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临时议程项目 12.2
A62/6 2009 年 4 月 9 日
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 总干事的报告
1.
在 WHA61.2 号决议中,卫生大会决定, 《国际卫生条例(2005) 》缔约国和总干事
将每年向卫生大会提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并且还决定向第六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提交《条例》附件 2 所列决策文件实施情况的第一次审查和评估结果。 2. 本报告阐述了自 2008 年 5 月向卫生大会提交报告以来开展的活动情况1,报告按照
2007 年确定的“实施工作领域”2编排。它还概述了 2007 年 6 月 15 日至 2009 年 3 月期 间世卫组织收到的各缔约国实施活动情况。执行委员会在其 2009 年 1 月第 124 届会议 上注意到本报告的前一版本3。 3. 为便于缔约国按照《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卫生大会提交报告,秘书处 编写了一份调查问卷,并于 2008 年 2 月分发了调查问卷,要求缔约国提供自《条例》 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生效以来在实施《条例》上取得的进展。秘书处总结了 144 个作出 答复的缔约国提供的信息,并于 2008 年 10 月向各国《条例》归口单位送交了报告。几 乎所有答复国(97%)都提供了国家归口单位的充分和详细联系信息,大多数(89%) 称已与世卫组织建立了连续性紧急通讯方式。缔约国的答复显示,其中 83%的缔约方已 在国家归口单位与国家其他有关当局之间建立了沟通渠道, 农业部是最常被提到的合作 者。80%的缔约国已确定在入境点实施卫生措施的主管部门。将近四分之三(73 %)的 缔约国称已采取行动促进认识和理解《条例》 。21%的缔约国在报告时表示,它们已审 查了充分实施《条例》规定可能需要的额外财政资源。约 68%的缔约国表示有意修订现 行国内法,以履行本国的义务。58%的缔约国报告说,它们参与了明确涵盖《条例》实 施工作的区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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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1/7。 文件 WHO/CDS/EPR/IHR/2007.1。 文件 EB124/2009/REC/2,第一次会议摘要记录,第 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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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向第六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提交这方面最新信息,2009 年 2 月初向各国《条例》 归口单位发送了另外一份调查问卷, 可以在线填写, 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印刷件答复。 根据世卫组织所有区域 82 个缔约国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的答复进行了初步分析表明,国 家《条例》归口单位在继续建立部门间联系(100%),并且除卫生部门外,最常提及的合 作者有食品安全部门(91%)以及农业、渔业和动物卫生(82%)部门。所有 82 个缔约国均 表示已开展活动加强对 《条例》 规定的认识, 这类活动通常首先针对的是卫生部门人员, 其次是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83%), 其他主要对象还有食品安全部门人员(80%)以及参与 突发事件防备工作的人员(76%)。但是,由于提交本报告时获得的答复数量有限,致使 无法在 2008 年结果与这项最新更新之间进行任何确定的详细比较。秘书处将继续争取 更多的答复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更全面的分析。 2009 年, 秘书处计划建立一个新的以网络 为基础的系统,以便于缔约国报告实施进展。这样一个系统也将有助于秘书处每年向卫 生大会进行报告,因为通过该系统可以及时提取关键的状况指标,而不必依靠反复填写 的调查问卷。 全球伙伴关系 5. 秘书处继续制作供所有工作人员和国家卫生当局使用的多语种在线培训配套资料。 这些配套资料提供了关于《条例》的一般知识和采用决策文件进行事件评估和通报的较 具体的培训单元。正编制另一套培训资料,内容涉及对国内法进行适当修订,以充分和 有效实施《条例》 。2008 年公布的《条例》英文本第二版列入了 2007 年经国际民航组织 1 修订的附件 9 ,附录载有缔约国名单和保留条款以及送交世卫组织的其他函件。其他五 种语言版本于 2009 年 1 月公布,所有版本均可从世卫组织网站查阅。 6. 世卫组织与联合国系统其他组织以及国际机构和其他实体,包括邮轮公司国际协 会、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和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保持密切的工作关系。世卫组织 还继续大力依靠其技术伙伴 1,包括全球疫情警报和反应网络中的技术伙伴。根据《条 例》附件 1 规定,须加强国家监测和应对能力,在这方面正积极鼓励捐助界和发展机构 支持有关实施工作。各区域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欧洲联盟和南方共同市场等,大力 支持这方面的努力。 