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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委员会第二份报告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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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A66/68 2013 年 5 月 23 日

乙委员会第二份报告

乙委员会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在 Kathryn Tyson 女士(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 国)和 Poonam Khetrapal Singh 博士(印度)的主持下举行了其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 会议决定建议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所附与下列议程项目有关的九项决议 和一项决定: 21. 财务事项 21.2 征收评定会费的状况,包括欠交会费程度达到可援引《组织法》第七条 规定的会员国 一项决议 21.3 解决欠费的特别安排:塔吉克斯坦 一项决议 21.4 2014-2015 年摊款比额表 – 总干事的报告 一项决议,题为:2014-2015 年摊款比额表 一项决议,题为:外汇风险管理 22. 审计和监督事项 22.1 外审计员的报告 一项决议 23. 职工配备事项 23.5 任命参加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养恤金委员会的代表 一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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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管理和法律事项 24.1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工作小组报告的后续事宜 一项决议 24.2 不动产 一项决议 24.3 与政府间组织的协定 一项决议 24.4 将南苏丹从东地中海区域转至非洲区域 一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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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1.2 征收评定会费的状况,包括欠交会费程度 达到可援引《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的会员国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关于征收评定会费的状况,包括欠交会费程度达到可援引《组织法》第七条 规定的会员国,以及支付欠费的特别安排的报告1; 注意到在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开幕时,中非共和国、科摩罗、格林纳达、几内 亚比绍和索马里的表决权已被暂时中止,且这类暂时中止将持续至这些会员国的欠费在 本届或以后各届卫生大会召开时减至可援引 《组织法》 第七条规定的数额以下的水平时; 注意到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喀麦隆、科特迪瓦、约 旦、吉尔吉斯斯坦、马拉维和塞拉利昂的欠费在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开幕时已达到 一定程度,使卫生大会有必要考虑根据《组织法》第七条,在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开幕时是否应该暂时中止阿富汗和吉尔吉斯斯坦的表决权,在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 开幕时是否应该暂时中止其余 8 个会员国的表决权, 决定: (1) 根据 WHA41.7 号决议确定的原则, 如果到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开幕之时, 安提瓜和巴布达、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喀麦隆、科特迪瓦、约旦、马拉维和塞 拉利昂的欠交会费仍处于可援引《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度,将自前述大会开幕 之时暂时中止其表决权; 根据 WHA59.6 号决议和 WHA61.8 号决议确定的原则, 到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开幕之时, 如果阿富汗和吉尔吉斯斯坦仍欠交重新安排摊 款后会费,它们的表决权将被自动暂时中止; (2) 上文所述实行的任何暂时中止将持续至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及以后各届 卫生大会,直至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喀麦隆、科特 迪瓦、约旦、吉尔吉斯斯坦、马拉维和塞拉利昂的欠费减至可援引《组织法》第七 条规定的数额以下的水平之时; (3) 根据 《组织法》 第七条, 这项决定将不损害任何会员国要求恢复其表决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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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文件 A66/30 和 A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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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1.3 解决欠费的特别安排:塔吉克斯坦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秘书处关于征收评定会费状况的报告1以及塔吉克斯坦的要求2; 注意到塔吉克斯坦仍有 366 513 美元尚未结清的会费; 考虑到塔吉克斯坦关于在 2013 至 2022 年期间重新安排剩余欠缴会费的要求; 1. 决定允许保留塔吉克斯坦在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的表决权,条件是: 在 2013 年至 2022 年的 10 年内,塔吉克斯坦除支付当年的年度会费外,按下 述所列偿付总额为 366 513 美元的评定会费欠缴数额; 年度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总计 美元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1 36 654 366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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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6/30。 文件 A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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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决定, 根据 《组织法》 第七条的规定, 如果塔吉克斯坦不遵守上述第 1 段所述要求, 其表决权将自动中止; 3. 4. 要求总干事向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报告届时的情况; 要求总干事向塔吉克斯坦政府转达这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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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1.4 2014-2015 年摊款比额表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关于 2014-2015 年摊款比额表的报告1, 通过以下所列 2014-2015 双年度会员国和准会员摊款比额。 会员国和准会员 阿富汗 阿尔巴尼亚 阿尔及利亚 安道尔 安哥拉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根廷 亚美尼亚 澳大利亚 奥地利 阿塞拜疆 巴哈马 巴林 孟加拉国 巴巴多斯 白俄罗斯 比利时 伯利兹 贝宁 不丹 玻利维亚(多民族国)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博茨瓦纳 巴西 文莱达鲁萨兰国 保加利亚 1

