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 第一届会议 2018年 10月 8-10日,瑞士日内瓦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第一届会议报告 2018年 10月 8-10日,瑞士日内瓦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2 1. 组织事项 ............................................................................................................................. 5 1.1. 《议事规则》和《账务细则》 ................................................................................. 5 1.2. 选举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 ......................................................................... 5 1.3. 通过议程和工作安排 ................................................................................................. 6 1.4.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 6 1.5. 观察员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情况 ................................................. 6 2. 会议开幕 ............................................................................................................................. 7 2.1. 开幕词 ......................................................................................................................... 7 2.2.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主旨发言 ..................................................................................... 7 3. 在《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生效方面取得的进展 ........................................ 7 4. 报告、实施援助和国际合作 ............................................................................................. 8 4.1. 《议定书》之下的报告和信息共享 ......................................................................... 8 4.2.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 (第 35条) ............................................................................................................... 8 5. 议定书文书和技术事项 ..................................................................................................... 9 5.1.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专家小组的报告 ..................................................... 9 5.2. 建立跟踪和追溯制度,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 8条) ......................... 9 5.3.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 6.5和第 13.2条) ............................................. 9 5.4. 财政资源和援助机制 ............................................................................................... 10 5.5. 国际援助与合作 ....................................................................................................... 10 5.6. 行政互助和司法协助 ............................................................................................... 11 6. 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之间的协调....................................................... 11 6.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 议定书》理事机构之间的协调 ............................................................................... 11 6.2. 选举公约秘书处的新首长 ....................................................................................... 11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3 7. 预算和机构事项 .............................................................................................................. 12 7.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行为守则》以及为预防和处理公约秘书处工作 人员之间潜在利益冲突(感知或现存)的拟议措施 .......................................... 12 7.1之二 最大限度提高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 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其他会议的透明度 .................. 12 7.2.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 13 7.3.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 13 7.4. 2020-2021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 14 7.5. 《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 15 8.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的日期和地点 .............................................................. 16 9. 通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临时报告 .............................................................. 16 10. 会议闭幕 .......................................................................................................................... 16 附件 1:临时议程 ................................................................................................................... 17 附件 2:文件清单 ................................................................................................................... 20 附件 3:决定清单 ................................................................................................................... 22 FCTC/MOP1(1) 通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细则》 ...................... 24 FCTC/MOP1(2) 选举《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主席和五名 副主席 ...................................................................................................... 42 FCTC/MOP1(3) 通过议程 .................................................................................................. 42 FCTC/MOP1(4)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非公约缔约方国家、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出席《消除 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 .......................... 42 FCTC/MOP1(5)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 合作 .......................................................................................................... 43 FCTC/MOP1(6) 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和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的跟踪 和追溯制度 .............................................................................................. 44 FCTC/MOP1(7)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 6.5和第 13.2条) .......................... 46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4 FCTC/MOP1(8) 财政援助资源和机制............................................................................... 47 FCTC/MOP1(9)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生效进展情况........................... 48 FCTC/MOP1(10) 援助与合作工作小组............................................................................... 49 FCTC/MOP1(1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品 非法贸易议定书》理事机构之间的协调............................................... 53 FCTC/MOP1(12)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任命和续任............................................................... 54 FCTC/MOP1(13)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 协调员《行为守则》和《利益申报表》以及关于预防和应对公约 秘书处可能的利益冲突拟议措施........................................................... 56 FCTC/MOP1(14)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64 FCTC/MOP1(15) 最大限度提高议定书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其它会议的透明度............................................... 64 FCTC/MOP1(16)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 73 FCTC/MOP1(17) 2020-2021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 81 FCTC/MOP1(18)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90 FCTC/MOP1(19)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95 FCTC/MOP1(20)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日期和 地点........................................................................................................... 96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5 导言 1.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 会议)于 2018 年 10月 8 日至 10 日在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总部举行。议定书所 有 44 个缔约方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不是议定书缔约方的《世卫组织烟 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56个缔约方的代表、4个国际政府间组织和 9个非政府 组织,它们均获得了观察员的资格认证1。 1. 组织事项 2. 组织事项在 10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举行的不公开会议上获得审议。该会议在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公开开幕式之前举行,由《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 约》(《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 Behzad Valizadeh先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主持。 1.1. 《议事规则》和《财务细则》 文件 FCTC/MOP/1/1;FCTC/MOP/1/1/Annex 3.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其不公开会议上通过了文件 FCTC/MOP/1/1/Annex所载的《议 事规则》。 1.2. 选举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 文件 FCTC/MOP/1/2 4. 此外,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不公开会议上选出了以下官员: 主席:Carlos Cisneros先生(厄瓜多尔) 副主席:Kholoud Al-Mutawaa 博士(卡塔尔)、Take Naseri 博士(萨摩亚)、 Lakshmi Somatunga 博士(斯里兰卡)、Eliza Fantitou 女士(塞浦路斯共和国)和 Oumar Ba博士(塞内加尔) 报告员:Take Naseri博士(萨摩亚) 1 与会者名单见文件 FCTC/MOP/1/DIV/2,可查阅:http://www.who.int/fctc/protocol/mop/additional_documents/en/。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6 1.3. 通过议程和工作安排 文件 FCTC/MOP/1/3和 FCTC/MOP/1/3 (annotated) 5.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其不公开会议上通过了文件FCTC/MOP/1/3所载议程,并同意 将其工作分派给两个平行的委员会。甲委员会将负责议程项目 4和 5下的工作,而乙委 员会则将着重审议议程项目 6和 7下事项。 6. 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28.1 条,下列代表当选甲委员会和乙委员 会的成员。 甲委员会: 主席:Ernest Zotoua博士(科特迪瓦) 副主席:Kholoud Al Mutawaa博士(卡塔尔)和 Marcos Dotta先生(乌拉圭) 乙委员会: 主席:Leimapokpam Swasticharan博士(印度) 副主席:Andreas Weinseiss先生(奥地利)和 Lundeg Purevsuren先生(蒙古) 1.4.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文件 FCTC/MOP/1/4 7.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按照其《议事规则》第 19 条,在其不公开会议上商定,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将在公约秘书处协助下审查代表们的全权证书,并在本届会议期间 就此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提出报告。该报告正式编制为文件 FCTC/MOP/1/4。议定书缔 约方会议在 10月 1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相关决定(FCTC/MOP1(19),缔约方的 全权证书)并宣布以正式且应有的格式收到所有缔约方的全权证书。 1.5. 观察员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情况 文件 FCTC/MOP/1/5 8.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不公开会议上注意到文件 FCTC/MOP/1/5,并同意建议承认的 其会议的五类观察员,即:非《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非《公约》缔约 方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7 2. 会议开幕 9. 2018年 10月 8日下午,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宣布会议开幕,并向所有与会者以 及特邀嘉宾公约秘书处荣誉首长 Haik Nikogosian博士表示欢迎。 2.1. 开幕词 10. 播放了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博士的一段视频致辞。 2.2.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主旨发言 11. 公约秘书处首长做了主旨发言,其中她强调《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生 效是烟草控制领域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其发言稿可参见 http://www.who.int/fctc/secretari at/head/statements/2018/opening-remarks-mop1-head/en/。 12. 在随后就《议定书》实施和目标的相关事项进行的一般性辩论中,议定书缔约方 作了发言,其中包括世卫组织不同区域的一些代表和作为观察员参加会议的非议定书 缔约方代表。 3. 在《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生效方面取得的进展 文件 FCTC/MOP/1/6 13.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公约秘书处首长提交了文件 FCTC/MOP/1/6,其中载有公约 秘书处编写的关于《议定书》生效进展情况的报告。由此,她提供了《议定书》现状 的最新情况;概述了自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以来公约秘书处开展的主要活动; 并重点介绍了文件 FCTC/MOP/1/9中所述的议定书专家小组的工作。 14. 甲委员会在其第三和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文件FCTC/MOP/1/6所载的决定草案。缔 约方提请注意需要制定一个路线图以便在《议定书》第 8条规定的五年时限内落实跟踪 和追溯系统,同时提供适当的支持,使缔约方能在第 12 条规定的三年时限内,就免税 区和国际过境采取必要的措施。缔约方提出了体现这些意见的决定草案修正案。 15. 甲委员会核准了经修正的决定草案,并通过其第二份报告(文件 FCTC/MOP/1/A/ R/2)呈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年 10月 1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 上通过了 FCTC/MOP1(9)号决定。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8 4. 报告、实施援助和国际合作 4.1. 《议定书》之下的报告和信息共享 文件 FCTC/MOP/1/7 16. 甲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公约秘书处编写的一份决定草案(载于题为 “《议定书》之下的报告和信息共享”的文件 FCTC/MOP/1/7),以及缔约方提出的一 份备选决定草案,其中提议设立在海关和执法事务上开展援助和合作的工作小组。为 讨论该提案成立了一个起草小组。 17. 甲委员会在其第四和第五次会议上讨论了该决定草案的修订本。建议扩大工作小 组的工作范围,以纳入与第 12条(免税区和国际过境)、第 21条(执法信息共享)、 第 23条(援助与合作:科学、工艺和技术事项方面的培训、技术援助与合作)、第 24 条(援助与合作:调查和起诉违法行为)和第 29条(司法协助)有关的事项。 18. 甲委员会一致同意该提案,并在其第五次会议上批准了经修正的决定草案,之后 通过其第三份报告(FCTC/MOP/1/A/R/3)呈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在 2018年 10月 1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FCTC/MOP1(10)号决定。 4.2.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第 35 条) 文件 FCTC/MOP/1/8 19.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审议并表示注意到文件FCTC/MOP/1/8所载的公约秘书处关于秘 书处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的备选方案的 报告。 20. 甲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上批准了文件FCTC/MOP/1/8所载的题为“与包括金融和 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的决定草案,并通过其第一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A/R/1)呈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2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FCTC/MOP1(5) 号决定。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9 5. 议定书文书和技术事项 5.1.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专家小组的报告 文件 FCTC/MOP/1/9 2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审议了文件FCTC/MOP/1/9所载的报告,其中概述了消除烟草制 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专家小组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 FCTC/COP7(6)号决定的授 权在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和第八届会议之间开展的工作。专家小组编写的技术文件 已在公约秘书处网站上公布的报告中提供。缔约方赞扬专家小组的工作,并表示支持 报告中提出的建议。 23.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注意到该报告。 5.2. 建立跟踪和追溯制度,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 8 条) 文件 FCTC/MOP/1/10 24. 甲委员会审议了文件 FCTC/MOP/1/10 所载的公约秘书处编写的一份报告,其中提 出了关于建立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和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的跟踪和追溯 制度的决定草案。一个缔约方提出了一项替代决定草案,其中建议设立一个工作组, 汇编关于跟踪和追溯制度制定和实施方面良好做法的概述,并就如何建立全球信息共 享归口单位进行概念分析。 25. 若干缔约方提议将这两项决定合并为一项决定,并为此目的成立起草小组。在其 第二次会议上,甲委员会讨论了决定草案的修订文本。在回答一个缔约方提出的问题 时,会议澄清说,国家层面的数据保护问题将作为工作组将要进行的概念分析的一部 分进行处理。有人建议愿意参与工作组工作的缔约方应在 2019年 1月 30日之前就此事 通知公约秘书处。 26. 甲委员会核准了提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决定草案。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月 1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甲委员会第二份报告(文件 FCTC/MOP/1/A/R/2) 所附的 FCTC/MOP1(6)号决定。 