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O R L D H E A L T H ORGANIZATION 世界卫生组织 REGIONAL OFFICE FOR THE WESTERN PACIFIC 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 区域委员会 WPR/RC62/12 第六十二届会议 2011 年 7 月 14 日 菲律宾马尼拉 2011 年 10 月 10-14 日 原文:英文 临时议程项目 17 人类生殖研究、发展和研究培训特别规划: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的组成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是人类生殖研究、发展和研究培训特别规划的理事机构。委员 会有 32 名成员,分为四类。类别二由世卫组织区域委员会推选的 14 个会员国组成, 任期三年。本类别下,西太平洋区域有三个名额;目前的成员为日本、菲律宾和马来 西亚。 日本的任期将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因此,提请区域委员会选举一个会 员国在类别二中代表本地区,任期三年,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WPR/RC62/12 第2页 1.现况 政策与协调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能在附件 1 中有明确规定。 32 名成员分为以下四类: (1) 类别一 由前一双年度特别规划最大财政捐款国的 11 名政府代表组成。 (2)类别二由世卫组织各区域委员会根据人口分布和地区需要选举产生的 14 个会员国政 府代表组成,任期三年。在选举成员时,请区域委员会考虑国家对特别规划的财政和/或技术 支持,以及国家政策和规划所表明的对计划生育、人类生殖法规的研究与制定领域的关心。西 太平洋区域有 3 名成员的配额。 (3)类别三 由政策与协调委员会从其它合作方推选的两名成员组成,任期三年。 (4) 类别四由特别规划的共同发起者和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IPPF)组成,为永久成 员。 类别二和类别三政策与协调委员会成员可以选举连任。 2011 年区域委员会所选的西太区类别二会员国情况如下: 成员 获选年度 任期 日本 2008 2009–2011 菲律宾 2009 2010–2012 马来西亚 2010 2011–2013 西太平洋区域类别二会员国 1986 年至今目前和既往的任期请见附件 2。 WPR/RC62/12 第3页 2.问题 注意到日本的任期将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为填补这类别二的空缺,区域委员会有 必要在其第 62 届会议上选举一个西太平洋区域的会员国,任期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期 3 年。 3.建议采取的行动 提请区域委员会选举一个类别二的会员国,任期三年,从 2012 年 1 月 1 日开始生效。 WPR/RC62/12 第4页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1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PCC)是人类生殖研究、发展和研究培训特别规划的理事机构。 2.1 职能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为协调特别规划中各方的利益和责任,应具如下职能: 2.1.1 审查和决定特别规划的计划和实施。为此,委员会应始终了解特别规划发展的各方面 情况,并审查人类生殖研究、发展和研究培训特别规划行政机构备忘录第三节所指的 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常委会)及该备忘录第四节所指的执行机构和科学与技术咨 询组(以下简称 STAG)提交的报告和建议。 2.1.2 审查和批准由执行机构起草,并由 STAG 和常委会初审的下一个财务期行动计划和预 算。 2.1.3 审查常委会的建议,并批准特别规划的筹资安排。 2.1.4 审查拟议的长期行动计划及其涉及的财务问题。 2.1.5 审查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执行机构外审计方对此提交的审计报告。 2.1.6 审查评价特别规划达标进展情况的定期报告。 2.1.7 审查和批准执行机构与常委会协商选定的 STAG 成员。 2.1.8 审议任何合作方可能提出的与特别规划相关的其它事项。 2.2 成员组成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由合作各方的 32 位成员组成。如下: 2.2.1 最大财政捐款国:前一个双年度中对特别规划财政捐助最多的 11 个国家政府的代表。 2.2.2 卫生组织各个区域委员会选举的成员国:卫生组织各个区域委员会根据人口分布和地 区需要选举产生的 14 个会员国的政府代表,任期三年,分布如下: 1 以下内容摘录自人类生殖研究、发展和研究培训特别规划行政机构备忘录(文件 HRP/1988/1)。 WPR/RC62/12 第5页 附件 1 非洲区 4 美洲区 2 东南亚区 3 欧洲区 1 东地中海区 1 西太平洋区 3 在这些选举中应充分考虑一国对特别规划财政和/或技术的支持,及其在国家政策和规划 中表现出的对计划生育、人类生殖法规的研究与制定领域的关注。 2.2.3 其它有关部门合作方:政策和协调委员会从其他合作方选举的两位成员,任期三年。 2.2.4 永久成员:特别规划联合发起机构和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中类别 2.2.2 和 2.2.3 中的成员可以连任。 2.3 观察员 经执行机构批准和与常委会协商后,其它合作方可作为观察员参加委员会。参会费用 自理。 2.4 运作 2.4.1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必要时,在多数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召开特别 会议。执行机构应提供秘书处。 2.4.2 政策和协调委员会应每年从成员中选出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报告起草人一名。 2.4.3 主席应: —— 召集和主持政策和协调委员会会议;并 ——承担政策和协调委员会可能交付的其它职。 2.4.4 如果政策和协调委员会没有决定作出任何特别安排,则政策和协调委员会成员应自己 WPR/RC62/12 第6页 安排支付参加政策和协调委员会会议的费用。 2.5 程序 2.5.1 开会时,政策和协调委员会应参照世界卫生大会议事规则行事。 2.5.2 秘书处应与主席协商后起草每次会议加注的临时议程。 2.5.3 在秘书处协助下由报告起草人准备的报告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分发,供与会者随后批 准。 WPR/RC62/12 第7页 附件 2 1986 年至今政策和协调委员会西太平洋区区域类别二成员 国家 获选年份 任期 柬埔寨 2000 2001.1.1 – 2002.12.31 中国* 1999 2000.1.1 – 2000.12.31 斐济 1992 2002 1993.1.1 – 1995.12.31 2003.1.1 – 2005.12.31 日本 1995 2008 1996.1.1 – 1998.12.31 2009.1.1 – 2011.12.31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2003 2004.1.1 – 2006.12.31 马来西亚 1998 2004 2010 1999.1.1 – 2001.12.31 2005.1.1 – 2007.12.31 2011.1.1 – 2013.12.31 蒙古 2007 2008.1.1 – 2010.12.31 新西兰 1994 1995.1.1 – 1997.12.31 巴布亚新几内亚 1990 2000 1991.1.1 – 1993.12.31 2001.1.1 – 2003.12.31 菲律宾 1987 1993 2009 1988.1.1 – 1990.12.31 1994.1.1 – 1996.12.31 2010.1.1 – 2012.12.31 韩国 1986 1997 2006 1986.9 – 1987.12.31 1998.1.1 – 2000.12.31 2007.1.1 – 2009.12.31 新加坡 1986 1989 1996 2005 1986.9 – 1988.12.31 1990.1.1 – 1992.12.31 1997.1.1 – 1999.12.31 2006.1.1 – 2008.12.31 汤加 1988 1989.1.1 – 1991.12.31 越南 1986 1986 1991 2001 1986.9 – 1986.12.31 1987.1.1 – 1989.12.31 1992.1.1 – 1994.12.31 2002.1.1 – 2004.12.31 * 鉴于其获得类别一的成员资格,在 2000 年 12 月 31 日后辞去了在类别二的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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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殖研究、发展和研究培训特别规划:政策和协调委员会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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