.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2.《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2002 年 12 月 3 日);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4.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实物指标; 5. 攀枝花市国土局文件(攀国土发[2002]100 号); 6.2. 补偿原则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均按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攀枝花市国土局文件 (2)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补偿按《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攀国土发[2002]100 号); (3) 专项设施的补偿费用根据“三原(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原则估算恢复其 功能所需投资; (4) 零星树木的补偿标准按其实际价值或移植实际所需费用确定。 6.3. 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 6.3.1. 农村、组移民补偿费 A. 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a. 征用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影响区内耕地的耕作方式均为“一年两熟”制,根据攀枝花市的 2003 年的农业统计年报和主要农产品的市场收购价格计算,种植各种作物耕地前三年的 平均亩产值分别为:水稻:1000 元/亩;经济作物:1200 元/亩;玉米:630 元/亩;小麦: 650 元/亩。水田是一季水稻,一季小麦;旱地是一季玉米,一季小麦。所以水田的前三 年的平均亩产值是 1650 元/亩;旱地的前三年的平均亩产值是 1280 元/亩。 根据《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关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 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6 倍。人均耕地 0.3(含 0.3 亩)亩以下的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 10 倍;人均耕地 0.3-0.8 亩的土地补偿费为年产值的 8-9 倍;人均耕地 0.8 亩以上的土地 补偿费为年产值的 6-7 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 地的数量计算。人均耕地 1 亩以上的行政村、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 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4 倍;人均耕地 0.6-1 亩的取 4-5 倍;人均耕 地 0.6 亩以下的取 5-6 倍;根据各乡镇、村、组人均耕地的多少,计算出工程影响区征 用耕地的补偿标准。详细情况见表 20。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b.征用园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征用园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本区市耕地补偿标准的平均数计算。其地面附着物 已按大小、数量在补偿费中计列。 c.征用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林地补偿参照本区市耕地补偿标准的平均数计算,林木补偿则按树木的实际大小和 数量在零星树木补偿费中计列。 表 20 攀枝花市环境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一览表 社 项目 亩产值(元/亩) 补偿倍数 补偿标准(元/亩) 水田 1650 12 19800 花果社 水浇地 1500 12 18000 (征地后人均 旱地 1280 10 12800 耕地面积 0.62 果园 2500 10 25000 亩) 林地 400 10 4000 其它 300 跃进社(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只有 0.22 亩, 将实行农转非安置 219 13000 元/人 人,其它用剩余土地安置 61 人) 沙坝 2 社(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只有 0.24 亩,将实行农转非安置 13000 元/人 208 人,其它用剩余土地安置 62 人) 资料来源:《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现场调查 B.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 为正确合理地制定补偿标准,使拆迁户能得到相当于房屋重置价格的补偿,在进行 实物指标调查的同时对当地一层的砖混房、砖木房和土木房的重置价格进行了详细的调 查分析,砖混房、砖木房和土木房的重置价格分别为:287.11 元/㎡、163.67 元/㎡和 63.44 元/㎡(详见表 21、表 22 和表 23)。参照攀枝花市文件有关的房屋补偿标准,确定砖混房 每平方米房屋重置价为 320 元,砖木房每平米房屋重置价为 180 元,土木房每平方米房 屋重置价为 70 元,房屋价格已包含宅基地场地平整和电力、广播电视、自来水等基础 设施接入户的费用。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5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21 一层砖混房每平方米造价分析表 单位面积 单价 金 额 项目名称 单 位 备 注 用量 (元/单位) (元) 一、主要材料 201.98 1.钢筋 Kg 1.1904 4.2 4.99 3 2.木材 M 0.0396 1000 39.6 3.水泥 Kg 135.3 0.4 54.12 4.条砖 块 230.2 0.18 41.44 3 5.石子 M 0.0238 0.35 0.01 3 6.砂子 M 0.476 0.35 0.17 7.预制板 块 0.341 145 49.45 8.玻璃 ㎡ 0.182 13 2.37 9.钢窗 9.83 二、其它材料 10.10 按一项的 5%计列 三、人 工 费 55 四、三通一平费 6.67 按每户 150 ㎡房屋面积,需 1000 元计算 五、预 备 费 13.36 按一至三项的 5% 合计造价 287.11 资料来源:建筑成本预算和现场调查 表 22 一层砖木房每平方米造价分析表 单价 金 额 项目名称 单 位 单位面积用量 备 注 (元/单位) (元) 一、主要材料 104.30 1.木材 M3 0.0612 1000 61.2 2.水泥 kg 23.00 0.4 9.2 3.条砖 块 174.6 0.18 31.43 3 4.石子 M 0.0223 0.35 0.01 3 5.砂子 M 0.253 0.35 0.09 6.玻璃 ㎡ 0.182 13 2.37 二、其它材料 5.22 按一项的 5%计列 三、人 工 费 40 按每户 150 ㎡房屋面积,需 四、三通一平费 6.67 1000 元计算 五、预 备 费 7.48 按一至三项的 5% 合计造价 163.67 资料来源:建筑成本预算和现场调查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23 一层土木房每平方米造价分析表 单位面积用 单价 金 额 项目名称 单 位 备 注 量 (元/单位) (元) 一、主要材料 31.55 2.木材 M3 0.028 1000 28 3.水泥 kg 3.56 0.4 1.42 4.石子 M3 0.0221 0.35 0.01 5.玻璃 ㎡ 0.163 13 2.12 二、其它材料 2.52 按一项的 8%计列 三、人工费 20 按每户 150 ㎡房屋面积,需 四、三通一平费 6.67 1000 元计算 五、预 备 费 2.70 按一至三项的 5% 合计造价 63.44 资料来源:建筑成本预算和现场调查 移民各类房屋及附属建筑的补偿单价分别为: a.房屋:砖混房为 320 元/㎡;砖木房为 180 元/㎡;土木房为 70 元/㎡;有 5 户农户 居住在土木房屋中。当地政府为了使这 5 户农户住条件好的新房,如砖木结构房屋,将 为每户购买 2000 建筑材料,相当于每平方米补贴 100 元。土木房屋的补偿标准是 70 元 /平方米,实际上有人居住的土木房屋的补偿标准将达到 170(70+100)元/平方米。其 它的土木房屋再农村都用来喂养牲畜或堆放杂物,农户都接受 70 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 b.附属建筑物:砖围墙 10 元/㎡,土围墙 4 元/㎡,沼气池 30 元/m3,水泥院坝 20 元/ ㎡砖粪池 30 元/ m3 土粪池 10 元/ m3,详见表 24。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24 房屋拆迁及主要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元) 1 房屋 ㎡ 1.1 砖混房屋 ㎡ 320 1.2 砖木房屋 ㎡ 180 1.3 土木房屋 ㎡ 70 2 围墙 ㎡ 2.1 砖围墙 ㎡ 10 2.2 土围墙 ㎡ 4 3 水泥院坝 ㎡ 20 4 灶头 个 150 3 5 粪池 M 5.1 水泥、砖粪池 M3 30 3 5.2 土粪池 M 10 3 6 沼气池 M 30 7 水缸 口 300 3 8 保坎 M 8.1 水泥保坎 M3 80 3 8.2 片石保坎 M 60 9 坟墓 座 9.1 普通坟墓 座 300 9.2 水泥坟墓 座 600 9.3 花岗石坟墓 座 800 资料来源:《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附件 3 C. 搬迁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包括搬迁运输费、物资损失费和误工补贴费。