2014-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比额 % 0.0050 0.0100 0.1370 0.0080 0.0100 0.0020 0.4320 0.0070 2.0741 0.7981 0.0400 0.0170 0.0390 0.0100 0.0080 0.0560 0.9981 0.0010 0.0030 0.0010 0.0090 0.0170 0.0170 2.9342 0.0260 0.0470

文件 A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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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和准会员 布基纳法索 布隆迪 柬埔寨 喀麦隆 加拿大 佛得角 中非共和国 乍得 智利 中国 哥伦比亚 科摩罗 刚果 库克群岛 哥斯达黎加 科特迪瓦 克罗地亚 古巴 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刚果民主共和国 丹麦 吉布提 多米尼克 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埃及 萨尔瓦多 赤道几内亚 厄立特里亚 爱沙尼亚 埃塞俄比亚 斐济 芬兰 法国 加蓬 冈比亚 格鲁吉亚 德国 加纳

2014-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比额 % 0.0030 0.0010 0.0040 0.0120 2.9842 0.0010 0.0010 0.0020 0.3340 5.1484 0.2590 0.0010 0.0050 0.0010 0.0380 0.0110 0.1260 0.0690 0.0470 0.3860 0.0060 0.0030 0.6750 0.0010 0.0010 0.0450 0.0440 0.1340 0.0160 0.0100 0.0010 0.0400 0.0100 0.0030 0.5190 5.5935 0.0200 0.0010 0.0070 7.1416 0.014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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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和准会员 希腊 格林纳达 危地马拉 几内亚 几内亚比绍 圭亚那 海地 洪都拉斯 匈牙利 冰岛 印度 印度尼西亚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伊拉克 爱尔兰 以色列 意大利 牙买加 日本 约旦 哈萨克斯坦 肯尼亚 基里巴斯 科威特 吉尔吉斯斯坦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拉脱维亚 黎巴嫩 莱索托 利比里亚 利比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达加斯加 马拉维 马来西亚 马尔代夫 马里 马耳他 马绍尔群岛 毛里塔尼亚 8

2014-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比额 % 0.6380 0.0010 0.0270 0.0010 0.0010 0.0010 0.0030 0.0080 0.2660 0.0270 0.6660 0.3460 0.3560 0.0680 0.4180 0.3960 4.4483 0.0110 10.8338 0.0220 0.1210 0.0130 0.0010 0.2730 0.0020 0.0020 0.0470 0.0420 0.0010 0.0010 0.1420 0.0730 0.0810 0.0030 0.0020 0.2810 0.0010 0.0040 0.0160 0.0010 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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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和准会员 毛里求斯 墨西哥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摩纳哥 蒙古 黑山 摩洛哥 莫桑比克 缅甸 纳米比亚 瑙鲁 尼泊尔 荷兰 新西兰 尼加拉瓜 尼日尔 尼日利亚 纽埃 挪威 阿曼 巴基斯坦 帕劳 巴拿马 巴布亚新几内亚 巴拉圭 秘鲁 菲律宾 波兰 葡萄牙 波多黎各 卡塔尔 大韩民国 摩尔多瓦共和国 罗马尼亚 俄罗斯联邦 卢旺达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萨摩亚 圣马力诺

2014-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比额 % 0.0130 1.8421 0.0010 0.0120 0.0030 0.0050 0.0620 0.0030 0.0100 0.0100 0.0010 0.0060 1.6541 0.2530 0.0030 0.0020 0.0900 0.0010 0.8511 0.1020 0.0850 0.0010 0.0260 0.0040 0.0100 0.1170 0.1540 0.9211 0.4740 0.0010 0.2090 1.9941 0.0030 0.2260 2.4382 0.0020 0.0010 0.0010 0.0010 0.0010 0.003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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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和准会员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沙特阿拉伯 塞内加尔 塞尔维亚 塞舌尔 塞拉利昂 新加坡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所罗门群岛 索马里 南非 南苏丹 西班牙 斯里兰卡 苏丹 苏里南 斯威士兰 瑞典 瑞士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 泰国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东帝汶 多哥 托克劳 汤加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突尼斯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图瓦卢 乌干达 乌克兰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乌拉圭

