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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临时议程项目 17.4
A63/42 2010 年 3 月 25 日
《人事条例》和《职员细则》修订款 总干事的报告 1. 本报告系根据《人事条例》第 12.1 和 12.2 条提交卫生大会。其中分别规定,卫生 大会可修订《人事条例》 ,而且总干事应每年向卫生大会报告她为实施《人事条例》所 提出的、并经执行委员会认可的《职员细则》和修订条款。 2. 本报告还系根据《人事条例》第 3.1 条提交,该条规定,世界卫生大会根据总干事 的建议和执行委员会的意见,决定副总干事、助理总干事及区域主任的薪金。 3. 执行委员会在 2010 年 1 月第 126 届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人事条例》和《职员细则》 的两项决议。 4. 执委员会以 EB126.R9 号决议确认总干事对《职员细则》所作的修订,涉及专业及 以上职类职员的薪酬,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5. 执委会在 EB126.R10 号决议中建议卫生大会通过一项决议, 确定不叙级职位职员和 总干事的薪金。 卫生大会的行动 6. 请卫生大会批准执行委员会在 EB126.R10 号决议中建议的决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