由于本项目工程征地影响 移民均在本地安置,绝大部分移民的搬迁距离在 1000 米以内,分散安置的房屋将先建 后拆,没有列临时住房补贴费和过渡费。有 66 户集中安置,将先拆后建,需要过渡, 每人每月 60 元,一般不超过 6 个月,基础设施配套费也由安置部门支付,过渡费和基 础设施配套费共预算 59.9 万元。搬迁补偿费按搬迁运输费 200 元/户。 D. 集镇基础设施补偿费 项目影响集镇,将会影响部分道路及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办将在项目建设承包合 同中要求承包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设置临时设施予以保护,并对在施工过程中被损坏的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设施予以恢复,其恢复费用将含在项目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本概算不计列集镇基础设 施补偿费。在受影响的社组中,有 66 户将入住新的安置点,修建新房前,三通一平都 将完成,预算为 59.9 万元。农户将先拆迁后建房,过渡费为 6 个月内每人每月 60 元。 E.其他补偿费 a.零星树木补偿费:各种树木补偿标准见表 25。 b.青苗补偿费:按各种地类的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列,根据征地时的实际 需要支付。 c.坟墓迁移费:坟墓按补偿标准计列。 d.企业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设备和设施搬迁费、因企业停产而给职工收入补偿以及 南太公司房屋承租户的补偿 。补偿标准在市场重置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总预算为 70 万元。. 表 25 各类主要树木补偿标准一览表 项目 结果、生长情况 单位 补偿单价(元) 备注 芒果、苹果、 50 斤以上 株 100 不挂果 5 元 石榴、葡萄 50 斤以下 株 50 50 斤以上 株 60 李子、桃子 不挂果 5 元 50 斤以下 株 40 小桐子 不分株数 丛 5 50 斤以上 株 30 红心果 不挂果 5 元 50 斤以下 株 15 大桐子 挂果 株 15 20 株以上 笼 40 香巴蕉 5 株以下 笼 15 50 斤以上 株 40 木瓜 不挂果 5 元 50 斤以下 株 20 50 斤以上 株 150 桂圆、荔枝 不挂果 30 元 50 斤以下 株 80 50 斤以上 株 50 柑桔 不挂果 10 元 50 斤以下 株 20 胸径 12 厘米以上 10 桉树 胸径 1 尺以下 20 胸径 1 尺以上 50 攀枝花树 胸径 3 尺以上 300 胸径 12 厘米以下 80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胸径 1 尺以上 200 资料来源:《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6.3.2. 临时用地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 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 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村、组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 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 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 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虽然土地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但由于 本工程属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施工时间长的特殊性,所以施工临时使用土地时间较长。 临时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临时用地在使用期满后依法必须予以复垦。 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将根据占用土地的年亩产值和时间补偿土地所有者从原土地 获得的全部产出或收入,原经营该土地的农村、组劳力在施工期内可以参加本工程施工 建设或其它的劳务输出;使用期满后必须由建设单位负责复垦。施工临时用地的补偿标 准按有关文件规定中的高标准取用,临时用地补偿费支付的标准和要求将在施工承包合 同中明确规定,费用已计列在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款中,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时的实际用量, 与有关村、组签订合同后直接将补偿费支付给各村、组,本概算计列临时用地的补偿费 用 240000 元。 6.3.3. 专业项目复建和乡村生产设施补偿费 炳仁线乡村专项设施包括地下构筑物、低压电线、沼气池、灶台和坟墓等,它们将得到 恢复和补偿,补偿费已列入预算。 然而一些国有企业专项设施也将受到影响,如电力线、通信和水管等。项目业主要求施 工单位在临时使用时加以保护,如果损坏,则将得到恢复,恢复费用列入工程合同。详 细如下: A. 输变电设施迁建补偿费 木杆电力线、混凝土杆电力线、木杆加高电力线、混凝土杆加高电力线的迁建补偿 价格分别为 100000 元/km 计列。 B. 电信工程迁建补偿费 木杆电讯线、混凝土杆电讯线、木杆加高电讯线、混凝土杆加高电讯线分别按 100000 元/km 计列。 C. 输水管复建补偿费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项目影响输水管的复建补偿按 100000 元/km 计列。 6.3.4. 其它费用 A. 技术培训费 按第 6.3.1-6.3.3 项之和的 0.5%计列。用于提高农村、组移民生产技能、文化素质 和移民干部管理水平。 B.实施管理费 按第 6.3.1-6.3.3 项之和的 3%计列。主要用于移民机构的用房与设备购置、工资、 办公、差旅等管理费用。 C.监测评估费 按以上 6.3.1-6.3.3 项之和的 1%计列。用于外部监测评估单位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 中进行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的费用。 D.土地征迁管理费 按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之和的 4%计列。用于 土地征迁部门在进行土地征用过程中所需的费用。 6.3.5. 预备费 A.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以上 6.3.1-6.3.4 项之和的 10%计列。 6.3.6. 有关税费 根据四川省和攀枝花市的有关政策,所有税费全免。 6.3.7 国有土地 根据有关政策,国有土地将采取划拨方式安置,所以没有费用,不计入预算。 6.4. 补偿费用总概算 综合以上 6.3.1-6.3.6 项费用,本工程移民征地补偿总投资为 3024.69 万元,其中滨 江大道工程移民费用为 586.37 万元,炳仁线移民费用为 3114.48 万元。详见表 26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26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费用总概算 序 项目 单 数量 单价 金额(万元) 号 位 滨江大 炳仁线 合计 (元 滨 江 炳仁线 合计 道 ) 大道 一 移民安置补偿费 536.13 2785.75 3321.88 征用土地补偿费和 0 829.17 829.17 (一) 安置补助费 1 集体土地 0 829.17 829.17 1.1 花 水田 亩 / 50 50 19800 0 99 99 果 水浇地 亩 / 100 100 18000 0 180 180 社 旱地 亩 / 3.02 3.02 12800 0 3.87 3.87 林地 亩 / 1 1 4000 0 0.4 0.4 园地 亩 / 1 1 25000 0 2.5 2.5 1.2 跃进社(农转非安置) 人 / 219 219 13000 0 284.7 284.7 1.3 沙坝 2 社(农转非安置) 人 / 199 199 13000 0 258.7 258.7 2 国有土地 亩 100 20 120 划拨 0 0 0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 483.91 1872 (二) 2355.91 偿费 1 农村、企业房屋 ㎡ 483.91 1850.37 2334.28 1.1 砖混房屋 ㎡ 4645.99 24984.01 29630 320 148.67 799.49 948.16 1.2 砖木房屋 ㎡ 1185.31 11861.91 13047.22 180 21.34 213.51 234.85 1.3 土木房屋 ㎡ 0 13026.46 13026.46 70 0 91.19 91.19 1.4 其它 ㎡ 524.19 2739.79 3263.98 60 3.15 16.43 19.58 2 城市居民拆迁 ㎡ 4143.04 9729.96 13873 750 310.75 729.75 1040.5 3 附属建筑 20.63 20.63 M 15 15 30 3.1 沼气池 3 0.045 0.045 3.2 灶台 口 39 39 150 0.59 0.59 3.3 其它附属物 20.00 20.00 4 土木结构贫困户补助 户 0 5 5 2000 0 1 1 (三) 搬迁补偿费 户 111 234 345 200 2.22 4.68 6.90 集中安置过渡费及基 66 66 9075 0 59.9 (四) 户 0 59.9 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补偿费 ( 含企业搬 (五) 个 4 迁费、企业损失费) 5 9 50 20 70 二 施工临时用地补偿费 亩 55.44 64.56 120 2000 11.09 12.91 24.00 农村生产设施复建补 0 30 三 30 偿费 四 其它费用(一+二+三)% 1.5% 8.2 42.4 50.6 1 技术培训费 0.1% 0.6 2.8 3.4 2 实施管理费 1% 5.2 28.4 33.6 3 移民安置计划编制、监测评估费 0.1% 0.6 2.8 3.4 4 土地征迁管理费 0.3% 1.8 8.4 10.2 五 预备费(一+二+三) 5.5% 30.14 154.44 184.58 总计 586.37 3024.69 3611.06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现场调查 7. 