5.3.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 6.5 和第 13.2 条) 文件 FCTC/MOP/1/11 27. 甲委员会审议了文件 FCTC/MOP/1/11 所载的一份报告,以及公约秘书处就《议定 书》第 6.5和 13.2条所要求的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提出的决定草案。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10 28. 随后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其中提请注意实施这些条款的时间安排。虽然缔约方同 意开展此类研究非常重要,但一些缔约方认为,根据确定了较短时间安排的《议定 书》第 8条确定跟踪和追溯制度实施的优先次序更为重要。还有人表示关切,除了向缔 约方提供实施第 8条所需支持外,秘书处是否有足够的资源开展决定草案所述活动。有 鉴于此,普遍同意需要制定一份路线图,明确确定为实现《议定书》目标将要采取行 动的优先次序。缔约方也同意修正该决定草案,以便秘书处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 届会议上提出详细的路线图,列出进行《议定书》第 6.5条和第 13.2条所设想研究的时 间安排和步骤。 29. 甲委员会在第二次会议上批准了经修正的决定草案,并通过其第二份报告(文件 FCTC/MOP/1/A/R/2)转交给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30.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FCTC/MOP1(7) 号决定。 5.4. 财政资源和援助机制 文件 FCTC/MOP/1/12 31. 甲委员会审议了载于文件 FCTC/MOP/1/12 的公约秘书处报告,其中提出了一项决 定草案,要求秘书处,除其他外,制定一项战略并将其提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 会议,以便仿照《公约》的现有机制指导建立协助实施《议定书》的机制。在随后的 讨论中,提出了若干修正案,并说明将在收集必要信息以促进公约秘书处制定关于援 助机制的综合战略的过程中进行需求评估。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委派出席议定书缔约 方会议各届会议的两名代表中,一名应该是卫生部的烟草控制联络人,另一名应该来 自财政部,许多国家的税务和海关当局设在财政部。 32. 甲委员会在其第三次会议上批准了经修正的决定草案,并通过其第二份报告(文 件 FCTC/MOP/1/A/R/2)呈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年 10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FCTC/MOP1(8)号决定。 5.5. 国际援助与合作 文件 FCTC/MOP/1/13 33. 甲委员会在其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国际援助与合作(第 23 和 24 条)的文件 FCTC/MOP/1/13 中所载由公约秘书处提出的决定草案,以及由一个缔约方提出的关于 建立援助与合作工作小组的备选提案。该提案是为审议在项目 4.1下提出的决定草案而 设立的起草小组的工作成果。甲委员会批准了该决定草案,该草案随后作为 FCTC/ MOP1(10)号决定获得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通过(见前面项目 4.1)。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11 5.6. 行政互助和司法协助 文件 FCTC/MOP/1/14 34. 甲委员会在其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行政互助和司法协助(第 28和 29条)的文 件 FCTC/MOP/1/14 中所载由公约秘书处提出的决定草案,以及由一个缔约方提出的关 于建立援助与合作工作小组的备选提案。该提案是为审议在项目 4.1下提出的决定草案 而设立的起草小组的工作成果。甲委员会批准了该决定草案并设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负 责处理与执法信息共享、行政互助,调查和起诉违法行为以及司法协助有关的事项, 该草案随后作为 FCTC/MOP1(10)号决定获得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通过(见前面项目 4.1)。 6. 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之间的协调 6.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 书》理事机构之间的协调。 文件 FCTC/MOP/1/15 35. 乙委员会在 10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审议了该项目。在此过程 中,它审议了文件 FCTC/MOP/1/15 所附的关于公约理事机构和议定书理事机构之间的 协调的决定草案,其案文反映了关于同一主题的 COP8(14)号决定所载内容。经过简短 的讨论,委员会核准了载有能确保理事机构之间协调和政策一致性的实际步骤的决定 草案,并转交给全体会议。 36.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一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B/R/1)所附的 FCTC/MOP1(11)号决定。 6.2. 选举公约秘书处的新首长 文件 FCTC/MOP/1/16 37. 乙委员会审议了文件 FCTC/MOP/1/16 所载的公约秘书处提交给它的报告,并特别 表示注意到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24 条之三,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将 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就它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出的有关秘书处首长任命一事的 建议进行磋商。 38. 应委员会的要求,编写了一份决定草案,反映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就选举 公约秘书处新首长的流程所做的决定(FCTC/COP8(8)),并且包括一份也由公约缔约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12 方会议第八届会议通过的说明选举标准的附件。该草案得到了广泛支持,获得了核准 并转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 39.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二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B/R/2)所附的 FCTC/MOP1(12)号决定。 7. 预算和机构事项 7.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行为守则》以及为预防和处理公约秘书处工作人员之 间潜在利益冲突(感知或现存)的拟议措施 文件 FCTC/MOP/1/17 40. 在其第一次会议上,乙委员会注意到文件 FCTC/MOP/1/17 所载的公约秘书处编写 的关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行为守则》以及为预防和应对公约秘书处工作人员 之间潜在利益冲突的拟议措施,特别是签署了《利益申报表》。会议审议了一项反映 了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同等决定(FCTC/COP8(4))的决定草案。 41. 在 10 月 9 日星期二举行的其第二次会议上,乙委员会审议并核准了代表一个区域 国家集团的缔约方提出的对行为守则的修正,将防止经济和商业行为者(不仅仅是烟 草业)的既得利益影响包括在内,随后乙委员会核准了文件 FCTC/MOP/1/17 所附的决 定草案并转交给全体会议。 4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二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B/R/2)所附的 FCTC/MOP1(13)号决定。 7.1 之二 最大限度提高消除烟草 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议定 书缔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其他会议的透明度 43. 应一个缔约方的要求,最大限度提高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缔约方会议、其 附属机构以及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其它会议的透明度被增列到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第一届会议的议程。乙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该事项的决议草案。委员会批准了关于 加速实施《公约》第 5.3条的决定草案,为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代表通过了新的筛 选和资格认证程序,并要求国际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媒体成员和公众成员进行 利益申报。 44.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三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B/R/3)所附的 FCTC/MOP1(15)号决定。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13 45. 尼加拉瓜代表表明了其关切和立场,要求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报告 中反映其声明:“尼加拉瓜积极支持为我们人民的健康所做的一切努力,因此我们是 美洲最早签署并批准《议定书》的国家之一。但出于自决原则和国家主权,我们不能 加入这项涉及最大限度提高议定书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其 附属机构以及其他会议的透明度的决定草案。我们的国家政策由三部分组成,这是我 们的宪法以及关于主权和自决权的宪法原则的一部分。该决定草案违反了我们关于三 部分的原则和我们对此的宪法化,因此我们不能接受该草案。” 7.2.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文件 FCTC/MOP/1/18 46. 乙委员会在其第一次会议上审议该项目时,审议了关于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 以及其他资源的文件 FCTC/MOP/1/18 的一个文本,其中附件 2(《议定书》摊款比额 表和 2018-2019年评定分摊款)所载信息有了修改,以便反映公约缔约方会议在其第八 届会议上通过的决定,诸如采纳了 FCTC/COP(23)号决定所确立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在 其附件中对缔约方的摊款比额和水平作出了调整。 47. 随后,编写了一份决定草案,其中纳入了来自某一区域缔约方就评定分摊款的比 额表和机制提出的意见。在回应与会者对使用“评定分摊款”术语并将其描述为“具 有强制性”提出的关切时,考虑到《议定书》使用的是“自愿评定分摊款”,对草案 做了修订,以便反映关于《公约》中使用评定分摊款名称以及公约缔约方会议所做解 释的 FCTC/COP7(23)号决定,以期对《议定书》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适用相似的方 法。一个缔约方表示,其对该决定的执行将取决于某些国内法律和正式程序的完成情 况。 48. 委员会在 10月 10日星期三的第五次会议上批准了该决定草案,并将其呈交全体会 议。 49.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三份 报告(文件FCTC/MOP/1/B/R/3)所附的FCTC/MOP1(18)号决定。沙特阿拉伯代表表示 其政府对该决定持保留意见。 7.3. 2018-2019 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文件 FCTC/MOP/1/19和 FCTC/MOP/1/INF.DOC/1 50. 乙委员会在其第二次会议上着手审议该项目时,收到了文件 FCTC/MOP/1/19,其 中载有公约秘书处关于概述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的报告,并包括 三个附件。附件 1载有关于实施《议定书》的拟议活动费用,附件 2提供了职员费用总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14 额细目,附件 3提供了拟议的 2018-2019年预算方案总额的详细信息。委员会还收到了 文件 FCTC/MOP/1/INF.DOC/1,其中所载解释性说明介绍了工作计划方案的结构;核 心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下各项活动的分配情况;计算这些活动费用的理由和假设;以及 公约秘书处为提高效率和节省资金所做的努力。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受邀提供进一步指 导,并审议通过了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在这方面表示注意到解释性说明提供的补充 信息。 51. 在随后的讨论中,乙委员会审议了由公约秘书处代表介绍和解释的一组新数字, 涉及到那些负责促进《议定书》实施活动的工作人员的预算经费。公约秘书处首长, 除其他外,还补充指出,随着未来《议定书》缔约方数量的增加,评定分摊款的数额 预计将减少。但是,若干缔约方,包括一些代表其区域内其他缔约方发言的缔约方, 对那些涉及评定分摊款的数字的潜在影响表示了关切。 52. 针对这些关切,公约秘书处修订了其提出的数字,将许多支出归入预算外资金而 不是评定分摊款,并将修订后的结果提交给乙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在详述修订数字 时,公约秘书处首长强调,修订后的 2018-2019年预算方案相对较低,无法开始新条约 的实施工作。一个缔约方建议今后可通过电话会议举行一些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 会议,由此进一步削减费用。另一个缔约方代表其区域内的其他缔约方发言说,作为 一般规则并为了能做出知情的决策,应就提前很短时间通知的与预算有关的任何新提 案,向缔约方提供所有详情,同时应保证缔约方有充分时间考虑其影响。 53. 在公约秘书处作出进一步澄清,包括说明人员编制和活动,评定分摊款的计算及 其支付时间表之后,乙委员会审议并核准了将呈交全体会议的关于 2018-2019年财务期 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决定草案。但是,一个缔约方表示,其对该决定的执行将取决于某 些国内法律和正式程序的完成情况。 54.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三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B/R/3)所附的 FCTC/MOP1(16)号决定。 7.4. 2020-2021 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文件 FCTC/MOP/1/20和 FCTC/MOP/1/INF.DOC/2 55. 乙委员会在第二次会议上着手审议该项目时,收到了文件 FCTC/MOP/1/20,其中 载有公约秘书处概述 2020-2021 年财务期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的报告,还包括三个附 件。附件 1 载有关于实施《议定书》的拟议活动费用,附件 2 提供了职员费用总额细 目,附件 3提供了拟议的 2020-2021年预算方案总额的详细信息。委员会还收到了文件 FCTC/MOP/1/INF.DOC/2,其中所载解释性说明介绍了工作计划方案的结构;核心资金 和预算外资金下各项活动的分配情况;计算这些活动费用时的理由和假;以及公约秘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15 书处为提高效率和节省资金所做的努力。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受邀提供进一步指导,并 审议通过了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在这方面表示注意到解释性说明提供的补充信息。 56. 在讨论过程中作出了解释,说明最终将对各份文件中所列数字进行修正,以便反 映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所做的各项决定,这之 后乙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20-2021年财务期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决定草案。其间对案文提 出了各种修正建议,其目的包括避免一个缔约方提出的潜在问题,即:根据《议定 书》第 33条第 7款,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将有权调整 2021年的预算。 57. 随后,乙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载有拟议修正的决定草案并将其呈交全体会议。但 是,一个缔约方指出其对该决定的执行将取决于某些国内法律和正式程序的完成情 况。 58.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乙委员会第三份 报告(文件 FCTC/MOP/1/B/R/3)所附的 FCTC/MOP1(17)号决定。 7.5. 《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文件 FCTC/MOP/1/21 59. 乙委员会在其第三次会议上收到了关于《议定书》视觉形象的研究结果,并应邀 审议了一些关于将《议定书》纳入《公约》标识的建议,以及按照其他国际条约的惯 例,为《议定书》建议的一个非正式简称。在批准这方面的决定草案时,委员会同意 将《议定书》的全称纳入《公约》标识,并同意,虽然非正式简称“首尔议定书”是 合适的,但其使用应取决于大韩民国是否批准《议定书》。当大韩民国成为《议定 书》缔约方时,秘书处将通知所有缔约方,随后将使用带有非正式简称的《议定书》 标识。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授权公约秘书处委托设计《议定书》标识并向主席团提出备 选方案,同时授权主席团决定标识的最终设计。 60. 大韩民国代表表明了其政府对《议定书》的承诺,并向会议保证,正在尽一切努 力加快批准程序。 61. 委员会通过其第二份报告(文件 FCTC/MOP/1/B/R/2)将该决定草案呈交全体会 议。 6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在 2018年 10月 1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FCTC/ MOP1(14)号决定。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16 8.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的日期和地点 文件 FCTC/MOP/1/22 63.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年 10月 10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 FCTC/MOP1(20) 号决定,其中同意于 2020年 11月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之后立即在荷兰举行第二 届会议,具体日期待确定。 64. 荷兰代表表示其政府致力于烟草控制工作,将很荣幸能够主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第二届会议。 9. 通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临时报告 文件 FCTC/MOP/1/23 65.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 2018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其第一届会 议临时报告(载于文件 FCTC/MOP/1/23)的 FCTC/MOP1(21)号决定。 10. 会议闭幕 66. 2018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在按惯例互致敬意后,主席宣布消除烟草制品非 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闭幕。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17 附件 1 临时议程 1. 组织事项(闭门会议) 1.1. 议事规则和财务细则 文件 FCTC/MOP/1/1 1.2. 选举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 文件 FCTC/MOP/1/2 1.3. 通过议程和工作安排 文件 FCTC/MOP/1/3和 FCTC/MOP/1/3 (annotated) 1.4.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文件 FCTC/MOP/1/4 1.5. 观察员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情况 文件 FCTC/MOP/1/5 2. 会议开幕 2.1. 开幕词 2.2.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主旨发言 文件 FCTC/MOP/1/DIV/4 3. 在《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生效方面取得的进展 文件 FCTC/MOP/1/6 4. 报告、实施援助和国际合作 4.1. 《议定书》之下的报告和信息共享 文件 FCTC/MOP/1/7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18 4.2.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第35条) 文件 FCTC/MOP/1/8 5. 议定书文书和技术事项 5.1.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专家小组的报告 文件 FCTC/MOP/1/9 5.2. 建立跟踪和追溯制度,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8条) 文件 FCTC/MOP/1/10 5.3.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6.5和第13.2条) 文件 FCTC/MOP/1/11 5.4. 财政资源和援助机制 文件 FCTC/MOP/1/12 5.5. 国际援助与合作 文件 FCTC/MOP/1/13 5.6. 行政互助和司法协助 文件 FCTC/MOP/1/14 6. 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之间的协调 6.1. 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理事机 构之间的协调 文件 FCTC/MOP/1/15 6.2. 选举公约秘书处的新首长 文件 FCTC/MOP/1/16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19 7. 预算和机构事项 7.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行为守则》以及为预防和处理公约秘书处工作人 员之间潜在利益冲突(感知或现存)的拟议措施 文件 FCTC/MOP/1/17 7.2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文件 FCTC/MOP/1/18 7.3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文件 FCTC/MOP/1/19和 FCTC/MOP/1/INF.DOC/1 7.4 2020-2021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文件 FCTC/MOP/1/20和 FCTC/MOP/1/INF.DOC/2 7.5 《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文件 FCTC/MOP/1/21 8.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的日期和地点 文件 FCTC/MOP/1/22 9. 通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临时报告 文件 FCTC/MOP/1/23 10. 