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缔约方会议 第四届会议 乌拉圭埃斯特角,2010 年 11 月 15-20 日 (Draft)FCTC/COP/4/29 2010 年 11 月 20 日
乙委员会的报告 (草案) 乙委员会选出下列官员:易先良先生 ( 中国 ) 任主席, R.Y.Ibrahim 先生 ( 苏丹 ) 和 L.L.Viegas 先生(巴西)任副主席。 乙委员会建议缔约方会议通过下列决定: 项目 6.3 和 6.4 项目 6.4 项目 6.5 项目 7.3 财政资源、协助机制和国际合作 公约秘书处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合作 为实施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促进南南合作 欠缴财务分摊款
此外,乙委员会注意到公约秘书处关于下列议程项目的报告: 7.1 7.5 7.9 2008-2009 年工作计划和预算的绩效报告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标识 世卫组织无烟草行动司与公约秘书处之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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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6.3 和 6.4 财政资源、协助机制和国际合作 缔约方会议, 注意到秘书处关于财政资源和协助机制的报告1,以及关于为加强世卫组织烟草控 制框架公约(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的实施与各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的报告2; 还注意到联合国秘书长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2010 年实质性会议提交的报告,并特 别注意到在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下实施公约的行动要点; 重申在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下实施公约是一项战略方针,可确保发展中国家缔约 方和经济转轨缔约方能长期持续地开展实施工作,并监测和评价实施进展,还重申其 鼓励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缔约方利用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下的援助机会; 忆及公约下的措施包括目标、指导原则和一般义务,供需双方的烟草控制措施, 环境的可持续性与保护,科学和技术合作,信息通报以及机构安排和财政资源,并且 在这方面; 特别忆及,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第 22、23(e)和(g)、24(e)、25 和 26 条,强调实施公 约方面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忆及缔约方会议先前旨在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缔约方的财 政资源和协助机制的各项决定3,包括 FCTC/COP/1(13)号决定,其中缔约方会议特别决 定,大力鼓励所有国际和区域组织支持与烟草控制有关的活动,并承认其在实现千年 发展目标,尤其是与减少贫穷、性别赋权、降低儿童死亡率、环境可持续性以及全球 发展伙伴关系相关的目标方面的作用; 考虑到关于各缔约方实施世卫组织框架公约情况的摘要报告揭示,资源匮乏是妨 碍公约实施的最大障碍之一; 1 2
文件 FCTC/COP/4/16。 文件 FCTC/COP/4/17。 3 FCTC/COP/1(13)号决定和 FCTC/COP/2(10)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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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到财政资源、协助机制以及国际合作对于实施公约的重要性,并注意到秘书 处的可用资源数据库; 重申国际合作以及联合国系统的潜在贡献,特别是通过发展援助框架作出的贡献 的重要性,并重申其他有关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金融机构及其他潜在的发展 伙伴在协助缔约方实施公约方面的作用; 欢迎联合国系统内为对付非传染病所作的努力,包括 A/RES/64/265 号决议,其中 联合国大会决定,2011 年 9 月举行一次有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预防和控制非传 染病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 支持 A/RES/64/265 号决议,其中认识到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道疾病和糖 尿病等非传染病给人类带来很大痛苦,威胁许多会员国的经济,增加了国家之间和人 口之间的不平等,从而危及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在内的国际商定发展目标的实现; 考虑到 A/RES/64/265 号决议着重指出,会员国必须通过实施世卫组织框架公约来 继续减少非传染病的主要风险因素,因此强调烟草控制作为防治非传染病的一项主要 战略的作用, 1. 决定: (1) 敦促各缔约方实施公约,同时提醒注意这是缔约方的主要责任,并且发展中
国家政府应领导烟草控制活动,这对满足《援助实效问题巴黎宣言》和《阿克拉 行动议程》中要求的国家自主权至关重要; (2) 呼吁各缔约方,特别是发达国家缔约方将协助公约实施作为双边援助规划的
一个适当领域,只要这种协助符合官方发展援助的条件; (3) 敦促缔约方根据其在公约下的总体义务,分享实施公约方面的技术、法律和
科学专长以及工艺技术,并评估和交流其需求; (4) 呼吁缔约方支持将全面迅速落实世卫组织框架公约规定的措施作为国际社会
的一项主要目标,并将烟草控制作为国际商定发展目标以及任何后续全球发展指 标的进一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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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呼吁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的有关组织、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伙伴建设能力 并划拨资源,支持在全球实施公约,特别要满足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缔 约方确认的需求。 2. 进一步决定要求公约秘书处: (1) 继续根据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第 24.3(e)条积极开展工作,特别要遵循关于与各 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的报告1第 22 段,尤其要与负责落实发展援助框架和协调援 助提供的联合国机构开展合作,以加强国家一级的公约实施;并向缔约方会议下 届例会提交报告,说明这方面取得的进展。这份报告将包括对国际、区域和国家 各级实施机制的评估; (2) 采取必要行动与有关的联合国机构、基金和方案进行协调,以协助发展中国 家缔约方和经济转轨缔约方利用各种援助机会,包括发展援助框架下的机会; (3) 积极参与并促进召开 A/RES/64/265 号决议中要求的联合国大会高级别会 议,以及 E/2010/L.26 号决议中要求的联合国烟草管制问题特设机构间工作队特别 会议,并向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报告这些会议的结果以及对筹集资源以促进实 施公约的任何影响; (4) 使缔约方能够利用根据缔约方会议决定建立的可用资源数据库,不断更新其 中的现有信息,并应缔约方要求积极确认资源和促进其获取,同时尽可能从公约 预算中划拨额外的预算资源,专门用于开展具体的公约实施活动; (5) 积极努力筹集必需的预算外资源,以开展工作计划中载明的必要活动,进一 步协助缔约方实施公约,这些活动尤其包括,与世卫组织无烟草行动司及相关发 展伙伴合作开展需求评估。 (6) 由主席团指导,在世卫组织内部相关机构,特别是无烟草行动司,以及对此 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各缔约方,还有相关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下,审查 以促进公约实施为目的的筹资活动进展和协助机制的运作绩效,并向缔约方会议 第五届会议提交基于审查的报告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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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FCTC/COP/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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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6.4 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秘书处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合作 缔约方会议, 忆及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序言中载明本公约缔约方“决心优先考虑其保护 公众健康的权利”; 审议了公约秘书处关于为加强公约的实施与各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的报告 ( 文件 FCTC/COP/4/17); 欢迎在与各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以促进公约实施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与实 现千年发展目标以及全球发展议程其他方面有关的各项活动; 忆及世界卫生大会第五十九届会议注意到,有关各部,包括卫生、贸易、商业、 财政和外交等部委,必须开展建设性合作,以便确保贸易和卫生的利益得到适当平衡 和协调,并要求总干事在区域和全球级继续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以便支持贸易和卫 生部门之间政策的一致性(WHA59.26 号决议); 忆及 2002 年世卫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秘书处就世贸组织协定与公共卫 生问题开展的共同研究1,认识到卫生与贸易政策制定者可通过密切合作以确保其各自 不同的职责领域之间协调一致而受益。 铭记与世贸组织专门就烟草控制问题开展密切合作可以支持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缔 约方实施公约; 忆及世卫组织在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中具有观察员地位,并在与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和服务贸易理事会中具有特别观察员地位, 1. 要求公约秘书处请世卫组织与公约秘书处及适当的国际组织或机构协商编写一份 综合报告,提交给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该报告应探讨与世贸组织就贸易方面的烟 草控制问题开展合作以加强公约实施的各种方案,并就落实所确定的方案的可行性提 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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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贸 组 织 协 定 与 公 共 卫 生 : 世 卫 组 织 与 世 贸 组 织 秘 书 处 的 共 同 研 究 ( 可 从 http://www.wto.org/
english/res_e/booksp_e/who_wto_e.pdf 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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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求公约秘书处: (1) (2) 与世贸组织秘书处合作,目的是就与贸易有关的烟草控制问题分享信息; 监测与世卫组织框架公约有关的烟草控制措施方面的贸易争端以及与实施公
约有关的其他贸易问题; (3) 通过在具有类似问题的世卫组织框架公约缔约方之间建立联系,促进它们就
贸易相关问题开展合作; (4) 就世贸组织各委员会提出的烟草控制问题定期与世卫组织有关办事处进行交
流,并定期向缔约方会议报告这些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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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6.5 为实施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促进南南合作 缔约方会议: 注意到秘书处关于南南合作与实施公约的报告1; 确认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展工艺技术、科学和经济合作的潜力,特别提及联合国秘 书长关于推动南南合作三十年的报告2,以及三角合作在国际发展合作中日益增长的重 要性; 进一步确认缔约方、南南和三角合作网络与机构以及联合国系统下的现有机制在 促进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实施公约方面的作用; 承认因特别考虑到烟草流行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这一事实,并预计未来这 些国家中的烟草流行会更加广泛,其前几届会议对南南合作给予了重视3; 进一步承认南南和三角合作,广泛而言,在国际发展援助机制中具有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在实施公约方面也十分重要; 1. 决定重申南南和三角合作在实施公约方面的重要作用,呼吁缔约方积极考虑推动
南南和三角合作以促进实施公约。 2. 要求公约秘书处: (1) 在南南和三角合作的可能领域积极开展工作,并按照秘书处关于南南合作与
实施公约的报告4第 27 和 32 段分别提及的领域,主动联络有关机构和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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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FCTC/COP/4/18。 见联合国大会文件 A/64/504。 3 见 FCTC/COP1(13)号决定、FCTC/COP2(10)号决定和 FCTC/COP3(19)号决定。 4 文件 FCTC/COP/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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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向缔约方提供关于可利用的南南和三角合作机会的适当情况和信息,并根据
控烟公约第 22 和 25 条,为支持烟草控制促进技术、科学和法律专长以及工艺技 术的转让; (3) 继续努力为开展与南南合作有关的活动筹集必要的预算外资源,并编写一份
将提交给缔约方会议下届例会的综合报告,阐述为推动南南和三角合作所开展的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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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7.3 欠缴财务分摊款 缔约方会议, 忆及当前遇到的预算困难,并且铭记应优先考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 架公约》开展的业务工作; 深为关切现在出现的情况,就是很多缔约方仍未缴纳自愿评定分摊款,以及许多 缔约方从未缴纳过其自愿评定分摊款, 1. 要求公约秘书处编写一份报告并提交缔约方会议第五届会议,说明改善向公约缴 纳自愿评定分摊款的途径和办法,同时考虑到联合国系统的有关做法。 2. 敦促所有缔约方,主要是那些有能力缴款的缔约方,适时缴纳其分摊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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