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7.1 实施程序 A. 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及补偿由各有关机构协作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a. 由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征地范围详图,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及 数量; b. 由项目办向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征地申请; c. 征地申请批复; d. 项目办与土地管理部门协商征地补偿事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办理用地 手续; e. 区土管局与各有关乡(镇)、村、组到现场确定征地范围及数量; f. 区土管局与各有关乡(镇)、村、组签订“土地征用协议”; g. 补偿费用拨付; h. 办理法律手续; i. 工程征用土地。 B. 征地补偿 a.青苗费直接支付受影响农户; b.如果征地后调整土地安置受影响人,则征地补偿费和集体机动地的征用费用 于全村、组农业生产及基础设施的投入;开荒造地安置村、组的土地征用费大部分 将用于开荒造地、改造中低产田等农业生产的投入和移民过渡期的生活补助,余下 部分用于全村、组集体发展生产(如修建水渠等)及改善农村、组基础设施,土地在 全村、组或全组范围内作全面或局部调整。一般情况下,征地费除主要用于土地开 发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外,余额将留在村、组里主要用于行政村、组内绝大多数村、 组民能享受到的集体福利事业。 c.对不需土地安置的移民将补偿费直接发给个人。 C. 生产恢复 生产安置与恢复将由村、组委会具体执行,工作程序如下: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a. 召开村、组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造地、土地调整及分配方案; b. 公布造地、土地调整及分配方案,征求全体村、组民的意见; c. 调整分配土地; d. 耕种。 D. 房屋拆迁及重建 移民房屋迁建及重新安置流程如下: a. 由攀枝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受工程影响需拆迁的房屋范围; b. 由区、乡(镇)和村、组对房屋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调查; c. 由区与乡(镇)、村、组商谈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并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 议; d. 由区、乡(镇)与村、组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e. 乡(镇)移民工作组张榜公布各拆迁户房屋数量、补偿标准及拆建时间以征求 拆迁户意见; f. 乡(镇)移民工作组、村、组与拆迁户签订房屋迁建协议; g. 区、乡组织进行宅基地分配; h. 移民获取赔偿费; i. 移民建房及搬进新居; j. 移民拆除旧房。 E. 专业项目复建 a. 由工程设计单位提出各专项设施的影响范围; b. 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和各专项主管部门调查受影响专项设施的数量、等级; c. 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委托各专项部门根据移民安置规划提出各专项设施的 复建规划方案; d. 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与各专项部门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并签订“专项设施复 建补偿协议”; e. 各专项部门进行专项设施复建; f. 各专项设施投入运行。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7.2 进度计划 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的实施进度将根据工程的建设计划进度进行,具体计 划实施进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移民房屋拆除分阶段进行,但须在本地段工程开工前完成; (2) 至少提前 3 个月通知移民拆迁,并且在该日期后至房屋拆除最终期限前给予移 民至少 3 个月的房屋建造时间,受影响人员在新房完成前可滞留于其旧居; (3) 建房时间将与移民充分协商,如有必要可适当延长; (4) 土地征用在工程各标段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 (5) 土地调整、分配在农作物换季间隙完成; (6) 劳动力安置在土地征用前完成; (7) 各专项设施的恢复重建应在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或移民搬迁前完成。 根据本项目的整体进度计划,确定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计划详见表 27 表 27 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征地拆迁计划进度表 项 目 计划进度 一、征地 1.征地对象确定 2004 年 4 月 2.征地实物数据调查准备与调查 2004 年 7-9 月 3.征地补偿标准协商确定 2005 年 5 月-2005 年 12 月 4.征地补偿费支付 2006 年 6 月 二、生产恢复 1.开垦或改造土地 2006 年 8 月 2.土地调整及分配方案协商 2006 年 8 月 3.调整及分配土地 2006 年 9 月 三、房屋拆迁与建设 1.拆迁对象确定 2004 年 4 月 2.拆迁实物数据调查 2004 年 6-8 月 3.房屋补偿标准协商、确定 2005 年 5 月-2005 年 12 月 4.宅基地选择 2006 年 6 月 5.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 2006 年 6 月 6.房屋补偿费支付 2006 年 6 月 7.宅基地平整 2006 年 6 月 8.新房建设 2006 年 6 月 9.搬入新居 2006 年 12 月 10.旧房拆迁 2006 年 6 月 四、专项设施恢复重建 2006 年-2008 年 资料来源:项目办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6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7.3. 资金拨付 7.3.1. 拨付原则 A. 所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费用均将计入工程总概算中,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其它费 用将由项目办通过区市项目协调办公室支付给相关单位及人员; B. 房屋补偿费用将在移民开始建房前开始分期支付给移民户; C. 土地和其它设施补偿费在被征用前 3 个月开始支付; D. 为保证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能顺利实施,项目办公室必须建立各级财务及监督机 构,以保证所有资金按时下拨到位。 7.3.2. 对移民财务负责的机构 A. 对农村、组土地征用补偿资金负责的机构为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 区市协调办及村、组委会。 B. 对农村、组房屋拆迁补偿资金负责的机构为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区市项目协 调办。 C. 移民资金实行由上到下的下拨机制,各级机构将严格执行财务结算及审计制度, 定期检查和报告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对意外情况提出整改及补救措施,以保证资金能 按计划下拨和使用。资金流程见图 2。 7.3.3. 资金流程 A. 按照移民安置计划确定的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项目办公室将与区市项目协调办 (移民安置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和“征用土地协议书”。 B. 区市项目协调办(移民安置办公室)将与工程征地拆迁移民涉及村、组民委员会征 地补偿协议。 C. 项目办公室按房屋拆迁协议规定的补偿费用的内容、数量和时间,通过银行将补 偿资金支付给区市项目协调办(移民安置办公室),再由区市项目协调办(移民安置办公室) 将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分期支付给移民。 D. 项目办公室按政策规定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区市项目协调办(移民 安置办公室),再由区项目办(移民安置办公室)将补偿费用支付给区土地局,由区土地局 将土地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村、组民委员会,用于造田造地或土地改造等。