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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 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总干事的报告 总干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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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委 员 会 第一三六届会议 临时议程项目 8.3

EB136/22 2015 年 1 月 9 日

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 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总干事的报告 1. WHA61.2 号决议决定, 《国际卫生条例(2005) 》缔约国和总干事应每年向卫生大 会提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根据该决议,本报告综述了 2014 年国际社会如何应对 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情况,特别侧重于世卫组织和《国际卫生条例(2005) 》在预防、 发现、报告和应对此类事件中的作用。本文件是关于国家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第二次延长 以及实施《国际卫生条例》问题的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的附加参考1。

2014 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 2. 在所审查期间,重点是加强全球卫生安全,尤其强调会员国在秘书处的支持下,实 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 》2。秘书处的六个领导重点之一是支持各国建立《条例》要 求的能力3。 3. 2014 年,世卫组织在《条例》框架内与各国密切合作,及时发现、跟踪并应对了一 系列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事件 。到该年底,世卫组织事件管理系统总共记录了 237 起 “事件”4。经后续评估,所发现的 77 起事件得到证实并随后予以监测。事件管理系统 记录和监测的 45 起事件在《条例》国家联络点的事件信息网站上公布5。37 个国家报告 了有关事件,其中包括 14 次个别疾病引发的疫情。本年报告事件最多的国家是美利坚 见文件 EB136/22 Add.1。 关于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 》加强卫生安全和与警戒、应对和能力建设相关的其它领域的信息,见 http://www.who.int/ihr/about/activities/en/(2014 年 12 月 18 日访问) 。 3 关于世卫组织改革和领导重点的更多信息,见 http://www.who.int/about/agenda/en/(2014 年 12 月 18 日访问) ; 另见 http://www.who.int/about/who_reform/change_at_who/issue5/ihr-risk-communication/en/#.VEn4441BvIV (2014 年 12 月 18 日访问) 。 4 所谓事件管理系统为一内部监测系统。 5 关于《条例》国家联络点的更多信息,见 http://www.who.int/ihr/nfp/en/(2014 年 12 月 19 日访问) 。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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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国,达六起。17 个国家报告了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疫情,就报告国家而言,要 多于就任何其它传染病记录的数目。 4. 2014 年,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 》有关规定,总干事确定,西非涉及埃博拉 病毒病和正在发生的脊髓灰质炎状况的事件构成了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世卫 组织召集了若干次《国际卫生条例(2005) 》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即针对中东呼吸综 合征冠状病毒的七次,针对脊灰的三次,以及针对埃博拉病毒病的三次。根据《条例》 向会员国提出了有关脊灰问题和埃博拉病毒病的临时建议,秘书处也就中东呼吸综合征 冠状病毒疫情提供了咨询意见。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 》 ,2014 年是在国际关注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前所未有的一年。 埃博拉病毒病 5. 2014 年 9 月 18 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确定,埃博拉病毒病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 的威胁” ,并一致通过了安理会第 2177(2014)号决议,有 134 个会员国为共同提案国。 这是安理会决议曾经有过的最高的共同提案国数字,也是安理会仅仅第三次针对一场公 共卫生危机采取此类行动。 6. 这导致了联合国大会 2014 年 9 月 19 日一致通过了大会第 69/1 号决议,随后不久, 联合国秘书长设立了联合国埃博拉应急特派团(埃博拉应急特派团) 。该特派团的总部 设在阿克拉,并在几内亚、利比里亚和塞拉利昂设立了工作小组。 7. 世卫组织作为联合国卫生领域的专门机构和埃博拉应急特派团的主要伙伴, 始终处

于这些国际规模努力的第一线,将埃博拉病毒病疫情认定为“当代所见最严重和最急迫 的卫生突发事件” 1。 8. 世卫组织最先是在 2014 年 3 月得到几内亚的埃博拉病毒病例通报,并立即部署支 持。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 》召集了突发事件委员会,并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6-7 日、9 月 16-21 日和 10 月 22 日三次举行会议。在第一次会议后,总干事确定在西非的 埃博拉病毒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发出临时建议,以支持各国努力控 制这一流行病,防止其国际传播。 9. 2014 年 10 月 17 日和 10 月 19 日分别宣布了塞内加尔和尼日利亚的埃博拉病毒病疫 情。这主要是得益于该两个国家作出了快速反应,包括在监督、应对、入境口岸措施和 1

