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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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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 临时议程项目 16.2

A67/36 2014 年 3 月 14 日

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共享流感病毒 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 总干事的报告

1. 执行委员会在其第 134 届会议上讨论并注意到了文件 EB134/33 的前一版本1。对以 下附件 1 第 8 段和第 9 段做了更新。

卫生大会的行动 2. 要求卫生大会注意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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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执行委员会第 134 届会议摘要记录,第十次会议,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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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行 委 员 会 第一三四届会议 临时议程项目 10.2

EB134/33 2013 年 11 月 22 日

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共享流感病毒 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 总干事的报告

1. 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他利益的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建立伙伴关系捐 款制度,规定使用世卫组织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的流感疫苗、诊断试剂和药品生产 商每年向世卫组织交纳捐款1。伙伴关系捐款资金在各公司之间的分配根据各公司性质 和能力以透明和公平为基础确定。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规定,总干事将与大流行性流 感防范框架咨询小组磋商并在此过程中与产业界合作,进一步确定每个公司缴款的具体 数额。框架进一步规定,总干事将每年向执委会报告结果。 2. 从 2012 年 10 月到 2013 年 3 月,世卫组织秘书处与产业界合作,确定了在被确认 为捐助者的公司之间分配伙伴关系捐款的方法和公式。 该方法和公式载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发表于世卫组织网站的题为《伙伴关系捐款公司分担办法》的文件中2。 3. 对于 2013 年, 秘书处确定了分担年度伙伴关系捐款总计 2800 万美元的 37 家公司。 每个公司将支付的款额已经使用获得批准的方法和公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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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WHA64/2011/REC/1,附件 2,第 6.14.3 节。 http://www.who.int/influenza/pip/benefit_sharing/pc_distribution_may_2013.pdf(2013 年 10 月 30 日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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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干事谨向执委会转呈本报告附件所载咨询小组上次会议(日内瓦,2013 年 10 月 7-9 日)讨论的重要观点摘要(附件 1)及其第二份年度报告摘要(附件 2) 。该年度报 告系根据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第 7.2.5 节规定撰写。总干事已接受有关报告及其所载 建议和调查结果。 执行委员会的行动 5. 请执委会注意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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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咨询小组会议 (日内瓦,2013 年 10 月 7-9 日) 讨论重要观点摘要 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当前谈判的最新情况 1.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秘书处介绍了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谈判的最新情况。已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与印度血清研究所缔结了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该所是发展中国家疫 苗生产商,也是旨在增加疫苗供应的世卫组织全球大流行性流感行动计划的受让人。此 前已与葛兰素集团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缔结了转让协议 2。正与赛诺菲、百特、中 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进行谈判,并正与医学免疫公司(MedImmune)和诺华进行谈判前 讨论。秘书处还提及 2012 年 10 月与佛罗里达大学缔结了转让协议 2。 2. 看起来,讨论和谈判十分费时,与疫苗生产商就利益共享条件达成协议往往需要漫 长的过程。 秘书处计划在一位即将开始工作的咨询律师提供的法律支持下启动与更多生 产商的讨论。 3. 咨询小组就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向总干事提出如下建议: 咨询小组欢迎与第二家疫苗生产商缔结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但是,咨询小组认识到,缔结更多协议面临困难:  咨询小组建议世卫组织以与葛兰素史克和印度血清研究所成功缔结标准材料 转让协议为例激励尽快与其他疫苗生产商缔结协议。 如果本组织与生产商之间的高级别交流有助于双方的讨论, 咨询小组强烈建议 进行此类交流。