2014-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比额 % 0.0010 0.8641 0.0060 0.0400 0.0010 0.0010 0.3840 0.1710 0.1000 0.0010 0.0010 0.3720 0.0040 2.9732 0.0250 0.0100 0.0040 0.0030 0.9601 1.0471 0.0360 0.0030 0.2390 0.0080 0.0020 0.0010 0.0010 0.0010 0.0440 0.0360 1.3281 0.0190 0.0010 0.0060 0.0990 0.5950 5.1794 0.0090 22.0000 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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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和准会员 乌兹别克斯坦 瓦努阿图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越南 也门 赞比亚 津巴布韦 总计

2014-2015 年世界卫生组织比额 % 0.0150 0.0010 0.6270 0.0420 0.0100 0.0060 0.002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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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1.4 外汇风险管理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有关外汇风险管理的报告1; 认识到有必要确保收入和支出货币的长期匹配, 1. 决定: (1) 从 2014 年起,评定会费货币将按照规划预算批准时间和规划预算评定会费部 分数额一半以美元计价,一半以瑞郎计价; (2) 该措施将适用于所有每年评定会费总额为 20 万美元或更多的会员国,每年评 定会费总额少于 20 万美元的会员国将继续完全用美元缴纳摊款; 2. 决定将《财务条例》第 6.6 条修改为如下: 6.6 如会员国年评定会费总额为 20 万美元或更多,该会员国的会费一半按美元评 定,一半按瑞士法郎评定。如会员国年评定会费总额低于 20 万美元,该会员国的 会费应全部按美元评定。会费用美元、欧元或瑞士法郎交付,或用总干事确定的其 它一种或多种货币交付。 3. 进一步决定以上议事规则变化应自第六十六届会议闭幕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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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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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2.1 外审计员的报告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外审计员向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提交的关于世界卫生组织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结束的财务年度财务活动的报告1; 注意到执行委员会规划、预算和行政委员会提交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的报告2, 接受外审计员提交第六十六届卫生大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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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文件 A66/34。 见文件 A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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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3.5 任命参加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养恤金委员会的代表 1.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提名泰国代表团的 Viroj Tangcharoensathien 博士为委员,

任期为三年, 到 2016 年 5 月届满, 并提名年资最老的候补委员、 萨摩亚代表团的 Palanitina Tupuimatagi Toelupe 女士为委员,任期为其剩余时间,到 2014 年 5 月届满。 2.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提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代表团的 Mahmoud N. Fikry 博士

和阿根廷代表团的 Alejandro Henning 先生为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养恤金委员会候补委员, 任期三年,到 2016 年 5 月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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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4.1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工作小组报告的后续事宜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就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工作小组报告的后续事宜提交的报告1, 1. 通过本决议附件 1 所载的《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行为守则》 ;

2. 按本决议附件 2 所述,设立一个对所有会员国2开放的候选人论坛,为候选人提供 一个非决策性平台; 3. 批准本决议附件 3 中所载的标准履历表, 此后向总干事职位建议人选的会员国应将 该表作为提交的唯一文件; 4. 决定每个候选人的履历应不超过 3500 字并应以电子格式提交,以便执委会主席能 够确认没有超过字数限制; 5. 决定如本决议附件 4 所述, 修订 《世界卫生组织议事规则》 第七十条和第一 O 八条, 并添加新的第七十条之二; 6. 要求总干事: (1) 探索关于采用电子表决方法任命总干事的方案, 包括此方法在财务和电子安全 方面的影响,并通过执行委员会向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报告有关情况; (2) 在一份参考文件草稿中汇总关于总干事选举的整个程序的说明, 以便通过执行 委员会提交第六十七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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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6/41。 适用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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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行为守则 卫生大会在就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程序和方法问题会员国工作小组的报告 通过的 WHA65.15 号决议中除其它外决定,“秘书处将根据联合检查组‘联合国系统各组 织行政首长的甄选和服务条件’报告所载的建议 7,制定关于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一职候 选人和会员国应承诺遵循和遵守的行为守则,通过执委会提交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 本行为守则(下称“守则”)旨在促进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选举程序的公开、公正、 平等和透明。为完善整个程序,本守则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提交提案、会员国及候选人 开展竞选活动以及筹资和财务事项等。 本守则是世界卫生组织会员国达成的政治谅解。 它向会员国和候选人建议在总干事 选举问题上应有的行为,以提高程序的公正、公信力、公开性和透明度,进而提高其合 法性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因此,守则虽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希望会员国和候 选人遵守其规定。