见文件 EB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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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通报等方面。突发事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指出,所建议措施的落实或许推动了遏制 疾病的任何进一步国际扩散。 10. 世卫组织和伙伴组织商定了一系列核心行动, 支持未受埃博拉病毒病影响的各国加 强对病例万一传入的防范。在现有国家和国际防范努力,包括以往根据《条例》发展必 要核心能力的工作基础上,开发了一系列工具,支持各国加强和加速其防范工作。对所 有区域都进行了国别访问,以确认目前国家防范计划的力量,建议如何来消除差距。 11. 当前埃博拉病毒流行病带来的一个主要挑战是,确保总干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 (2005) 》针对埃博拉病毒病提出的建议得到恰当理解和落实。一个特别关注是敦促各 会员国不要单方采取对出现广泛传播的国家造成不利影响的旅行和贸易措施的建议。在 这一方面,秘书处监测了与上述建议不一致的旅行和贸易措施,并与会员国进行交流, 以确认有关措施的确切性质和公共卫生理由。截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有 345 次报告 与此类措施有关,总共涉及 63 个国家。在认为此类措施反应过度时,向有关国家发出 了 39 项核实要求,收到了对此类措施的 18 份解释;六个国家否认因为对埃博拉病毒病 的忧虑关闭边界。秘书处正在跟进那些尚未对其核实要求作出回复的国家。 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12. 2012 年在沙特阿拉伯首次确认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 该病毒似乎在整个阿拉伯 半岛广泛蔓延。中东八个国家、欧洲五个国家、非洲两个国家、亚洲两个国家,以及美 利坚合众国报告了病例。截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全球范围向世卫组织报告了 909 例 实验室确认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包括至少 331 例相关死亡1。 13. 对这一疾病的严重关注促使总干事召集了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突发事件委员 会。突发事件委员会于 2013 年 7 月 9 日举行第一次会议2,总共举行了七次会议。该委 员会未建议总干事宣布此次事件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建议缔约国更确切 地了解局势,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就该区域的朝觐活动采取预防措施。 14. 突发事件委员会在 2014 年 10 月 1 日第七次会议上指出,作出了巨大努力,加强感 染防控措施,病毒的传播看来得到了普遍遏制。它还指出,减少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 毒传播的活动看来是有效的。

关于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更多信息,见 http://www.who.int/csr/don/21-november-2014-mers/en/(2014 年 12 月 19 日访问) 。 2 关于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更多信息,见 http://www.who.int/ihr/ihr_ec_2013/en/(2014 年 12 月 19 日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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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世卫组织与受影响国家,以及国际技术伙伴和网络合作,协调全球卫生应对,包括 提供最新信息,与各国当局一道进行风险评估和联合调查,召开科学会议,以及为卫生 当局和技术性卫生机构制定指南和举办培训。 16. 秘书处继续向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成员和顾问定期提供最新信息。 脊髓灰质炎 17. 1988 年以来,由于消灭脊灰的全球努力,脊灰病例减少了 99%以上,然而,2013 年的病例数比 2012 年增加了 82%,有八个国家报告了病例,2012 年则为五个。2014 年 5 月 5 日,总干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召集了突发事件委员会,审查这一局势。她宣 布根据《条例》 ,2014 年的野生脊灰病毒的国际传播构成了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总干事还发布了关于减缓野生脊灰病毒传播的临时建议。建议申明,那些目前输出 脊灰病毒的国家应确保所有居民和长期访客(四个星期以上)在进行国际旅行之前的四 个星期到 12 个月之间,接受一剂口服脊灰疫苗或脊灰病毒灭活疫苗,并确保向这些旅 行者发放疫苗接种证明。 鼓励其它受脊灰影响但并未输出野生脊灰病毒的国家在其居民 和常住访客进行国际旅行之前,为他们进行疫苗接种1。 18. 在突发事件委员会 2014 年 11 月 14 日就脊灰问题进行重新评估后,将临时建议延 长了三个月。 甲型 H5N1 禽流感和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 19. 流感大流行是反复发生的事件,可在世界范围产生重大卫生、经济和社会后果。随 着全球旅行的增加,发现突发的新的流感病毒,并监测潜在大流行性病毒,例如甲型 H5N1 禽流感和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的活动情况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此类病毒的迅速 传播可导致大流行,而制定公共卫生对策的时间有限。 20. 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是流感病毒的一种亚型。 2013 年 3 月在中国报告了第一波人 间流行,随后是 2014 年的第二波流行。在 2014 年全年,柬埔寨不断报告甲型 H5N1 禽 流感病毒的人间感染。据认为,甲型 H5N1 禽流感和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出于下列原 因,有其大流行可能:它们在一些禽类中广泛传播;人类大多数可能对之并无免疫力; 它们可导致人的严重疾病和死亡。 更多信息见 http://www.polioeradication.org/Infectedcountries/PolioEmergency.aspx#sthash.QuVm3bU5.dpuf(2014 年 12 月 19 日访问)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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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 》 ,世卫组织与会员国一道,继续密切监测甲型 H5N1 禽流感和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 以及其它潜在的大流行性流感病毒, 并进行风险评估。 世卫组织与其伙伴,包括动物卫生机构和国家兽医机构合作,制定和调整了有关干预措 施,尤其是,世卫组织通过各种机制与国际兽疫局和粮农组织合作,跟踪和评估引发公 共卫生关注的禽流感病毒的风险 1。在撰写本报告时,伴随这两种病毒而来的整体大流 行风险并未加剧。

