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缔约方会议 第七届会议 印度德里,2016 年 11 月 712 日 2016 年 11 月 12 日 决定 FCTC/COP7(4) 控制和预防水烟烟草制品 缔约方会议 (COP), 注意到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关于控制和预防水烟烟草制品的报告(文件 FCTC/COP/7/10); 忆及关于控制和预防水烟烟草制品的 FCTC/COP6(10) 号决定; 认识到需要全面实施与水烟烟草控制所有方面相关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 约》; 考虑到缔约方在控制和监管水烟烟草使用,尤其是在公共场所使用所面临的挑战; 意识到缔约方在控制水烟烟草使用和解决相关挑战需要更多的技术和政治支持; 关注年轻人使用加香水烟烟草的增多以及烟草行业对水烟监管、生产和使用增多的巨大 影响; 强调国家间和区域协调共享预防和控制水烟烟草使用的经验和知识的需要; 1. 促请缔约方: (a) 考虑全面应用世卫组织框架公约条款于水烟使用的各个方面,包括用于水烟和配件 的烟草(如文件 FCTC/COP/7/10 所述); (b) 继续通过国家检测系统以综合方式覆盖所有年龄组和政策方面来监控水烟烟草的使 用,并通过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的报告文书向缔约方报告结果; (c) 遵守第 5.3 条及其关于水烟烟草政策和控制的实施准则; (d) 考虑将水烟使用纳入到所有全国认识宣传和活动中; FCTC/COP7(4) 2 (e) 依据公约第 8 条及其实施准则,将水烟使用严格纳入到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烟草 中; (f) 按照第 9 条和第 10 条实施准则的部分案文建议,禁止在水烟烟草制品中使用香料; (g) 定期增加用于水烟烟草的税收并应用类似于其他可燃烟草产品,尤其是卷烟的税率 和税率表; (h) 考虑禁止或限制水烟烟草制品的销售和/或贸易; (i) 促进研究水烟特有的与文化相关的干预措施,以预防水烟烟草使用的吸收,以及促 进戒烟;烟草使用的流行病学和急性和慢性健康风险;烟草使用的文化习俗、开始 和持续;香料对烟草使用的开始和持续以及使用增加所产生的影响;低尼古丁烟草 制品的依赖倾向;以及运用信息技术和交流方式的概念框架的有效政策; 2. 要求公约秘书处: (a) 记录并向各国提供以事实为依据的监管经验以及国家同相关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知识 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联合国伙伴合作进行监管水烟使用的成功实践; (b) 为此建立数据库和平台用于缔约方间的信息分享和协作; (c) 进一步加强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的报告文书,从而全面涵盖所有方面,包括水烟烟草 的使用、趋势和政策; (d) 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参与的相关专家协作,为缔约方第八届会议起草一份报告,其中 包括加强水烟烟草使用的预防和控制的形势分析、挑战和建议。 (第五次全体会议,2016 年 11 月 12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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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控制和预防水烟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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