会议闭幕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20 附件 2 文件清单 FCTC/MOP/1/1 《议事规则》和《财务细则》 FCTC/MOP/1/2 选举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 FCTC/MOP/1/3 临时议程 FCTC/MOP/1/3 (annotated) 临时议程(附加说明) FCTC/MOP/1/4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FCTC/MOP/1/5 观察员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情况以及议定 书缔约方会议以后各届会议的议事规则 FCTC/MOP/1/6 在《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生效方面取得的进展 FCTC/MOP/1/7 《议定书》之下的报告和信息共享 FCTC/MOP/1/8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 开展合作 FCTC/MOP/1/9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专家小组的报告 FCTC/MOP/1/10 建立跟踪和追溯制度,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 FCTC/MOP/1/11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 6.5和第 13.2条) FCTC/MOP/1/12 财政资源和援助机制 FCTC/MOP/1/13 国际援助与合作 FCTC/MOP/1/14 行政互助和司法协助(第 28和第 29条) FCTC/MOP/1/15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 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理事机构之间的协调 FCTC/MOP/1/16 选举公约秘书处的新首长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21 FCTC/MOP/1/17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行为守则》以及为预防和处理 公约秘书处工作人员之间潜在利益冲突(感知或现存)的 拟议措施 FCTC/MOP/1/18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FCTC/MOP/1/19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FCTC/MOP/1/20 2020-2021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FCTC/MOP/1/21 《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FCTC/MOP/1/2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的日期和地点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22 附件 3 决定清单 FCTC/MOP1(1) 通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细则》 FCTC/MOP1(2) 选举《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主席和五 名副主席 FCTC/MOP1(3) 通过议程 FCTC/MOP1(4)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非公约缔约方国 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出席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 FCTC/MOP1(5)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 合作 FCTC/MOP1(6) 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和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的跟 踪和追溯制度 FCTC/MOP1(7)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 6.5和第 13.2条) FCTC/MOP1(8) 财政援助资源和机制 FCTC/MOP1(9)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生效进展情况 FCTC/MOP1(10) 援助与合作工作小组 FCTC/MOP1(1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 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理事机构之间的协调 FCTC/MOP1(12)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任命和续任 FCTC/MOP1(13)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 域协调员《行为守则》和《利益申报表》以及关于预防和应对 公约秘书处可能的利益冲突拟议措施 FCTC/MOP1(14)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23 FCTC/MOP1(15) 最大限度提高议定书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其它会议的透明度 FCTC/MOP1(16)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FCTC/MOP1(17) 2020-2021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FCTC/MOP1(18)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FCTC/MOP1(19)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FCTC/MOP1(20)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日期 和地点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24 FCTC/MOP1(1) 通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和《财务细则》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第 33.4 条规定,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另有决定,《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的《议事规则》和《财务 细则》应在适当修改后适用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回顾 2006年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了《议事规则》,2014年缔约方会议 第六届会议和 2016年第七届会议分别修订了《议事规则》; 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批准将世卫组织的《财务条例》和《财务细 则》1作为公约缔约方会议的《财务细则》; 审议了文件FCTC/MOP/1/1及其附件(《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议事规则》)中所载的建议2, 1. 通过本决定附件中所载的《议事规则》; 2. 决定根据《议定书》第 33.4 条将世界卫生组织的《财务条例》和《财务细则》作 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财务细则》。 1 《世界卫生组织财务条例》,第四十五版《基本文件》,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5 年;《财务细则》, 2001年。 2 http://www.who.int/fctc/protocol/mop/FCTC_MOP_1_1_Annex_EN.pdf。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25 附件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 适用性 第 1条 根据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第 33.4 条的规定以及议定书缔约方的决定,议 定书缔约方会议各届会议应服从于本议事规则。 定义 第 2条 为本规则的目的: 1. “公约”系指 2003年 5月 21日于瑞士日内瓦通过的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2. “议定书”系指 2012 年 11 月 12 日于韩国首尔通过的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 书; 3. “缔约方”系指议定书缔约方; 4. “公约缔约方会议”系指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 23条设立的缔约方会议; 5.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系指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第 33 条设立的缔约方会 议; 6. “会议”系指根据议定书第 33 条和本规则召开的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任何常会或特 别会议; 7.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系指议定书第 1.11条界定的组织; 8. “主席”系指根据本规则第 21条第 1款选出的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 9. “秘书处”系指按照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 24 条建立的公约秘书处,该秘 书处根据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第 34条的规定亦为议定书秘书处; 10. “附属机构”系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建立的任何机构; 11. “出席和投票的缔约方”系指出席进行投票的会议、并投有效的赞成或反对票的 缔约方。放弃投票的缔约方应被视为未投票;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26 12. “公开会议”系指开放供缔约方、非议定书缔约方但却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 公约缔约方的国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非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但却 是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的准会员国、联合国任何其他会员国、秘书处、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分别根据第 30条和第 31条核准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经核准的媒体 以及公众成员出席的会议; 13. “半公开会议”系指开放供缔约方、非议定书缔约方但却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 架公约缔约方的国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非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但 却是世卫组织的准会员国、联合国任何其他会员国、秘书处以及分别根据第 30 条和第 31条获得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出席的会议; 14. “不公开会议”系指为特定目的以及在例外情况下举行的开放供缔约方和必要的 秘书处职员出席的会议。 会议 第 3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各届会议应于秘书处所在地举行,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 决定。 第 4条 1. 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决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常会应每两年召开一次。 2. 在每届常会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决定下一届常会的日期和会期。议定书缔约 方会议宜尽量不在相当数量代表团出席有困难的时间召开会议。 3.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常会应当尽最大可能在财政双年度的第二年举行。 4.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特别会议应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认为必要的其它时间召开或 在任何缔约方书面要求下召开,但须在公约秘书处将此要求送交缔约方的六个月内得 到至少三分之一缔约方的支持。 5. 在一缔约方书面要求下召开的特别会议按上文第 3款在该要求得到至少三分之一缔 约方支持之日后不超过 90天召开。 第 5条 秘书处应在常会和特别会议召开之日至少 60天前将召开日期和地点通知所有缔约 方。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27 议程 第 6条 经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协商后,秘书处应拟订每届会议的临时议程。 第 7条 每届常会的临时议程应酌情包括: (a) 源于议定书条款的项目; (b) 上届会议决定列入的项目; (c) 本议事规则第 13条提及的项目; (d) 预算方案及与账目和财务安排有关的所有问题; (e) 按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批准的模式提交的缔约方报告; (f) 附属机构提出的报告;以及 (g) 由一缔约方提出、秘书处在临时议程分发前收到的与实施议定书有关的任何 其它项目。 第 8条 每届常会的临时议程连同其它会议文件应由秘书处以正式语言至少在会议开幕日 前 60天分发给缔约方和根据本议事规则第 29、30和 31条应邀出席会议的观察员。 第 9条 秘书处应经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协商后在补充临时议程中列入由一缔约方 提出、从分发常会临时议程至会议开幕日前 30天之间送达秘书处的任何项目,但须属 于议事规则第 7条的范畴。 第 10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与任何补充临时议程一起审议临时议程。当通过常会的议程 时,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决定增加、删除、推迟或修改议程项目。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28 第 11条 每届特别会议的临时议程应只包括由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常会上提出审议或一缔 约方书面要求召开特别会议时提出的项目。临时议程应与召开特别会议的通知同时发 给缔约方。 第 12条 1.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审议前,秘书处应就向会议提交的所有实质性议程项目的行 政、财务和预算影响报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2. 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决定,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收到秘书处有关此类实质 性议程项目的行政、财务和预算影响的报告后至少经 48小时方应予以审议。 第 13条 在一届常会上尚未审议或未审议完毕的任何议程项目应自动列入下一届常会的临 时议程,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决定。 秘书处 第 14条 1. 秘书处首长,或秘书处首长的代表,应以此身份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 机构的所有会议。 2. 秘书处首长应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安排提供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所需的 人员和服务,并应管理和指导这些人员和服务以及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 主席团提供适宜的支持和建议。 第 15条 除议定书、特别是第 34条规定的职能外,秘书处应按本议事规则: (a) 为会议安排传译; (b) 收集、翻译、复印和分发会议文件; (c) 出版和分发会议的正式文件; (d) 汇编和保存会议的记录;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29 (e) 为会议文件的管理和妥善保管作出安排; (f) 撰写主席团闭会期间会议的正式议程、文件和摘要记录,并及时向缔约方提 供;以及 (g) 完成可能由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规定的所有其它任务。 代表与全权证书 第 16条 与会的每一缔约方应由团长和视需要由其他委任代表、副代表及顾问组成的代表 团代表。 第 17条 副代表或顾问可由代表团团长指定行代表之职。 第 18条 代表的全权证书以及副代表和顾问的姓名如可能应在会议开幕后不迟于二十四小 时前提交秘书处。代表团组成的以后任何改变也应提交秘书处。全权证书应由国家元 首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卫生部长或任何其它有关政府当局签发,或者如为区域经 济一体化组织,由该组织的主管部门签发。 第 19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应审查全权证书并随即报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第 20条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作出接受其全权证书的决定前,代表应有权临时参加会议。 官员 第 21条 1.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第一届常会上,应从出席会议的缔约方代表中选出一名主 席和五名副主席,其中一人应担任报告员。这些官员应组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 团。世卫组织的每个区域应由一名主席团成员代表。主席和副主席应继续任职至议定 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闭幕,其中包括其间召开的任何特别会议。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30 2.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第二届常会和以后的常会结束前,应从缔约方中选出组成 下一届主席团的官员。这些官员应在该届常会结束之际开始其任期,并应供职至议定 书缔约方会议的下一届常会结束,其中包括其间召开的任何特别会议。 3. 主席和报告员之职应在世卫组织区域之间轮流担任。 3之二. 任何一方在主席团担任代表不得连任两任以上,除非相关的世卫组织区域另 作决定。 4. 主席应以主席身份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各届会议,并不得同时行使缔约方代 表的权利。有关缔约方应指定其他代表代表缔约方出席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5. 附属机构的主席可出于特定目的受到主席团的邀请。 第 22条 1. 除行使本议事规则在其它规则中赋予他或她的权力外,主席应宣布会议开幕和闭 幕,主持会议,保证本规则得到遵守,授予发言权,提付表决并宣布决定。他或她应 裁决程序问题,按本规则掌握会议进程并维持秩序。 2. 主席可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建议截止发言报名,限制每位发言人的发言时间以及 代表可就一个问题发言的次数,延期或结束辩论以及会议的暂停或休会。 3. 主席在行使职责时始终受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领导。 第 23条 1. 主席如临时不能出席某次会议或部分会议应指定一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务。指定 的副主席同时不得行使缔约方代表的权利。 2. 代行主席职务的副主席应享有与主席同样的权力和义务。 第 24条 1. 如主席团的一名官员辞职或不能完成规定的任期或不能履行其职责,则应由有关 缔约方任命同一缔约方的代表代他或她结束剩下的任期。如果不能指定同一缔约方的 代表,则应任命同一世卫组织区域的代表。 2. 如在两届会议间主席不能履行职务,则应由一位副主席代理他或她的职务。副主 席代理的顺序应在进行选举的会议上抽签决定。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31 第 24条之二 1. 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或主席团另作决定,否则主席团闭会期间会议应由其成员 和秘书处的必要工作人员参加。区域协调员应能够观察主席团的会议。 2. 在主席团会议期间,主席团的每一官员可由不超过一名的顾问陪同参加;主席可 酌情由更多的顾问陪同参加,以支持其履行职能。 3. 如主席团的某一官员不能参加主席团会议,应由有关缔约方指派同一缔约方的候 补人。 4. 如主席团的某一官员连续两次缺席主席团会议,秘书处首长应将此事报告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下一届会议。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决定,否则该缔约方应被认为已 丧失有一名代表在主席团任职的权利。 5. 应举行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的联席闭会期间会议, 以处理需要两个主席团或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做出一致决定的任何问 题。 6. 主席团联席闭会期间会议应按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或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 的要求举行,或在公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或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或公约缔约 方会议或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一项决定批准的时间举行。 第 24条之三 1. 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不时指定的职能以及第 6、第 9 和第 19 条以及第 21–24 条所 载内容外,主席团的职能还应包括: (a) 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的建议,就秘书处首长的任命问题与公约缔约方 会议主席团进行磋商,并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提出建议; (b) 促进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附属机构提名的程序; (c) 在实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面向秘书处提供指导; (d) 必要时,在编写准备提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报告、建议和决定草案方面向 秘书处提供指导; (e) 提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各次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32 (f) 审议非政府组织为获得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递交的申请并在这方面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 (g) 审议国际政府间组织为获得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递交的申请并在这 方面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提出建议;以及 (h) 按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要求向秘书处提供其他方面的指导。 2. 主席团官员与各自相关区域协调员合作,应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各届会议之间与 各自相关区域的缔约方进行联络并开展磋商,以便为主席团的工作提供信息并使缔约 方知晓主席团的工作状况。 第 24条之四 1.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每届常会上,世卫组织每个区域的缔约方应推选一名区域 协调员,其任期将延续到缔约方会议下一届会议闭幕时为止。 2. 区域协调员应履行以下职能: (a)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各届会议之间,与代表本区域的主席团官员联络并便利 与本区域各缔约方开展协商,以便为主席团的工作提供信息并使缔约方知晓 主席团的工作状况; (b) 接受主席团的工作文件或建议,并确保在本区域各缔约方之间进行传阅; (c) 收集并向主席团官员传达对此类文件或建议的意见;以及 (d) 作为与其他区域协调员交换信息(包括议定书实施工作会议邀请函的副本) 和协调活动的渠道。 3. 区域协调员辞职或无法完成指定任期或无法履行职能的,相关缔约方应指定其另 一名代表。此种指定应在区域协调员辞职之后三个月内进行。 4. 区域协调员无法出席会议的,相关缔约方应指定其另一名替补人员。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委员会 第 24条之五 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委员会应为: (a) 甲委员会,通常负责条约文书和技术相关工作;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33 (b) 乙委员会,通常负责报告、执行协助、国际合作、制度和预算相关工作。 除了这两个委员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还可以设立其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委员会。 2. 各代表团应有权在各委员会中由一名或多名代表和顾问作为代表。 3. 在每届会议开始时,在主席团的建议下,全体会议应将问题按主题进行分组,并 确保在工作中的适当平衡,以此方法将议程项目分配给两个委员会。然后,主席团在 委员会主席的建议下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 各委员会应选出一名主席和两名副主席,并适当考虑各世卫组织区域的代表性。 主席团应协助此方面的提名过程。 5. 委员会主席在委员会会议中的权力和职责,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在全体会议 中的权力和职责相同。 6. 委员会会议应公开举行,除非有关委员会判定其应为半公开或不公开会议。此规 则的执行应与公约第 5.3条相符。 7. 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任何决定,委员会管理行事和投票的程序在加以必要修 正后,应与全体会议行事和投票的规则保持一致。 8. 各委员会可设立其认为有必要的起草小组。各起草小组的主席应仅在其认为有利 于加快事务分派的情况下,在起草小组的工作中使用适用于委员会的规则。 附属机构 第 25条 1. 按议定书第 34 条,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设立为实现议定书目标所必需的附属机 构、工作小组和其它机构。 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决定由每个此类附属机构审议的事项,包括其职权、目标、 期限和预算,并应附属机构主席的要求可授权会议主席对工作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3. 除第 26-28 条的规定外,本规则经必要的修改后应适用于任何附属机构的会议进 程,但须服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的任何修正。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34 第 26条 当某个附属机构限定成员名额时,由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指定参加该机构的缔约方 过半数应构成法定人数。当附属机构不限成员名额时,缔约方的四分之一应构成法定 人数。 