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 行 委 员 会 EB144/35 第一四四届会议 2018年 12月 21日 临时议程项目 7.2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评估 秘书处的报告 1. 执行委员会在其第 142 届会议上要求秘书处根据评价管理小组的报告1和执委会的 讨论所提供的信息,提出一份用于调整总干事选举程序和对《行为守则》进行任何必要 修订的提案,提交 2019年 1月执委会第 144届会议审议。本报告处理评价管理小组关 于总干事的选举评估报告中所载的调查结果,执委会第 142届会议已经对这些结果进行 过审议。本报告还处理会员国在执委会第 142届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并阐明了供执委会 审议的提案和备选方案。此外,本报告建议调整《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行为守则》, 以期改进其实际执行情况。以信息技术内容为主的提案和方案载于本报告附件 1。 A.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行为守则 2. 世界卫生大会在 WHA66.18 号决议(2013 年)中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 举行为守则》。如其序言部分所述,《行为守则》旨在促进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程 序的公开、公正、平等和透明。虽然《行为守则》作为对候选人和会员国的行为明确阐 明期望的手段而受到普遍欢迎,但在评估选举程序的过程中提出了若干与具体执行有关 的问题: (a) 竞选期间的旅行限度 3. 虽然《行为守则》B.II.9 段要求会员国和候选人“尽可能利用现有机制(区域委员 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届会以及卫生大会)举办与竞选活动有关的会见及其它宣传活动”, 但没有关于旅行的数量限制,也没有提到使用新技术。为解决此问题,提出了可单独使 用或可同时并用的方案,如下: 1 文件 EB142/26。 EB144/35 2 (i) 可修改《行为守则》,对竞选期间可进行的最多旅行次数做出明确规定,并要 求及时向秘书处通报这些旅行的信息。如此披露的信息将发布在世卫组织网站的专 门页面上; (ii) 可鼓励使用新技术,包括通过视频和/或其它可用技术手段进行互动。 关于拓展在世卫组织支持下与候选人展开讨论的机会,见下面 B(c)节。 (b) 资金数额和来源 4. 《行为守则》B.II.7 段要求会员国提名总干事一职候选人时应考虑披露此前两年向 其它会员国的赠款或援助资金,但没有规定披露竞选期间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因此, 可以对《行为守则》做出修订,以便还要求披露竞选期间的资金额和资金来源并通知秘 书处。 5. 此外,关于在此前两年中向其它会员国提供的赠款或援助资金,可加强《行为守则》 B.II.7段中的措辞,规定会员国应披露而不仅仅是考虑披露这些信息。 (c) 对《行为守则》的遵守 6. 《行为守则》的当前版本中没有为评估候选人和/或会员国的《守则》遵守情况规定 任何机制。如果会员国希望列入一个机制来审议举报涉嫌违规行为的来文,则可设立一 个负责接收和审议此类来文的机构。根据同行评审提出的一种方案是,执委会授权其官 员考虑此类来文。他们将得到秘书处的支持,并在竞选期间和结束时向会员国进行报告, 同时有权与候选人和会员国一道直接处理令人关切的问题。该职能还可包括提前向候选 人提供指导,说明在某些活动中应如何遵守《行为守则》。 (d) 网络论坛和公布候选人信息 7. 本报告附件 1载明了通过修订其技术设计来增加网络论坛互动性的备选方案和提案。 8. 《行为守则》B.II.11 段要求希望参与网络论坛和/或在网站上公布其履历及其资格 细节的候选人向秘书处明确说明其要求。从以往的选举情况看,无论是在全球还是在区 域层面,这都给候选人和秘书处造成诸多行政麻烦,而且鉴于候选人总是同意采取上述 两项行动,所以该规定的效用有限。 EB144/35 3 9. 因此,建议修订《行为守则》,规定除非在提名候选人时另作说明,否则即认为候 选人同意参加网络论坛并公布其详细信息。 10. 