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 》的进展情况 22. 缔约国继续就与《国际卫生条例(2005) 》附件 1 所列国家能力要求有关的《国际 卫生条例(2005) 》实施工作向秘书处提供信息。截至 2014 年 12 月 11 日,196 个缔约 国中有 78 个国家完成了 2014 年 3 月发出的自我评估问卷。按世卫组织区域划分的所有 提交完整回复的缔约国的能力得分最新情况见附表(载于附件) 。 23. 对缔约国向秘书处提交的自行报告信息的分析表明,在下列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 《条例》国际联络点的 24 小时存在;提高报告事件的透明度;更全面地采用早期预警 系统;动物与人类卫生部门之间加强交流和协作(例如分享从甲型 H5N1 禽流感病毒方 面汲取的经验教训,适用于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 ;各国和伙伴在能力建设方面的协 调一致的集体努力;制定突发事件对策,建立协调机制,改进分享快速反应信息的国际 机制。 24. 本组织的所有层级都采取了举措,加速《国际卫生条例(2005) 》的实施进展。在 近来的各次区域委员会会议上,对此进行了深入审查。在这些会议上,讨论了从埃博拉 病毒病和与《条例》相关的其它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得出的经验教训。

关于国家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第二次延长以及实施《条例》问题的审查委员会 25.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 》第五和第十三条,缔约国可要求延长时间,以达到 《条例》附件 1 中载明的核心监测和反应能力要求。总计有 64 个缔约国通报秘书处它 们实现了这些核心能力,81 个缔约国要求延长时间,48 个缔约国没有通报其状况或意 图。总干事在 2014 年 11 月 13-14 日召集关于国家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第二次延长以及实

1

关于禽流感的更多信息,见 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avian_influenza/en/(2014 年 12 月 19 日访

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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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 》问题的审查委员会会议后,批准了涉及 2014-2016 年期的 1 所有这些延长要求 。

结论 26. 人们达成了普遍共识,认为《国际卫生条例(2005) 》大大推动了国际社会更好地 管理紧迫的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许多缔约国顺利评估和加强了《条例》要求的核 心国家能力和地方能力。然而,如目前的埃博拉病毒病疫情显示的,此类能力的建立尚 不够充分,导致疾病在三个国家广泛传播,影响所及,引发了灾难性的人类、财政和经 济后果。考虑到应对疫情的成本,当下需要投资于能力建设,以更好地防范、发现和应 对从未表现得如此触目惊心的公共卫生事件。 27. 审查委员会最近一次会议建议超越仅仅是遵守《国际卫生条例(2005) 》这一侧重 点,进而强调在国家一级逐步实现《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审查委员会进一步表明, 实施条例, 尤其是加强公共能力, 应被看作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而不是可能在任何一天, 包括在 2016 年结束的过程。认识上的这些重大转变强调了《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与 卫生系统,以及持续投资需要之间的内在联系。

执行委员会的行动 28. 请执委会注意本报告。

1

见文件 EB136/22 Add.1。

6

附件 表. 《国际卫生条例(2005) 》 :国家能力监测。2014 年所有提交报告的缔约国的能力得分情况 非洲区域 缔约国 阿尔及利亚 安哥拉 贝宁 博茨瓦纳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喀麦隆 佛得角 中非共和国 乍得 科摩罗 刚果 科特迪瓦 刚果民主共和国 赤道几内亚 厄立特里亚 埃塞俄比亚 加蓬 冈比亚 加纳 几内亚 7 100 100 95 100 91 100 100 85 94 100 50 0 73 90 15 50 28 58 0 46 立法 协调 监测 应对 防范 风险 通报 14 29 人力 资源 0 80 实验室 入境 口岸 0 40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0 56 20 13 0 0 辐射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0 66 0 38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100 40 100 73 92 10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71 60 86 38 78 33 54 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EB136/22

