Полный текст
第七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 A71/54 议程项目 6 2018 年 5 月 25 日 选举有权指派一人供职于执行委员会的会员国 1. 会务委员会在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举行的会议上,根据《世界卫生大会议事规 则》第一 OO 条,以英文字母顺序拟定了下列 12 个会员国名单,以便提交给卫生大会 选举有权指派一人供职于执行委员会的 12个会员国: 澳大利亚 智利 中国 吉布提 芬兰 加蓬 德国 印度尼西亚 以色列 罗马尼亚 苏丹 美利坚合众国 2. 会务委员会认为,如果这 12个国家当选,可使整个执委会席位得到均衡分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