在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下处理基因序列数据 4. 秘书处介绍了合成生物学的总体情况, 希望咨询小组启动对在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 架下处理利用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的最佳程序进行讨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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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咨询小组同意,合成生物学的发展带来具有法律、技术、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影响 的复杂问题,需要进行仔细审查和考虑。 6. 为协助咨询小组就该事项为总干事提供指导, 来自技术专家工作小组的技术支持可 能会有益。咨询小组为这样的专家小组拟定了职权范围。 伙伴关系捐款:审查 2013 年结果 7. 秘书处介绍了收缴 2013 年应缴伙伴关系捐款的最新情况。秘书处通过《大流行性 流感防范框架伙伴关系捐款 2013 年调查表》 确定了 37 家捐款公司。 随后向其分发了 《收 入档次选择和认证表》 。虽经广泛努力回收该表,截至 2013 年 10 月 7 日仍有 4 份表格 未收回。 8. 秘书处利用公开获得的财务和其它信息,将未发回表格的公司按收入进行了分档。 10 月中,向 37 家公司发出了付款通知,以便其有时间在 2013 年底之前安排缴款。 9. 咨询小组同意秘书处发出付款通知以便可及时收到 2013 年伙伴关系捐款的做法。 如果对上述 4 家公司收入档次的估计数需要作出修改,可以在 2014 年进行调整。 伙伴关系捐款:差距分析和实施计划 10. 秘书处提交了伙伴关系捐款 2013-2016 年实施计划(草案) ,其中包括发现并分析 差距和需求的流程。咨询小组讨论了该计划和一份区域办事处推荐的接受国名单。 11. 咨询小组与行业协会、生产商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代表会面,讨论该计划(草案) 。 12. 咨询小组讨论了产业界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观点和评论。 秘书处将根据讨论情况修 改实施计划。修改后的实施计划和差距分析结果将与咨询小组、产业界和其他利益攸关 方分享。 13. 咨询小组就实施伙伴关系捐款下的活动向总干事提出如下建议。 为避免被认为在遴选国家时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 咨询小组希望清楚说明确定 区域办事处推荐的接受国名单(草案)的过程,并提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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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小组的作用仅限于确定选择国家的标准: – – – – 相关国家发展水平; 《国际卫生条例(2005)》核心能力; 相关国家对流感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监测的需求;以及 H5N1 脆弱性。

这些因素已由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秘书处汇编进入数据库, 并与区域办事处 分享,供其确定加强实验室和监测能力重点国家使用。 各区域利用更多要素进一步细化其差距分析,这些要素包括: – – – – – – – 相关国家政治局势,特别是该国是否正经历复杂的突发事件; 相关国家内部当前获得捐助方资金和投资情况; 相关国家的消化吸收能力; 相关国家人口数量; 相关国家在区域/次区域(特别是岛国)内的地理位置; 相关国家/卫生部对流感领域工作的兴趣;以及 相关国家以现有能力为基础产生可与邻国分享的流感监测数据的能力。

各区域办事处应考虑所有上述因素,按重要顺序列出其推荐的国家名单。 在审查名单时,咨询小组:

注意到世卫组织区域办事处已经为实施计划第一阶段在众多可能的接受国中 进行了遴选,并承认有必要提出遴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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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向需要基本能力的国家和已经存在相关能力但更多支持可以作为为其 他国家提供的区域资源使用的国家提供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的重要性。

咨询小组建议伙伴关系捐款下的活动于 2014 年 1 月开始实施。 咨询小组提出,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实施计划应被看成一份“活的文件” ,可以与时俱进地进行 修改。 年度报告 14. 咨询小组通过提交给总干事的年度报告(见附件 2) 。小组商定,未来各报告所涵盖 时间段将为前一年 10 月 1 日至当年 9 月 30 日。 选举咨询小组新主席和副主席 15. 经非正式磋商,咨询小组达成协商一致,William Kwabena Ampofo 博士(加纳)和 Rajae El Aouad 教授(摩洛哥)将分别成为小组新主席和副主席。 咨询小组下次会议 16. 咨询小组下次会议将于 2013 年 4 月 9-11 日在日内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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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 咨询小组向总干事提交的第二份年度报告 重要发展摘要 1. 序言

本文件为咨询小组向总干事提交的有关其对框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第二份年度 报告摘要1,其关注点是从 2012 年 5 月到 2013 年 9 月 30 日之间 17 个月2的主要发展, 内容包括框架确定的七个领域3。

2.

