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议程项目 11.1
WHA63.1 2010 年 5 月 19 日
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共享流感病毒以及 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 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 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会员国不限成 员名额工作小组 2010 年 5 月 10-12 日会议的报告1; 忆及关于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的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 WHA60.28 和 WHA62.10 号决议2, 以及关于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的 WHA56.19 和 WHA59.2 号决议; 注意到从 2009 年 H1N1 流感大流行汲取的各种经验教训, 《国际卫生条例》审查委 员会正在开展的工作,以及 H5N1 流感持续暴发; 认识到加强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方面的持续挑战,尤其是要加强:国家和全球防范和 应对能力; 实验室和监测能力的提高; 全球流感疫苗、 抗病毒药物和诊断制剂生产能力; 疫苗、抗病毒药物和诊断制剂的获取,特别是在受影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尤其要 注重最不发达国家; 认识到有必要实施公平合理、透明有效、富有效率的系统,以促进公平共享病毒和 获得疫苗及其它利益; 认识到应对这些挑战的解决方案需要采取多种必要时相互关联的工具,可包括:制 定两份独立但彼此互补的有关材料《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一份用于世卫组织网络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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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3/48。 见文件 A62/5 Ad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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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转让,另一份用于世卫组织网络以外的转让) ;加强对世卫组织全球增加大流行性流 1 感疫苗供应行动计划的支持 ;开展《国际卫生条例(2005) 》所要求的监测能力建设; 以及确保可持续供资和团结机制; 认识到产业在以可持续和可预见的方式协助应对上述挑战方面的重要作用; 考虑到仍需要对部分剩余内容作进一步审议,且必要时需进行研究,以便最终达成 一致意见; 1. 要求总干事: (1) 按照 WHA62.10 号决议的决定,继续与会员国和有关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一 起开展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的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2方面的工 作,并在执行委员会第 128 届会议之前召集不限成员名额工作小组会议; (2) 必要时进行技术磋商和研究,以支持不限成员名额工作小组的工作,最终达成 一致意见; 2. 决定不限成员名额工作小组应通过执行委员会第 128 届会议向第六十四届世界卫生 大会提交报告。 第六次全体会议,2010 年 5 月 19 日 A63/V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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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WHO/IVB/06.13 - WHO/CDS/EPR/GIP/2006.1。 如文件 A62/5 Add.1 所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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