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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WHA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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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文件发送
第五十九届世界卫生大会, 忆及关于卫生大会的工作方法的 WHA51.30 号决议,该决议要求总干事确保今后理 事机构会议的文件至少在规定的会议开幕之日 30 天前以六种正式语言散发并在因特网 上获得; 关注与卫生大会会议议程有关的文件在因特网上提供和发送越来越晚; 强调会员国、特别是其国语不是本组织正式语言之一的会员国必须及时收到文件, 以便做好充分准备参加卫生大会; 注意到《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条规定总干事应于执委会每届例会开幕前至少 六星期发送执行委员会会议文件,
决定根据其《议事规则》第一二一条修正该《规则》第十四条,从今以后将第十四 条改为如下: 第十四条 与每届会议临时议程有关的所有报告及其它文件,应由总干事与临时议程同时或在 卫生大会每届例会开幕前至少六星期在因特网上提供并发送各会员国和准会员以 及参加会议的政府间组织;适当的报告和文件还应以相同的方式发送与本组织建立 关系的非政府组织。 (第九次全体会议,2006 年 5 月 27 日— 乙委员会第二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