共享病毒

2.1 共享可能引起大流行的流感病毒 2013 年初,开始在中国发现由甲型 H7N9 禽流感病毒引起的人类病例。快速共享病 毒和信息对于开发候选疫苗病毒和参考试剂、进行诊断检测及就风险评估和大流行防范 行动提供指导并传播相关信息至关重要4。 甲型 H7N9 病毒和其他可能引起人际间大流行的流感病毒(即甲型 H5N1、甲型 H3N2、甲型 H1N1、甲型 H1N2 和甲型 H6N1 病毒)的基因序列数据均根据世卫组织全 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实验室职权范围要求的通过公众可登录的数据库进行了共享。 2.2 流感病毒追溯机制 通过利用流感病毒追溯机制跟踪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料的移动加强了全球流 感监测和应对系统活动的透明度。 从 2012 年 5 月到 2013 年 7 月, 追溯机制共记录了 499 批次此类材料;其中 342 批次(69%)被发往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以外的 113 个实 根据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第 7.2.5 节。 在有些情况下,数据被截短为 2013 年 10 月前,以便有时间进行制表和分析。 3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第 7.2 5 节和附件 3 第 2 节确定的七个领域是:世卫组织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的必 要技术能力;世卫组织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的业务运作;世卫组织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流感大流行防范重 点、指南和最佳实践(例如疫苗储备、能力建设) ;加大和加强对 H5N1 和其它有可能引起人间大流行的流感病毒的 监测力度;流感病毒追溯机制;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对财政和非财政捐助资金的使用。 4 见 http://www.who.int/influenza/human_animal_interface/influenza_h7n9/WHO_H7N9_review_31May13.pdf(2013 年 10 月 30 日检索) 。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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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室1。 在此期间, 6 个国家在追溯机制中登记了 164 个有可能引起大流行的人类病毒 (即 甲型 H5N1、甲型 H7N9、甲型 H7N7、甲型 H7N2 和甲型 H7N3 病毒) 。 2.3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料的定义 世卫组织合作中心和必要的管制实验室各位主任向 2012 年 10 月咨询小组会议通 报,根据其与动物卫生部门代表的讨论,主任们对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料定义的应 用感到关切2。对该定义不那么严格的应用可能意味着所有从被感染动物身上获得的野 生病毒均符合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料的定义。咨询小组表达的观点是,严格应用该 定义符合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谈判期间会员国的意图,也最不可能挫伤人类和动物部 门实验室之间的合作。

3.

共享利益

3.1 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在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谈判期间, 两个发展中国家疫苗生产商表示愿意承诺作出捐 3 赠和为世卫组织保留疫苗 ,总承诺量为各自实时生产的大流行性流感疫苗的 10%。考 虑到世卫组织需要为保留疫苗付费, 秘书处已尽力争取使该总量 10%承诺中保留疫苗所 占比例较低而增加捐赠疫苗所占比例。但是,这也就意味着保留疫苗比例达不到大流行 性流感防范框架附件 2 中的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示范协议)所列的 5%最低要求。咨 询小组建议,如生产商同时增加其捐赠疫苗数量,使其在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中所承诺 的总量至少达到 10%,则允许其承诺保留数量低于 5%。 3.2 伙伴关系捐款的捐款公司 通过六个生产商的自愿捐款,2012 年世卫组织为伙伴关系捐款收到了 1812.1 万美 元。 2013 年 5 月,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秘书处发布了伙伴关系捐款在使用世卫组织全 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的流感疫苗、诊断试剂和药品生产商之间分担的方法4。还发布 了《伙伴关系捐款标准运作程序》5。

一些批次包括一份以上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料。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料定义见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第 4.1 节。 3 根据标准材料转让协议疫苗和/或抗病毒药物生产商可选择方案清单见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附件 2 第 4.1.1 条。 4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伙伴关系捐款公司分担办法》见 http://www.who.int/influenza/pip/benefit_sharing/pc_ distribution_may_2013.pdf(2013 年 10 月 30 日检索) 。 5 《伙伴关系捐款标准运作程序》见 http://www.who.int/influenza/pip/benefit_sharing/pc_sop_may_2013.pdf(2013 年 10 月 30 日检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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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向可能的 193 家公司发出调查表;89 家公司作出答复,其中 37 家被确定 为捐款公司。 3.3 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的使用 根据咨询小组的建议,伙伴关系捐款的 70%用于大流行防范活动,30%作为大流行 应对活动的准备金。总干事接受了咨询小组随后的建议,即,70%的防范活动资金用于 建设和/或加强监测和实验室能力,疾病负担研究、加强监管能力和进行风险通报各用 10%。 2013 年 3 月, 咨询小组、 产业界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审查了一份高级别大流行防范实 施计划(草案) 。咨询小组支持其总体思路,要求秘书处拟定更为详细的计划,包括分 时间阶段的项目设计、预算、风险分析和指标。 总干事接受了咨询小组 2013 年 3 月的建议, 将不超过 2013-2016 年阶段平均额 10% 的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用于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秘书处,以使其能够在实施大流行性流感防 范框架的工作中取得进展。 3.4 确定接受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用于建设实验室和监测能力的国家 在其 2012 年 10 月会议上, 咨询小组同意秘书处以差距分析方法确定接受伙伴关系 捐款资金用于加强流感实验室和监测能力的国家。咨询小组还提及,在主要关注最有需 要国家的同时,最好每个世卫组织区域都有至少一个接受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的国家。秘 书处进行了区域差距评估。 世卫组织各区域办事处进一步细化了差距分析并提出了符合 接受伙伴关系捐款资金资格的推荐国家名单;该文件草案于 2013 年 8 月提供给了咨询 小组。

4.