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资金流程如下图 2 所示: 图 2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流向图 土地补偿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村、组委会 安置补助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村、组委会或移民户 村、组委 青苗费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 移民户 会 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拆迁户 项目承包 临时用地补偿费 → → 区项目协调办 → 村、组委会 单位 搬迁运输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拆迁户 物资损失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拆迁户 误工补助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拆迁户 零星树木补偿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影响户 个体工商户停业损失费 → 市项目办 → 区项目协调办 → 经营户 专项设施补偿费 → 市项目办 → 专项主管部门 规划设计费 → 市项目办 → 设计单位 监测评估费 → 市项目办 → 监测评估单位 技术培训费 → 市项目办 → 技术培训单位 实施管理费 → 市项目办 → 移民实施机构 监理费 → 市项目办 → 监理单位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8.组织机构 8.1 机构框架 为了完成项目的征地、房屋拆迁以及安置任务,设立了一个征迁安置的网络。横向 上包括两个方面:业主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有关部门(承包商和辅 属机构)以及地方政府机构。这些机构包括每一级地方政府和每一个合同标段的征迁安 置办公室。另外,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局也参与项目的征地活动的实施。 8.2 安置机构: 根据惯例,业主征地、拆迁工作都委托给受影响的地方政府进行。项目建设方对受 影响者安置工作协调、监督和受理投诉。根据项目特点及与业主、地方政府广泛探讨, 负责具体工作的征迁安置机构如图 3 所示。 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城建环保项目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有征迁安置办公室(人员 3-4 人)。另外,受影响的区县也将成立相应办公室。 这个办公室将有一个区的领导和 2 到 3 个来自诸如交通局、土地管理局、环保局、林业 局等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通常每个局有一个人。每个受影响的乡镇要指派 2 个人到征 迁安置办公室,而每个村至少指派一个人。被派出的人有义务完成所有和安置有关的工 作并且和乡镇府以及村委会一起执行经济恢复计划。 8.3 机构的职责 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城建环保项目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将履行业主职责,与各区、乡镇、村、组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指导安排其 负责征地拆迁的下属单位与各级征迁安置办密切合作,办理征地、拆迁和安置有关的事 宜。 8.3.1 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征地安置处的职责 征地安置处将负责以下事项: · 根据市项目办的决定,组织协调征迁安置工作,补偿金的给付以及负责和地方 各级征迁安置办公室签订安置协议。 · 调查研究安置工作情况,咨询受影响机构和个人的意见,对他们的意见和申诉 作出快速反应。 · 检查监督补偿金的发放和安置资金的使用情况。 · 指导各区、乡镇和村制定经济恢复计划。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8.3.2 区级征迁安置办公室的职责 区主要负责安置计划的执行和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根据的安排和要求,登记受影响的土地、房屋、基础设施以及特殊用途设施等 的数量和规模。 · 对将要征用的土地和拆迁的房屋进行估价从而确定补偿价格。 · 和受影响的企业及个人签订征地拆迁和安置协议。 · 开展具体的征迁安置活动并确保按时建造新的房子以及按时安置。 · 检查监督补偿费发放以及安置资金的使用。 · 监测安置计划在乡镇和村的执行情况。 · 定期向项目办的征迁安置部门汇报安置情况,按要求递交统计数据。 图 3- 征迁安置机构 攀枝花市城建项目办公室 外部独立监测机构 攀枝花市城投公司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攀枝花市城投公司 攀枝花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 拆迁安置部门 项目承包公司征迁安置人员 区级土地管理部门征迁办公室 各乡镇征迁安置小组 各村征迁安置小组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8.3.3 乡镇安置办公室的职责 乡镇安置办公室有以下职责: · 在他们的权限之内调查、监督、记录所有安置活动。 · 监督指导土地、房屋、其他建筑、公共设施和企业的征用以及居民住房和非居 住房屋的选址和重建。 · 指导受影响人群在乡镇企业中的培训和就业。 · 对脆弱群体的需求进行评估,并在搬迁期间为他们提供帮助,关注他们的不满 以便能及时解决或转给县级安置办公室。 · 对影响的家庭和单位给付补偿金。 8.3.4 村委会的职责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有以下职责: · 报告以下内容: 征地数量; 土地和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劳动力比例。 · 参与调查; · 召开适当的会议,决定三个问题:(1)在受影响的社区和个人之间是否进行土地 调整;(2)补偿金在受影响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受影响个人之间的分配方式;(3)如何使用 那部分(留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没有直接支付给受影响人群的补偿资金。 · 选择安置地点和开展土地调整; · 处理群众的申诉问题; · 汇报安置的进程。 8.4 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 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支持能力建设并保证安置计划的有效实施和管理,这些措施包 括: 1) 纵向的相关机构将建立汇报制度,每月汇报一次。 2) 横向的有关机构将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协调会以加强信息交流。 3) 受影响的人提出的问题将被报道并且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安置办公室传达。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将由驻现场的工程师首先报告给他所在的机构,如 果必要,向上逐级传达。 5) 受影响人和承包商的问题将被传达到村委会、乡-区-市各级的施工协调组。如 果问题严重,还要传达给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及攀枝花市世界银行贷 款项目办公室。 6) 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地方政府将指定熟悉征地拆迁工作,有实 际工作经验、掌握管理技巧和信息处理技术的专业人员,组成专职的受影响者安置机构。 人员在整个项目建设其间应保持相对稳定。 7) 在工程的准备阶段,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和地方政府系统将委托 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负责征地拆迁受影响者安置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了 解、掌握我国的受影响者政策、世行的有关要求、其它系统的成功经验,学习信息收集、 处理的技术等。培训所需费用已列入项目预算。 8) 加强内部监测评估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9.公众参与和申诉 9.1 项目关系人的识别 主要关系人指直接受到负面影响者和项目的纯受益人,主要包括(1)损失了土地和财 产的人;(2)受征地和征迁安置影响的社会和公共团体;(3)所有的村民小组、村民以及 受影响的 3 个乡镇;(4)所有直接参与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机构和公司比如建筑承包商和 乘客。 次要关系人包括项目的间接受益人比如建筑材料供应商、参与项目的政府机构以及 在项目中可以得到一定利益以及参加与项目有关活动的参与者。 明确划分出这些关系人的目的,在于保证项目的广泛公众参与并与受影响者尤其是 受到负面影响者进行咨询,从而确保项目在不影响受影响群众生计的前提下顺利实施。 以下段落描述了为达到此目所做过的和还必需做的有关事宜。 9.2 项目准备阶段的咨询 9.2.1 公众咨询 本项目的公众咨询开始于攀枝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在 2004 年 3-5 月做的一系列 调查。接下来,业主委托城市监查大队在 2004 年 6-8 月做了深入的调查和咨询,现场 踏勘的目的之一在于告知项目沿线的村关于准备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事宜。另外一个 目的就是使设计人员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当地农民所关心的问题,包括设立足够的交 叉通道和尽量保存原有的灌溉系统。当时,大多数的受影响群众都对项目有了一些了解。 社会经济学调查结果表明了当地群众对项目的高度支持。村民所关心的问题主要是 (1)公平的补偿;(2)能分配到足够的土地;(3)生计扶助措施。