第 27条 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决定附属机构会议的日期和地点,但宜适当考虑此类会议与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会议同时召开的可取之处。 2. 附属机构的会议应为半公开会议,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或有关的附属机构决定 其为公开或不公开会议。本条的执行应与公约第 5.3条相符。 第 28条 1. 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决定,附属机构主席应由该附属机构选出。每个附属 机构应选举本机构的官员,选举时应适当尊重公平地域代表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 家代表的平衡和性别平衡的原则。官员不得连任两任以上。 2. 当主持会议时,附属机构主席或副主席均不得参与表决,除非他们系其各自代表 团的唯一成员。在此情况下,他们可按第 49.1条行使表决权。 观察员 第 29条 1. 非议定书缔约方但却是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任何缔约方,非公约缔约方 的任何世卫组织会员国,任何世卫组织准会员,或非公约缔约方但却是联合国或其专 门机构或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的任何其他国家,以及依照公约第1(b)条中界定的非议 定书缔约方的任何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作为观察员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开 或半公开会议或其附属机构的会议。 2. 本条所涉的观察员可参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开或半公开会议, 但无表决权,并只可在缔约方之后发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只可就其权限内的事项 发言。 第 30条 1. 任何国际政府间组织可根据其内部规则向秘书处申请观察员地位,但须由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在考虑公约序言第 17和 18段以及第 5.3条的情况下根据秘书处的报告批准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35 给予。经有关组织理事机构正式认可的这类申请至迟应在会议开幕前 90 天提交给秘书 处。 2. 本条所涉的观察员可参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开或半公开会议, 但无表决权,并可在第 29条所涉的观察员之后发言。 第 31条 1. 其目标和活动与议定书的精神、宗旨和原则相符的国际和区域非政府组织可申请 观察员地位,但须由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根据秘书处的报告,同时考虑到公约序言第 17 和 18段以及第 5.3条批准给予。这类申请至迟应在会议开幕前 90天提交给秘书处。 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其任何常会上应审查对每个非政府组织的资格认证并因此决 定维持其观察员地位的可取性。 3. 本条所涉的观察员可参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开或半公开会议, 但无表决权,并可在第 29和 30条所涉的观察员之后发言。 会议进程的掌握 第 32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会议应公开举行,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其为半公开或 不公开会议。除非缔约方另外作出决定,经核准的媒体有权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 公开会议。本条的执行应与公约第 5.3条相符。 第 33条 提案和修正案通常应由缔约方使用一种正式语文书面提出并递交秘书处,秘书处 应将其副本散发给各代表团。未在不迟于会前 3天以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所有正式语言散 发的提案和修正案不应予以审议。不过,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允许讨论和审议提案、 修正案或程序性动议,即使此种提案、提案修正案或动议尚未分发或仅在当天散发。 第 34条 1. 缔约国过半数应构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全体会议行事的法定人数。通过任何决定 时应要求有三分之二缔约国出席。 2. 为了确定就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权限内的某个事项作出决定时的法定人数,应根 据议定书第 42.2条按其有表决权的成员国数目计算该组织的票数。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36 第 35条 1. 未经主席事先允许,任何代表不得在会上发言。除第 36、38和 42条另有规定外, 主席应按报名发言的先后依序邀请发言。秘书处应保留发言人名单。如他或她的发言 与讨论的议题无关,主席应敦促发言人遵守规则。 2. 在辩论过程中主席可宣布发言人名单,并经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同意后宣布报名截 止。但在报名截止后,如任何代表希望对某个发言进行答辩,主席可给予其答辩权。 3. 根据主席或任何缔约方的提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限制每一名发言人发言的时 间和代表对一个问题发言的次数。在作出决定前,两名代表可对此类限制的提议发言 赞成,两名代表发言反对。限制一旦确定,而如发言人超过规定的时间,主席应敦促 发言人立即遵守规则。 第 36条 1. 附属机构的主席或报告员在解释本机构得出的结论时享有优先权。 2. 秘书处首长或由他或她指定的秘书处任何成员可应主席邀请对审议中的任何问题 发表口头或书面声明以提供信息和说明或解释。 第 37条 主席应给予要求答辩的任何代表以答辩权。代表在行使答辩权时应力求简短,最 好在要求答辩的那次会议结束时发言。 第 38条 当讨论任何事项时,代表可随时提出程序问题,对此主席应根据本议事规则立即 裁决。代表可对主席的裁决提出申诉。申诉应立即付诸表决,除非被出席和投票的过 半数缔约方否决,否则裁决有效。提出程序问题的代表的发言不可涉及讨论事项的实 质。 第 39条 1. 当讨论任何事项时,代表可提议会议暂停或休会。所述动议无需辩论,而应立即 付诸表决。 2. 就本规则而言,“暂停会议”系指临时推迟会议进程,而“休会”系指中止一切 事务直至另一次会议召开为止。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37 第 40条 当讨论任何事项时,代表可提出对讨论的问题暂停辩论的动议。除提议人外,经 两人发言赞成,两人反对后应立即将动议付诸表决。 第 41条 代表可随时提议结束对讨论事项的辩论,不论任何其他代表是否表示愿意发言。 如要求允许发言反对结束辩论,则可给予不超过两人的发言,然后应立即将动议付诸 表决。如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赞同结束,主席应宣布结束辩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随后应只表决辩论结束前提出的提案。 第 42条 除程序问题外,下列动议应按如下顺序优先于所有其它提议或动议: (a) 暂停会议; (b) 休会; (c) 延期对讨论的问题的辩论; (d) 结束对讨论的问题的辩论。 第 43条 除第 42 条另有规定外,凡是要求就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讨论任何事项或通过向其提 交的提案或提案修正案的权限作出决定的动议,应先于所述提案或修正案付诸表决。 第 44条 代表可提议将某提案或修正案的各部分分别付诸表决。如果有人对分别表决的要 求提出反对,主席应允许两名代表发言,一人赞成,另一人反对此要求,然后应立即 付诸表决。主席可限制允许每一人发言的时间。如分别表决的动议获得通过,则该提 案或修正案的各个部分相继通过后,仍应进行一次整体表决。如该提案或修正案的执 行部分均被否决,则应认为该提案或修正案被整体否决。 第 45条 1. 当对某一提案提出修正案时,应先表决修正案。当对某个提案提出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修正案时,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将主席认为其实质内容离原提案最远的修正案先 行付诸表决,次远者次之,依序进行,直至所有修正案均已付诸表决为止。但当一项 修正案的通过必然意味着另一项修正案的否决时,则后一项修正案不应付诸表决。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38 2. 如一个或一个以上修正案被通过,则随后应就修正的提案进行表决。如对提案的 修正案被原提案人接受,则该修正案应被视为原提案的组成部分,无需对修正案分别 表决。只增加、删除或修改部分提案的动议应被视为是该提案的修正案。 3. 替代某一提案的动议应被视为是一项提案。 第 46条 如两项或两项以上提案与同一问题有关,除非另作决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按 其提交次序进行投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在对提案每次投票后决定是否对下一项提 案进行投票。 第 47条 在投票开始前,倘若某项提案或动议尚未被修正,原提案人可随时撤回此项提案 或动议。撤回的提案或动议可由任何缔约方重新提出。 第 48条 除经出席和投票的缔约方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否则,已通过或已否决的某项 提案不得在同一次会议上再行审议。对重新审议的动议,只允许原提案人发言、一人发 言赞成和两人发言反对此动议,发言后应立即付诸表决。在与已通过的提案有关的任何 文件中更正文字和数字上的错误,不得被视为需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对其重开讨论。 投票表决 第 49条 1. 除第 2款规定外,每一缔约方应有一票表决权。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行使投票数与议定书缔约方成员 国数相等的表决权。如其任何成员国已行使表决权,则该组织不得行使表决权,反之 亦然。 第 50条 1. 对预算和财务事项的决定应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并符合议定书第 33 条提及的财务 细则; 2. 对所有其它决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尽力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39 3. 如果对第 2款提及的决定达成一致的所有努力已经用尽而仍达不成一致,作为最后 手段,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按如下行事: (a) 对实质性事项的决定应由出席和投票的缔约方四分之三多数通过,除非议定 书或本议事规则另作规定; (b) 对程序性事项的决定应由出席和投票的缔约方过半数通过。 4. 主席应对不论是程序性还是实质性的任何问题做出裁决。对裁决的任何申诉应立 即付诸表决。除非被出席和投票的缔约方过半数驳回,否则主席的裁决应有效。 第 51条 1. 除选举外,投票通常应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应在任何缔约方的要求下进行唱名 投票。唱名投票应按缔约方名称的英文字母顺序进行。唱名投票起始的缔约方应由抽 签决定。 2. 如出席和投票的缔约方前此已过半数作出决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对任何事项 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但预算问题不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只可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决定按本条所述的无记名投票是否进行;如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已决定对某个特定问题 进行无记名投票,则不得要求或决定采用其它方式。 3. 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采用机械投票方式时,不记录投票应取代举手表决,记录表 决应取代唱名投票。 4. 参加唱名投票或记录投票的每一缔约方的投票情况应列入会议记录。 第 52条 1. 主席宣布投票开始后,除对投票的实际进行提出程序问题外,任何缔约方不得阻 断投票的进行。 2. 投票结束后,主席可允许缔约方作扼要发言,内容只是解释投票。除提案业经修正 外,原提案发起人不得对投票进行解释性发言。主席可限制允许解释性发言的时间。 第 53条 选举应以无记名方式进行,但如无反对意见,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对一致同意的 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作出决定而无需投票表决。遇有投票表决需要时,主席应从出席 的代表团中任命两名检票员协助计票。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40 第 54条 1. 当只需选出一人或一个缔约方,而第一轮选举中无一候选人获得出席和投票的缔 约方的过半数选票时,则第二轮选举应只限于两名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如第二轮选举 中两人得票相等,则由主席在两人中抽签决定。 2. 当同一时期内在同样条件下需选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则第一轮投票中获得出席 和投票缔约方最多选票和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3. 如获得如此多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出人数或缔约方数,应为剩余缺额再行选举, 但选举只限于前次选举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而其人数不得超过剩余缺额的一倍;但如 第三次选举仍无结果,则可对任何有被选举权的人或缔约方投票。 4. 如所述无限制选举连续三次仍无结果,则嗣后三次投票应只限于第三次无限制投 票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剩余缺额的一倍,继而再三次无限制投票,依 序进行,直至补满所有缺额为止。 第 55条 除非他或她弃权,否则,每一名代表在选举中投票选举的候选人数应与空额待选 数相等。多于或少于待选人数的选票,均应无效。 第 56条 选举时,如因两个或两个以上候选人得票相等,致使一个或一个以上缺额无法填 补时,则应在所述候选人中投票决定何人当选。必要时,这种程序得反复进行。 语言与记录 第 57条 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应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正式语 言和工作语言。 第 58条 1. 用一种正式语言发言,应传译成其它正式语言。 2. 如一缔约方提供译成正式语言之一的传译,该缔约方代表可以非正式语言发言。 秘书处译员可根据原始语言的翻译将其传译成其它正式语言。 第 59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所有正式文件均应以所有工作语言写成。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41 第 60条 应以六种工作语言编写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全体会议的逐字记录以及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各届会议和附属机构各次会议的报告。报告应反映会议进程并包含所有决定和决 议,应由报告员在秘书处的协助下进行编写并在会议结束前通过。 第 61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以及如有可能附属机构会议的记录均应由秘书处保存。 第 62条 应尽快将第 60 条提及的报告的临时版本交送各代表团,代表团应在收到他们希望 做出的任何修正之后的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秘书处。 第 63条 在公开或半公开会议结束后,秘书处应尽早将报告寄发给所有缔约方和观察员。 不公开会议的报告只发给各与会者。 第 64条 应公布所有公开和半公开会议的报告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全体会议的逐字记录。 第 65条 为方便各与会代表团,秘书处首长应以会议日刊的形式以工作语言发表全体会议 以及各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公开会议的会议纪要。 议事规则的修正 第 66条 本议事规则可经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正。 议定书的优先权 第 67条 如本规则的任何条款和议定书的任何条款之间发生冲突,则应以议定书为准。 (第一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8日)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42 FCTC/MOP1(2) 选举《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主席和五名副 主席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根据《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21条, 1. 选举以下官员组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和第二届会议主席团: 主席: Carlos Cisneros先生(厄瓜多尔) 副主席: Khoold Al-Mutawaa博士(卡塔尔) Leausa Take Naseri博士(萨摩亚) Lakshmi Somatunga博士(斯里兰卡) Elisa Fantidou夫人(塞浦路斯) Oumar Ba博士(塞内加尔) 2. 决定在五名副主席中,应由下面一位副主席担任报告员: 报告员: Leausa Take Naseri博士(萨摩亚) (第一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8日) FCTC/MOP1(3) 通过议程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通过了临时议程,并增 加了一个项目,即:7.1 之二最大限度提高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其附属机构以及议定书其它会议的透明度。 (第一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8日) FCTC/MOP1(4)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非公约缔约方国家、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出席《消除烟 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忆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简称《公约》)《议事规则》关于观 察员地位的第 29、30和 31条, 1. 决定邀请以下类别行为者出席其第一届会议的半公开和公开会议: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43 (a) 非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国; (b) 非公约缔约方的世卫组织会员国; (c) 具有公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的国际政府间组织; (d) 具有公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的非政府组织; 2. 进一步决定邀请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申请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及以后各届会议的观察员地位,同时铭记下述要求: (a) 任何此类组织在申请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地位时必须得到其理事机构 的认可; (b) 根据《公约》第 5.3条及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相关实施准则,任何此类组织 不得与烟草业有任何联系或受其影响,包括不得与烟草业或任何其他有既得 利益的商业实体合作或接受其资金。 (第一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8日) FCTC/MOP1(5) 与包括金融和开发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回顾《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第 34.2(e)条规定了公约秘书处 确保与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及其他机构进行协调的职能; 认识到《议定书》第 35 条规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可要求包括金融和发展机构在内 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开展合作; 还认识到公约秘书处的代表参加其他政府间组织理事机构的会议将有助于提高 《议定书》的影响力,并有助于加强合作,以实现《议定书》的各项目标, 1.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全面审查可能有助于实施《议定书》的政府间组织; (b) 寻求与相关政府间组织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并争取参加这些组织理事机构的 会议,以促进提高《议定书》及其相关活动的可见度; (c) 积极参加与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有关的国际或区域会议,以促进实施《议定书》 和开展相关活动;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44 (d)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2. 邀请包括金融和发展机构在内的有关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 (a) 在其职权范围内,利用其专业知识,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 约》第 5.3 条,支持实施《议定书》,以防受到烟草业和其他既得利益集团的 不当干扰; (b) 根据其专业知识并依据其理事机构的规则以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 则》,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提交观察员地位申请。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6) 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和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的跟踪和 追溯制度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文件 FCTC/MOP/1/10 中所载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 约》)公约秘书处编写的报告; 满意且赞赏地注意到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专家小组的工作 成果,以及文件FCTC/MOP/1/9中所载的报告和《关于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跟踪和追 溯制度实施路线图的建议》、《关于建立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跟踪和追溯制度的最低 技术要求的建议》以及《关于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体系的初步构想》; 考虑到缔约方必须在《议定书》生效后一定期限内执行《议定书》第 8条的某些条 款,即第 8.1条(全球跟踪和追溯,5年)和第 8.3条(识别标记,5年和 10年); 强调第 8条还规定在公约秘书处设立一个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以及鉴于这种机 制筹备工作应立即开始, 1. 决定: (a) 根据第 8条建立一个制定和实施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 8.1条)和烟 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条)在内的跟踪和追溯制度工作小组,以便 进一步详细制定今后的步骤; (b) 要求公约秘书处作出必要安排,包括预算安排,供工作小组完成工作; (c) 通过本决定附件所载跟踪和追溯制度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草案。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45 附件 跟踪和追溯制度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 背景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第 8 条要求在《议定书》生效五年 内建立一个全球跟踪和追溯制度,其中包括国家和/或区域跟踪和追溯系统以及设在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秘书处并供所有缔约方使用的一个全球 信息共享归口单位,使各缔约方能够提出询问和收到有关信息。 每个缔约方也必须在《议定书》对其生效后五年内,确保卷烟包装有独特、可靠 和不可去除的识别标记;对其它烟草制品的期限为十年。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设立一个跟踪和追溯工作小组 目标 1. 编写一份全面报告,其中汇编关于实施跟踪和追溯系统(第 8.1条)和烟盒及包装 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条)的最佳做法和经验; 2. 准备进行具有明确规定的时间表的概念工作,以期建立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 (第 8条)。 工作小组的组成和成员挑选 《议定书》第 4.2条和《公约》第 5.3条的规定将充分适用于工作小组。 希望参与该进程的所有议定书缔约方均可加入工作小组并自费参与审议工作。各 区域应通过其区域协调员提名至多两名成员代表各自区域的缔约方,以确保各区域平 等参与;这些区域被提名人将受益于公约缔约方会议差旅政策规定的援助。 工作小组欢迎不是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以观察员身份加入工作小组。不会 向这些公约缔约方提供差旅支助。 