A. 一般要求 I. 基本原则

整个选举程序和相关竞选活动应受以下原则指导, 它们会提高该程序及其结果的合 法性: 适当考虑公平地域代表性原则, 公正, 平等, 透明, 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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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严、相互尊重和克制, 不歧视, 任人唯贤。 II. 卫生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议事规则》行使的职权

1. 会员国接受卫生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按照其《议事规则》以及相关决议和决定开展总 干事选举工作的职权。 2. 提出总干事一职人选的会员国有权宣传其候选人, 这也适用于候选人对自己候选身 份的宣传。在行使此项权利时,会员国和候选人应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 《世界 卫生大会议事规则》和《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决议和决定中制约总干事选举 的所有规则。 III. 职责 1. 会员国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一职候选人有义务遵守和尊重本守则。

2. 会员国承认总干事的选举程序应公正、公开、透明、平等和任人唯贤。它们应使本 守则广为人知和方便查询。 3. 秘书处还将根据本守则的规定促进对本守则的认识。

B. 关于选举程序不同步骤的要求 I. 提交提案

会员国在提出总干事一职的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时,应在其提案中申明,它们及其提 出的人选承诺遵循本守则的各项规定。总干事在请会员国根据《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十二条提出总干事一职人选时,应提醒会员国注意这一点。 II. 1. 竞选活动 本守则适用于与总干事提名相关的、从开始直到卫生大会任命期间的竞选活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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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会员国和候选人都应鼓励并促进全选举过程中的相互沟通与合作。 会员国和候 选人应善意行事, 并铭记我们共同的目标是促进选举全过程的平等、 公开、 透明和公正。 3. 所有会员国和候选人都应考虑披露其竞选活动(如举办会议、研讨会、访问等) , 并向秘书处通报这些活动。所披露的信息将公布在世卫组织网站的专用网页上。 4. 会员国和候选人提及别的会员国和候选人时应相互尊重;无论何时,任何会员国或 候选人都不应打断或阻止其他候选人的竞选活动。任何会员国或任何候选人也不应作出 可被视为诽谤或中伤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表述。 5. 会员国和候选人应避免以不当方式影响选举程序,如赠与或接受资金或其它好处, 或作出此类许诺,以换取对某一候选人的支持。 6. 会员国和候选人都不应作出可能破坏或被视为破坏选举程序的公正性而有利于公 共或私营部门任何个人或机构的许诺或承诺,或接受公共或私营部门任何个人或机构的 指示,并应避免从事任何其它的类似行动。 7. 会员国提名总干事一职候选人时应考虑披露此前两年向其它会员国的赠款或援助 资金,以确保会员国间完全透明和相互信赖。 8. 如有要求,已提名总干事一职候选人的会员国应协助其候选人接洽其它会员国。应 尽可能将候选人与会员国之间的会见安排在有各会员国参加的会议或其它活动时,而非 通过双边访问进行。 9. 候选人为竞选而赴会员国的旅行应有一定限度, 以避免过度花费而导致会员国之间 及候选人之间的不平等。为此,会员国和候选人应考虑尽可能利用现有机制(区域委员 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届会以及卫生大会)举办与竞选活动有关的会见及其它宣传活动。 10. 无论是内部候选人还是外部候选人,都不应将公务旅行与竞选活动混在一起。应避 免在技术会议或类似活动的掩盖下开展竞选或宣传活动。 11. 在总干事按照《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向会员国送达所有提案、 履历和证明文件后,秘书处将在世卫组织网站上开设一个有密码保护的问答网络论坛, 该论坛向所有要求参与此论坛的会员国和候选人开放。应候选人要求,秘书处还将在世 卫组织网站上公布这些候选人的信息,包括其履历和从会员国收到的有关其资格及经验 的其它细节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该网站还将应要求提供候选人个人网站的链接。各候 选人负责自己网站的制作和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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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秘书处还将按照《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在世卫组 织网站上公布选举程序的信息、适用的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守则文本。 III. 提名和任命 1. 按照执行委员会和卫生大会 《议事规则》 以及相关决议和决定, 由执行委员会提名, 卫生大会任命总干事。原则上,为使会议平静进行,候选人即使是国家代表团的成员, 也不应出席这些会议。 2. 会员国应严格遵守执行委员会和卫生大会《议事规则》及其它适用的决议和决定, 尊重会议程序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尊严。因此,在进行提名和任命活动的会场内外,均 应避免从事可能被视为旨在影响结果的行为和行动。 3. 会员国应尊重程序的保密性和投票的秘密性, 尤其应避免在非公开会议期间利用电 子设备传播或播放会议过程。 4. 鉴于总干事提名和任命投票的秘密性质, 会员国应避免事先公布其对某一候选人投 赞成票的意向。 VI. 内部候选人 1. 获总干事候选提名的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包括现任总干事,应遵守《世界卫生组织 组织法》 、 《人事条例》 、 《职员细则》所规定的义务以及总干事不时发布的指示。 2. 获总干事候选提名的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最高的伦理行为标准, 努力避免任