治理

咨询小组在日内瓦举行两次会议(2012 年 10 月 3-5 日1和 2013 年 3 月 20-22 日2) , 还举行了一次电话会议(2013 年 6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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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该会,见文件 EB132/16,附件 2。 会议报告见文件 A66/17 Ad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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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业界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定期合作和交流有益于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实施 计划的推进。 2012 年 10 月 18 日和 2013 年 4 月 15 日在日内瓦为各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 办事处代表团代表举行了信息通报会,会议由咨询小组主席主持。此外,2012 年 10 月 22 日还为民间社会代表举行了一次电话吹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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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 临时议程项目 16.2

A67/36 Add.1 2014 年 5 月 9 日

大流行性流感的防范:共享流感病毒以及 获得疫苗和其它利益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咨询小组会议的报告 总干事的报告 总干事谨向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转呈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咨询小组的摘 要报告,其中反映了咨询小组在 2014 年 4 月会议期间的讨论情况(见附件) 。请卫生 大会注意这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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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咨询小组会议 2014 年 4 月 9-11 日,瑞士日内瓦 向总干事提交的报告摘要 1. 咨询小组于2014年4月9-11日举行会议,按其通过的议程讨论了下列问题。

基因序列数据问题技术专家工作小组的初步报告 2. 审查所涉的这一事项与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第5.2.4节有关,其中要求总干事“与 咨询小组协商,确定进一步讨论和解决与处理H5N1病毒及其它可能引起人间大流行的 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有关问题的最佳程序,作为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一部分。 ” 3. 少数生产商正在使用基因序列数据生产疫苗和其它流感相关产品, 预计此趋势会继 续增涨。 咨询小组在其2013年10月会议期间一致认为这提出了关涉利益共享的一系列复 杂问题。为协助咨询小组就该事项向总干事提供指导,成立了一个技术专家工作小组。 4. 技术专家工作小组的主席介绍了小组的工作方法并总结了其初步报告的主要内容 (基因序列数据的使用问题、监管和知识产权问题、基因序列数据的监测和追溯问题以 及生物安全保障和生物安全问题) 。随后的讨论注意到:  基因序列数据包含在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内。至于大流行性流感防范生物材 料的定义中是否包含基因序列数据,则观点不一。  既然基因序列数据属于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例如,第5.2节;附件4,第9 点;附件5“指导原则” ) ,在审议与处理H5N1病毒及其它可能引起人间大流行 的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有关的问题时,就必须牢记框架的宗旨以及公平共享 病毒及由此产生的利益的重要性。 鉴于基因序列数据可通过诸多途径传播,对源自世卫组织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 系统的基因序列数据的各种使用情况,世卫组织可能并不完全知情。但是,大 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利益共享目标必须得到落实。为此可采用一系列不同的 2

An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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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包括可通过电子数据库(例如全球共享禽流感病毒行动或基因库)或通 过流感相关产品的监管部门审批文件和专利申请等途径监测和/或追溯基因序 列数据。至于监测对实现最大限度利益共享的效用,以及各种可能监测方法的 可行性和费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5. 就技术专家工作小组最终报告完成后的步骤向总干事提出的建议。 咨询小组重申框架的宗旨和公平共享病毒及由此产生的利益的重要性。它注意 到基因序列数据是病毒材料的一种呈现,其使用可加快大流行性流感疫苗的开发。 咨询小组感谢技术专家工作小组的工作并注意到工作小组提交其最终报告后将完成 其工作。 咨询小组建议总干事:  将技术专家工作小组的最终报告张贴在世卫组织网站上以供参考,并随之 附上阐述有关程序的封面说明; 将张贴报告的信息通知给各会员国、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并 向世界卫生大会报告基因序列数据问题的进展。

 