此外,公约秘书处在征求工作小组成员的意见后,将从具有公约缔约方会议观察 员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和具有公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中各邀请至 多三名代表,作为观察员加入工作小组,这些成员的任命须以其相关专业知识和对负 责应对非法烟草贸易的主管机关相关事项的充分认识程度为依据。 希望担任关键协调人的缔约方应在进程中随时表明自己的意愿。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46 任务 工作小组应编制一份概述,说明愿意参与此项工作的缔约方在国家或区域层面上 实施跟踪和追溯系统(第 8.1 条)以及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 条)方面采 用的良好做法。工作小组在编写本概述的过程中不妨考虑审查专家小组编写的建议和 技术报告。 工作小组应详细制定一份概念分析——包含备选案文——说明如何建立全球信息 共享归口单位。该分析应考虑财政和行政方面对效率的需要以及充分保护机密资料的 需要,并适当关注数据保护要求。应尽可能制作一份在公约秘书处建立全球信息共享 归口单位的费用估算。 公约秘书处的援助 视资金的实际可用情况,设想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和第二届会议之间至少 举行两次工作小组面对面会议;此外,工作小组在工作期间应使用基于网络的技术进 行交流。该工作小组的关键协调人应协助公约秘书处组织这些会议。 关于参加工作小组的会议,应适用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差旅政策。 时间表 根据要求制定草案文件,使缔约方能 访问并提出意见 至少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召开前六个月 提交公约秘书处进行编辑和翻译 至少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召开前三个月 分发给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至少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开幕日前60天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8条)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7) 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安排(第 6.5 和第 13.2 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秘书处编写的文件 FCTC/MOP/1/11所载的报告;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47 认识到《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要求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在《议定书》生效五年后确保按照《议定书》第 6.5条开展基于证据的研究,查明对加 工烟草制品必不可少且可通过有效控制机制予以控制的主要材料,并按照第 13.2 条查 明与此类制品免税销售有关的烟草制品非法贸易的程度, 1. 决定要求公约秘书处: (a) 按照《议定书》第 6.5条和第 13.2条查明研究需要和差距; (b)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提交一份路线图,详细说明开展《议定书》 第 6.5 和 13.2 条所预想的基于证据的研究的时间表和步骤,充分遵循《议定 书》第 4.2条和《公约》第 5.3条。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8) 财政援助资源和机制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注意到文件 FCTC/MOP/1/13中提供的信息; 认识到迫切需要各缔约方充分实施《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 书》), 还认识到迫切需要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国家缔约方提供援助,支持它 们实施《议定书》; 考虑到需要为支持《议定书》实施工作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并开展能力建设; 确认技术和财政援助以及能力建设对成功实施《议定书》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发 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中; 注意到需要进一步制定和采用与《议定书》条款实施工作有关的标准及最佳做 法, 1. 敦促各缔约方: (a) 与其他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国家缔约方)开展国际 合作并交流在实施《议定书》方面的最佳做法; (b) 鼓励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政府间组织根据具体要求,确定用于发展中国家缔 约方和经济转轨国家缔约方实施《议定书》的资源;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48 2. 要求《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秘书处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 的指导下制定一项战略并将其提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这项战略包括: (a) 缔约方为实施《议定书》可能需要获得的技术和财政支持; (b) 可用于协助缔约方实施《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和技术资源; (c) 关于建立新援助机制的建议; (d) 与国际金融和开发机构开展合作的机制。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9)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生效进展情况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认识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秘书处自 FCTC/COP5(1)号决定通过以来为促进《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 书》)生效所做的工作; 忆及 FCTC/COP6(6)号决定授权公约秘书处设立一个《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 书》专家小组(专家小组); 还忆及 FCTC/COP7(6)号决定要求加强该专家小组的工作和确定其工作的先后次 序; 满意和赞赏地注意到专家小组的工作成果,并欢迎文件 FCTC/MOP/1/6 和 FCTC/MOP/1/7中所载的报告; 1. 呼吁所有尚未批准、接受、核准、正式确认或加入《议定书》的《公约》缔约方 尽早批准、接受、核准、正式确认或加入《议定书》,以期使《议定书》的成员范围 更加广泛; 2. 呼吁《公约》所有缔约方通过世界海关组织(海关组织)、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 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世界银行以及其 加入的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适当论坛等,宣传和支持《议定书》的实施; 3.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继续优先促进《议定书》的批准或批准及其实施;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49 (b) 建立一个专家和机构数据库(包括来自各缔约方的专家),以便能够应缔约 方的请求就包括关税、免税区和国际过境(第 12 条)、税收管理和执法在内 的各种问题提供技术和法律意见,为缔约方交流信息、经验和挑战提供便 利,以及根据《公约》第 5.3 条的规定与国际政府间组织和其他相关组织协 调,以便就这些问题进行有效协调,包括协调在执行《议定书》各项规定方 面的现有最佳做法和机会; (c) 继续与世卫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交往,以支持《议 定书》的生效和实施; (d) 支持根据文件((Draft) FCTC/MOP/1/A/R/2)所载的决定设立工作小组,以期 将设立和实施第 8条所述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 8.1条)和烟盒及包 装和其他烟草制品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条)在内的跟踪和追溯制度的路线 图付诸实施,以明确说明后续步骤; (e) 向《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所开展的活 动情况。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10) 援助与合作工作小组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注意到文件 FCTC/MOP/1/7、FCTC/MOP/1/13 和 FCTC/MOP/1/14 中所载的《世界 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秘书处编写的报告; 忆及《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第 32.1 条规定“各缔约方 应定期通过公约秘书处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提交实施本议定书的情况报告”; 考虑到根据《议定书》第 20 条、第 21 条和第 22 条分享信息将有助于各缔约方加 强《议定书》的实施工作; 忆及《议定书》第 32.4 条规定“依照第 33 和第 36 条,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考虑 作出安排,以便按要求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国家缔约方履行其在本条下 之规定的义务”; 认识到需要进一步促进利用从缔约方报告获得的信息,除其它外,用以确定实施 趋势和促进缔约方实施《议定书》; 考虑到第 21条规定的执法信息共享和第 28条规定的行政互助可为实现《议定书》 的核心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50 从这个角度强调根据《议定书》第 12条、第 23条、第 24条和第 29条规定开展援 助与合作可为加强所有缔约方实施《议定书》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注意到协调实施《议定书》所设想的各种合作机制的重要性, 1. 鼓励议定书缔约方遵守《议定书》规定的报告义务,并尽可能及时提供完整的报 告; 2. 决定: (a) 设立一个工作小组,根据本决定所附职权范围,处理与执法信息共享(第 21 条)、援助与合作(第 23条)、行政互助(第 28条)、调查和起诉违法行为 (第 24条)和司法协助(第 29条)有关的事项; (b) 要求工作小组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其工作成果; (c) 要求工作小组为实施第 12 条促进交流最佳实践,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 届会议报告其工作成果; 3.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向议定书缔约方提供该报告模块直到 2019年 6月 1日; (b) 借鉴《公约》报告文书的经验和结构,编制一个议定书报告模块,以及一套 分步骤说明以支持缔约方利用该模块; (c) 根据与《公约》相同的时间表,宣布《议定书》的第一个报告周期持续到 2020年; (d) 作出安排,以便按要求协助缔约方履行其在《议定书》下的报告义务; (e) 依照本国有关保密和隐私权的法律,尽可能广泛传播报告的数据,以确保报 告和信息交换过程能促进共同学习和更好地了解《议定书》之下的有效干 预; (f) 根据从《议定书》之下报告和信息共享安排获得的初步经验,向议定书缔约 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提交报告; (g) 根据本决定所附职权范围,为工作小组作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对工作小组的 预算作出安排以便完成其工作。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51 附件 援助与合作工作小组职权范围 背景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第 12条规定了缔约方在免税区和国 际过境方面的义务。 《议定书》第 21 条规定,各缔约方应根据国内法律,或酌情根据任何适用的国际 条约,主动或应要求在某缔约方出具正当理由说明此种信息对侦查或调查烟草、烟草 制品或生产设备的非法贸易有必要时交换信息。这些信息涉及该条第(a)至(e)款。 《议定书》第 23 条要求各缔约方共同合作,提供科学、工艺和技术事项方面的培 训、技术援助与合作。这涉及到专业知识共享以及可能制定多边、区域或双边安排。 《议定书》第 24 条规定,各缔约方应根据其国内法律酌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通 过多边、区域或双边安排加强合作,预防、侦查、调查、起诉和惩罚参与烟草、烟草 制品或生产设备非法贸易的自然人或法人。 《议定书》第 28 条规定,缔约方应在行政互助方面相互合作。这涉及交流信息, 以预防、侦查、调查、起诉和打击烟草、烟草制品或加工设备的非法贸易。 《议定书》第 29条规定,各缔约方应在对根据本议定书第 14条确定的刑事犯罪进 行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中相互提供最大程度的司法协助。 目标 以调查和执法为目的编写关于执法相关信息交流(第 21条)、培训、技术援助与合 作(第 23 条)、调查和起诉违法行为(第 24 条)、开展行政互助(第 28 条)和司法协 助(第 29条)的备选案文,供缔约方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审议。 在免税区和国际过境方面促进交流最佳实践(第 12条)。 任务授权 工作小组应编写备选案文(包括相关的实践、法律和信息技术方面),以制定一个 框架,使缔约方能够交换执法信息和提供行政互助,同时适当考虑到信息保密、数据 保护和充足法律基础的要求。 工作小组应当编写用来推进实施第 23 条的备选案文,提出重点领域供议定书缔约 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审议。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52 工作小组还将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 MOP1(10)号决定促进交流最佳实践。 工作小组应提出技术援助与合作(第 24条)和司法协助(第 29条)方面的重点内 容。 工作小组的组成和成员遴选 《议定书》第 4.2条和《公约》第 5.3条的规定将充分适用于工作小组。 愿意参与该进程的所有议定书缔约方均可加入工作小组并自费参与审议工作。各 区域应通过其区域协调员最多提名两名成员代表各自区域内的缔约方,以确保各区域 的平等参与;这些区域被提名人可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差旅政策享受差旅补助。 工作小组欢迎不是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以观察员身份加入工作小组。不会 向这些公约缔约方提供差旅支助。 此外,公约秘书处在征求工作小组成员的意见后,将从具有公约缔约方会议观察 员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和具有公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地位的政府间组织中各邀请至多三 名代表,作为观察员加入工作小组,这些成员的任命须以其相关专业知识和对负责应 对非法烟草贸易的主管机关相关事项的充分认识程度为依据。 愿意担任关键协调人的缔约方应在进程中随时表明自己的意愿。 公约秘书处的援助 视资金的实际可用情况,设想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和第二届会议之间举行 至少两次工作小组面对面会议;此外,该小组还应在其工作期间使用网络通信技术进 行交流,并就其制定的准则草案向议定书其它缔约方征求意见。 对于出席工作小组会议的,应适用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差旅政策。 时间表 根据要求制定准则草案,使缔约方 能够访问并提出意见 至少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前六个月 提交公约秘书处进行编辑和翻译 至少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前三个月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散发 至少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开幕日前60天 (《公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8条)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53 FCTC/MOP1(11)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品非 法贸易议定书》理事机构之间的协调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认识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理事机构和《消除烟草制品 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理事机构在为两项条约的实施提供指导和政策方针方面 的重要作用; 重申需要通过两个条约理事机构之间协调一致的决策进程来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承认需要调整公约秘书处的结构,以便利用公约秘书处的现有结构更好地为两项 条约及其理事机构提供服务; 意识到学习其它带有议定书的公约和条约在其理事机构之间进行协调方面的经验 将对本《公约》和《议定书》的理事机构有好处; 注意到公约缔约方会议文件 FCTC/COP8/28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文件 FCTC/MOP/1 /15所载的报告, 1. 决定确立一项正式规定,要求由主办公约缔约方会议常会的缔约方在公约缔约方 会议届会之后立即在同一地点并按照同样条件主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届会,不管主 办缔约方是否为《议定书》的缔约方; 2.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收集其它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理事机构的经验,并向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和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报告最新研究结果; (b) 在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各自所选主席团的指导下,探索和采 取可能的办法,为开展本文件中所述的协调工作提供便利; (c)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和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3. 请世卫组织总干事注意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各自所选主席团提出 的各项建议,并推进有关调整公约秘书处结构的提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问题及 相关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54 FCTC/MOP1(12)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任命和续任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忆及关于设立公约常设秘书处的 FCTC/COP1(10)号决定、关于公约秘书处首长的 FCTC/COP4(6)号决定、关于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的作用的 FCTC/COP5(20)号决定和 关于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任命和续任的 FCTC/COP5(21)号决定; 注意到文件 FCTC/COP/6/25 所载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的建议和关于设立公约 秘书处首长任命、任期和可能的续任程序的 FCTC/COP6(22)号决定; 注意到公约缔约方会议关于设立公约秘书处首长遴选和续任程序的 FCTC/COP8(8) 号决定; 强调严格、透明和择优录取的程序对吸引最优秀的候选人和确保遴选最符合条件 的人选的重要性; 考虑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秘书处编写的文件 FCTC/MOP/1/16所载报告, 1. 决定核准公约缔约方会议经 FCTC/COP8(8)号决定通过的公约秘书处首长遴选和任 命程序以及确定以下续任条件: (a) 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应与公约缔约方会议和《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 书》缔约方会议的区域协调员以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和世卫组织秘书处 协商,并结合本决定附件所载的暂定遴选标准,编写公约秘书处首长的职位说 明和候选人的遴选标准。该职位说明应以现有职位说明、《公约》第 24.3 条和 其他相关条款以及《议定书》为基础,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八届会议 的审议情况; (b) 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应在现任秘书处首长的合同结束前八个月内向世卫组织 总干事提交该职位说明; (c) 公约缔约方会议应请世卫组织总干事:在收到主席团提交的职位说明后 30 天 内,发布公约秘书处首长职位招聘公告;确保广泛传播该招聘公告,包括通 知并邀请公约缔约方鼓励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使用世卫组织标准表格提交简 历,简历限制在英文 3500 个单词以内;并通过世卫组织秘书处有关部门对申 请进行筛选和复核;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55 (d) 世卫组织秘书处有关部门应向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 团提交已收到申请的全部名单,同时提交关于哪些候选人应进入面试名单的 建议及其理由; (e) 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应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协商,并在世卫组织总 干事的一名代表支持下,就其认为最符合条件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初选名单做 出决定,人数不超过 6人,并考虑职位说明及本决定的附件所列标准; (f) 为保证透明,世卫组织秘书处有关部门应通过一个受保护的专门网站向公约 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通报候选人名单和参加面试的入围候选人名单,同时 确保对程序进行保密; (g) 面试结束后,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应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协商选出适 当的候选人并向世卫组织总干事推荐一名候选人; (h) 将按照公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24 条之四的规定请公约缔约方会议区 域协调员,此外还请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区域协调员,全程监督整个遴选程 序,并促进与其各自所在区域的缔约方进行双向沟通; (i) 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任命应由世卫组织总干事与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及议定书缔 约方会议主席协商后作出; (j) 第三任及后续公约秘书处首长的任期应为四年,经过上述第 1(a)至第 1(h)执行 段落所述程序之后,可续任一次,任期四年; 2. 进一步决定授权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根据经验和缔约方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意 见,以及今后任命应考虑的任何其他事项,就上述任命程序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 届会议提出建议。 附件 公约秘书处首长职位的候选人遴选标准 1. 拥有深厚的技术、政策背景和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和国际合作领域的实际经验; 2. 拥有国际卫生经验,包括与国际组织和会员国合作以及与国际烟草控制界保持密 切联系,并且最好具有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作经验; 3. 领导能力和经验丰富,包括具备将公约缔约方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对《公 约》及《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愿景转化为行动的能力;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56 4. 具备有效应对媒体、学术团体、联合国实体、业界、政治领袖、民间社会以及公 共卫生和反非法贸易专家的能力; 5. 具备优秀的沟通和宣传技能,包括建立共识和致力于加强与相关联合国实体的协 调能力; 6. 具备管理复杂卫生相关组织以及为其筹资的良好能力,包括分析组织问题和找到 适当解决办法的能力,以及有效调动资源以支持实施《公约》和《议定书》的能力; 7. 对文化、社会和政治差异有敏感认识; 8. 根据《公约》和《议定书》的各项原则,坚定致力于实现《公约》和《议定书》 的各项目标及实施,以及致力于基于证据的促进和保护公共卫生; 9. 身体健康,适合履行该职位的职责; 10. 清正廉洁并具有独立性,包括有能力保护《公约》和《议定书》不受来自烟草业 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 11. 对世卫组织六种正式语文中的至少一种达到熟练精通程度,同时掌握对第二种语 文的足够技能。