8 肯尼亚 莱索托 利比里亚 马拉维 马里 毛里求斯 莫桑比克 纳米比亚 尼日尔 尼日利亚 卢旺达 塞内加尔 塞舌尔 塞拉利昂 南非 南苏丹 斯威士兰 多哥 乌干达 赞比亚 津巴布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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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国 几内亚比绍

立法

协调

监测

应对

防范

风险 通报

人力 资源

实验室

入境 口岸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辐射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50 0 100 46 80 40 73 28 60 8 57 0 60 0 67 36 4 12 78 22 53 0 8 0 69 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马达加斯加

毛里塔尼亚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Annex

Annex

美洲区域 缔约国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根廷 巴哈马 巴巴多斯 伯利兹 玻利维亚多民族国 巴西 加拿大 智利 哥伦比亚 哥斯达黎加 古巴 多米尼克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萨尔瓦多 格林纳达 危地马拉 圭亚那 海地 洪都拉斯 牙买加 墨西哥 尼加拉瓜 9 100 83 100 94 90 50 73 60 75 73 0 73 75 76 45 75 100 100 100 85 100 76 100 71 90 75 100 90 83 60 100 100 75 100 100 100 90 83 63 100 100 95 95 55 95 100 100 94 94 100 100 100 66 33 71 立法 100 协调 100 监测 100 应对 82 防范 73 风险 通报 71 人力 资源 100 实验室 95 入境 口岸 86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100 100 85 辐射 23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71 100 100 100 71 86 57 100 100 60 80 80 20 80 100 50 96 100 86 76 76 73 71 100 75 80 100 35 91 97 64 73 100 60 100 89 100 78 100 89 89 100 78 100 100 93 67 100 87 80 93 100 85 100 23 69 77 31 54 62 67 92 100 62 69 62 23 100 77 5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57 100 20 100 53 86 70 90 67 100 47 80 38 92 31 100 EB136/22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 巴拿马 巴拉圭 秘鲁 圣卢西亚 苏里南 乌拉圭 阿富汗 巴林 吉布提 埃及 伊拉克 约旦 科威特 黎巴嫩 利比亚

EB136/22

缔约国

立法 75 100 25 75 50 100 50

协调 100 83 20 73 83 100 90

监测 95 100 65 80 90 100 100

应对 88 94 58 66 100 100 100

防范 60 90 25 53 83 100 100

风险 通报 71 100 86 43 71 100 71

人力 资源 40 80 40 20 40 100 100

实验室 96 100 86 35 100 50 90

入境 口岸 65 27 6 48 84 100 59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89 100 89 100 67 100 100 60 100 60 40 87 100 93 15 46 23 8 62 100 92

辐射 31 85 0 0 0 100 85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利坚合众国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东地中海区域 缔约国 立法 50 协调 63 监测 90 应对 58 防范 26 风险 通报 71 人力 资源 20 实验室 53 入境 口岸 15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67 20 23 辐射 38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Annex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Annex

缔约国 摩洛哥 阿曼 巴基斯坦 卡塔尔 沙特阿拉伯 索马里 苏丹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突尼斯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也门

立法

协调

监测

应对

防范

风险 通报

人力 资源

实验室

入境 口岸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辐射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欧洲区域 缔约国 阿尔巴尼亚 安道尔 亚美尼亚 奥地利 阿塞拜疆 白俄罗斯 比利时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50 36 75 83 90 43 40 46 34 100 87 85 73 11 100 75 63 73 85 65 100 53 46 25 100 90 80 100 83 75 30 70 44 8 立法 协调 监测 应对 防范 风险 通报 人力 资源 实验室 入境 口岸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辐射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4 0 25 0 44 67 0 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100 91 89 93 100 92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86 60 20 91 59 70 0 89 78 100 100 92 38 100 54 EB136/22

12 塞浦路斯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格鲁吉亚 德国 希腊 罗马教廷 匈牙利 冰岛 爱尔兰 以色列 意大利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摩纳哥 黑山

