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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汞和汞化合物带来的公共卫生影响: 世卫组织和政府公共卫生部在落实 《水俣公约》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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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届会议 议程项目 8.6

EB134.R5 2014 年 1 月 23 日

接触汞和汞化合物带来的公共卫生影响: 世卫组织和政府公共卫生部在落实 《水俣公约》方面的作用 执行委员会, 审议了关于汞和汞化合物带来的公共卫生影响: 世卫组织和政府公共卫生部在落实 《水俣公约》方面的作用的报告1, 建议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 回顾世界卫生大会关于口腔卫生: 促进和综合疾病预防行动计划的 WHA60.17 号决议、 关于通过安全的和无害环境的废物管理增进健康的 WHA63.25 号决议和关 于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的 WHA59.15 号决议, 以及第三届国际化学品管理大会 通过的关于卫生部门进一步参与该战略方针实施工作的战略; 意识到有效处理化学品和废物,包括汞可能带来的挑战,尤其是对脆弱人口, 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并通过他们给后代带来的挑战的卫生方面的重要性; 回顾 2012 年 6 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问题会议(里约+20)成果文件“我们憧憬 的未来”中载明的对可持续发展的再度承诺,以及 2010 年《关于将卫生纳入所有 政策的阿德莱德声明》 ,以及 2013 年在赫尔辛基召开的第八次全球健康促进会议, 会议倡导所有部门为实现人口健康而开展跨部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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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B134/23。

EB134.R5

注意到关于汞的新的多边环境协定案文谈判于 2013 年 10 月结束,通过了《汞 问题水俣公约》 ,该《公约》除其它相关条款外,第一次专门列入了关于卫生方面 的一项条款,同时, 《公约》规定缔约国负有特定义务,应要求其卫生部门与其他 相关部门一道酌情采取行动,包括通过禁止生产、进口或出口,到 2020 年逐步取 消汞温度计和血压计、 含汞化妆品 (包括美白香皂和面霜) 以及含汞的局部抗菌剂, 并采取措施,逐步减少牙科含汞合金,以及就手工和小型金矿矿工及其社区接触汞 问题制定公共卫生战略; 回顾《汞问题水俣公约》的目标是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免受汞和汞化合物排放 和释放的危害; 铭记《汞问题水俣公约》鼓励缔约国:(a)推动制定并执行有关战略和方案,以 查明和保护处于汞和汞化合物接触风险之中的人口,尤其是弱势群体,这可能包括 通过关于接触汞和汞化合物问题的以科学为依据的卫生准则, 在适当时为减少汞接 触制定指标, 以及开展有公共卫生和其它相关部门参与的公共教育;(b)推动制定并 执行关于汞和汞化合物的职业性接触的以科学为依据的教育和预防方案; (c)推动对 因接触汞或汞化合物而受到影响的群体在预防、 治疗和护理方面的适当的医疗保健 服务;(d)适当建立和加强体制和卫生专业能力,以预防、诊断、治疗和监测因接触 汞和汞化合物而导致的健康风险; 注意到《汞问题水俣公约》申明,缔约方会议在考虑与健康有关的活动时,应 酌情与世卫组织、劳工组织和其它相关政府间组织开展咨询与协作,并促进与之的 合作和信息交流; 感谢世卫组织在谈判期间的筹备工作,分析不同的风险和现有的替代物,并分 析和查明根据《汞问题水俣公约》需要采取额外或新的行动的领域,鼓励视需要进 一步和继续进行分析和作出其它努力, 1. 2. 欢迎在 2013 年 10 月各国正式通过《汞问题水俣公约》 ; 鼓励会员国1: (1) 采取必要的国内措施,促进迅速签署、批准和执行《汞问题水俣公约》 , 其中规定了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措施, 以应对汞和汞化合物带给人体健康和 环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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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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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参与执行《汞问题水俣公约》的国家、区域和国际努力; (3) 通过确保在汞和汞化合物整个生命周期的妥善管理,解决在卫生部门使 用情况下接触汞和汞化合物带来的卫生问题, 以及应当预防或处理的其它负面 卫生影响; (4) 承认在《汞问题水俣公约》和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环境与公共卫生之间 的内在联系; (5) 促进适当的卫生保健服务,预防、治疗和护理受接触汞或汞化合物影响 的人口, 包括对儿童和育龄妇女尤其是孕妇等脆弱人群实行有效的风险通报战 略; (6) 确保卫生部与环境部之间,以及与负责执行《汞问题水俣公约》各个方 面的劳动、工业、经济、农业和其它各部之间的密切合作; (7) 酌情与世卫组织和其它相关组织密切合作,便利关于伴随接触汞和汞化 合物而来的健康影响的流行病学信息交流; 3. 要求总干事: (1) 促进世卫组织向各会员国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的努力,根据世卫组织工 作规划,协助它们在所有与汞有关的卫生方面执行《汞问题水俣公约》 ,以增 进和保护人体健康; (2) 支持会员国制定和执行有关战略和规划,以确认和保护风险人口,尤其 是脆弱人口, 这可能包括通过关于接触汞和汞化合物问题的以科学为依据的卫 生准则, 在适当时为减少汞接触制定指标,以及开展有公共卫生和其它相关部 门参与的公共教育; (3) 与汞问题水俣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缔约方会议和其它国际组织和机 构,主要是环境规划署密切合作,充分支持落实《汞问题水俣公约》的卫生相 关方面,并向该委员会和缔约方会议提供关于这方面进展情况的信息。 第八次会议,2014 年 1 月 23 日 EB134/SR/8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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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