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13)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 调员 《行为守则》和《利益申报表》以及关于预防和应对公约秘书 处可能的利益冲突拟议措施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序言部分第 18段和第 5.3条; 还考虑到《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6、 第 9、第 19、第 21-24、第 24之二、第 24之三和第 24之四条规则; 认识到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在闭会期间发挥的核心作用; 承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在行使职责为公约秘书处实施议 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提供指导意见过程中可以获取与公约秘书处的 工作和实施《议定书》有关的特权信息;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57 承认公约秘书处工作人员在支持实施《议定书》及可以获得完成此项任务所需特 权信息方面发挥的核心作用; 已审议公约秘书处提交的文件 FCTC/MOP/1/17所载的报告; 1. 敦促缔约方: (a) 加快和加强实施《公约》第5.3条及其准则; (b) 对烟草行业旨在破坏实施《议定书》的努力保持警惕; (c) 根据《公约》第5.3条及其《准则》中的建议4.9和8.3,提名候选人参与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遴选; 2. 决定: (a) 按文件FCTC/MOP/1/17提出的建议,通过该文件所载的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 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行为守则》和《利益申报表》; (b)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当选后,应在其任期内遵守上述 《行为守则》的各项规定; (c) 在当选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必须提交文件FCTC/ COP/1/17中所载的《利益申报表》; 3.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向《议定书》缔约方通报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对本决定的执行情况; (b) 与世卫组织合作并协商制定适用于公约秘书处所有工作人员的《利益申报 表》或现有表格的附录,并就出现与烟草行业及其外围组织和其他既得商业 利益团体的潜在或实际利益冲突时酌情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 (c) 保管所提交的《利益申报表》,并向主席团报告从《利益申报表》中发现的 任何潜在利益冲突; (d) 向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九届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本决定的 执行情况。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58 附件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 和区域协调员行为守则 I. 目标 1. 本《行为守则》(《守则》)的目标是确保有效执行《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 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6条、第 9条、第 19条和第 21条至第 24条之四) 中规定的主席团职能和责任。 2. 这些职能的行使应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 约》)的目标和规定保持一致,特别是关于第 5.3条及其《实施准则》的规定。 3. 为此,本《守则》确定了一套作业原则和道德标准,以指导出席主席团闭会 期间会议的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以下简称“成员”)根 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 24条之二的规定履行职能和责任。 4. 就本案文而言,提及成员的“职能和责任”应被视为专指成员分别履行主席 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的职能和责任。 II. 指导原则 5. 为实现本《守则》的目标,成员在履行其职能和责任时应以《公约》及其 《议定书》的宗旨、目标和规定为指导: (a) 成员应了解烟草行业为反对和挑战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层面实施《议 定书》所做出的各种努力; (b) 成员应根据《公约》第5.3条及其《准则》采取措施,防止卫生政策的制 定和实施受到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 (c) 成员应根据《公约》第3条规定的目标履行其职能和责任,即在确保廉洁 和忠诚的同时,防止今世后代受到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社 会、环境和经济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和 (d) 成员不得利用其担任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的职务或利用其职能获得 的信息谋取经济或其它私利,或为包括家人、朋友及其喜爱的人在内的 任何第三方谋取私利。 III. 成员的责任 6. 在履行职能和责任时,成员有责任: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59 (a) 防止《议定书》的实施受到烟草行业的商业和其它既得利益或主要业务 与《议定书》实施有关的经济和商业行为者的既得利益的影响和干扰; (b) 只在有效履行其职能绝对需要时与烟草行业发生联系; (c) 确保其与烟草行业的必要关系和互动中的透明;和 (d) 在各自国内,促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面实施《公约》第5.3条及 其《准则》。 IV. 利益冲突 7. 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经济或其他利益,例如: (a) 在烟草行业拥有所有权或投资; (b) 担任烟草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职员、雇员或顾问,或成为烟草行业合 营企业的合伙人;和 (c) 接受本文件第七节所述烟草行业的财政捐款。 8. 成员应防止因以下情况而出现的任何实际、潜在或明显的利益冲突: (a) 成员处理的事情与《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精神、目标和规定相冲突 且自己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该事情的; (b) 成员担任的正式职务或为他人或私人机构提供的服务与《议事规则》第6 条、第9条、第19条和第21条至第24条之四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 主席职能相冲突的;或 (c) 成员接受任何好处、礼品或酬金,影响到其作为主席团成员的行为的。 V. 利益申报 9. 每位成员应在接受任命时填写和签署《利益申报表》,并应承诺遵守本《守 则》,向主席团报告与烟草行业之间可能产生实际或感知利益冲突的任何关系。成 员应随时向主席团通报其《利益申报表》内容出现的任何变化。 VI. 保密 10. 成员有责任在所有职务事务中行使酌处权,不得泄露机密信息。成员因其职 务而可获取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均为世卫组织代表公约秘书处拥有的知识产权,受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60 到《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相关东道国协议和国际法原则授予世卫组织档案 的豁免和不可侵犯的保护。 11. 保密义务高于主席团对成员的任命,未经公约秘书处首长明示和书面授权, 不得进行任何披露。 VII. 与烟草行业的关系 12. 成员不得参加、支持、认可或接受: (a) 与烟草行业任何类型的伙伴关系,包括描述、描绘、暗示或可能被感知 到烟草行业社会责任的举措或活动; (b) 取代可合法执行的烟草控制措施的任何不具约束力或不可执行的协议、 谅解备忘录、自愿协议或烟草业行为守则;和 (c) 为制定或实施任何烟草控制政策提出提案、草案或提供帮助。 13. 成员应避免让人产生其与烟草行业有伙伴关系或合作的任何联想,可能已经 让人产生伙伴关系联想的,应在知晓后立即公开予以纠正。 14. 成员不得要求或接受烟草行业或与烟草行业有合作的任何伙伴为其本人、亲 属、亲戚、朋友或其他任何人或组织提供的任何捐助。捐助应包括但不限于货币 或实物形式的报酬、礼品和服务、研究资助、经济援助、政策草案和法律咨询。 VIII. 任务结束后和保护机密信息 15. 在结束主席团任期后 24 个月内,成员不得与烟草行业或与烟草行业有合作的 任何伙伴发生任何联系,包括本《守则》中所述的任何关系,无论是否产生收益。 16. 本着《公约》以及成员过去行使的相关职能的精神,建议成员在 24 个月后不 与烟草行业或与烟草行业有合作的任何伙伴发生任何联系。 IX. 违反《守则》 17. 任何成员被发现违反本《守则》的: (a) 应立即辞去主席团成员或区域协调员职务,并适用第八节第15段之规 定;和 (b) 可能受到所代表的缔约方的国内立法规定的任何处罚。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61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成员和 区域协调员《利益申报表》 我特此声明,本人已阅读并理解《行为守则》,承诺遵守其中所述基本原则、作业 原则和道德标准。 我确认,本人 ☐ 从未 ☐ 在过去____年内未 与直接参与加工、批发销售或进口烟草制品的实体或代表任何此类实体利益的实体 有任何专业关系或接受来自该实体任何形式的资助或支持。(应该注意本段中使用 的“专业关系”的概念应被理解为不包括公职人员与烟草行业之间在制定和实施与烟 草控制有关的公共卫生政策方面所需的联系)。 如果不能确认,要求在下面提供解释: ☐ 本人还承认,如果本次申报中的任何事项出现任何变化,本人应在该变化发生 后一个月内再次进行申报,如果《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协定书》缔约方会议选举 的主席团提出要求,就本次申报中包括的具体事项提供补充信息。 签署人:(全名和职务) 日期: 签名: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62 世卫组织指定工作人员的利益申报1 按照《职员细则》第 110.7 条和《世卫组织电子手册》第三.1.2 条,指定工作人员需要为 其本人、其配偶和任何受扶养子女填写本表2。 哪些类型的利益需要申报? 指定工作人员必须报告在其可能需要直接或间接以世卫组织名义进行正式交易3,或在世 卫组织工作中拥有商业利益或与世卫组织拥有共同活动领域的任何实体中的任何利益(包括与 它的交往)。此外,由于世卫组织对烟草使用持强硬立场,以及需要确保对待商业医药实体保 持公正,指定工作人员向世卫组织披露其本人、配偶或受扶养子女与所谓的“烟草行业”和/ 或“医药行业”是否有任何关系被视为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设想不同的利益类别。下文提供了非详尽清单,以供指导: 1. 在与世卫组织工作相关的物质、技术或工艺中拥有专有利益(例如,专利所有权); 2. 在工作人员可能需要直接或间接以世卫组织名义进行正式交易,或在世卫组织工作中拥有 商业利益或与世卫组织拥有共同活动领域的某一商业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例如股份或债 券(通过工作人员对股份选择无控制权的一般共同基金或类似安排持有的股份除外4); 3. 在工作人员可能需要直接或间接以世卫组织名义进行正式交易,或者在世卫组织工作中拥 有商业利益或与世卫组织拥有共同活动领域的某一商业实体中就业、担任顾问、董事或其 他职务或具有某种联系,无论是否获得报酬,或正在就未来就业进行谈判,或与此类实体 有其他交往; 4. 完成工作人员可能需要直接或间接以世卫组织名义进行的正式交易,或在世卫组织工作中 拥有商业利益或与世卫组织拥有共同活动领域的任何实体委托的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或研 究; 5. 配偶或受扶养子女在以世卫组织名义向其购买货物和/或服务的实体中就业等拥有家庭利益。 如何填写本《申报表》:总部工作人员,要求回答本表中的问题 1、2和 3,并用保密信封 提交给合规、风险管理和道德操守办公室;区域和国家办事处工作人员,提交给行政和财务司 司长。 评估与结果:总干事就工作人员申报的任何利益是否符合《人事条例》第一条的规定以及 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作出决定。工作人员在本《申报表》中披露的信息,如果总干事认为符合 世卫组织的利益,则可提交给其主管。只有在世卫组织工作的客观性受到质疑,总干事认为披 露符合世卫组织最佳利益时,且只有在所涉工作人员有机会发表意见之后,这些信息才可提供 给世卫组织以外的人。 1 本《申报表》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被解释为表明在职工作人员有权在其他实体就业或与其他实体拥有其他类型 联系,当此类就业/联系可能被《人事条例》和《职员细则》其他条款禁止时。 2 就本《申报表》而言,“配偶”包括得到法律承认的同居伴侣(见第 22/2006 号情况说明)。《职员细则》第 310.5.2条对“受扶养儿童”进行了定义。一般来说,如果子女领取了受扶养人津贴,则应将其列入《申报表》中。 3 当确定工作人员“可能需要”与某些实体有交易时,应将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有理由可能要求其进行接触 的任何实体列入,即使没有马上预见到这些接触。当然,如果所报告的仅仅是将来有可能接触的一种可能性实际上 变成即将发生的接触,则工作人员应该在进行任何实际接触之前立即将这一事实报告给总干事。 4 这一例外不得适用于侧重于那些在世卫组织工作中拥有商业利益或与世卫组织拥有共同活动领域的行业的基 金或类似安排。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63 请对以下三项要求提供的信息作出答复: 申报: 1) 你本人、配偶或受扶养子女 5 在你可能需要直接或间接以世卫组织名义进行正式交易,或 在世卫组织工作中拥有商业利益或与世卫组织拥有共同活动领域的任何实体中是否拥有任何利 益(包括有交往),包括在医药公司/产品中是否有任何利益? 是:☐ 否:☐ 如果是,要求在下文方框中作详细说明。 2) 你本人、配偶或受扶养子女 6 与任何实体是否拥有雇用或其他职业关系:(一)直接参与 生产、加工或销售烟草或任何烟草制品或医药产品;或(二)直接代表此类实体的利益? 是:☐ 否:☐ 如果是,要求在下文方框中作详细说明。 (如需要更多空格,要求另附纸继续回答。) 利益类型,例如专利、股份(包 括数量和现市值);雇用、联 系、报酬(包括任何复合物、工 作等) 实体名称 说明是否由你本人、配偶或受扶 养子女持有? 3) 是否有任何其他事情会影响你在为世卫组织履行职责时的客观性或独立性,其他人是否对 你的客观性或独立性有任何看法? 是:☐ 否:☐ 如果是,要求在下文或另页详细说明。 本人特此声明,所披露信息正确完整。本人确认,填写本《申报表》不妨碍我依据世卫组 织《人事条例》和《职员细则》,特别是规定工作人员职责、义务和特权的第 1 条履行义务。 本人保证,如果这些情形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 7,将更新本《申报表》,且无论如何会每年更 新一次。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要求使用印刷体) 职务(要求使用印刷体) ___________________ 5 就本《申报表》而言,“配偶”包括得到法律承认的同居伴侣(见第 22/2006 号情况说明)。《工作人员细则》 第 310.5.2条定义了“受扶养儿童”。一般来讲,如果子女领取了受扶养人津贴,则应将其列入《申报表》中。 6 见上文脚注 5。 7 “实质性变化”的概念为解释提供了某些灵活性,因此,如有任何疑问,工作人员应咨询合规、风险管理和 道德操守办公室。不过,持有其股份的公司的任何变化等都应该报告,但肯定可以假设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在 20% 以下的任何变化不属于实质性变化。股值增加,但数量不变,其本身不是一种实质性变化。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64 FCTC/MOP1(14)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视觉形象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注意到文件 FCTC/COP/1/21所载由《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 公约秘书处编写的报告; 承认《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拥有一个特定视觉形象的重要 性; 认识到该视觉形象获得适当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 决定授权公约秘书处委托设计《议定书》标识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提出 备选方案,并授权主席团就标识的最终设计问题作出决定; 2. 决定在标识中采用“首尔议定书”一词,该词与《公约》标识以及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以六种正式语文书就的《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全称相关; 3. 决定是否使用上文第 2 段提到的“首尔议定书”一词须取决于大韩民国是否成为 《议定书》的缔约国; 4. 决定考虑到获得适当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a) 公约秘书处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擅自使用《议定书》的标识、缩写和名 称,尤其是防止以商标或商业标签形式用于商业目的; (b) 《议定书》的每个缔约方,于任何此等措施或禁止措施在其领土内生效之 前,均应努力防止擅自使用《议定书》的标识、缩写和名称,尤其是防止以商标 或商业标签形式用于商业目的; 5. 决定授权公约秘书处继续在《议定书》的所有文件中使用其标识。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15) 最大限度提高议定书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其它会议的透明度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重申《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缔约方决心依照国家法律防止 烟草控制相关公共卫生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它既得利益的影响;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65 强调有必要警惕烟草业为阻碍或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战略所作的任何努力,并 且有必要了解烟草业采取的对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战略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认识到必须保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及其附属机构会议,并在同时坚持世卫组 织问责框架,以便“用可获取、可见和可理解的方式提供与其各项活动的现有条件、决 定和相关行动有关的可靠和及时信息,除非该信息被视为机密”; 忆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第 5.3条实施准则的建议 4.9, 其中规定缔约方不应提名受雇于烟草业或任何促进烟草业利益的实体的任何人员,加 入出席公约缔约方会议、其下属机构会议,或任何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决定成立的其 它机构会议的代表团; 还忆及《实施准则》的建议 8.3,其中规定缔约方应保证国有烟草公司的代表不能 成为代表团的任何一部分成员,参加公约缔约方会议、其下属机构或任何其它根据公 约缔约方会议决定成立的机构的任何会议; 进一步忆及关于公众成员参与公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会议的文件 FCTC/COP/6/27,并注意到关于最大限度增强缔约方代表团、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 和民间社会团体参加公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会议期间的透明度的文件 FCTC/COP/7/30,并注意到文件FCTC/COP/8/15介绍了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选出 的主席团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提高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缔 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公约其它会议的透明度, 注意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 FCTC/COP8(12)号决定通过了一系列旨在最大限度 提高缔约方和观察员代表团参加缔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以及公约其它会议的透明度 的措施, 1. 敦促缔约方: (a) 加快并加强实施《公约》第 5.3条及其《实施准则》; (b) 对烟草业和其它既得利益以及对干扰缔约方制定和实施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 易政策的策略和伎俩保持警惕; (c) 在指定其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其下属机构或任何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 定成立的其它机构会议的代表团成员时考虑到《实施准则》的建议 4.9和 8.3; 2. 决定: (a) 要求公约秘书处在发给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或任何根据议定书缔 约方会议决定成立的其它机构会议的邀请中,提醒缔约方履行《公约》第 5.3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66 条规定的义务并牢记《实施准则》的建议 4.9 和 8.3。为此目的,公约秘书处 应在其邀请函中包括以下句子: “公约秘书处谨提醒缔约方在指定其代表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其附 属机构或任何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成立的其它机构会议时,应遵守 《公约》第 5.3条并牢记《公约第 5.3条实施准则》的建议 4.9和 8.3”; (b) 要求缔约方在指定其代表参加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其附属机构或任何根据议 定书缔约方会议决定成立的其它机构会议时,以任何方式或形式表明其倾向 (例如在资格认证文件或在单独的信函中)并表明其遵守《公约》第 5.3条和 牢记《公约第 5.3条实施准则》的建议 4.9和 8.3。在这方面,缔约方应表明以 下内容: “在指定代表出席[会议名称]时,[缔约方名称]已遵守《公约》第 5.3 条, 并牢记《公约第 5.3条实施准则》的建议 4.9和 8.3”; (c) 根据其内部程序和国内立法,缔约方可确定其认为适当并符合《公约》第 5.3 条和《公约第 5.3条实施准则》的建议 4.9和 8.3的 2(b)段所述程序。缔约方可 将《利益申报表》用作该内部程序的一部分; (d) 上文第 2(a)至 2(c)段规定的程序比照适用于指定《议定书》非公约缔约方国家 的代表团; 3. 决定通过: (a) 本决定附件 1所载政府间组织筛选和资格认证程序,并要求所有个人在本届会 议或其希望参与的会议召开之前 14天内填写并提交《利益申报表》; (b) 本决定附件 2所载非政府组织筛选和资格认证程序,并要求所有个人在本届会 议或其希望参与的会议召开之前 14天内填写并提交《利益申报表》; (c) 本决定附件 3所载媒体成员筛选和资格认证程序,并要求所有个人在本届会议 或其希望参与的会议召开之前 30天内填写并提交《利益申报表》; (d) 本决定附件 4所载公众成员筛选和资格认证程序,并要求所有个人在本届会议 或其希望参与的会议召开之前 30天内填写并提交《利益申报表》; (e) 将本决定附件 5至 7所载文件作为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提名的代表以及媒 体和公众成员应填写并提交公约秘书处的《利益申报表》; (f) 官方演讲嘉宾无需遵循上述程序;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67 4. 要求公约秘书处考虑到其按照以往做法完成这些任务的能力,开展以下活动: (a) 收集并审议上文第 3(a)至 3(e)段中规定的应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及其附属机构 今后会议提交的所有《利益申报表》,以避免任何实际的、潜在的或明显的利 益冲突; (b)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通报其审议结果,以采取适当行动确保遵守《公 约》第 5.3条; (c)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其审议结果。 附件 1 获得观察员资格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代表团成员筛选和胸卡发放程序 1. 要求获得观察员资格的政府间组织代表团每位成员在被提名为出席《消除烟草制 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代表之际填写一份利益申报表,并在本 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其被提名出席的会议召 开之前至少提前 14天将申报表提交《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 秘书处。 2. 要求申请人在利益申报表中披露其在过去五年是否与烟草业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 益的行业存在附属关系,或是否接受它们提供的资金,申请人还需详细说明这种附属 关系和联系情况。如果不进行利益申报,代表团成员将没有资格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届会或附属机构的任何会议。 3. 公约秘书处将考虑到《公约》序言部分第 17和 18段、《议定书》序言部分第 16段 以及《公约》第 5.3 条及其《实施准则》,在能力范围内对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利益申 报表进行筛选,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通报其调查结果,以便采取适当行动确 保遵守《公约》第 5.3条。 4. 