本报告附件 2载有反映上述提案和对《行为守则》的调整的拟议修正案。 B. 候选人论坛 11. 卫生大会在WHA66.18号决议中还设立了一个候选人论坛,“为候选人提供一个非 决策性平台”。候选人论坛的一般方式载于WHA66.18号决议附件 2。随后论坛本身在执 委会主席的一项提案基础上,对候选人的面试做出了更具体安排,从而补充了一般方式。 12. 评价管理小组的报告指出,会员国认为候选人论坛很公平、及时和有益,并且在执 委会提名候选人之后举行第二次论坛可使会员国与候选人进一步接触并可能减少对候 选人的压力,不必前往各国以进一步阐明其立场。评价管理小组还认为,在世卫组织支 持下举办更多类似活动是有益的。 13. 会员国和候选人认为,可以对在论坛上进行面试的更具体安排做出改进,特别是可 减少问题重复的风险,并留出更多时间进行问答。这将需要调整WHA66.18号决议附件 2中规定的方式以及会员国商定的更具体的面试安排。 14. 鉴于上述情况,执委会拟可考虑通过以下方案完善候选人论坛: (a) 避免问题重复 15. 在 2016年 11月举行的候选人论坛中,由主席抽选希望向候选人提问的会员国,然 后请其提出问题。虽然鼓励会员国不要向候选人提出似乎与已经提过的问题相同或基本 相同的问题,但没有任何机制能确保切实遵循这一建议。 16. 为尽量减少问题重复的风险,一个方案是,请希望提问的会员国,在秘书处事先于 会议室分发的白纸上以书面形式写下问题,并由秘书处收集转交主席。然后,主席(或 必要时由秘书处的口译员)将随机逐个抽取问题,并向候选人宣读。主席不会宣读那些 似乎与已经提过的问题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如果同意接受这一方案,则可相应修改 候选人论坛的方式并提交给执委会主席。 EB144/35 4 (b) 用更多时间进行问答 17. 候选人论坛目前的方式规定,“每一候选人的陈述时间限为 30 分钟,随后是回答 问题,因此,每次面试的整体持续时间应为 60 分钟”。一种方案是,每次面试只包括 60分钟的问答,不包括候选人的任何口头陈述。该方案反映在本报告的附件 3中。 18. 其它方案包括:可将每次面试的整体持续时间延长至最多 75 分钟,先由每位候选 人进行至多 30分钟陈述,剩余的 45分钟则用来进行问答;或者可将分配给候选人陈述 的时间缩减到最多 15分钟,这样便可用 45分钟进行问答。 (c) 拓展在世卫组织支持下与候选人开展讨论的机会 19. 为了使会员国有更多机会在世卫组织支持下与候选人进行讨论,提出以下备选方案 (但不排除有其它可能方案)。具体可要求秘书处: (i) 在执委会提名候选人到卫生大会作出任命之间的时期内,按照与第一次候选人 论坛相同的方式召集第二次候选人论坛; (ii) 在执委会提名候选人与卫生大会作出任命之间的时期内,以不同的方式召集一 次“有人主持的辩论会”。例如,可由适当的记者或其他独立人士主持; (iii) 联合组织或支持与世卫组织总部以外的候选人的辩论和其它类似活动,包括在 区域一级;和/或 (iv) 在将作出提名的执委会届会之前的各区域委员会会议期间召集与候选人的正 式会议。 (d) 论坛的播送 20. 根据现行的规范框架,秘书处通过有密码保护的网站为无法参加的世卫组织会员国 和准会员播送候选人论坛。 21. 为了改善与总干事选举程序有关会议的透明度和电子访问,可对未来的论坛实行现 场直播。所有互联网用户都可以通过世卫组织网站上的链接访问这一内容。 EB144/35 5 22. 本报告附件 3载有反映上述考虑的拟议修正案。请执委会在附件 3所载文本草案提 出的不同方案之间作出选择。 C. 执行委员会提名候选人 (a) 制定短名单 23. 根据相关《议事规则》以及理事机构的有关决定和决议,执行委员会分几个步骤处 理关于总干事职位的提案。首先根据卫生大会批准的一系列标准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关于 候选人体检结果的报告对拟议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如果会员国提出的候选人超出 五名(最近一次选举便是如此),则执委会必须通过连续无记名投票制定最后入围的五 名候选人短名单。执委会随后对短名单中的五名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提名其中三名候选人。 24. 评价管理小组的报告指出,对制定五名入围候选人短名单的步骤提出了“质疑”, 但确认当前适用的规范框架要求这样做。 25. 