一个关于关键咨询/会议 以及所讨论问题的摘要,列在了表 28。 这些会议和调查的结论对该安置计划中的政策等具有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应用于补 偿比率的确定,以及基于土地再分配、直接支付补偿费和开展生计/培训计划的收入恢复 战略的形成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28 公众参与和咨询记录 地点 参加人 机构 日期 人数 目的 反馈意见/讨论或关注的主要问题 员 项目办 ·与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有约 80 名地 方政府的官员参加了该此座谈会),介绍线路走向、主要技 为项目工 术标准、修建意义,工程实施年度等综合、详细的设计情 程可行性 况,使沿线地方政府能详细了解这项工程中他们所关心的 研究做线 几乎所有情况。当地政府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形式 攀枝花 路方案的 对该此座谈会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也能对该项目有 农民、村 市 规 划 2004 现场核对。 了详细的了解。 干部、当 建 筑 设 年 3-5 170 基础数据 ·在线路方案比选时,如果可能,尽量避免与村庄/建筑物 地政府 计研究 月 收集调查 的干扰,以便减少拆迁。 官员 院 工作。 ·现场核对过程中,对与线路方案有影响的村庄和建筑物, 征求沿线 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与当地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官员进行 地方政府 座谈会,从线路走向、工程设置、减少与建筑物干扰等诸 的意见。 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线路经由地区耕地较少,所以线路方案选择时,尽量选择 少占耕地及农田。 项目办 ·这些会议的参加者包括受影响的有关村、组代表. 村委会 ·项目执行机构和各区负责的官员主持会议。国土资源局、 执行机构、和其它政府机构和技援专家分别提出了技术性 建议和协助。 ·对不同的补偿方式/土地调整方式的涵义、 优点和缺点进 项目执 行讨论。 为安置影 ·咨询会议是参与式的和透明的,应邀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 行 机 农民、村 响调查和 都表达了他们偏向的补偿方式以及对土地调整的态度。 构 、 实 2004 干部、当 安置计划 ·安置计划草案和环境评估报告(中文)会提供给受影响的区 施 机 年 6-9 地政府 200 的制定以 做参考,以便强化信息的披露以及在项目初步设计时收集 构、安 月 官员 及收入恢 公众以及其它感兴趣的单位/个人的评论。. 置计划 复做准备 ·会在信息手册中准备一份关于安置/社会问题的摘要, 在 作者 所有受影响人和公众中广泛分发。 ·这些与会人员表达了他们对项目的支持。 ·当地政府官员阐述了项目实施后他们区的经济发展前景。 · 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偿以便使受影响人能够恢复他们的生 计 村委会 ·探讨当地人们对项目的态度 地方政 安置计划 农民、村 ·完成与建设项目的认识以及与环境有关的多重选择问卷 府 、 受 2004 准备期间 干部和 ·在沿线 3 个组进行了小组访谈 影 响 农 年 6-9 290 的社会经 乡镇政 ·在沿线的 3 个组进行了农户访谈调查 户调查 月 济学调查 府官员 ·与受影响人进行了关于水源/土壤的保持问题,需要涉及 组 解决补偿与搬迁事宜。 全部咨询人数 660 *.另:除以上所提到的一些会议之外,在设计院、业主、安置计划编制单位和当地干部之间(2004.6-2004.9)召开了多 次会议深入讨论了征迁安置计划包括世界银行的政策和要求、所需的信息、征迁安置和恢复收入的政策以及执 行计划。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9.3 公众参与和咨询计划 虽然已经进行了多次公众咨询,业主和当地政府都认为征迁安置计划实施过程中还 应该召开咨询会议,主要开展的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用标准中文印制征迁安置计划小册子,向受影响者宣传政策、权力、补偿标准 和补偿价格、申诉程序以及征迁安置活动计划。 · 召开正式的村民会议以批准土地重新分配和支付补偿金的选择。 · 进行详细的现场测量调查,对每个受影响农户/企业在土地和财产方面的最终征 迁数量进行丈量,并达成协议。 表 29 包括了一份政策公开计划的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表 30 和表 31 是在 2004 年 8 月(1988 人)和 2005 年 6 月(1580 人)进行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现在,公众担心 收入因征地而减少的的百分比从 2004 年的 37%下降到 2005 年的 3%。 表 29 政策公开计划 活动目的 任务 时间安排 实施机构 参与人员 备注 分发安 置 项目实施机构、 1. 公 布 安 置 2005 年 6 全部受 计划信 息 市区和乡镇安置 分发给全部受影响者 计划纲要 月 15-30 影响者 手册 机构 分发中 文 2. 公 布 最 终 2005 年 项目实施机构、 全部受 最终安置计划下发到全 版的安 置 安置计划 10 月 市区和乡镇政府 影响者 部受影响村 计划 3. 进 行 详 细 测 量 调 查 (i) 全 部 征 地 和 财 产 清 与受影响 2005 年 项目执行机构、 (DMS) 单; (ii) 产生确定的受影 者进行面 10 月 实施机构、市区 全部受 公布根据详 响人员名单; (iii) 为农户 对面的咨 —2005 和乡镇安置机 影响者 细调查结果 补偿合同 ( 的签订 ) 准备 询会 年 12 月 构,乡镇干部 更新的安置 基础资料. 计划 2005 年 (i) 落 实 并 分 配 新 宅 基 11 月 以 地; (ii) 最终确定在每个 后(包括 4. 村 级 安 置 市/区和乡镇征 村要调整土地和采取现 若干次解 全部受 计划的最后 村民会议 迁安置办,村干 金补偿的选择方式 ; (iii) 决所有安 影响者 确定与实施 部 讨论并决定如何使用/ 投 置计划问 资未分配给受影响者的 题 的 会 (集体)补偿款 议) 项目实施机构、 (i) 向受影响者宣传申诉 5. 建 立 问 题 海报、宣传 2005 年 9 市区和乡镇安置 全部受 程序; (ii) 建立申诉处理 申诉和信息 活页 月 机构,当地政府 影响者 体系 ; 以及 (iii) 在受影 宣传机制 官员 响村进行宣传 资料来源:项目办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9.4 安置计划的公布 征迁安置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社会工作。应提前做好征迁安置的信息发布工作以 确保相关群众能理解项目目标、有关土地征用、征迁安置、补偿、申诉和上诉条款等方 面的政策和程序。2005 年 10 月 8 日-10 日连续三天在《攀枝花日报》和《攀枝花晚报》 发布有关移民计划的公告,需要了解详细内容的可以到攀枝花市图书馆查阅。项目执行 机构将于 2005 年 5 月 15—31 日在详细测量调查(DMS)前公布一份安置计划信息手册。 征迁安置计划将会在 2005 年 10 月底以前公布给所有受影响的村庄。 9.5《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本《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实施的全过程都将鼓励移民参与: A. 对房屋重建安置的参与 a. 房屋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标准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拆迁户的利益,在房屋拆迁之前,有关安置机构 将与拆迁户就房屋补偿标准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协商结果必须在签订协议前张榜公 布,以接受群众监督。 b. 房屋重建地点与建房方式 在本《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准备及编制阶段,有关部门就对移民房屋重建地点及建 房方式进行了相关调查。根据移民意见调查结果,大多数移民都愿意将房屋重建地点安 排在本村、组,并愿意自拆自建。地方政府将在移民建房各阶段提供相应的帮助。 c. 旧房的处理 所有拆迁户都将会按重置价得到房屋补偿。在规定的时间内,拆迁户可以按自己的 意愿选择先拆后建或先建后拆,原房屋旧料归拆迁户自己支配利用。 B. 对生产安置的参与 土地的重新调整与分配必须由移民全部参与。 C. 对土地补偿费用使用管理的参与 土地补偿费归村、组集体所有,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不得截留、挪用。 D. 对工程建设的参与 工程建设或多或少地给当地造成了影响,为保障受工程影响人员从工程建设中获 益,本工程建设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将在建设材料、使用劳务等方面给当地提供便利。