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e intégral
第五十五届世界卫生大会 议程项目 17
WHA55.22 2002 年 5 月 18 日
执行委员会委员旅费的报销
第五十五届世界卫生大会, 忆及 WHA30.10 号决议, 决定: (1) 从 2002 年 5 月起,执行委员会委员的旅费最高报销额应以世界卫生组织适用 的规则确定的应享旅行权利为基础, 对从该会员国首都至会议地点包括必要中途停 留的旅行时间超过 6 小时的委员而言不得超过相等于一张公务舱或相当的往返机票 款额; (2) WHA30.10 号决议第 1 和 2 段的所有其它规定应继续适用,包括对旅行时间为 6 小时或不足 6 小时的委员旅行的这些规定。 第九次全体会议,2002 年 5 月 18 日 A55/VR/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