通过制定短名单,将候选人数量缩小到可管理的数字,以供理事机构进一步评估。 考虑到有可能提出大量候选人,而出于时间限制,面试五名以上候选人不切实际,因此 采取某种制定短名单的程序似乎是可取的。 26. 出于这些理由,建议保持制定入围候选人短名单这一环节,并且原则上,短名单应 继续由五名候选人组成。不过,在入围候选人的数量方面可以有一些灵活度,尤其应允 许执委会官员根据具体情况(例如收到的候选人总数)决定增加入围候选人的数量。 27. 关于这一问题的决定要点载于本报告结尾提出的决定草案,供执行委员会审议。 (b) 面试的方式 28. 评价管理小组的报告指出“调查结果表明,若干会员国认为有必要花更多的时间与 候选人进行问答”。 29. 根据现行规则,问答环节是候选人面试的一部分。根据《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 五十二条,面试应包括除解答执委会委员所提问题外由所选的每一候选人作一介绍。在 EB100(7)号决定(1997年)中,执委会进一步决定,短名单中候选人的面试时间应限制 EB144/35 6 在 60 分钟内,平均分配给(i)候选人口头陈述对今后本组织重点的观点,分析其目前所 面临的问题并就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ii)问答部分。 30. 为了使辩论更具互动性,同时考虑到面试前会员国通常已经能获得竞选材料,可在 保持每次面试时间为 60分钟的同时,将 20分钟用于口头陈述,40分钟用于问答。 31. 关于这一问题的决定要点载于本报告结尾提出的决定草案,供执行委员会审议。 D. 投票程序 32. 执行委员会第 140届会议和世界卫生大会第七十届会议根据各自《议事规则》分别 在非公开会议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名三名候选人,并选出一人任命为总干事。 33. 评价管理小组的报告着重关注了投票程序的下述两个方面:无记名投票的替代方案; 以及在没有安全电子投票系统的情况下,可加快投票过程的方案。 34. 关于安全电子投票和相关方案的问题见附件 1要点 2。关于在投票过程中限制通信 的提案和备选方案见附件 1要点 3。 (a) 无记名投票的替代方案 35. 评价管理小组的报告指出,表达的有些担忧是,“执行委员会和卫生大会使用无记 名投票,可能会减少代表某一会员国投票的个人的责任,或者减少可能已承诺支持特定 候选人的会员国的责任”,并请秘书处确定无记名投票的替代解决方案。 36. 如果理事机构希望放弃目前使用无记名投票选举总干事的方式,可以改用记录表决/ 唱名表决,但须对《议事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正。记录表决/唱名表决的特点是要建立一 个公开按国家列报的投票记录。卫生大会的正式记录反映了各代表团在公开会议上通过 记录表决/唱名表决进行投票的情况,但不包括在诸如总干事选举等非公开会议上的投票 情况。 37. 与无记名投票相反,公开的记录表决/唱名表决的优点是: (i) 促进电子投票的选举方式并由此加快速度; (ii) 能显著提高透明度,可根据会员国的愿望,在公开会议上进行表决; EB144/35 7 (iii) 就投票和竞选活动的诚信度而言,能显著改善问责制并有助于提高对系统诚信 度的信心; (iv) 可不必考虑在投票期间采取限制通信的措施。 38. 举手表决似乎不适合用于选举,这主要是出于一些实际原因,因为秘书处将必须在 表决的同时建立投票记录,以确保投票的正确性和没有无效投票。这会减慢投票程序。 (b) 在没有安全电子投票系统的情况下,可加快投票过程的方案 39. 可以节省时间的一个方案是采用“可让渡投票”/“排序投票”制度。根据这样一个 制度,在卫生大会上,各代表团可在选票上进行排名,标明首选候选人,第二候选人和 第三候选人。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所需的简单多数,则首选票最少的候选人的所有票数 将被重新分配,由首选该候选人的代表团将此票转给其第二候选人。如果这样之后,仍 未有候选人获得多数票,则将继续如此转让选票。在执委会上,必须挑选出一个以上候 选人(现行制度下短名单阶段有五名候选人,提名时为三名候选人),任何达到所需多 数票的候选人将被选出并且他们的多余选票(即超出所需多数的票数)将被重新分配给 各代表团排名中的下一个候选人。这之后,如果候选人短名单或被提名人名单上仍有空 缺,那么将排除票数最少的候选人,并将其选票转给有关代表团确定的下一个候选人。 