将向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的代表 发放参会胸卡,胸卡上有与会代表的姓名和照片并注明所属单位。 5. 与会代表在领取胸卡之前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护照或类似的国民身份 证,身份证明上应当有该代表的姓名、国家名和照片。 6. 获得观察员资格的政府间组织代表团所有成员的利益申报表均应在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召开之前提供给缔约方和获得正式 认可的观察员。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68 附件 2 获得观察员资格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团成员筛选和胸卡发放程序 1. 要求获得观察员资格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团每位成员在被提名为出席《消除烟草制 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代表之际填写一份利益申报表,并在本 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其被提名出席的会议召 开之前至少提前 14天将申报表提交《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 秘书处。 2. 要求申请人在利益申报表中披露其在过去五年是否与烟草业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 益的行业存在附属关系,或是否接受它们提供的资金,申请人还需详细说明这种附属 关系和联系情况。如果不进行利益申报,代表团成员将没有资格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届会或附属机构的任何会议。 3. 公约秘书处将考虑到《公约》序言部分第 17和 18段、《议定书》序言部分第 16段 以及《公约》第 5.3 条及其《实施准则》,在其能力范围内按照以往做法对截止日期之 前收到的申请进行筛选,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通报其调查结果,以便采取适 当行动确保遵守《公约》第 5.3条。 4. 将向出席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的代表 发放参会胸卡,胸卡上有与会代表的姓名和照片并注明所属单位。 5. 与会代表在领取胸卡之前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护照或类似的国民身份 证,身份证明上应当有该代表的姓名、国家名和照片。 6. 获得观察员资格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团所有成员的利益申报表均应在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召开之前提供给缔约方和获得正式 认可的观察员。 附件 3 媒体成员筛选和胸卡发放程序 1. 将依照联合国现行政策和世卫组织关于世界卫生大会媒体资格认证政策向希望参 与《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的媒体代表发放 全权证书。 2. 具体而言,应要求媒体成员至少提前 60天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一份其主编或同等地位 主管的信函,其中应注明日期和需要进行资格认证的活动,并呈交记者证和国家护照。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69 3. 此外,应要求媒体成员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 集的会议召开之前 30天填写并提交利益申报表。 4. 应准许获得正式认可的媒体成员凭借媒体专用胸卡参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 附属机构会议或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胸卡上有其姓名、国家名、职位与头衔以及 照片。 5. 公约秘书处将考虑到《公约》序言部分第 17和 18段、《议定书》序言部分第 16段 以及《公约》第 5.3 条及其《实施准则》,在其能力范围内对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申请 进行筛选,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通报其调查结果,以便采取适当行动确保遵 守《公约》第 5.3条。 分发媒体成员名单 6. 将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届会开幕之前向主席团通报载有媒体成员姓名及身份/所属 机构的名单,并在媒体成员获准参与的届会召开之前向缔约方和获得正式认可的观察 员提供该名单。 附件 4 公众成员筛选和胸卡发放程序 1. 应要求公众成员至少提前 60天向《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 约秘书处提交一份参会意向书,其中注明日期和需要进行资格认证的公约秘书处召集 的会议,同时附上一份简历,描述其专业背景和过去五年的隶属关系。 2. 此外,应要求公众成员在其已获得资格认证的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召开之前 30 天填写并提交一份利益申报表。公约秘书处应向《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通报其调查结果,以便采取适当行动确保遵守《公 约》第 5.3条。 3. 应准许公众成员凭借公众专用胸卡参与其已获得资格认证的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 议,胸卡上有其姓名、国家名、职位与头衔以及照片。 4. 公约秘书处将考虑到《公约》序言部分第 17和 18段、《议定书》序言部分第 16段 以及《公约》第 5.3 条及其《实施准则》,在其能力范围内对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申请 进行筛选,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通报其调查结果,以便采取适当行动确保遵 守《公约》第 5.3条。 分发公众成员名单 5. 公众成员名单应在其已获得资格认证的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开幕之前提供给主席 团,并在其已获得资格认证的届会召开之前提供给缔约方和获得正式认可的观察员。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70 附件 5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附属机构会议和公约秘书处召集的会议的 观察员利益申报表 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 国家/组织: ☐ 国际非政府组织,请注明: ☐ 非政府组织,请注明: 利益申报表(如适用,请勾选): ☐ 我声明我和/或我所代表的组织未接受或在最近五年未接受来自烟草业、任何致力 于促进其利益的实体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捐助、供 资或结算,但不包括税收,或者其它财政义务和法院强制付款。 ☐ 我声明我在过去五年没有受雇于烟草业、任何致力于促进烟草业利益的实体或任 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 ☐ 我声明我与烟草业、任何致力于促进其利益的实体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 没有附属关系或者专业关系。(注:本段中使用的“专业关系”概念应理解为不包括 公共机构负责人为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相关公共卫生政策而与烟草业进行的必要互 动)。 ☐ 我声明上述信息据我所知是真实的,并且知晓如果信息不准确,我的资格认证可 能会被拒绝或撤销。 如您不能勾选其中一个方框或两个方框均不能勾选,请在下面作出说明: 签字人:(姓名和头衔) 日期: 签字: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71 附件 6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媒体成员利益申报表 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 日期: (由登记处干事填写) 胸卡编号: 头衔: 姓: 名: 家庭住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所属媒体企业: 职位和头衔: 上级主管: 地址: 电话: 传真: 届会期间的地址: 利益申报表 (如适用,请勾选): ☐ 我声明我和/或我所代表的组织未接受或在最近五年未接受来自烟草业、或者任 何致力于促进其利益的实体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的任何经济捐助、供资或 结算,但不包括税收,或者其它财政义务和法院强制付款。 ☐ 我声明我在过去五年没有受雇于烟草业或者任何致力于促进烟草业利益的实体或 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 ☐ 我声明我与烟草业或任何致力于促进其利益的实体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 没有附属关系或者专业关系。(注:本段中使用的“专业关系”概念应理解为不包 括公共机构负责人为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相关公共卫生政策而与烟草业进行的必要 互动)。 ☐ 我声明上述信息据我所知是真实的,并且知晓如果信息不准确,我的资格认证可 能会被拒绝或撤销。 如您不能勾选其中一个方框或两个方框均不能勾选,请在下面作出说明: 签字人:(姓名和头衔) 日期: 签字: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72 附件 7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公众成员利益申报表 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 国家: 组织: 利益申报表(如适用,请勾选): ☐ 我声明我和/或雇用我的组织未接受或在最近五年未接受来自烟草业、任何致力于 促进其利益的实体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的任何经济捐助、供资或结算,但 不包括税收,或者其它财政义务和法院强制付款。 ☐ 我声明过去五年我一直未受雇于烟草业、任何致力于促进烟草业利益的实体或任 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业。 ☐ 我声明我与烟草业、或任何致力于促进其利益的实体或任何其它有既得利益的行 业没有附属关系或者专业关系。(注:本段中使用的“专业关系”概念应理解为不包 括公共机构负责人为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相关公共卫生政策而与烟草业进行的必要 互动)。 ☐ 我声明上述信息据我所知是真实的,并且知晓如果信息不准确,我的资格认证可 能会被拒绝或撤销。 如您不能勾选其中一个方框或两个方框均不能勾选,请在下面作出说明: 签字人:(姓名和头衔) 日期: 签字: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73 FCTC/MOP1(16) 2018-2019 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公约秘书处提交的 2018- 2019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载于文件 FCTC/MOP/1/19); 还考虑到 FCTC/MOP1(1)号决定,其中《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定 书》)缔约方决定根据《议定书》第 33.4 条规定,将世界卫生组织的《财务条例》和 《财务细则》作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财务细则》; 考虑到 FCTC/MOP1(18)号决定,其中《议定书》缔约方决定使用世卫组织的摊款 比额表,同时考虑到世卫组织会员国与《议定书》成员的差别, 1. 决定: (a) 通过本决定附件 1所列 2018-2019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b) 确定 2018-2019年财务期《议定书》缔约方的评定分摊款总额为 3 170 241美元; (c) 利用评定分摊款资助最不发达国家代表的旅费和生活津贴,直至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第二届会议为止(含第二届会议); (d) 此外,利用评定分摊款资助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代表的旅费,并且通过可获 得的预算外资源支付相应生活津贴方面的费用,直至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 议为止(含第二届会议); (e) 授权公约秘书处要求交纳评定分摊款,包括在两次支付之间的时期可能成为 《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的分摊款; (f) 要求秘书处首长实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预算和工作计划(本决定附件 1), 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提交 2018-2019 年财务期工作计划和预算的最终 绩效报告; 2. 决定授权公约秘书处按照工作计划为各项活动寻求和接受预算外自愿捐款; 3. 要求秘书处首长: (a) 定期向主席团通报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商定的预算和工作计划现状的最新情况; (b) 在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下届会议提交预算和工作计划之前,与缔约方进行非正 式磋商; 4. 敦促《议定书》缔约方提供预算外捐款以促进实现工作计划的各项目标。 消 除 烟 草 制 品 非 法 贸 易 议 定 书 缔 约 方 会 议 第 一 届 会 议 报 告 7 4 附件 1 2018-2019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议定书》活动费用 1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实施工作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1.1 促进批准并实施《议定书》 (a) 举办多部门区域讲习班,以促进更多公约缔约方批准《议 定书》 至少 30个公约缔约方参与两次区域讲习班 0 120 000 120 000 (b) 在与部长举行的高级别会议上宣传《议定书》 参加高级别会议,以宣传《议定书》 0 30 000 30 000 (c) 动员可能的相关国际组织参与 与选定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举行高级别会议,以 宣传《议定书》 0 30 000 30 000 1.2 为筹备《议定书》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援助 (a) 举办三次多部门区域讲习班,协助筹备《议定书》的实施 工作 至少 45个议定书缔约方参与三次区域讲习班 0 180 000 180 000 (b) 应要求就《议定书》专题向缔约方提供技术援助 根据具体要求提供技术援助 0 75 000 75 000 1.3 政府间工作小组/专家小组 (a) 负责建立跟踪和追溯制度,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 (第 8.1 条)和用于卷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 条)的机制 12 名成员。负责建立跟踪和追溯制度,包括全 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 8.1 条)和用于卷烟盒 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 条)的机制举行 一次会议,并提供进展报告 50 000 20 000 70 000 (b) 国际援助与合作(第 21、23和 28 条)机制 12 名成员。国际援助与合作(第 21、23 和 28 条)机制举行一次会议,并提供进展报告 50 000 20 000 70 000 工作领域 1 小计 100 000 475 000 575 000 2 0 1 8 年 1 0 月 8 -1 0 日 , 瑞 士 日 内 瓦 7 5 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2.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 (a) 后勤——总体组织 (i) 租金、服务费、会议临时工作人员的酬劳及工作人员 的加班费 按时筹备和召开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 议,为超时工作支付加班费 183 980 0 183 980 (ii) 口译人员的薪酬 提供口译服务 87 000 0 87 000 (iii) 安保 提供安保服务 25 747 0 25 747 (iv) 对符合条件的缔约方的旅行支助 缔约方与会比例高 31 581 0 31 581 (v) 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生活津贴 缔约方与会比例高 21 065 0 21 065 (vi) 接待 主办招待会 0 0 0 (b) 夜会(2次夜会) 举行 2次夜会 32 500 0 32 500 (c) 文件编制(会前、会中和会后) (i) 编辑和翻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正式文件(会前) 在会议开幕前至少 60天向缔约方提供六种语言 的正式文件 200 000 0 200 000 (ii) 编辑、翻译和印制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正式文件(会中) 报告、决定和其他文件 185 000 0 185 000 (iii) 简记员的薪酬 完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 13 000 0 13 000 (iv)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和逐字记录(会后)的编辑和 翻译 完成和发布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公布逐字 记录 25 000 0 25 000 (d) 特邀发言人 根据旅行政策,为 1名特邀发言人提供旅行支助 0 0 0 7 6 消 除 烟 草 制 品 非 法 贸 易 议 定 书 缔 约 方 会 议 第 一 届 会 议 报 告 (e)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宣传活动和媒体 (i) 创意想法、宣传活动战略、图片资料、展位、宣传材 料、网站、两名摄影师;摄像师和展览 宣传活动及制作相关材料 0 0 0 (ii) 六个月的沟通/媒体关系服务 成功开展宣传活动,并确保进行媒体核证、维 护媒体关系以及对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 议进行报道 0 0 0 (iii)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的软件应用程序(APP) 确保设计和开发以及发布 APP 3 500 3 500 7 000 (f) 适当检查代表的《利益申报表》 检查注册情况以查看是否完成了《利益申报 表》 20 000 0 20 000 2.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适当时包括区域协调员 (a) 筹备和支持主席团的工作并召集会议 召集 2 次会议,包括视频会议/电话会议和编写 摘要记录。 14 000 0 14 000 (i) 为主席团成员提供旅行支助和生活津贴 主席团成员出席主席团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各届会议。 67 200 0 67 200 (ii) 口译(3种语言) 确保主席团之间保持良好沟通 36 000 0 36 000 (iii) 建立和维护有保障的在线平台 允许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访问平台 3 000 0 3 000 工作领域 2 小计 948 573 3 500 952 073 2 0 1 8 年 1 0 月 8 -1 0 日 , 瑞 士 日 内 瓦 7 7 3 报告和信息交换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3.1 制定《议定书》的报告文书,支持缔约方履行其报告义务,并分析有关《议定书》的报告 (a) 编制并传播《议定书》的报告模块 编制报告模块并发送给各缔约方 与少数感兴趣的缔约方进行接触,以便就模块 的最终内容提供意见和指导 20 000 0 20 000 (b) 加强缔约方的报告能力 加强缔约方的能力,以收集和报告与《议定 书》实施情况有关的信息。如可能,与《议定 书》实施问题讲习班一起,在最有需要的区域 举办三次区域或次区域培训讲习班 30 000 30 000 60 000 3.2 信息交换,包括转让专长和技术 (a) 就议定书专题开展研究并传播良好做法。 进行至多 5次国家访问和 5项关于良好做法的研 究 20 000 20 250 40 250 (b) 促进有关《议定书》的信息共享 建立一个关于公约实施情况数据库的分项以传 播有关《议定书》的资源 7 500 7 500 15 000 工作领域 3 小计 77 500 57 750 135 250 7 8 消 除 烟 草 制 品 非 法 贸 易 议 定 书 缔 约 方 会 议 第 一 届 会 议 报 告 4 促进在实施《议定书》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4.1 促进国际合作,重点是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a) 加强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合作与沟通,包括提高认识,通 过信息平台上的指定空间传播作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观察 员的国际政府间组织开展的《议定书》相关活动信息 邀请国际政府间组织参加公约秘书处的相关活 动,公约秘书处参加至少三次由国际政府间组 织举办的主要全球和区域会议,以便宣传《议 定书》,加强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合作,并向议 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提交报告 0 20 000 20 000 (b) 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具有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 地位的组织)在相关活动中的合作与沟通,以便达及国 家、区域和全球组织 邀请民间社会团体参加公约秘书处的相关活 动,公约秘书处参加至少三次由非政府组织组 织举办的全球和区域《议定书》相关会议,加 强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第二届会议提交报告 0 10 000 10 000 4.2 促进在实施《议定书》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a) 制定一项战略以支持实施《议定书》 制定了支持实施《议定书》的战略并向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提交报告 30 000 30 000 60 000 工作领域 4 小计 30 000 60 000 90 000 2 0 1 8 年 1 0 月 8 -1 0 日 , 瑞 士 日 内 瓦 7 9 5 行政和管理以及其他安排与活动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5.1 一般行政和管理 (a) 筹集资源 筹集到 40%-60%的预算外资金 20 000 0 20 000 (b) 一般行政、人事和财务管理 世卫组织全球管理系统内定制的工作计划和行 政安排。 15 000 0 15 000 5.2 提高认识、出版物、网站和网络应用程序以及实施沟通计划 (a) 编制并实施沟通计划以促进实施《议定书》 本双年度内,每年至少与议定书缔约方常驻日 内瓦代表团举行一次会议,传播出版物并在至 少六次国际会议上介绍情况 15 800 0 15 000 (b) 监控和评价专用的《议定书》网页并相应进行重新设计 增加《议定书》网页的点击次数 10 000 0 10 000 (c) 以世卫组织六种正式语言更新《公约》网站上的《议定 书》页面 在《公约》网站上以世卫组织六种语言更新 《议定书》页面和文件 12 500 0 12 500 工作领域 5 小计 73 300 0 73 300 所有工作领域活动费用总计 1 229 373 596 250 1 825 623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80 附件2 职员费用总额细目(美元)1 定期职员 数量 职位 美元 3 P5(2个20%工时的员额和1个75%工时的员额) 380 650 1 P4 274 000 2 P3 443 000 2 P2 350 000 1 G3 128 500 由评定分摊款供资的职员费用总额(9 个员额) 1 576 150 预算外 3 P2 525 000 职员费用总额(总共 12 个员额) 2 101 150 1 公约秘书处核心职员的指示性费用是以世卫组织现有最新的 2018-2019 年标准薪金毛额费用为依据。如上所 述,在职人员的合同通过自愿评定分摊款供资;建议的额外职员岗位将通过预算外捐款供资。职员计划以及可能的 调整能否得到实现取决于这些资金的实际可用情况以及不断变化的工作量。职员计划不包括根据实际需要和利用资 源的情况可能进行的短期任务和借调。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81 附件3 2018-2019年预算方案总额(美元) 费用类型 由评定 分摊款供资 由预算外 资金供资 合计 1. 活动费用 1 229 373 596 250 1 825 623 2. 职员费用 1 576 150 525 000 2 101 150 3. 直接费用合计 2 805 523 1 121 250 3 926 773 4. 规划支持费用(13%) 364 718 145 763 510 480 5. 总计 3 170 241* 1 267 013 4 437 253 *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为组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批准了一笔数额为 306 000 美元的预算,归在评定 分摊款下。因此,在将这笔款额从评定分摊款预算总额中扣除后,将剩余 2 864 241 美元。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17) 2020-2021 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审议了公约秘书处提交的的 2020-2021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载于文件 FCTC/ MOP/1/20); 考虑到 FCTC/MOP1(1)号决定,其中《议定书》缔约方决定根据《消除烟草制 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第 33.4 条规定,将世界卫生组织的《财务条例》和《财务细则》 作为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财务细则》; 考虑到 FCTC/MOP1(18)号决定,其中《议定书》缔约方决定使用世卫组织的摊 款比额表,同时考虑到世卫组织会员国与《议定书》成员的差别, 1. 