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7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30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表 2004 年 序 结 果 问 题 答 案 号 (1) (2) (3) (4) (5) 您是否清楚本项目将要建 1 (1)清楚(2)不太清楚(3)不清楚 1230 413 345 设? 2 您赞成建设本项目吗? (1)赞成(2)不赞成(3)无所谓 1624 231 133 a) 国家 (1) 是 (2) 否 1063 您认为建设本项目对谁有 3 b) 集体 (1) 是 (2) 否 725 利(可多项选择)? c) 个人 (1) 是 (2) 否 200 (1)经济损失 (2)影响居民生存环境 您所知道环境可能造成的 4 (3)影响居民健康 547 635 256 378 172 危害有哪些? (4)影响投资环境 (5)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1)没有 城市环境对您生活和工作 (2)不严重 5 831 623 489 45 的影响程度如何? (3)严重 (4)很严重 (1)改善生活环境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来的 (2)改善工作环境 6 1256 249 332 151 好处? (3)增加就业机会 (4)有利身心健康 (1)无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影响交通条件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来何 7 (3)房屋拆迁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256 234 598 741 159 种不利影响? (4)土地被征用可能减少经济收入 (5)其他不利影响 (1)了解 您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8 (2)有些了解 1256 478 254 政策吗? (3)不了解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您 (1)知道 9 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 1436 552 (2)不知道 是否知道申诉? 注:共调查 1988(包括企业职工、村民)人。基本支持项目建设,同时影响较好。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31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表 2005 年 序 结 果 问 题 答 案 号 (1) (2) (3) (4) (5) 您是否清楚本项目将要建 1 (1)清楚(2)不太清楚(3)不清楚 1430 100 50 设? 2 您赞成建设本项目吗? (1)赞成(2)不赞成(3)无所谓 1420 30 100 a) 国家 (1) 是 (2) 否 1055 您认为建设本项目对谁有 3 b) 集体 (1) 是 (2) 否 125 利(可多项选择)? c) 个人 (1) 是 (2) 否 400 (1)经济损失 (2)影响居民生存环境 您所知道环境可能造成的 4 (3)影响居民健康 520 650 250 80 80 危害有哪些? (4)影响投资环境 (5)影响城市对外形象 (1)没有 城市环境对您生活和工作 (2)不严重 5 438 222 885 35 的影响程度如何? (3)严重 (4)很严重 (1)改善生活环境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来的 (2)改善工作环境 6 1150 250 100 80 好处? (3)增加就业机会 (4)有利身心健康 (1)无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影响交通条件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来何 7 (3)房屋拆迁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550 860 56 44 70 种不利影响? (4)土地被征用可能减少经济收入 (5)其他不利影响 (1)了解 您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8 (2)有些了解 1420 100 60 政策吗? (3)不了解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您 (1)知道 9 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 1480 100 (2)不知道 是否知道申诉? 9.6 不满与申诉 在征地拆迁和人员安置的实施期间,为了受影响企业、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对于征地安置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困难、问题、抱怨和不满,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如下 5 类渠道和途径进行反映和申诉。① 业主单位;②独立监测机构;③ 乡镇和县级国土部 门;④区、市级政府;⑤ 法律诉讼。 (1) 向业主单位反映。业主单位是土地的最终使用单位,他们有责任解决征地、拆 迁和安置中出现的问题。项目建设的业主单位是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建设责任,在项目建成后由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行 使经营管理责任。业主方面的申诉渠道是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 向外部监测机构反映。外部独立监测机构在监测时期内将每年若干次分期对受 影响村组及受影响人的生活和生产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且对安置结果进行评 估,并将监测和评估结论反馈给业主单位、地方实施征地拆迁机构和世界银行。因此, 受影响人的不满和抱怨可以向外部监测机构反映。外部独立监测机构的监测职责中也有 倾听和了解受影响人不满和报怨的责任。 (3) 向乡镇和区级国土部门反映。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责中规定:当征地拆迁人 员安置工作中出现问题和不满时,首先由地方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解决。这要由乡政府领 导促成,其目的是帮助脆弱群体并处理他们的不满。如果国土部门无法解决,则申诉人 可以转向别的申诉渠道。国土部门的申诉渠道是: A.市或地区国土管理局; B.区国土管理局; C.乡镇国土管理所。 (4) 向市、区政府反映。如果申诉人的不满在国土部门没有得到解决,则地方政府 另有“信访部门”接受群众各方面意见和不满的投诉(包括对征地拆迁和人员安置方面的 不满)。“信访”机制在中国各级别政府管理机构中都发挥了作用。申诉人将不满以书面或 口头形式向市县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可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如果解决不了, 由信访部门向地方政府领导反映。 (5) 法律诉讼。如果上述 4 种申诉渠道都不能解决受影响人的不满,则受影响人可 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审理解决。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2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0.监测、评价与报告体系 为了保证征迁安置按要求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之后都要进行“内部”和“外部” 的实施监测。 将“内部监测”和“外部监测”结合起来评价《安置计划》的实施进程(例如包括资金的 拨付、申诉处理、关于房屋搬迁和土地的重新分配进展)和《安置计划》主要目标的实 现程度,这个目标也就是在征迁之后的几年里,全部受影响人至少应该维持目前的社会 经济条件或者得到改善。 10.1 内部监测 内部监测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安置的实施过程和批准的《安置计划》一致。具体目标 是: (i) 根据计划的时间和预算,检查征地安置过程中重要事件的完成情况,包括项目 准备阶段。 (ii) 确保管理者和受影响的人之间交流和咨询渠道的建立和畅通;(iii) 保证 受影响人准时收到全额付款; (iv) 核实对于申诉的处理是否在规定期限内; (v) 密切 监督征地和安置费款项的分配是否是守法的而且是被批准的,确保没有腐败。 内部监测/监督全部由安置实施机构负责,具体由村、乡镇、和区各级安置办公室 工作人员来承担。 因为及时的采取行动可以减少问题的扩大,在长远看来是节省钱的,所以重点要放 在在当地水平上迅速解决问题,上层的干预除非是迫不得已。村级和乡镇级的报告应该 每月准备一次,如果需要,高一级的官员在不影响安置进程的情况下每月准备村镇级的 报告,以便采取及时的行动。区级的安置官员每个季度向业主内部监测小组汇报一次。 这些报告的拷贝件将递交世行。这些报告应当包括:报告机构名称、报告日期、年度安 置计划执行的详细情况、进度延迟的理由、遇到的问题、纠正措施和结果以及需要高一 层机构解决的问题。 另外除了上述的安排,传统的财务监督机构——审计局——将在各级政府对补偿计 划中的资金运用进行监测和审计。 10.2 外部监测和评价 外部监测和评价的目的是: (i) 确定征地和安置活动完成后那些受影响的人的福利 水平是否恢复或者和以前相同。(ii) 如果不能恢复,确定为什么不能。 (iii) 评价项目总 体效率、有效性、影响(包括行为上的反应)和该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和实践的可持续 性;(iv)为攀枝花市将来的项目总结经验教训。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3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0.2.1 方法和内容 常规的做法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一种是给予每家的一对一的问卷,另一种是在和 项目有关的安置和建设活动期间以每六个月或一年为基础的农村参与式评估。 家庭调查主要集中在每个家庭的经济活动、收入和其他社会条件的改变。主要指标 包括:家庭构成、民族、教育和技能水平、在有影响的职位上的经历;征用前的土地使 用权、房屋大小和状态、累计资产、年收入、农业生产活动的相对组合、市场渠道;可 以使用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包括社会服务和灌溉系统),以及主要社会文化活动的特征和 举办频率。这些调查将会给随后的监测提供一系列社会经济指标以便评价安置和收入恢 复过程的成功与否。 另外,在详细测量调查之后就进行基线调查,围绕如下两个方面提出问题: • 当家庭面临失去土地或房屋时的家庭计划。 • 关于补偿标准及其选择、征地拆迁过程和恢复措施方面的信息发布的程度 和有效性。 