这个过程将重复进行,直到选齐所有人选。 40. “可让渡投票”/“排序投票”的制度将是一种创新方案,在第一轮投票没有绝对胜 出者的情况下,不必继续进行多轮投票,由此可以节省时间。有必要开展进一步研究以 确定可让渡投票制度的最佳版本,以及必须在多大程度上修改《议事规则》方可实施这 种制度。此外,还需要评价为确定和计算重新分配的选票所增加的时间最后是否能通过 避免多轮投票而大大节省时间。 E. 秘书处在选举过程中的作用 41. 秘书处负责组织总干事职位的选举程序。如果现任总干事为连任参选,则可能有必 要采取若干措施,例如道德屏障或在秘书处内设立一个独立单位,以避免因秘书处须向 总干事报告这一事实而可能出现任何不公正情况。建议秘书处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 施。 EB144/35 8 F. 选举程序的总持续时间和组织 (a) 竞选期的长度 42. 评价管理小组在报告中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a)缩短竞选持续时间,以减少候选 人和会员国对此过程投入的资源;(b)提供更长的过渡期,使被任命者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c)确保所有候选人能参加所有区域委员会的会议。 43. 所表达的关切侧重于潜在候选人及其提名会员国进行的漫长竞选活动,此类活动所 需的资源以及选举程的公平性。目前,选举程序在提名候选人的执行委员会届会之前至 少九个月正式开始(即 4月份左右开始)。而实际上,竞选活动可能开始得甚至比这更 早。接收候选人提案的最后日期是执委会届会召开前四个月(即 9月份左右)。早提交 候选资格的人员有机会在 5月卫生大会以及 8月和 9月一些早期区域委员会会议期间开 展竞选活动;而晚提交候选资格的人员可能错过在卫生大会和一些区域委员会会议上开 展竞选活动的机会,因此担心这可能使他们处于不利地位。 44. 确保所有候选人都能参加各区域委员会会议的一个方案是,将宣布候选人姓名的日 期提前到 8月中旬,即第一个区域委员会会议开始之前。这一变化需要修订执委会《议 事规则》第五十二条,而且也有违缩短竞选期总长度的建议,因为这种缩短意味着要推 迟宣布候选人的日期。 (b) 从任命到合同开始之间的过渡期 45. 下任总干事的任命和合同开始之间的时期不是选举程序本身的一部分。尽管如此, 一些候选人和会员国在评估过程中指出目前这段时期太短,令人感到关切。 46. 目前的情况是,总干事的合同在其被任命后于 7月 1日开始。卫生大会于 5月下旬 举行,这意味着即将上任的总干事在被任命后有大约四到五周的准备时间。 47. 延长过渡期将意味着推迟新任总干事合同的开始日期(目前设定为任命年度的 7月 1日)。备选方案将包括将开始日期改为 8月中旬,在区域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或者 改在次年初,具体取决于公认的理想过渡期长度。 EB144/35 9 执行委员会的行动 48. 关于本报告 A 节、B 节和 C 节(分别涉及选举行为守则、候选人论坛、执行委员 会提名候选人),请执行委员会在其审议了本报告附件 3所载拟议修正案并在当中作出 选择后,考虑通过以下决定草案: 执行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评估报告1: (1) 建议第七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文件 EB144/35 附件 2 和附件 3 所载对 WHA66.18号决议(2013年)附件 1和附件 2(即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行为守 则和候选人论坛)的修正案; (2) 关于根据《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设立的候选人短名单,决定: (a) 原则上,短名单应由五名候选人组成。但是,执委会官员可根据候选人总 数,决定将短名单中的候选人数量增加到五名以上; (b) 应将总干事一职入围候选人的面试时间限于 60 分钟,具体分为:(i)最多 20分钟口头陈述,阐明候选人对今后本组织重点的观点,分析其目前所面临的 问题并就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ii)最多 40分钟问答。 49. 