何不当行为。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区分其在世卫组织中履行的职能和候选人活 动,避免其竞选活动与其世卫组织工作之间出现任何交叉或被视为出现交叉。他们还须 避免任何被视为有利益冲突的行为。 3. 世卫组织工作人员如被指控在其竞选活动中违反职责, 应由总干事按照适用的条例 和细则进行处罚。 4.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可要求总干事对获总干事候选提名的工作人员适用 《职员细 则》第 650 条关于特别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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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候选人论坛 召集和举办论坛 1. 候选人论坛将由秘书处应执行委员会要求召集,由执委会主席主持,在执行委员会

主席团支持下, 作为执委会届会前的一次独立活动举行。 执委会可正式召集候选人论坛, 并在提名候选人的届会前一年的届会上决定举办日期。 时间安排 2. 候选人论坛应在提名候选人的执委会届会之前至少提前两个月举办。

持续时间 3. 候选人论坛的持续时间将由执委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人数决定。尽管如此,论坛的

持续时间最长为 3 天。 方式 4. 每一候选人的陈述时间限为 30 分钟,随后是回答问题,因此,每次面试的整体持 续时间应为 60 分钟。面试的顺序应抽签决定。论坛可根据主席的建议,决定面试的具 体安排。 5. 将请参加候选人论坛的会员国和准会员国准备在每一候选人初次陈述时提出的问

题。向每一候选人提出的问题由主席随机抽取。 参加 6. 候选人论坛将仅限世界卫生组织的会员国1和准会员参加。

7. 对那些不能参加论坛的会员国或准会员, 候选人论坛将由秘书处通过有密码保护的 网站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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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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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8. 将在有密码保护的网站上, 以电子形式向所有会员国和准会员提供根据执委会 《议事规则》

第五十二条提交的候选人履历和其他辅助资料的语言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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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履历表

姓:

名/别名:

附一张近照

性别:

出生国家和地点:

出生日期(年/月/日) :

国籍:

如果您曾违反任何法律(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除外) ,请详述:

婚姻状况:

需赡养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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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获得的证书或学位: (请在此处列明所获得的主要证书或学位以及日期和颁发机构。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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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知识

母语

口语

阅读

书写

对母语之外的语言,请按以 下说明,填写显示您语言知识水 平的数码。如果不懂其中某种语 言,请勿填写与此语言相关的栏 目。 数码:1. 可以简单会话, 阅读报 纸,日常通信。

阿拉伯文 中文 英文 法文

2. 可以自如讨论, 并能阅 西班牙文 读和写作较难的材料。 俄文 3. 像母语一样 (或几乎同 样)流利。 其它(请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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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的职务 请列明在职业生涯中您担任的职务和工作经验,须填写相关日期、职责、成果/成就 和负责事项。可加附页。

请陈述有助于评估贵申请的任何其它有关事实。列明您从事的民间、专业、公共或 国际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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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处列明您发表的作品(最多可列 10 个) ,尤其是公共卫生领域的主要作品, 同时请注明刊登您作品的杂志、书籍或报告的名称。如有必要,可加一附页。 (如您愿 意,也可附上所有作品的完整清单。 )但请勿附作品本身。