EB136/22

缔约国

立法 75 100 100

协调 100 83 90

监测 60 95 95

应对 89 100 100

防范 28 75 100

风险 通报 57 86 86

人力 资源 0 60 100

实验室 14 96 91

入境 口岸 97 48 100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89 100 89 100 100 100 0 100 92

辐射 100 100 100

捷克共和国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80 100 95 95 100 85 80 100 86 100 60 75 100 96 24 94 100 100 100 100 92 62 100 83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75 100 85 94 100 100 0 96 32 100 93 85 10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75 100 66 90 83 90 90 90 88 83 77 100 83 63 100 71 100 60 0 0 100 80 77 88 0 97 100 100 89 100 93 100 92 92 100 100 85 100

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列支敦士登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75 25 100 90 83 100 90 85 89 94 59 75 100 65 71 71 86 0 20 20 87 57 77 42 100 9 100 88 56 100 100 67 77 92 31 62 54 62 Annex

Annex

缔约国 荷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摩尔多瓦共和国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圣马力诺 塞尔维亚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塔吉克斯坦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 共和国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乌克兰 联合王国 乌兹别克斯坦

立法 100

协调 100

监测 100

应对 100

防范 80

风险 通报 100

人力 资源 60

实验室 96

入境 口岸 83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88 100 100

辐射 10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75 56 66 90 80 72 89 26 81 57 71 20 40 28 76 4 62 89 89 67 87 62 85 69 92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53 100 95 100 66 94 70 100 43 86 20 100 41 86 54 76 100 100 100 100 100 69 91 10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100 100 90 100 100 100 20 80 91 100 100 100 100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数据的提供格式无法纳入分析中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EB136/22

13

14 缔约国 孟加拉国 不丹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印度 印度尼西亚 马尔代夫 缅甸 尼泊尔 斯里兰卡 泰国 东帝汶 100 50 100 100 90 73 90 55 100 94 65 100 立法 100 75 100 协调 83 90 80 监测 90 40 95 应对 81 94 76 缔约国 澳大利亚 文莱达鲁萨兰国 柬埔寨 中国 库克群岛 斐济 日本 基里巴斯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100 75 100 100 100 100 73 46 95 100 68 80 100 87 78 58 立法 100 100 50 100 协调 83 100 56 100 监测 100 100 80 100 应对 100 100 47 100

EB136/22

东南亚区域 防范 63 61 56 100 61 100 风险 通报 100 57 71 86 71 100 人力 资源 100 100 40 80 40 100 实验室 100 66 79 100 96 70 入境 口岸 44 15 39 94 61 94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89 100 89 100 100 100 73 53 73 100 100 100 92 15 31 85 54 46 辐射 46 0 62 100 15 8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尚未获得 2014 年数据

西太平洋区域 防范 100 90 0 100 100 100 91 46 风险 通报 100 71 43 100 100 100 57 86 人力 资源 100 100 0 100 100 100 40 100 实验室 96 100 39 100 100 100 41 81 入境 口岸 100 88 77 100 97 94 71 17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100 100 78 100 100 100 100 89 87 100 67 87 100 100 73 80 100 38 0 92 92 100 15 0 辐射 100 54 0 100 92 100 Annex 23 0

Annex

缔约国 马来西亚 马绍尔群岛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蒙古 瑙鲁 新西兰 纽埃 帕劳 巴布亚新几内亚

立法 100 75 100 100 25 100 100 100 75 100 25

协调 100 40 83 100 66 100 100 100 100 100 56

监测 100 40 75 100 95 100 94 100 95 100 85

应对 100 65 94 100 87 94 100 100 78 100 94

防范 100 70 61 100 73 100 90 100 91 100 43

风险 通报 100 100 86 100 100 100 86 100 83 100 86

人力 资源 100 60 0 100 20 100 80 100 80 100 40

实验室 100 91 100 96 96 80 90 96 100 100 90

入境 口岸 100 87 97 100 42 91 28 100 71 100 60

人畜 食品 化学品 共患病 安全 100 33 100 100 67 100 89 100 88 100 56 100 53 53 100 73 100 80 100 93 100 53 100 54 77 100 46 92 85 100 54 100 15

辐射 100 38 46 100 0 38 100 100 31 92 31

= = = 15

菲律宾 大韩民国 萨摩亚 新加坡 所罗门群岛 汤加 图瓦卢 瓦努阿图 越南

100

100

100

94

100

71

80

100

97

100

100

100

100

EB136/22

Informations clés
Type de document Governing Bodies documents
Date d'adoption
Source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