基线调查也将问一个开放式(Open-ended,自由回答的)的问题,即农民对于即将发 生的征地和安置过程的预期和忧虑问题。 参与式评估将在村一级上进行,包含的指标和前面提到的类似但以村作为一个整 体。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比家庭调查更广泛的对于安置进程的有效性的评价。这些调查 将重点放在小组讨论和关键信息的调查上。经验表明,相对于农户访谈而言,这些调查 可以使人们更深刻地理解社会经济状况的改变。相反,随着时间的过去推移,家庭调查 更适合提供一系列可以比较的计量指标。 以后的调查将用同样的格式,重点放在基线调查进行以后发生的变化 ..上,以及与补 偿费支付有关的活动(合同的签订、资金的拨付、新宅基地的确定、新房的建造、不满 的有效处理、以及安置过程中总体的满意程度和不满程度)的实际时间安排 ...... 方面。农户 调查和参与式评估两种调查,都要设计成可以区分两种变化 .. 的调查,即可归咎于非自愿 搬迁和土地的丧失所致的变化和由于外部因素比如因为蔬菜价格的暴跌、 新工厂的开办 等所引起的变化。 这类调查的完成,还要通过与受影响的非住宅建筑的所有者或领导进行访谈,比如 学校、企业的。 10.2.2 抽样方法 像世行所要求的那样,启动监测和评价的基线调查应当覆盖受影响人群的 10%。详 细调查开始以后,就能准确地确定受影响人和他们个人的损失程度以及村民小组的损 失。在现阶段,预计受影响的家庭在 212 户左右,所以抽取的样本量总共应是 20 户。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4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采用两阶段分层随机抽样调查,第一阶段将选择 1 个受影响的社、组(三分之一)进 行取样。首先选择那些土地和财产受到最严重的影响的村。如果认为这种方法忽略了某 些有着独特特征的村,而这些村和原来的选择的村有很大区别:比如较多贫穷人口、不 同耕作方式或非农活动,那么这种选择标准也可以予以修正。 从每个所选村中大约抽取 10 户,这些样本要在详细测量调查(DMS)时得到的受影 响家庭一览表中随机抽取。 为了提高可比性,基线调查中选取的家庭将在以后的调查中接受访谈。 10.2.3 调查时间安排 给出了进行外部监测评价调查的指示性的时间表。根据需要,这个进度表在项目执 行过程中设计了六次调查(一次基线调查,两次年度评价调查,两次半年度监测调查和 一次建设后评价调查)。在详细调查之后,农户调查将每年重复一次。农村参与试评估 在征地和安置开始后两年内每六个月重复一次。在执行入户调查时,要访问所有被选择 的村。 基线调查可以确定受影响人和受影响村安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与此相对比,可以 评价随后发生的变化。 征地和安置实施过程中的监测调查将集中在(1)在安置计划所规定的程序的遵循程 度,(2)这些方法步骤的有效性以及受影响人群对此满意或不满意的程度。 随后的年度评价调查将提供一个受影响人群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量化分析,同时对 这些变化及其原因做更多定性的评价。 随后的监测调查将对受土地和财产影响最严重的村发生的变化作出中间过程的评 价。收集村级的经济指标,但重点是收集定性的信息。 项目建成后的最终调查将在项目建成后将近一年的时候进行。主要目的是评价安置 计划的目标是否完成,即收入和福利的恢复是否有效地并充分地恢复了,征地和拆迁安 置进展是否顺利。这项调查还将通过对样本农户和重要知情者的调查,探索下一次如何 可以使整个安置过程做得更好。 10.2.4 独立监测机构的进度表 一个完全独立于业主和地方政府的机构将签约作为领导机构执行安置计划的外部 监测和评价工作。经四川省项目办和攀枝花市项目办商定,外部独立监测机构由西南交 通大学外资引进与利用研究所担任。 10.3 报告体系和发送 监测评估调查报告将每年递交给市、省项目办以及世行,给世行的报告必须是英文 的。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5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基线调查报告必须完整。以后的报告必须提供主要调查结果的概要、关键指标的表 格、受影响人群和受影响村的社会经济变化的定量和定性描述、结论、以及额外行动/ 援助的涵义(若有的话)。 项目建成后的调查报告将包含一个安置过程的最终评价报告,并将详细描述通过支 付补偿金以及采取其它措施,使得受影响的人群维持或提高了项目建设以前的社会和经 济生活条件。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6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1. 报告编制计划 11.1.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报告 本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将提交世界银行评估。 11.2. 移民安置进展报告 A. 周期 自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开始之日起,各级移民机构至少应 3 个月一次向上级移民机构递交 本辖区内的工作进展报告,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则应根据各级移民机构提供的工作进展 情况,内部监测报告在第一年两次,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的 15 日后,向世界银行递 交《攀枝花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进展报告》,以后每年一次,时间为 1 月 15 日。 B. 格式内容 按照世界银行的要求,报告的格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文字部分,对项目征地、 拆迁补偿等情况汇总说明;反映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困难,以及克服解决 的方法和措施;第二部分是表格部分,按照世界银行提供的报表形式汇总每半年的统计 数据,报表主要反映项目影响地区征地、拆迁、补偿金等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对照情 况,表式参见表 32,表 33。 表 32 征地拆迁安置实施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内容截止日期:年 月 日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项 目 单位 计划数 本季完成 累计完成 完成比例 资金拨付 私人房屋复建 搬进新居 旧房拆除 公益项目建设 电力线恢复 电信线恢复 土地征用 开荒造地 填报人: 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7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33 征地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乡(镇) : 填报内容截止日期:年 月 日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部门 内容 单位数量 投入资金(元) 征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到位情况(元) 村、组 填报人: 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内容:兴修水利(渠道(米)、提灌站(座)等);兴办饲养业(养猪(头)、鸡(只)、鸭(只)等); 新开耕地(亩);公益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兴办企业(个)等。 11.3. 移民独立监测评估报告 外部监测机构将在其工作后一个月内提交其工作报告,项目移民安置办公室每年向 世行报告移民工作进度时,附上监测评估报告。 A. 周期 按世界银行要求和外部监测评估机构的安排,自移民安置实施开始,每年 2 次,每 年的 4 月和 10 月进行监测评估调查,分别在每年 6 月 30 日和 11 月 30 日之前提交移民 监测评估报告。本项目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作计划在 2002 年前完成,移民独立监 测评估将根据移民安置实施的完成情况,将进行 5 年 10 次。2001 年 9 月将提供监测评 估工作大纲并完成项目征地拆迁样本选择及样本本底资料的收集,并建立数据库。 B. 内容 (1) 移民的本底调查; (2) 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进度; (3) 生产安置与恢复; (4) 移民房屋拆迁与重建安置;移民生活水平; (5) 移民资金落实与运用; (6) 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机构的运转与效益评价; (7) 对脆弱群体的支持; (8)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8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12.权益表 项目所有者将尽的责任和受项目影响对象将享有的权益见表 34,表 35。 表 34 项目所有者的应负责任表 责任人 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及项目所有者应负责任 1. 尽量创造条件改善或至少恢复所有受影响人口的生活水平,对他们所遭受的物质 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对受损失的财产按重置价予以补偿,不应低估或因其它原因对其补 偿予以克扣和打折。 对因土地和其它财产受影响而不能获取经济利益的受影响者将帮助 其恢复生产,并对其所有受损失的财物进行合理补偿。 2. 