目前在继续探索财政部和商务部以及中央银行在支持实施工作上的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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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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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家能力 7. 关于国家疾病监测和应对能力, 秘书处通过其区域和国家办事处, 继续根据 《条例》 规定修订适用于国家疾病监测和应对系统的区域战略。 世卫组织里昂国家流行病防备和 应对办公室继续提供技术援助,协助评估现有的国家结构和资源,发展区域监测网络, 并增强实验室质量体系。它还支持在实地流行病学和风险通报领域提供培训。 8. 世卫组织特别重视在最脆弱的卫生系统中应用良好的实验室工作方法和开展质量 管理工作。继续在非洲区域 46 个国家和东地中海区域 21 个国家的 76 个参考实验室实 行易流行疾病的微生物学外部质量评估规划。在世卫组织六个区域中,资源短缺的实验 室与专门机构间建立了 13 项结对项目。为了使实验室重新成为国家监测系统的核心, 世卫组织还努力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规划和对传染性物质的运输进行实验室认证。 已在非洲、东南亚和西太区设立了这类规划。 9. 为了进一步改进全球流感防范工作,世卫组织继续加强国家和区域流感实验室诊 断、监测、防备和应对能力,它与三个国家协作,正式指定了新的世卫组织流感合作中 心;自 2007 年 11 月以来,它协助指定和建立了 7 个新的国家流感中心;而且,它还支 持开展了更有力的质量保障和培训活动。 在继续世卫组织外部质量评估项目对采用聚合 酶链反应手段检测甲型流感病毒进行评估后, 每年向所有国家流感中心以及有能力使用 聚合酶链反应测试手段的其它国家流感实验室提供两套能力测试材料。 在实施了世卫组 织外部质量评估项目后, 对非洲、 亚洲和中东的国家流感中心提供了具有针对性的培训。 此外,将于 2009 年晚些时候为非洲国家组织进一步培训课程以加强流感实验室能力。 过去两年中,世卫组织所有六个区域均举办了关于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条例安全处理传染 性物质的培训讲习班。过去几年中,世卫组织流感参考和研究合作中心免费更新并向国 家流感中心分发了流感诊断试剂。 10. 根据《条例》附件 1,秘书处协助缔约国评估和加强专门指定的国际机场、港口和 陆路口岸的能力,并协助实施《条例》关于船舶检查和发放船舶卫生证书的规定。截至 2009 年 3 月 1 日,在世卫组织各区域中,69 个国家 1640 多个港口有权发放船舶卫生证 书。在国际民航组织主持下,根据防止航空旅行期间传播传染病的合作协定,制定了联 合措施。在举办一系列专家协商和研讨会后,在世卫组织各区域 87 个国家 500 多人参 与下,就港口、机场和陆路口岸的认证问题,编写了几份技术文件,更新了现行指南, 另外,还正编写新的技术指南。研讨会为在全球范围内核实和采用《条例》新的实施工 具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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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应对国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1. 为了在世卫组织与缔约国之间迅速交流公共卫生信息,继续有效使用国家《条例》 归口单位和世卫组织《条例》联络点网络。世卫组织维持和测试了所有六个区域办事处 《条例》联络点的可及性和有效性。 《条例》事件信息网站的用户数目持续增加;目前账 户数已达 638 个,遍布 157 个缔约国。 12. 2008 年 6 月 11 日和 12 日,世卫组织进行了公共卫生安全演习,在世界各地测试了 世卫组织的警报和反应程序,协助确定了如何更好地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或真正的国际公 共卫生紧急情况。尽管信息的处理和汇总具有挑战性,但秘书处(总部、区域办事处和 国家办事处)与参与的成员国之间迅速建立和维持了持续不断的关键公共卫生信息交流。 世卫组织网站上公布了《条例》所载的四种需报告疾病的病例定义以及世卫组织决策文 件临时指南;那些在制定和执行《条例》附件 2 中决策文件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和世卫 组织工作人员所作的投入构成这份指南的基础。该指南主要针对国家《条例》归口单位 以及负责根据《条例》评估向世卫组织通报事件的必要性的其他人员,其中包括病例设 想,阐明如何运用评估标准。2008 年 10 月 20-22 日在日内瓦举行了一次专家协商会议, 有来自 13 个缔约国和所有六个区域办事处的专家出席,就进一步改进应于 2009 年晚些 时候公布的临时指南提供了建议,并就审查和评价附件 2 运作情况建议了方法。除两项 定量分析和一项定性分析外,作为第一步还建议对世卫组织数据库进行一项研究。 13. 根据专家协商会议的一项建议,秘书处对涉及已通报给世卫组织,或经世卫组织确 定应当采取后续行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交流、评估和结果进行了审查。使用的主要 数据来源是事件管理系统,该系统已在世卫组织总部实施多年,并于最近推行到一些区 域办事处。2007 年 6 月 15 日《条例》生效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输入该系统的所有 事件均得到审查,并且区域办事处通过确认其它事件和弥补系统缺失信息等方式验证了 数据。这项研究涵盖 684 起事件,在其中 133 起事件(19%)中,国家《条例》归口单位被 肯定为初始信息来源, 在另外 64 起(9%)中被确认为政府官方信息来源。 