6. 咨询小组将在其2014年 10月会议期间与基因序列数据方面的电子数据库管理人员 以及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举行会议,由此收集更多信息,以便就基因序列数据相关 问题向总干事提供建议。 伙伴关系捐款:2013年资金收缴最新情况 7. 秘书处通过《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伙伴关系捐款2013年调查表》确定了37家捐款 公司。目前正在广泛进行发票出具工作和后续行动,至今已从24个捐款方收到为2013年 捐缴的2600多万美元。秘书处将继续收缴剩余资金。 8. 就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的收缴问题向总干事提出的建议。 咨询小组赞赏秘书处为保证2013年能从确认的所有捐款方收缴大流行性流感 防范框架伙伴关系捐款资金做出了更大努力并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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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然而,咨询小组注意到收缴伙伴关系捐款资金仍然是项很费时间的工作,而且 不是所有情况下都有成效。这个问题令人关注,因为要充分实施计划中的防范和应 对活动必须获得伙伴关系捐款资源。 咨询小组建议总干事审议其它方法以便能更完整地收缴伙伴关系捐款资金。 这 些方法包括:   就利益共享的目的和理由进行更好地沟通; 使目标更加具体以便鼓励使用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的实体缴纳伙伴 关系捐款; 提高关于参与伙伴关系捐款征缴程序的能见度; 在财政年度初期向各公司提供关于其年度捐款额的估算(以以往捐款额为 依据) ,以便于预算编制;以及 就通过伙伴关系捐款得以在防范活动方面取得的成就提供反馈。

 

伙伴关系捐款:使用伙伴关系捐款应对活动资金的指导原则草案 9. 咨询小组审查了指导原则草案,并提出了一些评论意见,包括建议为释放资金确定 明确的触发机制。 10. 咨询小组一致认为根据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第6.14.6节,应当向产业界和其它利 益攸关方提供经修订的指导原则草案,以便能在2014年10月会议上完成其定稿,并作为 一项建议提交给总干事。 伙伴关系捐款:防范活动实施情况概述 11. 秘书处提供了关于实施防范活动的最新情况,涉及五个工作领域:实验室能力和监 测能力建设;疾病负担;风险通报;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大流行性流感物资部署计划。 12. 就实施防范活动向总干事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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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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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小组欢迎在按工作领域制定详细活动计划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咨询小组 建议总干事在此进展基础上:     积极促进伙伴关系捐款实施计划; 立即释放资金并在区域和国家层面开展活动; 通过与相关规划和活动的协同作用保证附加值; 通过伙伴关系捐款实施计划利用来自尤其是会员国和其它捐助者的额外 资金;并 定期交流成果和成就以鼓励伙伴捐款资金的持续流动。

与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进行磋商 13. 咨询小组与产业协会代表、生产商和其它利益攸关方举行了一次联合会议。产业界 和其它利益攸关方代表对取得的进展给予好评。讨论的三个主要议题是: (a) 伙伴关系捐款实施计划:秘书处提供了关于实施防范活动的最新情况。对此 提出了一些评论意见,主要包括:  在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表 示若曾能够定期了解情况,本可有所助益。 要使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全球流感疫苗行动计划、 《国际卫生条例 (2005) 》以及其它相关世卫组织规划之间确立的协同作用得到保证。  产业界要求在监管能力建设、风险通报和部署计划方面增加伙伴关系捐 款资金的比例并给予更高度重视,这些对于在流感大流行期间部署疫苗 和抗病毒药物至关重要。 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保障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是为生产疫苗和抗病 毒药物建设能力的基本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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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b) 基因序列数据问题技术专家工作小组: 技术专家工作小组主席总结了初步报 告的主要内容。对此提出了一些评论意见,主要包括:  其它利益攸关方指出将基因序列数据排除在利益共享范围之外可能有 损框架的目标,并在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内造成不公平。 产业界担心对基因序列数据的获取/使用加以限制可能延误大流行性流 感产品的开发。  产业界指出可通过对使用基因序列数据产生的产品进行监测来更好地 确保共享与使用基因序列数据有关的利益。 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提出了与使用基因序列数据有关的潜在生物 安全保障/生物安全风险问题。

(c) 加强沟通: 产业界代表和其它利益攸关方就沟通和透明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 予以加强发表了意见,主要包括:  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提出要强调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目标和 宗旨。 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表示通过一系列平台,包括年度会议和大会 等,定期了解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实施情况,将会有所助益。 产业界请总干事提醒各会员国在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下所承担的责 任,其中主要包括: ― 加强监管能力;和 ― 根据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确保向世卫组织提供流感大流行期间 在其领土内生产的大流行性流感产品。 14. 就伙伴关系捐款资源向总干事提出的建议。 咨询小组建议总干事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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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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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界的要求,即加强对监管能力建设、风险通报和部署计划的重视。这可通 过若干方式来实现,包括: ― ― ― ― 增加向这些领域划拨的伙伴关系捐款资源; 及早展开实施行动; 有重点地进行拓展,并向产业界报告取得的成果和进展;以及 确认与全球流感疫苗行动计划和 《国际卫生条例(2005)》 的能力建设活动 之间的协同作用。