请列明业余爱好、运动、技术以及有助于评估贵申请的任何其它有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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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陈述 1. 请说明您如何符合每项“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一职候选人标准”(见所附材料) 。请 引述您履历表中的具体内容证实您的说法。 世界卫生大会在 WHA65.15 号决议中通过了 以下标准: (1) 具备卫生领域强有力的技术背景,包括公共卫生经验; (2) 熟悉国际卫生事务并拥有广泛经验; (3) 具备明显的领导才干和经验; (4) 拥有杰出的沟通和宣传技巧; (5) 具备明显的组织管理能力; (6) 具备对文化、社会和政治差异的敏感性; (7) 有对世卫组织使命和目标的强烈承诺; (8) 如同要求本组织所有职员那样身体健康; (9) 在执行委员会和卫生大会的至少一种正式工作语言方面具备充足的技能。 2. 请阐述您对世界卫生组织的重点和战略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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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世界卫生大会议事规则 第七十条 卫生大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应由出席及投票表决会员国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这些 问题包括:通过公约或协定;按组织法第六十九、七十及七十二条批准本组织与联合国 及政府间组织和机构建立关系的协定;修订组织法;决定有效的工作预算总额;以及按 组织法第七条决定中止某会员国的表决权和受益权。

第七十条之二 根据议事规则第一 O 八条规定,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应以出席及投票表决会员国的 明确和强大多数票当选。

第一 O 八条 卫生大会应举行秘密会议审议执委会的提名,并经无记名票选决定。 1. 如果执委会提名三名候选人,应适用下述程序: (1) 如果一名候选人在第一轮票选中获得出席及投票表决会员国三分之二或三分 之二以上多数票,将被视为获得明确和强大多数票,该候选人应被任命为总干事。 如无一候选人获得所需多数票,则排除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如果有两名候选人得票 最少且得票数相等,应为他们单独举行一次票选,排除得票最少的候选人。 (2) 如果一名候选人在随后票选中获得出席及投票表决会员国三分之二或三分之 二以上多数票,将被视为获得明确和强大多数票,该候选人应被任命为总干事。 (3) 如无一候选人获得第(2)项所规定的多数票,在随后票选中获得世界卫生组织 会员国多数票或多数以上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获得明确和强大多数票, 该候选人应 被任命为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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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无一候选人获得第(3)项所规定的多数票,在随后票选中获得出席及投票表 决会员国多数票或多数以上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获得明确和强大多数票, 该候选人 应被任命为总干事。 2. 如果执委会提名两名人选,应适用以下程序: (1) 如果一名候选人获得出席及投票表决会员国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 将被视为明确和强大多数票,该候选人应被任命为总干事。 (2) 如无一候选人获得第(1)项所规定的多数票, 在随后票选中获得世界卫生组织会 员国多数票或多数以上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获得明确和强大多数票, 该候选人应被 任命为总干事。 (3) 如无一候选人获得第(2)项所规定的多数票, 在随后票选中获得出席及投票表决 会员国多数票或多数以上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获得明确和强大多数票, 该候选人应 被任命为总干事。 3. 如果执委会提名一名人选, 卫生大会应以出席及投票表决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票作 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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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4.2 不动产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关于不动产的报告1; 注意到执行委员会规划、 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向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提交的报告2, 批准在索马里邦特兰的加洛威建造新的国家分支办事处。

1 2

文件 A66/42。 文件 A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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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4.3 与政府间组织的协定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经审议《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第七十条, 批准世界卫生组织与南方中心之间的拟议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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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项目 24.4 将南苏丹从东地中海区域转至非洲区域 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 业经审议南苏丹政府提出的将该国并入非洲区域的要求1, 决定南苏丹应成为非洲区域的组成部分。

1

见文件 A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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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区域委员会报告摘录 1.

东地中海区域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报告摘录1(开罗,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4 日)

8.2 南苏丹共和国申请从世卫组织东地中海区域转至世卫组织非洲区域 议程项目 9,文件 EM/RC59/11,第 4 号决定 “……南苏丹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成为世卫组织会员国并处于东地中海区域的地理 范围之内。南苏丹已要求从东地中海区域转至到非洲区域。……区域委员会决定接受南 苏丹政府提出的转至世卫组织非洲区域的请求,并请区域主任将其决定提交到第六十六 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2” 。 2.

非洲区域委员会第六十二届会议报告摘录 (罗安达, 2012 年 11 月 19 日至 23 日) 将南苏丹共和国转至世界卫生组织非洲区域 议程项目 8,文件 AFR/RC62/4

8.

“……根据世界卫生大会第 WHA49.6 号决议, 区域委员会第六十二届会议审查了南 苏丹共和国的请求并认为南苏丹应被调至世卫组织非洲区域。区域委员会对南苏丹表示 祝贺和欢迎并请区域主任通过世卫组织总干事向第六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转达其意见, 供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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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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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文件 EM/RC59/14-E。 文件 EM/RC59/13,第 4 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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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facts
Adoption date
Sourc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