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议程项目 11.21
WHA63.22 2010 年 5 月 21 日
人体器官和组织移植 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 审议了关于人体器官和组织移植的报告1; 忆及关于器官获取和移植的 WHA40.13、WHA42.5 和 WHA44.25 号决议以及要求 更新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的 WHA57.18 号决议; 认识到低资源和高资源国家中用于范围广泛的病症的人体细胞、 组织和器官移植的 规模和使用率不断增长; 致力于人类尊严和团结的原则, 谴责购买人体器官用于移植和剥削最贫穷与最脆弱 的人群以及由此产生的人口贩卖; 决心防止因追求包括器官贩卖和器官移植旅游在内的涉及人体器官交易的经济收 益或类似好处造成的伤害; 坚信死者和活体捐献者自愿无偿捐献器官、 细胞和组织有助于确保至关重要的社区 资源; 意识到用于移植的细胞和组织跨国界广泛流通的情况; 重视到需要在移植后监测与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等捐助、处理和移植相关的不良 事件和反应,包括长期随访活体捐献者,并需要在国际上交流此类数据以尽可能提高移 植的安全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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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3/24。
WHA63.22
1. 2.
批准《世卫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 ; 敦促会员国1: (1) 在制定和实行本国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捐献与移植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时酌 情实施《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 ; (2) 促进建立无私自愿无偿捐献细胞、组织和器官的系统,使公众更好地认识和了 解死者和活体捐献者自愿无偿提供细胞、组织和器官等产生的利益,以及另一方面 由贩卖人体材料和器官移植旅游对个人和社区造成的人身、心理和社会风险; (3) 反对追求涉及人体器官交易、器官贩卖和器官移植旅游的经济收益或类似好 处, 包括鼓励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在发现此类做法时根据国家能力和法规通知有关主 管当局; (4) 促进以临床标准和伦理准则为指导,建立能公平透明地分配器官、细胞和组织 的系统,并促进根据国家能力,公平利用为公众支持自愿捐献提供基础的移植服务 设施; (5) 通过促进国际最佳措施,提高捐献和移植的安全性及效率; (6) 加强国家和多国主管当局和/或能力以便对捐献和移植活动进行监督、 组织和协 调,并特别注意尽量增加已死亡捐献者的捐献,以及通过适当的卫生保健服务和长 期随访,保护活体捐献者的健康和福祉; (7) 在收集包括捐献和移植实践中的不良事件和反应、安全性、质量、效率、流行 病学以及伦理等数据方面开展合作; (8) 鼓励实施全球一致的人体细胞、 组织和器官等编码系统以便促进国家和国际上 用于移植的人体材料的可追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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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时还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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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总干事: (1) 尽可能广泛地向一切有关方面传播经更新的《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 原则》 ; (2) 支持会员国和非政府组织禁止人体材料贩卖和器官移植旅游; (3) 继续收集和分析全球关于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捐献与移植的措施、安全性、 质量、效率、流行病学和伦理等方面的数据; (4) 便利会员国获取关于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捐献、处理和移植的适当信息,包 括关于严重不良事件和反应的数据; (5) 应会员国的要求,尤其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提供技术支持以制定针对人体细胞、 组织或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国家立法、规定以及适当和可追踪的编码系统; (6) 根据国家实施《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的经验以及人体细胞、 组织和器官移植领域内的发展情况,定期审查《指导原则》 ; (7) 通过执行委员会, 至少每四年向卫生大会报告秘书处以及会员国为实施本决议 采取的行动。 第八次全体会议,2010 年 5 月 21 日 A63/V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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