关于附件 1的要点 1(网络论坛的技术设计),请执行委员会提供指导,说明秘书处是否 应对可从商业渠道获得的具有更强互动功能的现成解决方案作进一步调查。 50. 关于 D节(投票程序)以及附件 1的要点 2(安全的电子投票系统)和要点 3(在投票期 间限制通信的可执行性),请执行委员会就下述事项提供指导: (a) 关于 D 节下(a),总干事的选举应继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还是秘书处应 编制对《议事规则》的修正草案,改为进行记录表决? (b) 关于D节下(b),秘书处是否应研究和评价通过“可让渡投票”或“排序投票” 制度选举总干事的方案,并酌情编制对《议事规则》的修正草案,供执委会审议? 1 文件 EB144/35。 EB144/35 10 (c) 关于附件 1的要点 2,总干事的选举是否应继续以纸面投票方式进行,如果是, 秘书处是否应研究和评价通过光学扫描仪计数选票的方案,并酌情编制对《议事规 则》的修正草案,供执委会审议? (d) 关于附件 1的要点 3,是否应继续现行做法,要求代表关闭其电子设备并在整 个投票期间保持关闭? 51. 关于 E节(秘书处在选举过程中的作用),请执委会就所提方案向秘书处提供指导。 52. 关于 F 节(选举程序的总持续时间和组织),请执委会分别就(a)和(b)点概述的方案提供 指导。 EB44/35 11 附件 1 以信息技术内容为主的提案和方案 要点 1. 网络论坛的技术设计 1. 评价管理小组关于总干事的选举评估报告指明,建议的改进侧重于加强网络论坛工 具的互动性,限制提交的问题数量,并延长论坛的使用期限。 2. 可以通过使用定制的现成解决方案来提供更具互动性的网络论坛工具,该解决方案 可以从成本相对较低的专门从事此类产品的社交媒体公司获得。相比之下,在现有的网 络论坛工具中复制这种大众化协作平台的互动功能成本可能过高。用户可能已经熟悉商 业渠道提供的现成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功能,这些解决方案可将访问范围仅限于候选人和 会员国。但此类解决方案在各会员国的可用性是个潜在问题。 3. 使用现成的互动式工具开展网络论坛可能会涉及更多问题,对此会员国或许希望加 以考虑。虽然可以通过让用户能够“标记”问题和答案来克服与问题分类有关的难题,但 是,在更具互动性的网络论坛工具上候选人和会员国可自主并迅速地发布问题和答案, 因此与前一次选举相比,秘书处在主持更具互动性的网络论坛方面可能必须发挥不同的 作用。从技术上讲,可以限制各代表团可能向候选人提出的问题数量。如果打算利用现 成工具可能提供的内置机器翻译能力,应告知会员国这种翻译可能迅速生成,在详细程 度和技巧方面可能不如上一个网络论坛期间提供的翻译。还应指出,这种工具可能会增 加对参加网络论坛的候选人的要求,而目前的要求据认为已经很多。 4. 如果执行委员会希望采用更具互动性的工具来举办选举过程中的网络论坛,那么可 以进一步调查商业渠道提供的现成解决方案。 要点 2. 安全的电子投票系统 5. 通过电子投票系统选举总干事在节省时间方面的好处不言而喻。面临的挑战是要找 到一种符合下述标准的电子解决方案,即:能确保投票安全可靠,不存在错误或干扰风 险;在有质疑的情况下,既能保密,又可进行验证;并且具有成本效益。正如秘书处在 2016年委托进行的研究所证明的那样,目前的解决方案存在固有缺陷,价格昂贵,并对 投票过程构成重大风险。而新兴技术在可靠性和成本效益方面尚未得到证明。 EB144/35 Annex 1 12 6. 无论如何,目前无法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达到卫生大会纸质投票系统所提供的信任和 透明度。而且,电子投票系统也无法像纸质系统那样在出现质疑时验证结果。 7. 秘书处对照其它联合国组织和有关组织使用的投票系统衡量了电子投票的使用。在 做出答复的机构中,只有气象组织似乎使用了电子投票系统来选举其行政首长。2016 年 1月执行委员会第 138届会议对一个与气象组织曾使用过的系统大致相似的系统进行 了测试,发现用户使用时不够方便,因此没有采纳。做出答复的所有其它实体即便使用 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其它决策,但均未在选举其行政首长时用这种系统进行无记名投票。 