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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加工卷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生产设备:公约秘书处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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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方会议 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 政府间谈判机构 第五次会议 瑞士日内瓦,2012 年 3 月 29 日 – 4 月 4 日 临时议程项目 3 FCTC/COP/INB-IT/5/INF.DOC./3 2012 年 1 月 25 日

用于加工卷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生产设备 公约秘书处的说明

1.

缔约方会议在第四届会议上(乌拉圭埃斯特拉,2010 年 11 月 15 – 20 日)设立了

一个非正式工作小组,在政府间谈判机构最后一次会议之前开展工作 1 。在讨论过程 中,非正式工作小组要求公约秘书处就用于加工烟草制品的生产设备提供技术建议, 特别是某种生产设备和/或零件的制造和使用是否仅针对烟草制品的加工。本文件旨在 按照非正式工作小组的要求提供建议。世界海关组织为本文件提供了专家咨询意见。 政府间谈判机构第二次会议期间设立的工作小组 2. 政府间谈判机构此前曾讨论过生产设备及其可能定义。在政府间谈判机构第二次 会议上,为审查议定书草案的范围建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该小组在向政府间谈判机构 提出的报告中指出:“原则上,一致同意将生产设备列入议定书的范围,这类设备应当 包括,但不限于,卷烟加工机械,不论其是否配备有辅助包装装置[及其专用部件]。在 议定书全文中不一定以同样方式来处理生产设备和烟草制品2。”

1 2

见 FCTC/COP4(11)号决定。 工作小组报告包含在 2008 年 10 月 24 日的会议文件中:文件 FCTC/COP/INB-IT/2/Conf.Paper No.3。

FCTC/COP/INB-IT/5/INF.DOC./3

在非正式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期间提供的专家咨询意见1 3. 世界海关组织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通常被称为协调制度,包括多个用 于加工卷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机械编号。协调制度是一项由世界海关组织开发的多用 途国际商品系统命名法。它包含大约 5000 个商品类别,每一类由一个六位代码加以识 别,并按照法律和逻辑结构排列,并由能够实现统一分类的规则作为其支撑。200 多个 国家和经济体将该系统用作关税和收集国际贸易数据的基础。在国际贸易中,98% 以 上的国际贸易均按照协调制度进行分类2。 4. 协调制度委员会(由《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缔约方组成)是一 个具有决定分类职权的国际机构,用以确保对协调制度的统一解读和应用。委员会逐 一考虑物品分类。机械的分类取决于其功能和操作原理。 5. 用于加工卷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机械可见协调制度第 84 章,而其他相关机械零件 可见第 82 章。 协调制度第 84 章 6. 在第 84 章中,三项税目下所列设备被认为可能对加工烟草制品十分重要。

7. 税目 84.15:“空气调节器,装有电机驱动的电扇及调温、调湿装置,包括不能单 独调湿的空调器”。这一条目下的空气调节器可以用于烟草烤制和加工;但也可用于 其他多种用途。 8. 税目 84.41 :“其他制造纸浆制品、纸制品或纸板制品的机器,包括各种切纸 机”。这一条目下的机器可用于多种用途,包括用于卷烟纸方面的工作。这些机器也 能够以具有多种功能描述的部件进行买卖和运输。 9. 税目 84.78:“本章未列明或未包含的烟草加工及制作机械”。这是一个“笼统的”条 目,包括所有尚未被列明或包含在其他条目下的烟草加工和制作机械。在这一条目 下,列出了加工烟草制品时使用的两种特定机械部件:

1 2

后续信息以向非正式工作小组提供的建议为基础。 见 http://www.wcoomd.org/home_hsoverviewboxes_hsharmonizedsystem.htm

2

FCTC/COP/INB-IT/5/INF.DOC./3

(i) 烟叶剥离或切割机。这些机器均根据协调制度税目 84.78 进行生产、买卖和运 输。然而,可用于诸如茶叶等其他农产品的机器也可用于烟草植物。因此,烟叶 剥离机或切割机可被广泛应用,因而并非仅限于加工烟草制品。 (ii) 无论是否附带辅助包装设备的卷雪茄机或卷烟机。这些机器的生产、买卖和 运输有多种不同种类和形式,并具有许多不同的性能。大型工业制造商使用专门 设计的高产机器,通常是能够满足制造商需求的综合型机器。机器的组成部分或 所整合的部分包括烟草运送,有时候还包括切割设备,纸和过滤材料的运送、纸 管填充、烟草混合、纸张粘贴、过滤嘴切割、卷烟传送和将它们包装成盒的设 备。也可能包含印刷和诸如香料添加等其他步骤。通过多种小型机器也能够以较 低的速度获得类似结果。此外,所有此类机械均可被拆卸并以部件形式进行贸易 和运输。 10. 根据税目 84.76 规定, “ 自动售货机(例如,出售邮票、卷烟、食品或饮料的机 器),包括钱币兑换机”,售烟机被列入其中,但它与烟草制品加工无关。 协调制度第 82 章 11. 税目 82.08 中列出了机械零件。本条税目中第(5)(b)项提及“纸品、纺织品、塑料等 切割机械;烟叶剥离机等的刀片和刀”。然而,本条税目中列出的设备零件不仅仅用于 烟草制品的加工。 结论 12. 有的加工烟草制品的生产设备及/或其零件可以被辨别出来;协调制度中包含了多 种包括此类机械的类别。某些用于加工烟草制品的机械也可用于其他用途;相反,未 被定为加工烟草制品的机械也可能用于加工此类产品。另外,大部分设备均可被拆解 为较小的组件,难以根据协调制度确定其类别或功能特性。但是,协调制度中包含加 工烟草制品的机械编号,这对于确定专门用于此用途的机械可能具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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