决定: (a) 通过本决定附件 1所列 2020-2021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b) 确定 2020-2021 年财务期《议定书》缔约方的评定分摊款总额为 4 999 719 美 元; (c)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缔约方应根据公约秘书处在执行核准的 工作计划和预算方面承担的义务,适当反映对公约秘书处所需开展的活动量 和工作量的任何改变,以便通过下一个双年度的预算;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82 (d) 利用自愿评定分摊款资助最不发达国家代表的旅费和生活津贴,直至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为止(含第二届会议); (e) 此外,利用自愿评定分摊款资助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代表的旅费,并且通 过可获得的预算外资源支付相应生活津贴方面的费用,直至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第二届会议为止(含第二届会议); (f) 授权公约秘书处要求交纳评定分摊款,包括在两次支付之间的时期可能成为 《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的分摊款; (g) 要求公约秘书处向《公约》和缔约方的议定书联络点通报为协助实施《议定 书》而设立职位的情况; (h) 要求秘书处首长实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预算和工作计划,并向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提交: (i) 2020-2021年财务期工作计划和预算的中期绩效报告,以及 2018 - 2019年 财务期工作计划和预算的最终绩效报告(在其第二届会议上); (ii) 2020-2021 年财务期工作计划和预算的最终绩效报告(在其第三届会议 上); 2. 决定授权公约秘书处按照工作计划为各项活动寻求和接受预算外自愿捐款; 3. 要求秘书处首长: (a) 定期向主席团通报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商定的预算和工作计划现状的最新情 况; (b) 在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下届会议提交预算和工作计划之前,与缔约方进行非 正式磋商; 4. 敦促《议定书》缔约方提供预算外捐款以促进实现工作计划的各项目标。 2 0 1 8 年 1 0 月 8 -1 0 日 , 瑞 士 日 内 瓦 8 3 附件 1 2020-2021年财务期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议定书》活动费用 1 筹备《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的实施工作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1.1 促进批准并实施《议定书》 (a) 举办多部门区域讲习班,以促进更多公约缔约方批 准《议定书》 至少60个公约缔约方参与四次区域讲习班 0 240 000 240 000 (b) 在与部长举行的高级别会议上宣传《议定书》 参加高级别会议,以宣传《议定书》 0 60 000 60 000 (c) 动员可能的相关国际组织参与 与选定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举行高级别会议,以宣 传《议定书》 0 60 000 60 000 1.2 为筹备《议定书》实施工作提供技术援助 (a) 应要求就《议定书》专题向缔约方提供技术援助 根据具体要求提供技术援助 55 000 95 000 150 000 1.3 政府间工作小组/专家小组 (a) 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8.1条)和用于卷烟 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第8.3条)的跟踪和追溯 制度工作小组 12名成员。包括全球信息共享归口单位(第8.1 条)和用于卷烟盒及包装的独特识别标记(第 8.3条)的跟踪和追溯制度工作小组举行一次会 议,并提供进展报告 50 000 20 000 70 000 (b) 援助与合作(第12、21、23、24、28和29条)工作 小组 12名成员。援助与合作(第12、21、23、24、 28和29条)工作小组举行一次会议,并提供进 展报告 50 000 20 000 70 000 (c) 确定与《议定书》第6.5和13.2条有关的研究需求和差 距,并编写报告提交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具有详细的路线图,其中列出了时间表和步骤, 以根据《议定书》第6.5和13.2条开展所预见的循 证研究,并编写进展报告 0 100 000 100 000 工作领域1小计 155 000 595 000 750 000 消 除 烟 草 制 品 非 法 贸 易 议 定 书 缔 约 方 会 议 第 一 届 会 议 报 告 84 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2.1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会前安排:6次区域筹备会议 (a) 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各区域的旅费和每日津贴以及 为符合条件缔约方提供的旅行支助和每日津贴 澄清有关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文件和程序的问题, 并为区域讨论提供支持,以便更好地为议定书缔 约方会议的届会作准备,此外要确保符合条件的 缔约方能参会 20 000 38 000 58 000 2.2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 (a) 后勤——总体组织 (i) 租金、服务费、会议临时工作人员的酬劳及 工作人员的加班费 按时筹备和召开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 为超时工作支付加班费 183 980 0 183 980 (ii) 口译人员的薪酬 提供口译服务 170 000 0 170 000 (iii) 安保 提供安保服务 30 000 0 30 000 (iv) 对符合条件的缔约方的旅行支助 缔约方与会比例高 60 000 0 60 000 (v) 最不发达国家的生活津贴 缔约方与会比例高 35 000 0 35 000 (vi) 接待 主办招待会 0 15 000 15 000 (b) 夜会(3次夜会) 举行3次夜会 48 750 0 48 750 (c) 文件编制(会前、会中和会后) (i) 编辑和翻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正式文件(会 前) 在会议开幕前至少60天向缔约方提供六种语言的 正式文件 200 000 0 200 000 (ii) 编辑、翻译和印制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正式文 件(会中) 报告、决定和其他文件 185 000 0 185 000 (iii) 简记员的薪酬 完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 13 000 0 13 000 (iv)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和逐字记录(会后) 的编辑和翻译 完成和发布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报告;公布逐字记 录 25 000 0 25 000 2 0 1 8 年 1 0 月 8 -1 0 日 , 瑞 士 日 内 瓦 8 5 (d) 特邀发言人 根据旅行政策,为1名特邀发言人提供旅行支助 0 5 500 5 500 (i) 每个区域一名贵宾及一名随行人员的旅费和 生活津贴 确保为最不发达国家高级别与会者报销费用 0 27 500 27 500 (ii) 安保 确保高级别与会者的安全 0 10 000 10 000 (e)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的宣传活动和媒体 (i) 创意想法、宣传活动战略、图片资料、展 位、宣传材料、网站、两名摄影师;摄像师和展 览 宣传活动及制作相关材料 5 000 40 000 45 000 (ii) 六个月的沟通/媒体关系服务 成功开展宣传活动,并确保进行媒体核证、维护 媒体关系以及对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进 行报道 0 13 700 13 700 (iii)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的软件应用程 序(APP) 确保设计和开发以及发布APP 7 000 0 7 000 (f) 适当检查代表的《利益申报表》 检查注册情况以查看是否完成了《利益申报表》 10 000 10 000 20 000 2.3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适当时包括区域协调员 (a) 筹备和支持主席团的工作并召集会议 召集2次会议,包括视频会议/电话会议和编写摘要 记录 14 000 0 14 000 (b) 为主席团成员提供旅行支助和生活津贴 主席团成员出席主席团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各届会议 124 665 0 124 665 (c) 口译(3种语言) 确保主席团之间保持良好沟通 72 000 0 72 000 (d) 建立和维护有保障的在线平台 允许主席团成员和区域协调员访问平台 3 000 0 3 000 工作领域2小计 1 205 730 159 700 1 365 430 消 除 烟 草 制 品 非 法 贸 易 议 定 书 缔 约 方 会 议 第 一 届 会 议 报 告 86 3 报告和信息交换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3.1 支持缔约方履行其报告义务,同时支持编制《议定书》实施情况全球进展报告 (a) 报告模块的持续改进 更新并传播报告模块 10 000 10 000 20 000 (b) 加强缔约方就《议定书》进行报告的能力 加强缔约方的能力,以收集和报告与《议定书》 实施情况有关的信息。如可能,与《议定书》实 施问题讲习班一起,在最有需要的地区举办四次 区域或次区域培训讲习班 10 000 70 000 80 000 3.2 信息交换,包括转让专长和技术 (a) 就议定书专题开展研究并传播良好做法。 进行至多10次国家访问并确认、记录和传播关于 良好做法的10项研究 10 000 70 500 80 500 (b) 通过交流论坛和其他手段促进有关《议定书》的 协调和信息共享 利用新获得的《议定书》相关资源,维护和更新 关于公约实施情况的数据库 0 10 000 10 000 工作领域3小计 30 000 160 500 190 500 2 0 1 8 年 1 0 月 8 -1 0 日 , 瑞 士 日 内 瓦 8 7 4 与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以及其他机构的协调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4.1 促进国际合作,重点是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 (a) 加强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合作与沟通,包括提高 认识,通过信息平台上的指定空间传播作为议定 书缔约方会议观察员的国际政府间组织开展的 《议定书》相关活动信息 邀请国际政府间组织参加公约秘书处的相关活 动,公约秘书处参加至少三次由国际政府间组织 举办的主要全球和区域会议,以便宣传《议定 书》,加强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合作,并向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5 000 26 200 31 200 (b) 加强与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具有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观察员地位的组织)在相关活动中的合作与沟 通,以便达及国家、区域和全球组织 邀请民间社会团体参加公约秘书处的相关活动 的,公约秘书处参加至少三次由非政府组织组织 举办的全球和区域《议定书》相关会议,加强与 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并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 届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0 15 000 15 000 4.2 促进在实施《议定书》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a) 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通过的战略, 协助和促进在实施《议定书》方面开展合作并分 享最佳做法 缔约方参与国际合作并分享实施《议定书》方面 的最佳做法 25 000 75 000 100 000 工作领域4小计 30 000 116 200 146 200 消 除 烟 草 制 品 非 法 贸 易 议 定 书 缔 约 方 会 议 第 一 届 会 议 报 告 88 5 行政和管理以及其他安排与活动 主要内容/活动 预期成果和指标 活动费用(美元) 评定分摊款 预算外资金 合计 5.1 一般行政和管理 (a) 筹集资源 筹集到60%的预算外资金 10 000 10 000 20 000 (b) 一般行政、人事和财务管理 世卫组织全球管理系统内定制的工作计划和行政 安排。 30 000 0 30 000 5.2 提高认识、出版物、网站和网络应用程序以及实施沟通计划 (a) 监控和评价专用的《议定书》网页并相应进行重 新设计 增加《议定书》网页的点击次数 10 000 0 10 000 (b) 以世卫组织六种正式语言更新《公约》网站上的 《议定书》页面 在《公约》网站上以六种语言更新《议定书》页 面 5 000 7 500 12 500 工作领域5小计 55 000 17 500 72 500 所有工作领域活动费用总计 1 475 730 1 048 900 2 524 630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89 附件2 职员费用总额细目(美元)1 定期职员(评定分摊款) 数量 职位 美元 1 D2(其费用20%由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预算承担,80%由公 约缔约方会议的预算承担) 160 600 3 P5(3个20%工时的员额) 397 200 1 P4 548 000 2 P3 886 000 2 P2 700 000 1 G3 257 000 由评定分摊款供资的职员费用总额(10个员额) 2 948 800 预算外 3 P2 1 050 000 职员费用总额(总共 13 个员额) 3 998 800 1 公约秘书处核心职员的指示性费用是以世卫组织现有最新的 2016-2017 年标准薪金毛额费用为依据;对 2018- 2019 年期间可能发生的变化应当在发生后以修订版职员费用细目的格式加以反映,并通过普通照会向各缔约方通报。 如上所述,在职人员的合同通过自愿评定分摊款供资;建议的额外职员岗位将通过预算外捐款供资。职员计划以及 可能的调整能否得到实现取决于这些资金的实际可用情况以及不断变化的工作量。职员计划不包括根据实际需要和 利用资源的情况可能进行的短期任务和借调。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90 附件3 2020–2021年预算方案总额(美元) 费用类型 由评定 分摊款供资 由预算外 资金供资 合计 1. 活动费用 1 475 730 1 048 900 2 524 630 2. 职员费用 2 948 800 1 050 000 3 998 800 3. 直接费用合计 4 424 530 2 098 900 6 523 430 4. 规划支持费用 575 189 272 857 848 046 5. 总计 4 999 719 2 371 757 7 371 476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18) 评定分摊款的比额和机制以及其他资源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文件FCTC/MOP/1/18所载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 公约秘书处编写的报告; 认识到迫切需要所有缔约方最大限度实施《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议 定书》); 赞赏地欢迎各缔约方致力于履行其财政义务以支持实施《议定书》的总体精神; 忆及关于自愿评定分摊款及减少缔约方欠款的措施的 FCTC/COP7(23)号决定; 强调评定分摊款是《议定书》各缔约方必须根据商定的摊款比额表缴纳的强制性 财政摊款; 考虑到《议定书》第 33.6 条规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应决定用于本议定书运作 的议定书各缔约方自愿评定分摊比例和机制以及用于实施本议定书的其他可能的资 源”; 考虑到评定分摊款比额表应从技术角度每年更新一次,以便根据世卫组织比额表 反映不断增长的议定书缔约方数量,并进行调整,以反映世卫组织会员国和议定书缔 约方之间的差别,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91 1. 决定将来缔约方捐款应指定为评定分摊款,在提及自愿评定分摊款时应包括评定 分摊款,反之亦然; 2. 决定使用世卫组织的摊款比额表,同时考虑到世卫组织会员国与议定书缔约方会 议成员的差别; 3. 决定授权《议定书》主席团与公约秘书处协商,根据第 33.6 条调整议定书缔约方 会议核准的评定分摊款的比额表,以反映截至 2019年 10月 1日正式成员资格的情 况,此后,每年调整一次; 4. 决定调整后的比额表将从调整后的次年 1月 1日起适用于现有缔约方; 5. 要求新加入《议定书》的每一缔约方根据第一个可用的评定分摊款比额表提供预 算摊款,该比额表考虑到了加入《议定书》的缔约方,应从《议定书》生效时起 适用于该缔约方; 6. 要求公约秘书处与主席团协商,在联合国大会于 2019 年晚些时候通过摊款比额表 之后,向各缔约方通报 2020-2021年评定分摊款比额1; 7. 要求公约秘书处在发票期开始前两个月编制并向缔约方提交年度财务报表; 8. 决定根据秘书处的提案,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审查对摊款比额的调 整; 9. 要求公约秘书处向《公约》和《议定书》联络点通报为支持《议定书》实施工作 在秘书处内开设职位的情况; 10. 敦促缔约方尽早全额缴纳评定分摊款,以确保有足够的资源用于实施议定书缔约 方会议通过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11. 决定采用 FCTC/COP7(23)号决定执行部分第 3段确定的流程和方法; 12.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请世卫组织秘书处,特别是通过其设立的区域和国家代表办事处机构,支持 公约秘书处对缔约方采取跟进行动,以收取评定分摊款; (b) 向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每届会议报告评定分摊款的缴纳情况。 1 根据世卫组织 2018-2019年相应的摊款比额表,同时考虑到世卫组织会员国与公约缔约方之间的差别。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92 附件 1 2018-2019 年《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摊款比额和评定分摊款 议定书缔约方 公约议定书摊款 比额表(%) 缔约方分摊款 (美元) 1 奥地利 2.4592 70 439 2 贝宁 0.0102 293 3 巴西 13.0568 373 978 4 布基纳法索 0.0137 391 5 乍得 0.0171 489 6 科摩罗 0.0034 98 7 刚果 0.0205 587 8 哥斯达黎加 0.1605 4 597 9 科特迪瓦 0.0307 880 10 塞浦路斯 0.1469 4 206 11 厄瓜多尔 0.2288 6 554 12 斯威士兰 0.0068 196 13 欧洲联盟 2.5000a 71 606 14 法国 16.5949 475 317 15 加蓬 0.0581 1 663 16 冈比亚 0.0034 98 17 德国 21.8200 624 979 18 几内亚 0.0068 196 19 印度 2.5170 72 092 20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6085 46 072 21 伊拉克 0.4406 12 619 22 拉脱维亚 0.1708 4 891 23 立陶宛 0.2459 7 043 24 马达加斯加 0.0102 293 25 马里 0.0102 293 26 马耳他 0.0546 1 565 27 毛里求斯 0.0410 1 174 28 蒙古 0.0171 489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93 议定书缔约方 公约议定书摊款 比额表(%) 缔约方分摊款 (美元) 29 黑山 0.0137 391 30 尼加拉瓜 0.0137 391 31 尼日尔 0.0068 196 32 挪威 2.8998 83 057 33 巴基斯坦 0.3176 9 097 34 巴拿马 0.1161 3 326 35 葡萄牙 1.3387 38 345 36 卡塔尔 0.9187 26 313 37 萨摩亚 0.0034 98 38 沙特阿拉伯 3.9141 112 109 39 塞内加尔 0.0171 489 40 塞尔维亚 0.1093 3 130 41 斯洛伐克 0.5464 15 651 42 西班牙 8.3435 238 979 43 斯里兰卡 0.1059 3 032 44 多哥 0.0034 98 45 土耳其 3.4770 99 588 46 土库曼斯坦 0.0888 2 543 47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5.2425 436 581 48 乌拉圭 0.2698 7 728 总计 100 2 864 241 a 已按欧盟加入世卫组织及其他国际条约的条件,向欧洲联盟分配了 2.5%的最高分摊比例。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94 附件 2 2020-2021 年《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摊款比额和评定分摊款 议定书缔约方 公约议定书摊款 比额表(%)a 缔约方分摊款 (美元) 1 奥地利 2.4592 122 955 2 贝宁 0.0102 512 3 巴西 13.0568 652 802 4 布基纳法索 0.0137 683 5 乍得 0.0171 854 6 科摩罗 0.0034 171 7 刚果 0.0205 1 024 8 哥斯达黎加 0.1605 8 025 9 科特迪瓦 0.0307 1 537 10 塞浦路斯 0.1469 7 342 11 厄瓜多尔 0.2288 11 440 12 斯威士兰 0.0068 341 13 欧洲联盟 2.5000b 124 993 14 法国 16.5949 829 697 15 加蓬 0.0581 2 903 16 冈比亚 0.0034 171 17 德国 21.8200 1 090 941 18 几内亚 0.0068 341 19 印度 2.5170 125 841 20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6085 80 422 21 伊拉克 0.4406 22 026 22 拉脱维亚 0.1708 8 537 23 立陶宛 0.2459 12 294 24 马达加斯加 0.0102 512 25 马里 0.0102 512 26 马耳他 0.0546 2 732 27 毛里求斯 0.0410 2 049 28 蒙古 0.0171 854 29 黑山 0.0137 683 30 尼加拉瓜 0.0137 683 31 尼日尔 0.0068 341 2018 年 10 月 8-10 日,瑞士日内瓦 95 议定书缔约方 公约议定书摊款 比额表(%)a 缔约方分摊款 (美元) 32 挪威 2.8998 144 982 33 巴基斯坦 0.3176 15 880 34 巴拿马 0.1161 5 805 35 葡萄牙 1.3387 66 933 36 卡塔尔 0.9187 45 931 37 萨摩亚 0.0034 171 38 沙特阿拉伯 3.9141 195 694 39 塞内加尔 0.0171 854 40 塞尔维亚 0.1093 5 464 41 斯洛伐克 0.5464 27 320 42 西班牙 8.3435 417 154 43 斯里兰卡 0.1059 5 293 44 多哥 0.0034 171 45 土耳其 3.4770 173 838 46 土库曼斯坦 0.0888 4 439 47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5.2425 762 081 48 乌拉圭 0.2698 13 489 总计 100 4 999 717 a 该比额表以联合国大会于 2017年底通过的摊款比额表为依据。 b 已按欧盟加入世卫组织及其他国际条约的条件,向欧洲联盟分配了 2.5%的最高分摊比例。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FCTC/MOP1(19) 与会者的全权证书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承认下列缔约方的代表证书有效: 奥地利、贝宁、巴西、布基纳法索、乍得、科摩罗、刚果、哥斯达黎加、科特迪 瓦、塞浦路斯、厄瓜多尔、斯威士兰、欧洲联盟、法国、加蓬、冈比亚、德国、印 度、伊拉克、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求斯、蒙古、黑山、尼加 拉瓜、尼日尔、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葡萄牙、卡塔尔、萨摩亚、沙特阿拉伯、 塞内加尔、塞尔维亚、斯洛伐克、西班牙、斯里兰卡、多哥、土耳其、大不列颠及北 爱尔兰联合王国、乌拉圭。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报告 96 FCTC/MOP1(20)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日期和地点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考虑到《议事规则》第 3 条,其中规定《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 方会议各届会议应于秘书处所在地举行,除非《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另作决定。 鉴于已为召开《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常会提出以下 方案; 1. 决定《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将在荷兰举行,会议日期将在与公约秘书 处磋商后由主办缔约方与下届会议主席团达成一致后确认。 (第二次全体会议,2018年 10月 10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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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第一届会议报告:2018年10月8-10日,瑞士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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