做出答复的机构包括:国际刑事法院(涉及《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全面禁止核试 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粮农组织、原子能机构、国际民航组织、农发基金、劳工组织、 移民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发组织、万国邮联和气象组织。 8. 造成特殊困难的是总干事选举投票的保密性质。如果改用记录表决或唱名表决(见 文件 EB144/35第 X.X段),则电子解决方案可能更为可行。 9. 如果执行委员会希望保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总干事,则可以进一步调查使用光 学扫描仪计算纸质票数的方案。结合纸质投票使用光学扫描仪将保证选举过程安全且可 从头到尾进行验证。同时在计票方面也可节省时间,并很可能可以与“可让渡投票”或 “排序投票”式纸质投票系统相结合(见文件 EB144/35第 YY段)以节省大量时间。 要点 3. 在投票期间限制通信的可执行性 10. 关于投票期间限制投票场所内的通信活动问题,秘书处审查了两个方案: (a) 要求会员国代表将其电子设备留在投票场所之外。这一方案需要秘书处做出后 勤安排以便在投票之前、期间和之后与会员国进行协调。此方案除了带来后勤方面 的挑战外,还有赖于信誉,否则代表在进入会议室时必须接受搜查。这不一定就比 目前要求代表关闭其电子设备并在投票期间保持关闭的“信誉系统”更有效; (b) 在投票场所内安装干扰器或通讯信号的“阻断器”。该方案被认为不可行,因 为瑞士(以及许多其它会员国)除了政府当局的特定用途外,严格禁止安装此类设备1。 这些设备会阻止通过移动电话进行的所有通信,在紧急情况下可能造成重大危险。 鉴于这些考虑,建议保持目前要求代表关闭其所有电子设备的做法。 1 关于干扰器或“阻断器”的更多信息,见 https://www.bakom.admin.ch/bakom/en/homepage/equipments-and-insta llations/particular-equipment/jammers.html(2018年 11月 19日访问)。 EB44/35 13 附件 2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行为守则 建议删除的内容以删除线标明,建议增添的内容以粗体显示。 B. 关于选举程序不同步骤的要求 …… II. 竞选活动 …… 3. 所有会员国和候选人都应事先考虑披露其竞选活动(如举办会议、研讨会、访问等), 连同竞选活动所有资金的数额和来源,并向秘书处通报这些活动。所披露的信息将公布 在世卫组织网站的专用网页上。 …… 7. 会员国提名总干事一职候选人时应考虑披露此前两年向其它会员国的赠款或援助 资金,以确保会员国间完全透明和相互信赖。 …… 9. 除在世卫组织支持下组织的活动外,候选人在竞选活动期间为竞选而赴会员国的旅 行应有一定限度限于[次数],以避免过度花费而导致会员国之间及候选人之间的不平等。 为此,会员国和候选人应考虑尽可能利用现有机制(区域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届会以 及卫生大会)举办与竞选活动有关的会见及其它宣传活动。鼓励使用新技术,包括视频 信息,通过视频和其它电子手段进行互动。 …… 11. 在总干事按照《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向会员国送达所有提案、 履历和证明文件后,秘书处将在世卫组织网站上开设一个有密码保护的问答网络论坛, 该论坛向所有要求参与此论坛的会员国和候选人开放,除非候选人要求不参与此论坛。 EB144/35 Annex 2 14 应候选人要求,秘书处还将在世卫组织网站上公布这些所有候选人的信息,包括其履历 和在《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段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从会员国收到的有 关其资格及经验的其它细节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除非候选人要求不公布这方面信息。 该网站还将应要求提供候选人个人网站的链接(如果有)。各候选人负责自己网站的制 作和筹资。 …… V. 合规 执委会官员可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法律顾问办公室收到对候选人、会员国或任何其他 人或实体可能违反《行为守则》所表明的关切。 