对项目影响地区进行社会经济调查,如:需要征用的土地的位置、类别、面积, 需要拆迁的建筑物的位置、类别、面积、单位造价,土地附着物的位置、类别、数量, 电力、通讯设施的位置、类别、数量、解决措施及所属单位,项目影响家庭户的人口(包 括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受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等)、财产、房屋、 收入和支出情况,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受影响详细情况,沿线地区对项 目的公众意见及建议,受影响村、组的基本情况,沿线各区市统计资料及地方征地拆迁 有关政策法规等。 3. 本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的编制和以后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都将严格按照世界银 行业务导则 0p4.12 的有关要求进行。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将严格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 的安置补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将事先征得世界银行的同意。 4. 移民补偿费将直接支付给受影响的区级移民机构,该机构在当地建设银行给每个 攀枝花市 移民村、组和移民户设立移民土地和移民财产补偿帐号。移民的土地补偿和财产的补偿 项目办 将会得到保护,不会被侵占、挪用。 5.移民土地和移民财产的补偿将以召开会议和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布于众,对征地拆迁 数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实行“三公开”。给每个受影响的移民村、组和移民户提供移 民信息手册。移民信息手册的主要内容为;工程简介,征迁政策及补偿标准,受影响对 象的数量,补偿标准,补偿费金额,受影响人的权利,项目所有者的义务,各级移民安 置办公室的办办公地址和投诉电话。移民行动计划将被翻译成当地居民易于接受的文 字,存放在相关区市图书馆或移民安置实施机构,供阅览。 6.脆弱家庭将获得一定的困难补助资金,村、组组将给予房屋迁建所需的劳动力帮 助和搬迁帮助,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受间接影响的脆弱家庭不参加征地后的村、组内 土地调整,避免其正常的生产和生产受到项目影响。 7. 将聘请独立监测机构对移民实施进行独立监测,跟踪监测和客观评估安置行动计 划的实施情况,帮助世行、业主和安置实施机构更全面地了解安置实施活动的进度、质 量和资金使用效果,重点监测安置政策的执行情况、安置机构的运行、劳动力安置、房 屋重建和生活安置、受影响人收入与生产水平的恢复、抱怨与申诉、公众参与、协商、 信息公开等实施情况。每年向世界银行提交两份移民外部监测报告。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89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表 35 受影响对象的权益表 影响 权益人 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及标准 类型 1.项目将拆迁建筑物 72840.75 平方米,其中:砖混房 43503 平方米,砖木房 13047.22 平方米,土木房 13026.46 平方米,其它 3263.98。受拆迁影响的户数 为 345 户,企业 9 家。 房 2. 所有房屋将按重置价获得补偿,不被扣除折旧, :砖混房为 320 元/㎡;砖 屋 木房为 180 元/㎡;土木房为 70 元/㎡; 附属建筑物:砖围墙 10 元/㎡,土围墙 及 拆 4 元/㎡,沼气池 30 元/m3,水泥院坝 20 元/ ㎡砖粪池 30 元/ m3 土粪池 10 元/ m3。 附 迁 3. 受影响的移民将在开始建房前三个月得到建房通知, 并且至少有三个月的 属 户 建房时间。建房时间安排将与村、组、镇及移民户充分讨论协商,并尽量选择 建 在农闲季节,移民在房屋搬迁期间将获得 200 元/户标准的搬迁运输费。 筑 4.将给每个移民户分发移民赔偿手册,委派当地区市移民实施机构在当地建 设银行给每个移民户设立移民财产赔偿帐号,赔偿费用将在移民开始建房前一 个月支付给移民户,如房屋补偿费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给移民,最后一笔款项 应在房屋完工前付给。移民的财产和赔偿将会得到其保护,不会被侵占、挪用。 1. 本项目征用的耕地与地方有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及个人协商后, 确定水田 19800 元/ 亩,水浇地 18000 元 / 亩,旱地 12800 元/亩,果园和 25000 元/亩,林 地 4000 元/亩。 集体 2. 青苗补偿费按被征耕地的类别和影响的季节计算, 林地树木已按土地附着 或土 物补偿,荒山、荒地、按 300 元/亩计算。 土地 3.临时用地的赔偿按时间计算,以一年为计算单位。耕地。如实际超过一年, 地承 包人 不足二年,则按 2 年赔偿,依此类推。临时用地的租用费由项目施工承包单位 支付给用地方,用地方兑现给受影响人。临时用地可能破坏耕地表土和原有灌 溉设施等生产条件,以至影响归还后农业生产的产量,因此,在归还耕地前必 须恢复表土和原有生产配套设施。施工征用临时用地时,将积极采取措施,尽 可能利用没有收益的土地,少占良田。 零星树木所有人将得到相当于树木实际价值的补偿费用或树木移植需要的 零星树木 所有人 费用。 受项目影响的所有专项设施将根据要求进行复建,项目办将根据与专业项目 专项设施 产权人 主管部门协商后的补偿金额予以补偿,在工程征地拆迁和专项设施迁改建前由 项目办支付给产权人。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90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附件 连带项目清香坪污水处理厂项目移民安置情况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为世界银行贷款攀枝花市环境治理子项目截污工程之一----清香坪 片区截污干管连带项目。现将该项目的移民安置情况介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征地拆迁影响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选址在攀枝花市西区平江乡大水井村 4 组,成昆铁路渡口支线西侧(新 庄隧道至河门口方向 150-300 米),金沙江北岸,距河门口水厂 500 米处的一块空地, 占地 25 亩。总投资为 4200 万元。 该土地属集体土地,其中 10 亩旱地,15 亩荒坡地。没有房屋拆迁。此次征地影响大水 井村 4 组,该组现有人口 156 人,40 户,耕地面积 125 亩,人均 0.8 亩,因此征地影响 该组 13 人。 二、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 此次征地的补偿政策依据《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攀枝花市国土局文件(攀国土 发[2002]100 号);补偿标准旱地为 12800 元/亩,荒坡地为 300 元/亩。 三、安置方案 此次征地后该组将实行内部调整土地安置,计划在征地后一个月调整土地,征地补偿费 共 12800*10=128000 元,一部分(50000 元)将留在组集体统一使用,其余 78000 元按 每人 500 元平均分配给全组的村民。集体留下的征地补偿费用将用于修建水利设施,把 20 亩旱地变为水浇地以提高产量。另外有 15 亩荒坡地,每亩 300 元,共 4500 元也留在 组集体,用于将来的公益事业。 四、项目实施机构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业主是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移民 安置工作还有攀枝花西平区、平江乡、大水井村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五、时间表 根据 2005 年 6 月 24 日,攀府函[2005]41 号文向世界银行确认,清香坪污水处理厂建设 时间为 2006 年 6 月,竣工时间为 2008 年底。征地时间为 2006 年 3 月,移民安置结束 时间为 2006 年 5 月。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91 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六、移民概算 由于该项目只有征地,没有拆迁,并且征地数量很小,所以移民费用也较少。该项目总 的移民概算为 200000 元,其中:征地费 132500 元,其它费用 67500 元(含管理费、不 可预见费等)。 七、结论 清香坪污水处理厂项目与世界银行贷款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在补偿政策、补偿标准、 安置方案、实施机构等方面是一致的,在项目其内将实施的移民安置工作能够按照世界 银行政策执行。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不会留下任何遗留问题。 攀枝花市环境治理项目办公室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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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 Sichuan Urban Development Project : resettlement action plan (Vol. 2 of 5) : Suining compon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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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рганизация
Группа Всемирного банка
Тип документа
Resettlement Plan
Страна
Китай
Источник
Всемирный бан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