在由国家 《条例》 归口单位进行最初通报的 133 起事件中,有证据表明对 44 起事件(33%)运用《条例》附 件 2 进行了评估。来自国家《条例》归口单位的 95 项报告(71%)没有明确指出报告在《条 例》下的性质(即事件通报、信息共享、协商或是其它类型报告),只有 14 项报告(14%) 被明确定为《条例》下的事件通报。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国家《条例》归口单位尚未成 为向世卫组织提供事件早期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且没有证据证实在对事件进行评估时经 常或常规使用《条例》附件 2。这项分析没能很清楚地阐明缔约国运用附件 2 的情况;事 件管理系统是一项业务工具,其目的不在于收集信息说明决策文件当前的使用范围,以 及任何阻挡其更广泛使用的障碍。研究结果强调必须遵照专家协商会议的建议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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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以便能适当策划有针对性的行动来改进附件 2 的使用并促进向世卫组织提供事件 的早期信息。 14. 针对目前家禽中禽流感暴发和人类感染禽流感病毒仍然十分严峻的威胁,并为了防 备可能的流感大流行,继续对《条例》在具体卫生风险管理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分析。世 卫组织召集了一系列全球协商会议,商讨如何更新大流行性流感的防备和反应指南。将 很快向会员国以及其它利益攸关者提供新的建议。 15. 在审查所涉期间,世卫组织按照《条例》处理了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其中包括儿 童铅中毒病例和季节性甲型流感病毒(H1N1 病毒)在全球范围内对奥司他韦抗病毒药 物新的和广泛的耐药性。在化学品和放射性公共卫生风险相关领域,世卫组织采取了措 施,确保其针对特定威胁的网络,如辐射紧急医疗防备和救助网、世卫组织全球化学事 故警报和反应网、毒药中心网和全球生物剂量测定网,都充分认识到《条例》的规定和 它们在提高国家监测能力并协助国际警报、评估和反应工作方面的作用。世卫组织监测 和评估了与化学品有关的疫情,向面临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国家提供了技术支持,并安排 了实地应急工作,例如处理不明病因(后来查明是因摄取溴化钠所致)疾病的疫情和大 量儿童铅中毒问题。 世卫组织利用其最近开发的潜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同警报和反 应平台,参加了 2008 年举办的名为“ConvEx-3”的国际核应急演习(这是国际原子能机 构定期组织和协调的若干此类演习之一)。根据《条例》附件 7,就黄热病和国际旅行问 题组织了一次专家协商会议(2008 年 9 月 4 日后 5 日,日内瓦),审查将国家和/或地区列 入存在黄热病传播的国家名单,或将其从该名单上删除的标准。与会者还审查了确定存 在黄热病传播的国家或地区名单的标准,世卫组织可以根据《条例》附件 5 向这些国家 或地区建议关于离境交通工具的媒介控制措施。按照协商会议的建议,成立了一个非正 式专家工作小组,针对具体国情绘制黄热病风险图。最后,已向卫生大会提交一份关于 食品安全问题的单独报告1。 法律问题和监测 16. 按照《条例》规定,总干事任命了由缔约国提名的 56 名专家,将其列入 21 个专题 领域的专家名册,此外,她还提出了 117 名专家名单。已制定行政程序,以便秘书处在 引起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满足要求。 在世卫组织内部并向各缔约国和有关政 府间组织或国际机构不断提供了关于《条例》和其他实施问题的建议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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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A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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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秘书处监测缔约国在建立国家《条例》归口单位、与事件信息网站的联络和此网站 准入等方面的进展。为监测国家在加强《条例》附件 1 所列各项核心能力上的进展,开 展了制定具体指标的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 区域活动 18. 世卫组织区域和国家办事处向缔约国提供了进一步支持。已开展多项活动,增强了 国家卫生部门以及其它政府部门的认识。 世卫组织各区域依靠现有的区域战略和技术合 作伙伴,开展了有关活动,例如在加强入境点(国际港口、机场和陆路口岸)能力建设 领域,举办了《条例》讲习班和会议并进行了实地访问。 19. 区域一级除了有世卫组织《条例》联络点与国家《条例》归口单位持续保持紧急联 络外,世卫组织各区域办事处还设置了应急行动室,其通讯设备质量大为改善。在公共 卫生安全演习期间,对所有这些单位都进行了测试。 20. 主要实施问题有,需要继续提高国家和区域利益攸关者的认识。各区域办事处认为 需要更加重视资源调动工作以及特定疾病规划在协助加强总体能力领域的作用。 卫生大会的行动 21. 请卫生大会注意本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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