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委员会 关于世卫组织改革问题特别会议 议程项目 3.2
EBSS/2/INF.DOC./10 2011 年 11 月 1 日
规划重点 总干事的介绍性发言
主席先生: 你们要求执委会成员围绕改革文件三章的内容进行讨论。 在开始辩论前,我想就题为“规划和确定重点”的第一章发表几点评论。我认为, 这是改革进程最艰难的环节,也是我们最需要获得你们指导的领域。 众所周知,你们在五个核心工作领域提供的指导将协助我们拟订下一期工作总规 划。 你们非常清楚地表明, 确定重点应是推动各项改革的核心因素。 改革跟随重点职能, 资金跟随议定重点。 文件提出了我们认为反映当今主要卫生挑战的一些顶级重点。 世卫组织需要全力以 赴,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世卫组织的兴衰取决于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并取决于我们如何灵巧、熟练地应对这 些挑战或为其它机构应对这些挑战铺平道路。 在灵活应变的组织中,顶级重点随着事态和时间的变化而演变。它们是重中之重, 但并无排斥性。 我们将一些非传染性疾病列为顶级重点, 因为这些疾病现已成为全世界最大杀手和 致残原因。但它们远不是唯一杀手。世卫组织的良好声誉来自传染病防治工作,我们成 功遏制了许多传染病。 请放心,我们决不会放松警惕。我们知道传染病、即使是看来快被控制住的传染病 如何可以很快借机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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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1进一步深化了 2011 年 5 月卫生大会期间确定的五个核心工作领域。这些领域 确定了世卫组织的广泛职能,它们是世卫组织能够发挥独特影响的广泛领域。 这些领域并不是具体重点,但它们为思考重点和作出明智决定提供了一个框架。 这很艰难,也很重要。在每个广泛的工作领域,世卫组织具有独特的优势,适合开 展一些具体工作,并适合从事一些具体重点任务。而其它一些重点则最好留由可以发挥 互补作用并具有明显相对优势的其它机构处理。 我认为,在确定重点时,我们需要提出两个问题。首先,某项具体问题是否最适合 由世卫组织处理且世卫组织是否已获适当授权?其次,世卫组织是否最有资格和最有条 件对解决这一问题发挥明显的影响? 如上所述,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世卫组织从事重点工作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 到本组织的筹资方式以及本组织的治理和管理方式的制约。 我完全同意你们的看法。重点工作不是烧钱,而是极力满足尚未得到满足的卫生需 求。资金应围着重点转,而不是重点围着资金转。 我想举例说明。 请大家稍微想一想, 我们通过采用艾滋病毒/艾滋病抗逆转录病毒疗 法,目前延长了发展中国家近 700 万人的生命。2002 年底,此数字还不到 20 万人。 世卫组织既不购买、也不分发药品。这不是我们的工作。但我们怀有期望并确定重 点,这是唯一正确和合乎道德的选择。 我们编写的技术指南使得在资源紧急环境下也完全可以提供治疗。 随着新挑战的出 现和证据的深化,我们不断修订和简化这些指南。 我们与其它机构一道奋斗,争取将价格降至可负担的水平,这是公平获得医疗服务 的题中之义。2010 年世卫组织推荐的一线治疗价格从每位患者每年 10 000 多美元降至 不到 200 美元。 这显示了世卫组织的召集作用、其收集证据的能力及其指导对卫生发展的积极影 响。这体现了领导能力。 制定重点是一项困难的工作还有其它原因。 我再举一个在加强卫生系统方面的例子 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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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BS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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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追求千年发展目标时发现, 如果在一国内部穷人得不到卫生服务并且缺乏卫 生人力的话,仅提供大量的资金和充裕的医疗产品实际上无济于事。 与此同时,发展伙伴希望看到明显成果。而能力建设需要时间,且极难衡量。 许多会员国就重点事项提出了直截了当的建议。 世卫组织重点应与国家的迫切卫生 需求相一致。但我们再度遇到问题。 目前,共有 85 个国家(占全球人口 65%)缺乏可靠的死亡原因统计数据。这意味 着死亡原因不为人知或未予记录,因此只能根据粗略的估算制定卫生规划的投资战略。 这两个例子说明加强卫生系统和机构为何必须成为世卫组织的最高核心职能。 在就世卫组织的规划和重点进行任何思考时,应考虑到目前独特的卫生挑战,并确 认国家和区域的多样性。 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带来了近些年公共卫生史上空前的一系列承诺、机会、创新、 成就、挫折、惊奇和新的现实。 在国家和政策领域相互依存度大幅上升的环境下,新挑战也对健康产生了空前影 响。 在发展工作中,千年发展目标展示了在国际上集中精力追求数量有限、且有时间限 制的目标的重要性。发展承诺推动了一系列创新之举,从新的全球卫生举措、筹资机制 和金融工具, 到建立战略性公私伙伴关系为穷人的疾病开发新药品、 疫苗和诊断工具等。 世卫组织及其会员国通过公共卫生、创新和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等,为这 些创新作出了贡献。 这些集体行动加强了公共卫生的价值体系,并增添了新的业务效率原则。不论出生 何地,也不论父母收入状况如何,每位儿童都应获得科学可以提供的最佳疫苗。 不应出于任何理由,包括不应以无力支付为由,剥夺人们获得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 的机会。应针对穷人的疾病开发新产品,以免穷人因市场缺乏为其开发新药的激励措施 而死亡。 有效援助尊重国家重点和能力,可以增强国家的自力更生能力。卫生行动需要有的 放矢。筹资应与结果挂钩。改善健康状况、尤其是穷人的健康状况应是衡量成功与否的 最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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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健康面临日益严重的跨国威胁,我们开展了其它形式的国际卫生合作。在本世 纪第一个十年的后五年,两项法律文书正式生效。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于 2005 年生效,两年后,经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 》生效。 这两项文书显示,面对共同威胁,世卫组织在提供集体安全保障方面发挥了作用。 负责审查《国际卫生条例》的运作、尤其是在应对 2009 年流感大流行方面运作的 《国际卫生条例》审查委员会于 2011 年发表了报告,为提供集体保障以应对国际关注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了贡献。 上个十年期间,朝着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向取得进展的速度虽略低于预期,但进展 仍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人认为增加卫生发展投资发挥了效用。 也有些人持有疑虑。随着全球卫生行动、活动和要求增多,一些人认为卫生发展工 作正丧失急需的协调性、焦点和完整性。有些人想知道日益拥挤的公共卫生界是否符合 发展中国家的真正卫生重点和能力需要。 几乎每个人都认识到,如果没有强大的卫生保健服务供应系统,如果信息不畅,如 果没有足够的合格人员,如果没有强大的监管能力,只有资金和产品是无法改善健康状 况的。 塑造上个十年的种种因素十分强大,很有普遍性,而且难以逆转。 几乎可以断定,过去十年期间重大变化和挑战是我们面临的新现实,这确定了国际 卫生合作及其成功前景。 面对这些复杂的挑战,我们希望你们就世卫组织的规划和重点提供指导。确定重点 是我们的集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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