收到的此类来文将由执委会官员审查,并将向会员国报告。此外,执委会官员可直 接与候选人和会员国讨论有关问题。 执委会官员可应要求提前向候选人提供指导,以确保其在拟议的竞选活动中遵守 《行为准则》。 EB44/35 15 附件 3 建议删除的内容以删除线标明,建议增添的内容以粗体显示。 候选人论坛和与候选人开展的其它活动 A. 候选人论坛 召集和举办论坛 1. 候选人论坛将作为独立活动由秘书处应执行委员会要求召集两次:一次在将就总干 事一职提名候选人的执委会届会之前举行,另一次在将就总干事一职做出任命的卫生大 会届会之前举行。两次候选人论坛均由执委会主席主持,并在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支持下, 作为执委会届会前的一次独立活动举行。执委会可正式召集候选人论坛,并在提名候选 人的届会前一年的届会上决定两次论坛的举办日期。 时间安排 2. 两次候选人论坛应分别在提名候选人的执委会届会和做出任命的卫生大会届会之 前至少提前两一个月举办。 持续时间 3. 候选人论坛的持续时间将由执委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人数决定。尽管如此,每次论 坛的持续时间最长为 3天。 方式 4. [两次论坛中的第一次][两次论坛都]将包括对候选人的面试。每一候选人次面试将 包括最长 60分钟的问答的陈述时间限为 30分钟,随后是回答问题,因此,每次面试的 整体持续时间应为 60 分钟。面试的顺序应抽签决定。将请参加候选人论坛的会员国和 准会员在每位候选人的初始陈述期间为其准备问题。主席将抽取问题并向每位候选人提 问。[两次论坛中的第二次将在被提名的候选人之间进行有主持的辩论。]论坛可根据主 席的建议,决定面试的具体安排。 5. 将请参加候选人论坛的会员国和准会员国准备在每一候选人初次陈述时提出的问 题。向每一候选人提出的问题由主席随机抽取。 EB144/35 Annex 3 16 5. 关于面试[和有主持的辩论]的详细安排可由执委会在论坛前的届会上决定,也可由 论坛根据执委会主席的提案决定。 参加 6. 两次候选人论坛将仅限世界卫生组织的会员国1和准会员参加。 7. 对那些不能参加论坛的会员国或准会员,候选人论坛将由秘书处通过世卫组织网站 上一个可供所有互联网用户访问的链接进行有密码保护的网站播放。 文件 8. 将在有密码保护的网站上,以电子形式在执委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段规 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向所有会员国和准会员提供根据执委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提交 的候选人履历和其他辅助资料的语言文本。 B. 与候选人开展的其它活动 9. 在与执委会主席协商后,秘书处将支持或联合组织一或多次与候选人的辩论或讨论 或其它类似活动,这些活动将由世卫组织办公场所以外的适当外部实体组织和主持。 10. 秘书处将根据执行委员会的要求及其决定采用的方式,在将作出提名的执委会届会 之前举行的各区域委员会会议期间为所有候选人召集活动。 = = = 1 适用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 (OMS) · Governing Bodies documents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评估: 秘书处的报告
Voir le document original
Le texte intégral est hébergé par l’organisation qui le publie. lawenc.com indexe les métadonnées et renvoie vers la source officielle.
Retour à la vue par articleTexte intégral
Informations clés
Organisation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 (OMS)
Type de document
Governing Bodies documents
Source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