其它利益攸关方的要求,即请总干事加倍努力确保使用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 统的所有生产商都促进伙伴关系捐款并酌情缔结标准材料转让协议2。

15. 就加强沟通问题向总干事提出的建议。 与会员国、 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之间以及在世卫组织总部与各区域和国家 办事处之间定期有效地进行沟通对于成功实施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至关重要。 通报计划开展的实施活动, 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可衡量结果的实 现情况将有助于保证伙伴关系捐款资金的不间断流动。 咨询小组欣慰地获悉秘书处 正在考虑网络门户等方案,以便能提供关于实施伙伴关系捐款活动的实时信息。 咨询小组建议总干事:   加强沟通,强调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宗旨和目标; 为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制定全面的沟通战略,尤其关注实施伙伴关系捐款下 的防范活动;以及 继续鼓励会员国支持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 包括提供资源补充伙伴关系捐款。

16. 就加强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秘书处向总干事提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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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

咨询小组注意到总干事所做的加强秘书处决定产生了一系列效果,尤其是:显 著改进了伙伴关系捐款资源的收缴工作, 制定了关于伙伴关系捐款防范计划的详细 实施计划并成功缔结了另一项标准材料转让协议2。 咨询小组建议总干事准备好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强秘书处, 以确保实施大流行性 流感防范框架的工作能畅通无阻地向前推进。 筹备2016年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的审查工作 17. 秘书处为审查建议了目标和一般程序。 审查工作将考虑对实施框架具有影响的科学 和大流行防范方面的新发展。咨询小组将继续审议审查工作的范围和方法。 关于标准材料转让协议2的最新情况 18. 秘书处介绍了关于标准材料转让协议2的最新谈判状况。   A类:缔结了三项标准材料转让协议2: 葛兰素集团有限公司 ― 印度血清研究所 ― 赛诺菲巴斯德制药公司   B类:已启动与五个生产商的讨论 C类:缔结了两项标准材料转让协议2(佛罗里达大学和哈佛学院) 。

19. 咨询小组回顾并注意到最近在补充保密协议下与赛诺菲巴斯德制药公司签署了协 议,因为此协议中含有一些专利信息。咨询小组欢迎缔结这一协议并强调必须以适当方 式展示这类协议。 20. 咨询小组注意到产业界继续对自己能否在流感大流行期间将疫苗/抗病毒药物从生 产国出口的问题表示关注。咨询小组建议总干事定期让会员国做出保证,承诺履行标准 材料转让协议2,向世卫组织交付产品以便能提供给有需要的国家。秘书处提议与总干 事一起审查此问题并在咨询小组下次会议上向其提供最新情况。 8

An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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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咨询小组注意到产业界要求进一步澄清可能引发大流行性流感疫苗生产的因素。 技术事项 22. 全球流感疫苗行动计划的最新情况: 咨询小组欢迎关于全球流感疫苗行动计划的最 新情况并注意到2016 年全球流感疫苗行动计划结束后可能有机会探讨是否可能通过大 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和伙伴关系捐款这两个机制来帮助维持全球行动计划在全球流感 疫苗生产方面的有关进展。 23. 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自我评估:咨询小组欢迎有关此问题的初步报告,并提供 了一些评论意见;计划在完成数据收集和报告定稿后展开进一步讨论。 审查和批准会议报告 24. 咨询小组在提出评论意见后通过了会议报告。 今后步骤 25. 下次会议:咨询小组将于2014年10月21-24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议程项目包括:      与基因序列数据资料库代表、产业界和其它利益攸关方进行磋商 审查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自我评估的最终报告 介绍标准材料转让协议 2 的最新情况 介绍伙伴关系捐款的最新实施情况 介绍全球流感疫苗行动计划的最新情况。

26. 更新咨询小组成员的程序:根据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附件3,第3.2节)要求, 秘书处提出了关于2014年10月会议期间更新三分之一成员的程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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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s clés
Type de document Governing Bodies documents
Date d'adoption
Source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